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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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涅槃-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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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望的胸甲士兵,扣响了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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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是北欧的神话,传说每当战争,奥丁就派遣他的女儿——战争的九柱女神——好战的处女,去选择战死沙场子的勇士的灵魂带回华哈拉。这些好战的处女就称华尔基利 ,她们身穿发亮的盔甲骑有翼的天马或化身白鸟,她们盔甲的光被称为Borealis,就是北极光。   
②历史是,康华利真的在约克敦战役之前,从他那只有八千多人的部队抽调了一千人去纽约。当时在南方取得了不少胜利的英将康华利,对美法联军的作战意图毫无觉察,他以为他只要对付拉斐特侯爵的部队就够了。他在8月22日竟写信给克林顿,满怀信心地表示已派1000人回纽约,加强纽约的防御。8月28日,康华利的谍报人员报告,在特拉华海湾发现法国舰队。康瓦利斯这才如梦初醒,但为时已晚。此时他派往纽约的部队也早已出发。   
第二卷 去国 第十二章 玄爻上   
绝望的英军士兵冲自己的脑袋开了一枪,把胡仁他们吓出一身冷汗。   
身后的燃烧着的树林,愈焚愈烈,于是他们连休整一下再上路的可能也没有,约克敦守军不可能坐视不理,于是胡仁只好撑着快要散架的身子去收拢战马,秦剑笑嘻嘻的给被战马压在身下、没有立时死去正呻吟着的英军补上一刀,仿佛这本来就是孩童的游戏。   
除了约翰逊中士的尸身被绑在马上,四肢伤其三的帕根也必须绑紧马鞍上,才不至于掉下。十余匹战马驮着秦剑、重伤的帕根和脱力的胡仁走上了归途,走在最前面的秦剑的不单泛起黑眼圈,眼睛里更是布满了血丝,但他策马走在最前方,被硝烟熏黑的小脸上,却洋溢着获胜者的高傲。   
在十四州警卫队的宿营地,临时营指挥部里,陈甦鸿着急地走来走去,苏京端着杯子喝了一口茶,慢条斯理地说:“不可能。我告诉你,我不可能扔下师父不管。”   
陈甦鸿突然停了下来对苏京大喝:“你听我一次行不行?拔营!做好出发准备!师父回来得一定会吩咐拔营!师父回不来,我们另派小分队去营救,也得拔营!这他妈的傻瓜都懂的道理!”   
“那麻烦你把这个‘傻瓜都懂的道理’摆出来,讲讲你为什么一定要拔营的逻辑行不行?”苏京反正也不和他着急,但就吃了称砣铁了心的模样。   
“我能有个屁的逻辑!”陈甦鸿急得脖子上青筋都显了起来,他狠狠地跺脚说:“你不知道我学识字都是在武当山上当小厮学来的?我背段道德经给你听就行!我只知道得这么弄,我要说得出来我还急个屁?”   
苏京笑了笑没说什么,吹了吹杯里的茶沫继续喝他的茶。   
“我和你赌这个月的军饷!”陈甦鸿拔着自己寸把长的头发,原地跳了几跳,又想了个主意来劝说苏京:“我赌师父如果能回来,一定会让我们拔营!”   
苏京和陈甦鸿虽说家境不同,但自小也一起长大,倒很少见他这样认真的偏执,苏京端着茶杯抬起眼,望了陈甦鸿半晌,才缓缓地说:“行,你去下命令做好拔营起程的准备,但如果你赌了,一个月不许抽烟。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陈甦鸿话没说完,已冲出去吹响了班以上干部集合的哨子。   
“一连一排留下,一排长带你的人去布防,其他人包括警调连在内,由一连长丹尼尔带队,马上拔营撤离,丹尼尔连长,你急行军二百英里到地图这个点扎营,记得派出尖兵,把马匹尽可能给我留下,那个俘虏,你们一起带走,动作快!”   
陈甦鸿一连串的命令把在帐蓬里的苏京听得脸上青白不定,这哪里是准备撤离?这是直接下达撤离的命令了!他刚回过神起身想出去,陈甦鸿已旋风一样冲进来把他按坐下去,嬉皮笑脸地说:“师父说,不要在战士中散布我们干部不团结的因素。”   
“你放屁!”一向反感讲粗话的苏京这时也斯文不起来,一下子站起来把陈甦鸿推开。但陈甦鸿马上拦住他,苏京拔出短火枪手指按在击锤上,咬牙说:“滚开!不然我毙了你!”   
“条令上规定起码指挥官有四十八小时不在位,才算不能履行指挥。从师父离开到现还没二十四小时呢!我他妈地就不承认你可以接手部队指挥权!”陈甦鸿也急了,唾沫都喷了苏京一脸:“怎么样?我是作战参谋,我有权拟定作战计划,你有什么权力枪毙我?你急了是不是?你他妈的就是个想谋权夺位的野心家!阴谋家!”   
苏京脸色青灰地把短火枪扔到桌子上,指着陈甦鸿的鼻子,哆嗦着、张着口说不出话,两人就这么站着,帐蓬外士兵收拾睡具帐蓬背包、列队、检查装备、清点人数出发的声音有条不紊地传来,过了好一会,苏京点了点头说:“好,相识十年,你,你就这么看我!”   
