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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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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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幢千寻在梦里才能见到的漂亮房子。
  郁郁葱葱的花园,占地颇广,中间一条供汽车进出的水泥甬道,两边的花圃里种满了玫瑰、月季、菊花和茶花。几株修剪成伞状的榕树,掩映着一栋三层的欧式建筑。走上台阶,推开两扇厚重的柚木门,千寻置身在一间美轮美奂的大厅之中。
  大厅正中是一套暗红色的沙发,地上铺着华丽的地毯。上方悬挂着一盏巨型的水晶吊灯。客厅两面是落地的玻璃窗,垂着白纱的窗帘。后面是一架木质的旋转楼梯,直通向二楼。整个大厅给人一种华贵典雅、富丽堂皇的感觉。
  千寻在门口呆立了好几分钟,她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突然闯进了一座豪华的宫殿,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地方。
  季太漠然地瞥了她一眼,对旁边拎着箱子的老赵说:“你把箱子交给宋嫂,然后送我回公司。”一面提高声音叫:“宋嫂!宋嫂!带她上楼!”
  一个年约五十岁、矮矮胖胖的女人从屋里走了出来,她从老赵手里接过箱子,领着千寻上楼。
  二楼有个精致的小厅,摆放着一套纯白色的沙发、一扇红木雕花镂空的屏风。屏风后面是两两相对的四个房间,中间隔着一条走廊。环形的阳台围绕着整幢房子,每个房间都有门通向阳台。
  宋嫂打开南面靠右手的房间,说:“这间房间原来是客房,太太要我收拾好了给你住。”
  这房间相当大,相当考究。粉红色的地毯,粉红色的窗帘,粉红色的家具,温馨而华丽,像是公主的寝宫。书包 网  … 手机访问 m。  想看书来书本网
四 季宅(2)
千寻不由得叹息,仅这间卧房就比她和母亲在柳镇租住的三间房还要大,更不要说房内的装潢和陈设了。
  她轻声地开口道:“宋嫂,我想知道旁边住的都是谁。”
  “你对面是小姐的房间,小姐的隔壁是先生和太太的房间,你隔壁住的是陌少爷……”
  “陌少爷?”千寻打断了她,低低地问,“哪个陌少爷?”
  “哦,他叫裴予陌,是太太表妹的儿子。他父母8年前交通意外过世了,太太就把他接过来抚养。”宋嫂的脸上充满悲悯,叹息地说,“唉,也是没有爸妈的苦命孩子……”
  显然,在宋嫂眼中,她和那位陌少爷一样,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先生去北京出差,太太一般都住在公司,小姐和陌少爷去国外度假了,所以这个家里只有你和我。”宋嫂怕她初来乍到受拘束,宽慰地说。
  “宋嫂,”千寻乌黑澄亮的眼睛望着她,“太太是怎么介绍我的?”
  “太太说,你是先生从湖南领养的孤儿,以后就是季家的养女。”
  是养女,还是私生女?千寻唇边掠过一抹飘忽的笑,这抹笑使宋嫂不由得震动了一下。好个漂亮的女孩子!
  这个女孩不只是漂亮,身上还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她寡言少语,心思却很笃定,不像宋嫂原先以为的那样胆怯怕生。
  在接下来的相处中,宋嫂喜欢上了乖巧柔顺的千寻。比起活泼俏丽略带骄横的小女主人,千寻沉稳得多,也懂事得多。
  她总是穿纯白的棉布裙,长及脚踝,不像小姐喜欢穿吊带背心、超短裙,胸脯大腿都露在外面;她的头发是纯黑的直发,不像小姐一头五颜六色疯草一样的烟花烫;她生活很有规律,每天七点钟准时起床,不像小姐过了中午还赖在床上;她很安静,常见她独坐一角静静地看书,不像小姐摇滚乐放得震天响,每天男生的电话接不停……除了看书,千寻还常到厨房帮忙,摘菜、洗菜、切菜,真看不出她外表斯文秀气,一双玉葱般光滑细嫩的小手,干起家务活熟练利落,不像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娇宠得像个公主。
  “如果我是你母亲,有个这么文静漂亮、听话懂事的女儿,我会成天笑得合不拢嘴。”宋嫂常常感慨地说。
  千寻脸上有一瞬的黯淡。母亲从来没有表扬过她,也从来没有以她这个女儿为荣,甚至吝啬于给她一个鼓励的微笑。
  晚上,躺在铺着粉红色床单的弹簧床上,她翻开了那本黑色的小册子。这是一本日记本,浅蓝色有暗花的纸上,写满了工整而娟秀的文字。她按着时间顺序,一页一页看了下去:
  “1985年7月7日
