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硕士生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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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硕士生宿舍-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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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丽 人 居
现在已子夜二点了,不知何故我没有一点睡意。对面床上的方璐又在做噩梦,在喊:“别杀我啊!求你了!救命呀!”。那喊声让人毛骨悚然。她上面床上的陈蕙被惊醒了,但翻身又继续睡着了。大家对方璐做噩梦已习以为常了。

  我们的宿舍住着四个人,但常住是方璐、陈蕙和我三个人。我们是上海某一名校的法律系的硕士生。可能因为我们长得还算得上漂亮,我们的宿舍被同学戏称为“丽人居”。我上床位的章丰,平时在美国居上海的某家大公司做兼职律师,收入颇丰。她老家在辽宁,来读书时和老公离了婚。她的新男友白林原在老家当出租司机,后来辞去了工作随她而来,他们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住。所以她在宿舍的床形同虚设,因为她很少来宿舍。

  章丰是个矮而略胖的女孩,26岁。听说她的脸已作了大规模的整容,她的眼睛、鼻子、甚至牙齿都不完全是原装的。但由于她的皮肤黑,觉得她长得更像非洲美人。她天性活泼、开朗。偶尔在教室或路上遇到她,她会抓住我的手,夸张地说:“亲爱的,亲爱的,好久不见,好想你了!”以至于后来听到何煜这么称呼我时,觉得怪怪的,好像他们把这很神圣的词活生生地玷污了、扭曲了。她说话的频率很快,每次总感觉有人在催促她似的,让听者也为之紧张。我觉得她像风一样来去无踪,她应该算是风一样的女人。

  白林和章丰刚好成对比色,他长得很英俊,个子1米85,皮肤白白的,很腼腆,在我们面前不太说话。有时章丰来宿舍玩,他就在楼下等,因为怕见我们。他觉得自己仅是个技校毕业生,在我们这群美丽又聪明的女硕士生面前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我们和她开玩笑问她:“那他在你面前会有这种感觉吗?”她眨着眼睛,又神秘又得意地说:“当然有呀!”

  方璐是个漂亮的女人,27岁。她结婚二年了,因怕影响体型没生小孩。她的祖籍在湖南,在哈尔滨长大。她身高有1米61,长得像舞蹈演员周洁:又黑又亮的大眼睛,高而挺的鼻子,小小的樱桃嘴。她女人味十足,特别是一对异常丰满的乳房,让人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的视力很差,所以看人时总是把头一低,眯着眼,但这种姿态更让男人动心,正如徐志摩的诗中“那一低头的温柔”似的,妩媚万千。她很重视自己的外貌,总担心某一天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得丑陋无比,美貌顿逝。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抓起桌上的镜子,自我欣赏半天,问旁人:“我是不是变老了、变丑了?”听到我们都夸她艳丽无比,她拍着鼓鼓的胸脯说:“我快30岁,我要抓住青春的尾巴好好玩一把。”

  方璐的身边总簇拥着众多博士生:经济系的请她吃饭,给她买衣服、化妆品;外语系的帮她辅导英语口语;同系的陪他逛街。她的丈夫还在哈尔滨,是个商人,可能没有发财,每次听到她在电话里喊:“今天挣了多少,再这样挣不到钱,我们离婚吧?”记得她曾推心置腹地对我说过:“交朋友就要交有用的朋友。我姐姐很漂亮,她做什么都不需要花钱,这次她家的房子装修得十分豪华,都是她当官的情人张罗的。”我一直在想或许她家境很差吧,“钱”这个字是她口语使用中频率最高的词。或许这正体现她作为漂亮女人的魅力,凭此资本她不需要花钱就能得到一切。方璐很讨男人喜欢,我亲眼目睹她的魅力。有一次和她一块去学校食堂吃饭,对面有个男生色迷迷地盯着她看了好久,说她很像香港凤凰台某当红主持人,夸了她几句漂亮。第二天我下课回来,竟然看到那男生出现在我们宿舍里。

  陈蕙来自江南的名城,她身高1米65,苗条,颀秀,有着江南女人特有的那种精致与典雅。长长的睫毛下一双美丽而清澈的眼睛,高耸的鼻子,微启的红唇,仿佛从古代名画中走出来的美人。特别是洁白的肌肤如白璧之无瑕,让长满一脸雀斑的方璐非常嫉妒。方璐曾多次向陈蕙请教保持美好肌肤的奥秘。陈蕙说她不用化妆品,每天用冷水洗脸。方璐开始不信,不过经过细致观察,她不得不感慨道:“陈蕙确实是天生丽质!” 

