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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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爱你-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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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每天做的事情基本上就是聊天看报纸上网,每个月写份报告,经理总是让我写,横竖也没什么好写的,每个月都差不多。

    这样我已经很满足,毕竟这是实习,比起我那些每天拼死拼活从早忙到晚一个月拿三百块钱还要看人脸色天天挨训的同学来说我的生活已经接近天堂了。

    赵寒被安排在一家报社实习,名义上是报社,但因为是无偿实习,所以没有人愿意去,最后只好他这个班长发扬风格自己上了。

    莎莎没有回来,她家里给她联系了当地的电视台,而且她偷偷打电话告诉我说留下的可能性非常大。

    田晨杳无音讯。

    这个学期我很少回学校,生活基本上就是公司——家两点一线,因此一直都没有看到刘浩民。

    可有时我会望着窗外发呆,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努力留在这家房地产公司里,如果想在北京工作,这恐怕是唯一的一条路。这样我可以离刘浩民近一些,至少是在同一座城市里。但我又不舍得放弃我的梦想,我是矛盾的。

    年底的时候董事长来青岛分公司视察,她问我愿不愿意留在公司里工作,当然是去北京的总公司。我说我想考虑一下。几个同事知道了以后都为我感到惋惜,他们一直都盼望能够去总公司可总没有机会。而机会摆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居然还需要考虑。

    是的,我需要考虑。我要弄清楚自己究竟应该何去何从。
第九卷 第四十九章 我们的誓约,他还记得

…
    春节之前,PPK辞职了。他留在论坛上的最后一个帖子是一个爱情故事。

    在网络上,一个男孩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因着她的聪明和狡黠。在网络上,那不过是一点好感而已,而到了现实里,这就变成了爱情,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他为了她抛弃了自己相恋多年的女友。他太喜欢她了,甚至可以不在乎她的心里还有另外一个人。他们的定情信物是一只玻璃鞋子。但他的家人不喜欢她,他们认为是她勾引了他。他感到很为难,他是爱她的,但他也同样爱着他的家人。他想她能够给他一些时间,他会说服他的家人。但她不愿意等,他们匆忙的了分了手。她把他送给她的那只玻璃鞋子从十五楼扔下去。他捡起了那些碎片,用了一整夜的时间把它们重新粘成一只鞋子。可当他满心欢喜的捧着这只鞋子去找她希望她能够再次接受她的时候。展现在他面前的却是这样一个事实:他敲了很久的门,他以为是她在赌气不给他开门,后来有人来开门了,却是一个裸着上身的男人。她从来不许他吻她,但就在他们分手的当天晚上,她却和另外一个男人在酒店同宿。在他心中无比纯洁的她竟然是这样的女人。他很失望也很伤心。他终于意识到他的前女友是多么的爱他,那个肯将她的一切都毫无保留的给了他的女子,而他却辜负了她,他重回他前女友的身边。而那一个她,不过是他的一场噩梦罢了。

    是我们之间的故事,和我意料中的一样,他还是误会了我。我不想解释。

    我把这个帖子置顶,加精加荐,让它的题目红的耀眼——《玻璃鞋》。我这样做一方面是因为他的文笔的确很好,从斑竹的角度来说,这篇文章无可挑剔;另外一方面,我是有私心的,我知道只有这样做才不会有人怀疑到我的头上,毫无疑问,如果对号入座的话,大家都会一致认为我便是文中的那个薄情女子,但试问天下人谁会把自己并不光彩的事情大肆宣扬推荐给别人看呢,那么,她便不是我了。

    我的回帖只有一句话:梦醒了,玻璃鞋碎了。

    我要他记住,即便是噩梦,那也是梦。

    花梅是我们中间第一个签到工作的人,寒假过后兰州的一家单位来招人,因为太远,气候又不是很好,没有人愿意去,但她去了。对外她自谦说是自身条件不好,那边待遇还算不错,所以能签就赶快签了。

