《[金玉王朝 I 夺玉II 砺金 (完结+番外)作者:风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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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王朝 I 夺玉II 砺金 (完结+番外)作者:风弄-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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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右手还握着那把勃朗甯。

  微微斜下的枪口冒着一缕青烟,子弹打到了床边的地上。

  白雪岚把他两腿往两边压得更开,一下一下往深处插着,说,“打歪了吗?不要紧,里面还有子弹,你继续开。”

  握着宣怀风的手,又把枪口对准自己。

  宣怀风手掌心全是冷汗,猛地手腕一用力,砰地把手枪摔得远远的,又一扬手,啪地劈头盖了白雪岚一个耳光。

  白雪岚俊魅的脸颊上顿时起了五道红印。

  他挨了这个耳光,反而好像很高兴,朝着宣怀风扬起唇,灼灼有神的眸子里藏着温暖的光芒。

  低下头,啃着柔软的唇,强悍而纵溺地深吻。

  宣怀风被吻得根本喘不过气,肺里火热的发疼,被男人在羞耻的地方深深来回,身体火热起来,只能跟着白雪岚的意志摇摆。

  太可恶了……

  脊背泠洌的快感流窜,眼泪也被白雪岚不停顿的冲击逼出眼眶。

  天旋地转,一切都换了样子。

  宣怀风被压在他身上的男人弄疯了,不断发出交织痛苦和快乐的啜泣,有偶尔那么一刻的神志回归,让他发现自己竟然正主动抱着白雪岚的肩膀,如攀附在大树上的一株紫藤,气得擂了白雪岚两拳,又用指甲在白雪岚浑厚的后肩狠狠抓了几道。

  白雪岚却笑得更开心,“亲亲,你今晚可太带劲了。”

  更往里加一把劲,生龙活虎地做了大半个晚上。





  



