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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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涅槃-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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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个让他头痛的问题。阳光从窗外透进来,在洁白的房间里有些刺眼。他拉动了铃索,却突然入手一空,他咒骂了那咬断铃索的可恨的老鼠,把断掉的铃索拉近,这却让他马上从床上翻滚下来,因为身为一个剑术的高手,他很清楚这铃索的断口不是老鼠的杰作,而是砍断的。   
“很好,不要回过头来,我想你不会怀疑手枪的击锤已张开。”一个含糊不清的声音在汉普斯身后响起,“举起你的双手,对,不要去管衣服,向前走。好了,瞧瞧桌子上的东西。”   
一枚祖母绿的胸针,那是汉普斯勋爵的女儿最喜欢的饰物,每次去城郊踏青,都必定用来衬淡灰或火红的裙子,当然,最好还是那条火红的裙子,配上一头红发,那实在美妙极了。而汉普斯勋爵记得,今天就是女儿和妻子一起去郊外的日子。但现在这枚胸针就静静的躺在桌面上。   
在祖母绿的边上,是妻子至爱的钻石耳饰,还有汉普斯勋爵那年迈的父亲那从不离身的三重壳镀金怀表。“取消决斗,一切将没有发生过,你当然可以选择留下绝命书后自杀,那样你的家人马上就会去天堂和你团聚。”   
阳光照耀在汉普斯勋爵那耷拉的金发和胡子茬上,他呆呆望着桌子上的东西,从来没有这么无力过,对于这个决斗场上的常客,生死向来看得很淡,如果不是桌面上的东西,他甚至会赤手空拳和身后那个无耻的家伙搏斗,但这关系到家人的安危,汉普斯双手掩面跪倒在地,阳光把他的那长满金色茸毛丑陋的屁股,嘲讽地打上高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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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圣经创世纪》11章1…8节 关于上帝见到巴比伦塔的建造后说:他们是一群人,讲的是一种语言,他们要做什么,就不会停止的。让我把他们的语言搞乱,互相不通。    于是;语言不通是上帝的过错   
   
明天只能保证一次更新了,当然,我力争两次,但现在的身体状况实在不敢打包票,呵,我要加一场床戏或把决斗细描一下就够两次了,不过还是算了,塞字是可耻的。。。   
第二卷 去国 第三章 后动   
在黑夜里山丘上的古堡似乎一头潜伏的猛兽,澎湃的浪花拍打在岩石上,是野兽的咆哮。古堡的吊桥在轮轴的“吱吱”转动下打开,城墙上亮起几点火光,古堡的门打开了,骏马上的骑士高举着火把驰过吊桥,然后他就停了下来,连胯下的马儿也弄不懂他的意思,只是停下用蹄刨着土。   
他的身后,一骑又一骑驰出吊桥,当古堡外面的火把达到二十三把时,吊桥又被绞起。爱丽丝淌着泪在城头,火光下她的面容悲痛欲绝,但骑士总要出征。   
从这座古堡建成的时候开始,也许是两百年前或更远的时间,爱丽丝知道自己没有什么抱怨的理由,哪怕自己将来成为这座古堡的女主人。更何况那苦行僧般的人儿,只轻吻过她的唇。   
风把城堡外的火把吹得乱舞,胡仁举起火把在空中划了两圈,马上就有四骑分左右散开搜索,尽管这些马上的骑手大都只有十岁左右,但谁也不能否认他们是战士。胡仁欣慰地笑了,苏京在他身边勒住马,低声道:“师父,你不向她交代几句?”   