    而内情只有我们几个人知道,那是一场无望的爱情。

    花梅喜欢上了低我们两届的学弟,那个比她还小一岁的男生。在这份爱情里,梅子是被动的,她爱,却不敢去爱。而那个小男生则要勇敢的许多,他主动告诉她他爱她,他要她留在青岛,等他毕业了他们就结婚。花梅还没有答应下来,外界就已经传的风言风语,“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话说的很难听,甚至连辅导员都找她去谈话,旁敲侧击的暗示她不要对低年级学生有非分之想。

    终于花梅在拒绝那个男生以后做了这样一个决定,她去了兰州,从此相隔千里,今生今世也不会再相见。人言可畏,即便是有流言,也传不了这么远。

    接下来的日子里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消息传来,有人通过了研究生初试,有人考上公务员,有人成了选调生,有人入伍,有人出国。

    莎莎和赵寒开始吵架,莎莎想回她家当地的电视台,而赵寒实习的那家报社又准备把他留下来。摆在他们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牺牲其中一方,要么分手。他们都在努力说服对方跟自己走。

    我的毕业论文题目定了下来,《论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是我大一时的学年论文,如今又拿出来重新写过,却忽然有了不同的感受。范柳原与白流苏的爱情,就像是太极里面的推手,他们努力想将爱情画成一个圆,却没有人肯承担责任多一些。又仿佛我曾经的那段感情,和刘浩民,谁都不肯先开口说爱。

    班上还有不少同学写张爱玲,最近几年她很热。田晨也是其中之一。他写的是《白玫瑰与红玫瑰》,我不知道他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心有所感。交初稿的时候老师毫不客气的批评我们两个写的是抒情散文,说你们两个倒像是约好了似的。挺心有灵犀的嘛。有人窃笑。我们俩分手的事情在班上早就传的沸沸扬扬,有很多种不同的版本。还好没有人来向我打听,毕业前夕,大家都已忙的自顾不暇,哪里还有时间去管别人的事情,传传流言就已经是很奢侈的娱乐了。

    我终于在四月份的一场校园招聘会上把自己签了出去,还是深圳的那家网站,转了一个轮回,我又回到起点。来招聘的人中有那次给我面试的那一个,原来他还是个不大不小的负责人。他看着我眼熟,但叫不出我的名字。这次他认认真真的看了我的简历,然后笑了。

    他说原来你就是那个碧幽缇啊。

    我说是。

    他说你和田晨一直做的都不错嘛。

    我引用他的话说,“皮毛,皮毛而已。”(。5ds8。)

    他说我是田晨的表哥。

    我想这个世界真小。

    他说田晨和他女朋友毕业以后要去新加坡了。

    我说是吗,那不错啊。

    这件事情田晨瞒着所有的人,班里没有一个同学知道,却被他的表哥无心说了出来。这样更好。我不用担心在深圳的街头偶遇而无话可说的尴尬了。虽然我在决定争取这份工作之前就已经想过,我不应该为一段已经结束的感情而放弃我的梦想。

    在就业协议书上签下我的名字的时候,我想我和我和王平才是一类人,在失去爱情时,我们同样选择了远离。我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但同样远离北京,远离青岛,远离我们的爱情曾经存在的地方。

    签到工作以后我的世界一下就空闲了下来,再不用每天赶往各个招聘会陪着笑脸递上简历填写各种表格,而且我也不像签在本地的同学需要直接进入工作,于是我就每天在校园里闲逛。像许多同样无所事事的人那样,在离开校园之前努力将D大刻在脑海里,即使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将她忘记,但我毕竟是努力记忆过的。

    那一天,我路过篮球场,有很多人,扯着横幅,挥着小旗,晃着易拉罐。是研究生与本科生的一场篮球对抗赛。

    仅仅是因为好奇,我站住了脚步。

    我看到了刘浩民。

    这一天距离我们的上一次见面已经接近两年。那时他研究生刚刚入学,现在已经面临毕业。真的是岁月如梭。

    两年的时间,他变了,变得更加成熟了,眼神清晰坚定。他也没有变,投篮命中以后的微笑,依旧让场边的小女生尖叫。

    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这么完美的男生,真的曾经属于我吗?也许,不过是我的幻想罢了,幻想过太多次,于是,连我自己都误以为这是事实。