  第四十七章

  宣怀风沉酣无梦地睡了一会,凌晨就忽然醒了。

  身上极累的,似乎昨夜醒着的时候就已经忘了四肢和腰杆的存在,只知道每一根毛发都浸透了无可奈何的酸软,但精神却意外的亢奋。

  睁开眼睛,他才知道让他不能继续安睡的陌生感觉从何而来——白雪岚的脸靠得好近,带着热气的鼻息,缓慢悠长的一下一下,都喷到自己脖子上,痒痒的。

  这人一整夜使了狠劲,把别人弄个翻江倒海,自己也筋疲力尽,正睡得沉沉的。

  一醒来就瞅见白雪岚就算在梦中也永远带着狂傲不羁的俊脸,宣怀风打心底就想一掌把他拍醒,拍得远远的,免得他得意过了头。

  但一转眼,就又看见男人赤裸结实的肩头上,留着几道殷红鲜艳的抓痕。

  出自谁的手笔,那就不用多问了。

  就算附近除了一个沉浸梦乡的白雪岚,再没有别人,宣怀风也不禁脸红兼有点心虚起来,满不好意思。

  他便有点怕白雪岚醒后挪揄自己。

  小心翼翼地从床上缩着身体,把白雪岚两只手都挪到床单上,蹑手蹑脚地下床,这再寻常不过的动作也让他不断皱眉,后腰好像被人打折了又接上似的,略一动就酸疼得快散开来。

  下面那地方,仿佛还深深插着一个巨大的楔子似的。

  要忽略这种强烈的不适,那是妄想了,宣怀风皱着眉,忍着羞人的酥痛,取了一套干净衣服,到屏风后面换了,才从屏风后面出来。

  地上一片狼藉,都是白雪岚昨晚撕碎的布料。

  这人说得一点也没错,他发起狠来,十足一头野兽。

  宣怀风万万不想听差们来收拾这罪证似的一切,弯下腰,自己默默把碎布料,绷了线滚到四处的纽扣,还有白雪岚自己解了扔地上的皮带……一一收拾了。

  能用的放到床头,不能用都丢到废物桶里。

  这才轻轻打开房门,跨出去,又转身把房门小心反掩上,免得累了一夜的白雪岚睡不踏实。

  清晨的风很好。

  宣怀风在小院里惬意地呼吸了两口带着湿润花香的新鲜空气,身上的酸痛似乎也减了两分。

  大概是院门外那大树的槐花串的原因,心情也格外开朗起来。


——第一部 完



番外  钥匙

白雪岚拿着用现大洋从门房手里换来的钥匙,徐徐走在被昏黄灯光照着的宾馆走廊里。
他知道三楼那间房里,住的是什么人。
用知道这个字眼,其实苍白得很。
实际上,他该说是很熟悉,很清楚,宛如那是一样放在自己掌心里很久很久的东西,摩挲得都发热了,每一条纹路他都记得。
可惜,每次他当真认真起来,举着手掌对着日头照时,那掌心又是空的。
什么也没有。
现在,他的掌心总算有点东西了。
那是一把钥匙。
上面系着一个漂亮的小钢圈,钢圈上套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房间号码。
那个打自他转学到了广东,第一天就把他心里挠得乱乱的人,此刻正躺在这房间里,大概已经熟睡了吧。
宣怀风。
这名字起得真好。
怀金裹玉,不折风骨。
白雪岚猜想,这名字一定是他母亲给他起的。听说那个大家闺秀,秀美端庄,读书识字,未出阁时是一朵人人垂涎的鲜花。
可惜,这就是个鲜花插牛粪的年代,找不出几个英雄,倒是遍地的军阀。太美太好了,自然会落到某个带兵掌权的大老粗手里。
不管宣司令怎么爱那位夫人,抢来的就是抢来的,美人毕竟还是早早逝去了。
花嘛,怎么可以乱折?
这些,都是白雪岚打听来的。
关于同班上这个宣怀风的事,他都很有兴趣打听。
广东很大,人人都说这里兴旺,有许多新鲜事,可是,那些装饰得太精致,似乎一碰就坏,小模小样的酒馆,金发碧眼的洋婆子,和山东的粗犷豪迈,天不怕地不怕的霸气不能相提并论,白雪岚习惯了苍茫壮阔的天地。
在这里,能引起白雪岚兴趣的事只有一件——宣怀风。
宣怀风很有趣。
如果让白雪岚找个恰当的字眼形容的话,宣怀风很自然。
坐得自然;站得自然;说话自然;笑得自然。
不像那种恨不得处处炫耀、处处压人一头的混账,这个人,即使是骄傲,也是自然的高傲,好像天生他就该这样,对什么都淡淡的,对什么人都可以不理会。
所以偶尔他对谁展颜一笑,天就特别晴朗。
这样的唇红齿白,找不出一点瑕疵。
看人的目光很清澈,说话的声调不高不低,他低头看书看得入神的模样,实在让人心动。
这样的人,当司令公子,真是可惜了。
他不该生在这样糟的世道,到处乱哄哄,枪、炮、强盗、流民占满了视野。
白雪岚来广东前,曾被大堂姐逼着看过半本《红楼梦》,他腻歪透了,数不清的字,就在婆婆妈妈地写贾宝玉怎么怎么矜贵,怎么怎么被人伺候,怎么怎么吃饱了撑着。
见了宣怀风,白雪岚恍然大悟。
有这么一种人,就应该被放在大观园里,天生就该是矜贵的,被人小心翼翼伺候的,吃饱了就看书、吟诗,或者睡个小小的午觉。
当然,女人可免,太啰嗦。
再说,女色伤身。
一个已经够呛,何况大观园里那么一群。
如果把宣怀风和自己一起关大观园里,白雪岚觉得自己会愿意的。
当然,这只是空想。
而且宣怀风也绝不是贾宝玉,即使他看起来像极了书上的形容,就一个高贵漂亮,整天伤春悲秋的风流佳公子,其实白雪岚早就发现了,这人斯斯文文,却有一腔热血。
他很为国家悲愤的。
不然每次课上提到救国救民,提到中国的未来,他怎么每次都举手站起来发言呢?
他对先生说,要救国,首先要自强;要自强,又首先要读书明理,了解科学;如果中国可以开设大量的学校,中国的小孩子上学都不用花钱,那中国就有救了。