他的话却让本来有点犹豫的胡仁愈加决绝了,拉上披风上的风帽,胡仁没有说一句话,策马奔向那未知的黑暗中。   
身体随着骏马的奔驰而起伏,如同胡仁此刻的心潮。   
今天和前天大大不同了,前天一切都没有启动,他仍有放弃计划和爱丽丝终老山林的选择,无论这个选择多么无耻都好,毕竟他仍有这个选择。但昨天苏京带来陈宣汇来的款项和胡仁让他们购置的东西,陈宣已经和富兰克林接上头,苏京已通过罗瑞子爵安排了踏上往宾夕法尼亚的旅途,一切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如果现在放弃,胡仁将一生都无法原谅自己。   
因为这起码是一个表面上看来万无一失的计划。   
大陆议会同意了陈宣把刚买下的那个不知在何处的小岛,作为第十四个州加入联邦的文件,这份以中英两式文字签署的文件,已送到胡仁手中,胡仁认为派陈宣去做这件事绝对是正确的。   
单就条约中这两项,已让胡仁心花怒放:当在联邦本土无战事的情况下,每年必须以不低于3个百分点的国民生产总值支援汉人的复国活动;凡第十四州的联邦公民,其父亲为汉人者,有义务接受汉人复国运动的征召。直到把野蛮人驱逐出汉人的领土,以上两项自动作废。   
如果让胡仁自己去谈这件事,三个百分点他绝对不敢提的,这个比例是二十一世纪美军的全部军费了;但陈宣不同,陈宣他只知道现在的美国,就是一个包括亲英派在内不过二百万人的国家,这个国家的战争必须依靠向法兰西的乞讨来进行。   
当然,作为第十四州,必须从七月开始,于三年内分十次给付100万里弗尔(法国银币)支援联邦。   
胡仁举着火把驰骋在黑夜里,宾夕法尼亚的一线大陆军部队哄变,这使富兰克林要求陈宣提前履行诺言,尽管胡仁让他便宜行事,但陈宣在骨子里仍认为这是个赔本的买卖,更加为了日后不要引起胡仁的猜疑,陈宣把这个消息连同汇款一起送到伦敦让胡仁抉择。   
带着银币,胡仁就要赶在大陆议会前面,去接收这支部队,可以相信这一个万无一失的计划,作为一线部队哄变的原因只是欠饷,而不是不愿作战。   
当然,计划执行以后,天知道到底会怎么样?妻儿岂应关大计,胡仁自问是做不到的。那么现在,没有和爱丽丝有什么关系,让他轻松了许多,就算自己需要面临什么样的抉择时,起码也不必为了爱丽丝而牵挂。   
爱丽丝在城头望着那人儿远去,她默默的为他祷告,愿上帝带领他,赐福于他,无处不在、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在天的父啊,让他平安归来吧,我必让我的子女信主的教   
在巴黎密斯雷路那栋大厦里的花园里,陈宣穿着中式长袍躺在靠椅上,两个十五六岁的女孩中,有着典型希腊式脸庞的少女给他捏着肩膀,另一个披着一头金发,上半身的曲线几欲胀破那件小小的中式肚兜,下穿阔脚撒花裤的少女轻轻的给他捶着腿。   
陈宣用手中的纸折扇架住那个穿肚兜少女的下巴,那女孩浅笑望着他,卓墨在边上摇头道:“真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裳,现在哪里还认得出,是前天我们买下的这两个泥猴奴隶?”   
陈宣微笑问那女孩说:“他说对不对苏菲?”   
那个叫苏菲的女孩,乖巧地用生硬的中文说:“是,主人。”陈宣哈哈一笑,抖开折扇向两个女孩挥挥手示意她们下去。   
陈宣把描金纸扇轻摇了几下,才对卓墨道:“这叫排场,你也是官宦人家出身,应该懂,我下个月就要和罗尚博伯爵去美国,这张椅子就你来坐了,排场该摆时,也得摆起来,你又小,摆摆排场才不至于让人小瞧了,做生意这些东西难免的”   
卓墨咽了一口唾沫,站了起来一磕脚跟说:“先生放心,这期间我一定对她们好好调教,让她们学会汉话”   
“啪!”卓墨的脸颊马上浮出乌黑的五道指痕。   
陈宣扇了他一巴掌仍不解气,又踢了他两脚,才合拢折扇指着卓墨的鼻子骂道:“教她们说汉话干什么?我连神父都不太愿意让他知道我们的事呢!你有没有脑子?咱干的是什么勾当?成功就千古留名,一旦风声走漏,那是千刀万剐的事!”   
“学生谨遵先生教诲!”卓墨挺着胸,目视前方。   
陈宣点点头,招手让边上侍候着的管家给卓墨上了药,他把扇子别在领上,躺在靠椅上拈起一串葡萄咬下一颗,等管家收拾完毕走远了,才对卓墨道:“来,坐下,校长不在,该放松的,我还是尽可能体谅你们,但凡事得分轻缓急重,对了,斐利克斯说要帮我们出手的那批苏绣,价钱谈好了没?”   
“这个,他压得有点低。”卓墨不敢去摸那肿起的脸颊,越说声音越小:“他知道我们汇了一笔款子去英国,急着套现,所以价格死命的往下压。”   
陈宣闭上眼,想了一会才说:“不要管他,抬高三成,你叫两条船的船长下午过来见我,我们有固定的供货渠道,只要不遇上海盗,利润和质量都比他们强,他不吃就算了。我已经和罗尚博伯爵谈了这件事,他承诺向王室游说购买我们的商品,你知道,一个军人的承诺,我更愿意相信些,就这样,你上午和斐利克斯再谈一次,谈不成就算了!”   