    但,在他跃起的一刹那,有一个亮闪闪的东西从他的领口跳出在阳光下闪耀,是那枚戒指!用红丝线拴着,挂在他的胸口。

    我下意识的握紧了自己左手小指。如果说这是我们的一段誓约,那么,他还记得。

    他还记得,可是我已无法回头。

    这是天意,在我决心远离他以后,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我他还记得我。

    我努力想找些事情来做忘记他,可我能够做的只是反反复复的修改我的论文,逐字逐句的把它记在心里。倾城之恋。我甚至偷偷的想过如果这个时候发生一场海啸,那么我或许就可以和他相依为命,成就一段新的倾城之恋。很疯狂的想法,但爱本来就是疯狂的。
第九卷 第五十章 他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

…
    这一段的天气很不好,阴雨连绵,总是让人无端的烦躁起来。

    “缇子,明天陪我去医院吧。”(。5ds8。)莎莎凑过来说。

    “你病了。5ds8。?”转头的一刹那我的眼前闪过苏苏的影子。

    娜娜最近瘦了很多,原先鼓鼓的圆脸现在已经有了尖尖的下巴。

    她摇头,趴在我耳朵上低声说出原因。

    “你你你……”我连说几个你字才回过神来,“你看电视剧看多了吧,这个可不能胡说的。”

    “我又没疯,哪有拿这个说着玩儿的。”

    “那是谁?赵寒?”

    “废话5ds8。!”她白我一眼,带着哭腔。

    我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我有好多的问题,却不知该如何开口。毕竟这种事情我还是第一次遇到。我知道这个社会已经足够开放,但我还是接受不了未婚先孕这个词加在我朋友的身上。

    “那他不想负责任?”思来想去我问出了这样一个毫无水平的问题。

    莎莎摇头,“是我不想让他知道,你也别告诉他。”

    “为什么啊?”

    她幽幽的叹口气,“他有他的家,我也有我的家,他不可能跟我一起走,我也不可能留下来。再说他找到这份工作也挺不容易的。反正是要分手了,没必要让他多一份牵挂。”

    我无言。

    我曾经以为他们能够天长地久,以为他们的爱情是最无忧无虑的,没有想到他们最后还是说出了分手,而且,即使是另外一个不该出现的生命都无法挽回。

    我轻轻的抱住她,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她,我所能做的,只有陪她走过人生中这重要的一段路,也许不是光明大道,我却因此更加不能够抛弃她。

    这一刻,她的勇敢已经超越了我对她的所有记忆。

    第二天的天气愈加糟糕,雨愈下愈大,温度很低,更加讨厌的是,非常时期,我懒洋洋的一点都不想动。

    好容易陪着莎莎打车到了医院,排队,领号,坐在走廊的长椅上,浑身都不自在。

    手术室里传出女人的惨叫声,莎莎脸色惨白,我想安慰她点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所能做的,只是握着她的手,我希望我能够给她一点力量,可也许,这一刻她希望能够在身边陪伴她的人并不是我,又或许,根本就不要有这一刻出现,这一刻只是噩梦。

    护士探出头来叫莎莎的名字,她哆嗦了一下,死死握住我的手,指甲深深陷进我的肉里。

    护士提高了声音在第二遍叫她的名字,我拉着她过去。护士上下打量了我们两眼:“你们哪一个是?”

    “是我。”莎莎的声音低的几乎听不见。

    护士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很不耐烦的把身体挪开让出一条缝:“快点进去。哎,哎,你在外面等。”她拦住我。

    “我可不可以陪她进去,她会害怕。”我恳求护士。

    “哟,知道害怕当初就别做这种事情出来啊,年纪轻轻的……”护士冷嘲热讽。

    “我没事的,”莎莎松开我的手,“缇子你在外面等我吧。”她露出笑容。

    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凄凉的笑容。

    手术室的门在我的面前关上了,我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难道……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这不是凌缇吗?”

    转过头的一刹那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冤家路窄。范雨在小二黑的臂弯里珠光宝气的冲着我笑。

    “你同学?”小二黑问范雨,没等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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