  今天本是我参加高考的日子,而我却站在这里,站在N城火车站,站在嘈杂纷乱的人群里。周围的繁华喧嚣,更衬托出了我的贫穷和孤独。
  烈日下,热浪袭人,让我几乎窒息。这个酷暑的下午,是我一生命运的转折。从此,我离开了课堂,离开了故乡,离开了温和慈祥的母亲,成为N城千千万万个打工妹中的一员。没有梦想,没有诗,也没有白马王子……”
  “1985年9月18日
  打工的日子比我想象的还要艰辛。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机械重复着同样的动作,疲乏单调,一天下来腰酸背痛。集体宿舍小而闷热,几十个人挤在一间屋子里,连洗澡都像在打仗。我常常想起中学语文课上学过的《包身工》,觉得自己就像里面的“芦柴棒”,枯瘦干瘪,早已失去了生命的光彩。”
  “1985年10月13日
  今天接到夏芸的来信,她上大学已经一个月了。她笔下的大学生活多彩缤纷,是我曾经梦寐以求的,现在却彻底远离了我。
  夏芸暑期遇到了高中班主任彭老师,他为我中途退学、放弃高考感到惋惜。他说凭我的学习成绩,考上重点儧学不成问题。但是,父亲的猝然离世,让我别无选择。即使我参加了高考,体弱多病的母亲也无法供我上大学,何况家里还欠了一大笔债。这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怨天尤人也无济于事,我只能默默接受它。”
  “1985年12月9日
  我遇到一件很烦恼的事。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到车间巡查,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等门一关上,他就对我动手动脚,还暗示我只要顺从他,就能很快升为拉长。我使劲推开他,狠狠给了他一个耳光,他恼羞成怒要炒我鱿鱼。我当即提出辞职。同厂的湖南老乡萍姐说我傻,白白放弃“麻雀变凤凰”的机会。
  我苏缇虽然一无所有、卑微渺小,但还有做人的尊严。我不能让我母亲和九泉之下的父亲蒙羞……”
  ……
  千寻阖上了那本小册子,她不愿再读下去了。这些片断的文字,记载着母亲的过往,一个打工妹的辛酸史。其间命运的挣扎、生活的沉重,不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体会的。千寻将小册子塞在枕头下,关上了台灯。
  窗外,清凉如水的月光照着偌大一座宅子,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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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初见
昨晚睡得迟了,千寻睁开眼,已是上午十点。
  她从来没有这么晚起来过。匆匆洗漱后,下到一楼餐厅。餐桌上摆放着皮蛋瘦肉粥和一杯牛奶,还有两碟小菜,湖南豆腐乳、泡椒凤爪。
  宋嫂知道她喜欢吃辣。
  也许是饿了,千寻胃口很好,一连吃了两碗粥。她将碗筷拿进厨房洗了,才发现整个季宅静悄悄的,只有她一个人。
  宋嫂想必出去买菜了。千寻迳直上楼,想回卧房看书。走到二楼楼梯口时,不经意地回头,漂亮的旋转楼梯,光滑的木质扶手,优美流畅的曲线……
  千寻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奇异的念头,不,从看见这架楼梯的第一眼,这个念头就紧紧地抓住了她。
  在柳镇,她住的巷子里,也有这样的木质楼梯,老旧的地板已经松动,踩在上面嘎吱嘎吱地响。她常常看见林熙阳领着一群男孩子,爬上二楼,然后“吱溜”一声,从楼梯的扶手上飞速滑下,别提多神气了。
  千寻知道这是危险的游戏,也不符合她沉静的个性,但内心深处还是无限向往。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被压抑了的自我,只等待机会释放。
  恰好她今天穿的是牛仔裤,没有穿长裙。家里除了她,再无其他人。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她迅速攀上楼梯栏杆,两条腿分开坐在上面,脚下一蹬,身子便顺着光滑的扶手向后旋转而下。
  如果宋嫂见此情形,一定会大跌眼镜:这个外表文静的女孩,骨子里却是野性的、不羁的。
  这是她最私密的空间,是她最真实和奔放的自我。风在耳边呼啸,长发在空中飞扬,生命在这一刻,变得自由而轻松。
  24级楼梯很快滑完,千寻纵身跳下,双脚稳稳落在大厅的地毯上。这是她第一次溜滑梯,身手之敏捷、灵巧,丝毫不比林熙阳逊色。
  千寻正有些洋洋得意,身后却传来一阵惊呼:“你是谁?”