  陈蕙在宿舍总是静静地看书,听音乐,走路时步履轻盈,总感觉她身轻如燕。我担心如果十级台风来临的话,她是否会被刮走。我第一次看到她时以为她年龄比我小,她笑着告诉我她已经33岁了,是一个6岁女孩的母亲,我一下子发呆了许久。无论从哪方面看她更像个可人的小女孩。她的脸上总是露着浅浅的笑,淡淡的酒窝在光洁的脸上增添了几分调皮。她爱干净,为人低调不张扬,喜静,很少看到有人来找她。找她的电话也很少,她无意中和我们保持友好的距离。相处近二年,我们都没见过她的夫君,她也从来不提起他。方璐有时好奇地问起,她微笑地说他们感情很好,只是他工作忙。

  我们是学校硕士班中为数不多的大龄学生,是校园里一道很明亮的风景线。说说我自己吧,我28岁了,还没成家。声明在先,不是我不想结婚或找不到男友。如果不是男友何煜是个外交官,在欧洲的某国要呆上三年,我可能也早就做母亲了!为了何煜,我放弃了在家乡成都大学的教职,来到了上海。因为这儿是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我现在的学校也是他的母校。这儿的每片土地都留着他的足迹,我仿佛感觉空气中还犹存着他的呼吸。可此刻想到何煜,我突然觉得难受,因为我已经有三个月没有他的音信了。他是二年前出国的,按常理一年半就可以探亲一次,但他总是说工作忙,没办法来。我记得他走得那天日期是990909,这个日子已成为我电脑开机的密码了。

  ……唉,不想了,人总是要活下去,没有何煜,我也会活下去,我要睡觉……。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二)我 和 何 煜
我想给何煜写信,问问他是否该结束我们这段长达五年的马拉松的感情放爱一条生路吧。打开电脑,我看到以前写给他的情书,眼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我相信我是爱他的。

  这是他刚走时我写给他的信:

  亲爱的何煜:

  多少美好的回忆在心海翻腾,多少真情曾燃烧在美丽的日子里!多少年、会有多少年,我们会让它留在尘封的记忆里?当你用灿烂的微笑轻轻抹去我脸上的忧伤时,我发现在我的世界里,你是永远飘扬的一面旗帜!无论岁月之歌的内容如何更改,我愿是你永恒的港湾!

  总想会有那么一天,当我打开紧闭的门窗,我会发现你正伫立在我的面前,用你那阳光般的笑容驱除我所有因等待而尤生的寂寞和孤独!总想静静地依偎在你的身边,细诉那别后的相思以及重逢的喜悦,然后把我们的过去和将来咀嚼一遍又一遍。真想留住过去那些如诗般美丽的日子,让它们在心里沉淀如醇香的美酒,飘溢在每一个清晨;真想化成一只可爱的青鸟,在你未来的日子里让我用微弱的生命作一次千古绝唱;真想在风蚀残年时,你会和我在一起,低低地向我呢喃:“我爱你!”……那是我最大的慰藉!

  当如诗如歌的青春逝去,我们留住的会是什么?在人生之路的尽头,我会不会听到那句熟悉而亲切的问候。在我年轻的岁月里曾流淌的激情,会不会让我的生命呈现出最绚丽的光泽?我想无论如何,我是没法把那段烙印一般的恋情渐渐“删除”,然后又开始“新建”。毕竟这是一份百年难遇的真情!

  爱你。。。。。。

  亲爱的,我无法想象没有你的日子怎么过,仿佛载着你离去的飞机的双翼辗碎了我的心似的,泪水已模糊了我的双眼,也模糊了所有的记忆。我的爱人,我想今后的日子我已失去了光明。你曾象阳光一样照耀了我平静而淡泊的生活,现在又那么绝情地收回。你让我变得多么脆弱,简直不堪一击。我觉得我的世界因你的出现而变得丰满,因你的离去而变得残缺。我没有和你一块走,不是不爱你,因为你飞翔的双翅不能携带任何的负荷,这样你才能自由地冲向云霄。

  亲爱的,人生就是这么让人无奈,两个相爱的人的分离是多么残酷。我从没有发现自己会这么容易激动。下班的路上我想到今晚我再也听不到你那充满磁性的声音时,我仿佛感觉到你在开始渐渐地离我而去,泪水便不自觉地流了满脸。当刺耳的喇叭声把我唤醒时,我才发觉我差一点和一辆小车撞个满怀。