望着卓墨快步离去的身影,陈宣嘴角挂着一丝冷笑,如果不是用人之际,他立马就想把卓墨干掉,其实从埋在客厅听声的铜管,法语水平大有提升的陈宣,早就知道和斐利克斯谈不下来的原因是卓墨索要的回扣太高了。   
上好的茶叶和瓷器已出手了一小半,金额绝对足够支付和大陆议会签的那份文件里提到的一百万里弗尔。毕竟在中国离岸时,也花了一百多万两白银两购置的。如果没有相当的利润比例,那么远洋贸易就没有意义,但其中一部分货物的销售是向西班牙的,这个连卓墨和神父都不知道,是陈宣用英语夹杂法语通过富兰克林联系的渠道。   
陈宣摇铃让那两个女孩子过来,发育良好的苏菲穿着那小得可怜的肚兜,举手抬足间,总有春光乍现,但陈宣并没有太过在乎这一点,那怕苏菲或那个叫阿纳斯塔西娅的希腊女孩把上半身压在他的背后、腿上,让他清楚的感受到那小小的凸起,陈宣也会严厉地提醒她们,离开一些。   
只因陈宣从小就被侍候惯了,虽然胡仁不断的给他灌输平等的说法,但他总认为勾引主人的奴仆是不贞的,而且,尽管阿纳斯塔西娅和苏菲都被要求每天洗上三次浴,但陈宣每见到她们那从小干活、骨节粗大的双手,就没有什么太多的绮思,这和他的审美观点不合,正如胡仁觉得刘青青实在不能接受,而陈宣认为还凑合一个道理。   
慢慢地,陈宣就在阳光下进入梦乡,他每天要做太多的事情,以至总是失眠。能睡上一会,对他来说,无疑是最好的。   
阿纳斯塔西娅忧郁的望着这个东方的贵族,她很担心这位贵族少爷会把她送给别人,自从继母把她卖给人贩子以后,她只有来到这位主人这里,才过上好日子,但这位东方的贵族却从没有让他侍寝,这怎么能不让她担心?她抬头看见苏菲的眼眶也有些微红,这位可怜的姑娘,是作为抵租而成为奴隶,她们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但苏菲坚强一些,她低声的告诉阿纳斯塔西娅:“Stacy,不要担心,我们和主人一起坐在餐桌。你明白吗?”   
阿纳斯塔西娅感激地点了点头,也许这是唯一可以让她们开心的事,因为这会让她们忘却奴隶的身份。但阿纳斯塔西娅觉得,一定得为自己找个归宿才是安全的,也许那个叫作“卓墨”的小孩,是个不错的选择。   
夕阳西斜,把宾夕法尼亚通往费城的路边山丘染得一片通红,一队衣衫褛褴的大陆军走在路上,不成队列地拖着前装枪咒骂着,长途的行军似乎没有磨灭他们对大陆议会的不满,因为发到他们手上的大陆纸币,在这个时代里币值就等于零,有人在路边桑树底坐下,军官的劝说全然无济于事,哄变的士兵拒绝接受军规的约束。混乱终于从一个心情郁结的老军士追打一名中尉开始,周围的士兵嘻笑着如同欣赏闹剧,也许这是他们走到费城的路途里唯一的乐趣。   
“嗒嗒”的马蹄声在山道上急促响起,骏马上的黄色皮肤的骑士甩开风帽,露出乌黑如针的短发和黑色的眼睛,他那黄皮肤的手持着一支火红的长矛,风驰电掣的奔向山丘。   
“整队、整队!”军官的口令沦为笑柄,没有人愿意理会他们,大家支起脑袋打量奔上山丘的骑士,甚至没有一个士兵想到给那手中的枪装上弹药,山丘并不太高,所以路也很短,骑士很快就到达了丘顶,他勒起缰绳,骏马嘶鸣着人立而起,翻踢着前蹄,“唰!”那杆长矛被狠狠的戳进土里,鲜红的旗帜迎风展开,上面用中英文写着:“美联邦第十四州”   
胡仁跃身下马摔开披风,露出一身黑色牛皮作战服,他对路上的士兵伸出双手,吼叫道:“你们要去找大陆议会那班混蛋拿回属于你们的军饷吗?”   
下面注意他的人更多,坐着的人站了起来,仰望着山丘上的胡仁。   
“我告诉你们,那帮杂种一个子儿也没有!否则早就派人带着银币来让你们回去前线了!”   
胡仁这几句话和他刚才那勒马插旗的动作一样练习过了无数次,下面的士兵开始交头接耳,有不少人认为胡仁说的有道理。   
“我们十四州有钱!”胡仁打开马鞍后一个皮箱,掏出大把的银币,下面有人发出欢呼,胡仁把箱子盖上,喝道:“参加十四州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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