  转过头去,她看见了一张娇俏的脸。
  麦色的皮肤,长而浓密的睫毛,小巧挺直的鼻梁,红润的双唇,眼睛大而明亮,深褐色的眼珠分外迷人。一头粟色短发蓬蓬松松的,额前的几绺挑染成火红色,显得俏皮、妩媚。这是个时髦的女孩,她很会妆扮自己,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明艳动人的青春气息。
  “你到底是谁?”女孩毫不客气地指着千寻的鼻尖,倨傲的眼眸里充满狐疑,“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
  我家?千寻回过神来,立即猜到了对方的身份,却不知该如何介绍自己,在一种无以名状的情绪中,竟一时无言。
  “滟滟,请注意你的口气,这样对待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很不礼貌!”
  一个低沉的、略带戏谑的男声使千寻吓了一跳,原来这屋子里还有男人!都怪她刚才玩得太忘情,没有注意大门开了,也没听到有人进来。
  千寻循声望去,一个男孩斜靠在楼梯旁的花架上,颀长高瘦的身材,闲适的态度,一副无所谓的表情。
  说他是男孩,他看上去已经有十七八岁了,而且长得极帅。中长的碎发,白皙的皮肤,漂亮的五官犹如刀刻一般,长眉如剑,双眸如星,鼻如悬胆,薄唇微微上挑,扬起一抹慵懒的笑意。
  千寻怔怔地望着他,生平第一次知道,男孩子也可以有这样的精致面容!
  更让她奇怪的是,但凡比女孩子还漂亮的男孩,总会让人觉得娘娘腔。而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男生。如此邪魅,又如此阳刚,确实是她平生仅见的。
  “漂亮的女孩子?”那个叫滟滟的女孩咬了咬唇,抗议地大声道,“陌哥哥,你有没有搞错?一个土里土气的野丫头,哪里称得上漂亮?”
  “她打扮虽然土气,但是五官很正点,皮肤也不错,身材稍微瘦了一点,不过有一种骨感美……”
  两个完全陌生的人,竟然当面讨论起她的容貌,真是很过份!
  千寻忍无可忍,打断他的话:“你好像也不太礼貌吧?”
  “哦?”男孩扬起了眉毛,仍是一脸戏谑的神色,“是吗?I’m sorry”
  “陌哥哥,为什么对她这么客气?”滟滟皱了皱眉,转身面对千寻,摆出一副主人的尊贵架式,“你还没有告诉我你是谁,是从哪里闯进来的?”
  “季滟小姐,她叫孟千寻,是先生收养的义女,以后要和你一起生活。”
  大厅门口,突然传来响亮的声音。
  三人一起噤声,齐齐地转身望向大门。宋嫂正好买菜回来,及时替千寻解围。
  季滟第一个反应过来,她死死地盯着千寻,不屑地说:“宋嫂,你在开玩笑吗?我为什么要和?个乡巴佬住在一起?”
  “她不是乡巴佬,她从现在开始就是你的妹妹。”宋嫂正色道,脸上的神情十分严肃。
  “我才不要她作我妹妹!”季滟瞪了千寻一眼,把手中的行李袋一摔,怒气冲冲地跑上楼去。
  “砰!”的一声,楼上传来重重的甩门声。
  宋嫂叹口气,拾起地上的行李袋,正要拎上楼,裴予陌走了过来:“宋嫂,还是让我来吧。”
  “陌少爷,你替我劝劝小姐,她一向最听你的话。”
  “我知道了。”他说,脸上的那份戏谑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凝肃和深沉。
  目送他上楼的背影,千寻感觉讶异:这个男生怎么变化这么快,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二皮脸”?
  
六 风波(1)
季滟和裴予陌是从巴厘岛度假回来。
  自从他们回到季宅,对千寻来说,那种平淡温馨、逍遥自在的生活就彻底结束了。
  以季滟骄纵的个性,完全不能接受一个乡巴佬作自己的妹妹。每一次在季宅看到千寻,眼角的不甘和不屑尽显无遗。
  而裴予陌的态度让人捉摸不定。当着宋嫂的面,他从来不和千寻说话,而一旦家里只剩下他、季滟和千寻三个人时,他总是一脸坏笑,用戏谑的口吻嘲弄她,言谈举止之间有一种懒散的傲慢。
  好在,千寻是个隐忍淡漠的人,她完全视若无睹,将两人当成空气。更好在,学校不久就开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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