  认识你,我不知是不是一个美丽的错误?我觉得我的历史因你而改写,我不知我带给你的是什么,你带给我的又是什么呢?当我把一腔的柔情献给你时,你会不会觉得幸福呢?我的爱人,我的出现对你来说,是不是一个美丽的错误?我会无怨无悔地为你付出我的所有,可我不知我的爱能否给你的未来带来一片祥云?我祈求上帝能告诉我,我们的爱情能否天长地久,能否经得住岁月的千锤百炼?亲爱的,我真心地希望我带给你的永远是快乐、轻松、安宁。

  现在天正下着雨,诉说着我对你的无尽的思念。我想说,我会永远爱你的,你是闯入我心灵深处的唯一爱人。

  等你,在雨中,等心中的彩虹划过我的梦想;等你,在每个晴朗的早晨,等你微笑的脸呈现在我的面前;等你,在每个落日的黄昏,等你那温暖的双手叩响我心底那根多情的弦。亲爱的,这需要多少的星辰的上升和陨落,需要我多少的泪水所浸泡的日子?我的心会渐渐地苍老,长满思念的老茧。我所有的日子都那么的饱满地写满你的名子。就这样等你,等你用你的爱来抚平你走后留给我的创伤。

  爱你!

  永远属于你的许芸

  99/09/09

  何煜让我等得心疼。但我现在有时想起何煜,我甚至记不起他长什么样了,这场旷日持久的感情恍如隔世。时间和距离真是爱情的两个杀手。我问自己,我现在真的还一如既往地爱着他吗?

  一下课回宿舍,在门口就听到电话声不断。我想肯定是方璐的崇拜者的电话吧,拿起来一听,吓了一大跳。原来是何煜的电话。他说他刚下飞机,已回北京,他很想我,明天到上海来看我。我兴奋极了,所有的不快烟消云散了!我蹦跳着,把所有对他的不满都置之脑后。我真想找个人和她分享一下我的快乐。突然我意识到我的室友好像这几天都很忙,都不在宿舍。我给她们的手机分别发了信息:“我很快乐,想请客!”想不到她们都回:“不好意思,今天有事。明天吧?”明天可不是属于她们的。不理她们!

  我开始思索着明天应该穿什么衣服去见我的何煜,打开衣柜,找了半天,找不到一件合适的衣服,又把行李箱取下来,一件件地试着……

  第二天的白天在我的焦躁不安中过去了。晚上,何煜终于出现在菁菁校园,来到了他的母校,来到了我的身边。当我的目光和他相遇时,我发现他那让我心醉的笑容重新燃起我心头的熊熊火焰。他用有力的手紧紧握着我那纤纤的小手,那种熟悉的温暖的感觉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回到了我的躯体内,我知道我还是深深地爱着他。很自然地依在他的怀里,但不争气的泪水还是无声地流了下来。这一天我等得太久,等得心力交瘁!

  我们决定共进晚餐,再叙相思之苦。他提议吃西餐。他说在国外呆久了,还是觉得西餐更美味、更健康。尽管我不喜欢老外的食品,但为了不扫他的兴,答应了他的提议。

  在五角场的一个西餐店看着他像个绅士一样地优雅而熟练地使用刀叉,突然觉得他还是变了许多,比以前胖了、开朗多了、有主见多了。 

  我们共享了晚餐后,在附近的茶室聊天,想到他出国前说过,回国时给我带只漂亮的钻戒,向我求婚。我满怀希望等待他兑现他的诺言。可他却一个劲说着在国外的生活。他说现在才知道为什么去过国外的人大多不想回来,确实国外的好多方面比国内优越,比如说环境、福利、教育、法制、治安等等。他去过国外的好多国家,发现欧洲是最适合人居住的地方。听他滔滔不绝地描述着欧洲的见闻,我问一句:“是否欧洲的月亮也比中国的亮?”他没意识中我话中的讥讽口气,兴奋地说:“是呀,因为那儿空气污染少。”我忍不住打断他的话题,直接问他有什么打算。他才告诉我打算去美国留学。现在还留在外交部的年轻人是最没出息的。他现在的工作不是很开心,大使和参赞矛盾很深,他无所适从,收入也不高。如果去美国读MBA,就可以改变一下自己的命运。他唠唠叨叨说他希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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