热血而幼稚。
像睁着一双无邪眼睛的漂亮金丝雀。
白雪岚暗笑的时候,发现讲台上的先生眼底也有无奈的笑意。
也难怪,宣怀风就是个不懂现实的人,白雪岚也喜欢他这一点,真真干净。
从外到里,晶莹剔透。
那种一碰就碎的珍贵,让人怦怦心动。
他太不知世事了,让白雪岚很有保护他的欲望,把他拉到自己羽翼下,遮着、挡着。偶尔累了,把翅膀轻轻挪开一点,看看他躺在自己翅膀下那张安静沉酣的样子,也就不累了。
不过。
这也只是空想。
宣怀风用不着他保护,广东这块地盘上,最凶的就是他的亲爸爸宣司令。
谁敢动宣司令的宝贝公子?
宣怀风甚至不想和白雪岚做朋友,虽然是同学,宣怀风对他总是敬而远之。
白雪岚又好笑又好气。
这个宣怀风,说他聪明吧,其实是个小笨蛋。
不是吗?摆明着喜欢林奇骏,两个人却一直玩小孩子的过家家似的。宣怀风不懂怎么顺水推舟,也不懂怎么欲拒还迎,他就是拙拙的,像一只遇到乌龟不知道怎么下口的呆老鼠,光害羞就用掉了他的大部分脑子。
当然,这一点让白雪岚更喜欢他。
偏要拙拙的才好。
感激老天爷。
可是,如果说宣怀风笨拙,他对白雪岚偏又很警觉。
白雪岚自问并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不过是打量过他几眼,深深的。
不过是借着机会凑过来,谈笑过几句话。
白雪岚真不明白,是自己一时大意,说过什么让宣怀风起戒心的话,还是自己要捕猎的眼神没有收藏好,总之,宣怀风对其他同学都平常,只对两个人态度最特别。
一个是林奇骏,宣怀风对他特别好、特别温和。
一个就是白雪岚,宣怀风对他特别戒备、特别警觉,就像兔子在波浪起伏的草丛里,忽然嗅到狼的气味一样。
白雪岚表面上装得很无辜,心里明白宣怀风的警惕是很对的。
他确实想吃了这只小白兔。
确实很想。
想得发狂。
这样难得的宝贝,为什么要给林奇骏?这样白皙的手,为什么只和林奇骏握着?这样兰花般的气息,为什么只有林奇骏可以嗅?
白雪岚极不服气。
他自问比林奇骏那个软趴趴的家伙强多了,他白少爷在山东出名的万人迷,模样帅、肩膀宽、读书过目不忘、会骑马、会打双枪……他才十五的时候,就不知道有多少人挤破头地想把女儿送过来,早早结亲。
结果,到了宣怀风跟前,他还不如一个家里卖洋货的林奇骏。
任凭白雪岚怎么努力,想扭转劣势,宣怀风死活不上当,就是把他看成需要防备的狼,就是把林奇骏看成活宝贝。
憋气!
可惜这里不是山东。
如果在山东,白雪岚真想动手抢人了。
抢人这种事,他还没做过,不过看过。五叔就抢过人。
过程很简单。
五叔出门逛了一遭,见到一个女学生,十分漂亮。五叔跟着人家到了学校,弄清楚了人家姓名住址,家里是干什么的,回来就带了一个精锐排的人过去。白雪岚当时年小,想看热闹,也跟过去了。
到了人家家里,整排的兵马大剌剌排开,当着女学生父母的面,五叔也不废话,把一张支票当桌上,手枪一把压在上面,只有一句话:「老子下聘了。」
就这样,把个漂亮女学生抢回家,当了三姨太。
白雪岚当时看着还不觉怎样,这几年有些长大了,如今看见那位打扮得整整齐齐,已经习惯了大手脚花钱,还善于打雀牌的三姨太,心里就不禁嘀咕:五叔有时候做事真下三滥。
不错,下三滥。
不入流的匪气。
不过有时候,白雪岚又有些无法说出口的羡慕。
如果是在山东,那有多好。
被憋急了,他也可以来上这么一出。
带着人马到宣宅,把支票和手枪啪地往桌子上一放,只说一句,「老子下聘了!」
把宣怀风抱进汽车里,小汽车一路开回家,再帮宣怀风换一套他亲自挑的新衣服,从此以后,要亲就亲,要搂就搂,宣怀风只许对着他笑,只许和他说话。
林奇骏?滚蛋!
真混账,这些也只能是空想。
这不是山东,是广东,宣怀风爸爸的地盘,在这里白雪岚不能抢人,不能叫林奇骏滚蛋,不能一个人占着宣怀风。
相反,他还要力图和宣怀风做上好朋友,还要彬彬有礼地忍受宣怀风对自己的警惕和冷漠,还要掩饰地露出微笑,甚至对上林奇骏,也要谈笑自若。
偏偏,宣怀风不上当!
一阵刺痛传来,白雪岚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掌。
他想得太入神了,五指攥得那么紧,钥匙嶙峋的钢齿几乎扎进肉里都不知道。
也罢。
不能明着抢,那就阴着偷吧。
虽然有点下三滥。
他可不会为了一点道义上的小内疚,坐视林奇骏那软蛋把他的宣怀风给吃掉。
林奇骏真是个软蛋,不敢下手,换了他是林奇骏,早不知把宣怀风吃了多少回了。
幸亏他是个软蛋,否则白雪岚更要气疯了。
不过,包不准林奇骏这厮什么时候开窍,像他们这样亲密,还跑来一道爬山,住在同一家宾馆,多危险。
万一林奇骏忽然来了贼胆,一张口把宣怀风给吃了……
一想到这,白雪岚就坐立不安。
仿佛有猫爪在心里不要命的挠,仿佛自己嘴里的肉,忽然被贼血淋淋地夺了。
夜深人静。
走廊里一个人影也没有。
白雪岚站在房门前,把钥匙插进钥匙孔,慢慢地扭转。没有发出一点声响,门就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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