当胡仁他们已经远去,树林的火光不再映入秦剑回头的眼帘里时,战壕边的尸体却仍然在诉说方才激战的惨烈。   
这时在树林里跌跌撞撞走出一个人,却是大胡子赫兹,他仔细的检查了每个可能活着的英军,但可惜他翻动的都是尸体。他终于放弃,无力地坐倒,把手里的步枪远远的扔开。他捡了一块木头咬在嘴里,抽出平时用来刮胡子的小刀,划开右肩一处已结成乌黑血痂的衣服,然后割开自己的皮肉,挖出一颗铅弹,取下口中木块,他大口大口喘着气,任由右肩那刚割开的创口溢着血。过了半晌,他才用牙齿和左手把创口包扎起来。这一枪却是胡仁打的,如果是秦剑,用的是前端压出小坑入体翻滚的长条形子弹,就不用寻思中了枪还能活的了。   
用小刀狠狠地刮着大胡子,当胡子刮完,刀锋把下巴划得鲜血淋漓,赫兹持了这把柄上早已脱漆的小刀看着,眼眶里却便又红了起来,想起儿时玩伴奥拉夫为了凑钱和自己去买这把刀,两人捱了几星期不吃早餐的情景,心中不由郁积至极,大吼一声,硬生生用大拇指按断了小刀,人也昏了过去。   
过了不知多久,赫兹只觉得脸上有湿润的感觉,睁开眼只见天还没有亮,舔他的却是在树林彼端松了缰绳的战马,久不见主人,就穿越了还在焚烧的树林来寻主了。挣扎着起来,仔细辨认地上的马蹄印,他爬上马鞍,绝尘而去。   
又过了一会,打着火把列着行军队形的三百名英国陆军士兵,走过了这个地方,良好的军事素养,使得队列中就算有人张望了几眼那着火的树林,也没有人停下去检视地上的尸体,查尔斯准尉,噢,不,应该是查尔斯中尉只是催促士兵们再快些,他心中以为,詹姆斯中尉应该已俘获了那个见鬼的州长回去领功了,自己须得赶快些,别让那些叛军跑了。   
胡仁、秦剑一行人,夜色中已回到了宿营地,八十英里,连替换战马都不用,胡仁在马上一见苏京,强在嘴边挤出发涩的一丝笑容,说了一句:“快拔营!”就一个倒栽葱从马摔了下去。陈甦鸿搀起胡仁,得意地冲苏京吹了一声口哨,招呼秦剑到身边,仔细问起这一次行动的过程,别说约翰逊的遗体没望一眼,连那还会喘气的帕根,陈甦鸿也压根没搭理。   
这让在边上的一连一排的士兵,脸色很是难看,苏京苦笑了一下,自己动手把帕根从马上解下来,那些士兵脸上才缓和了些,刚把布层塞在帕根口中,剜出大腿上的铅弹,帕根便被痛醒过来,几个士兵死命把他按住,陈甦鸿走过来,一掌砍在帕根颈动脉处,立马又昏了过去,苏京连忙对士兵说:“按住他,别动,弄昏他是好事,不然会活活痛死过去!”   
但刚刚包扎好,陈甦鸿又催着赶路,苏京怒道:“起码埋了约翰逊中士!”   
“不行!一刻钟也不能再耽搁!你和秦剑带师父还有帕根先走,我带其他人清除痕迹!”   
跟踪马蹄的赫兹,在天最漆黑、最接近黎明的时候,从马蹄的印迹跟踪到宿营地周围,尽管失去了马蹄的痕迹,但猎人出身、以当兵为职业的雇佣兵赫兹,还是找到了弃置的宿营地,并且他打着火把很快就找到了新的足迹,但赫兹一下子无可适从地坐倒在地上。因为足迹太多了,三个方向都有马蹄印子,都是三四匹马奔过的迹象,赫兹坐了片刻,咬牙冲其中一个方向追了下去,也许是因为受伤后的恍惚,也许是因为好友的逝去让他难以再冷静下来,也许是天太黑看不真切,总之赫兹没有发现其中一条没有马蹄印的路上,不单没有马蹄印,而且沙尘平整得出奇。   
至于等到接近中午才走到这里的三百人步兵队伍,查尔斯中尉已没有机会去发现什么了,朝露,和风,加上气急败坏的赫兹泄愤留下的痕迹,如果查尔斯中尉还能发现什么,那么他应该就不是一位中尉,而是一位先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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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黎的街头,卓墨坐在马车里玩弄着定做的小手杖,一位十岁的小绅士用的手杖,总不见得常有人买,再说卓墨还要求里面必须藏着一把剑。他在台尔森银行的门口下了车,用他那崭新的手杖敲击着办事员汉斯的桌子,汉斯需要站起来,才能见到这位小绅士,但他绝对不敢待慢,这位少爷已经可以让银行开出二千金路易的担保,这可能得汉斯赚上十年或更久。   
卓墨转了一笔钱给在英国的蓝小铁,他和蓝小铁关系在广州时就关系很好,曾有几次卓墨多嘴,而其他小孩要欺负他,都多亏蓝小铁帮他摆平了事情。卓墨觉得,蓝小铁是个可以依赖的朋友,所以他决定转五十英磅去给蓝小铁。   
第二卷 去国 第十二章 玄爻中   
等等,如果决定要留在外国发展,那么就需要帮手,对,蓝小铁是个可以信任的朋友,也许说,有利用价值的朋友,卓墨点了点头,把金额提高到一百五英磅。   
汉斯麻利地帮这位小绅士弄妥了业务,并恭送他上了马车,然后汉斯坐回自己的工作台,打量了一下左右,快速地把卓墨的转帐信息记了下来,这对汉斯来说,可以值一个金路易。   
当夜色渐渐来临,汉斯离开了银行,在回家的路上他穿过一条小巷子,“停下。蹲下。”后腰被硬物顶着,这是汉斯熟悉的声音,这个声音已经前后给过他二十里弗尔和三路易了。汉斯举起手上那张纸,从汉斯身后一把剑刺穿了这张纸并把它带走,然后身后发出“叮当”的响声,那个声音说:“数到十,开始。”   
汉斯老老实的数到十,然后转过身,两枚金路易就躺在地上,汉斯微笑着把它们收起。   
在密斯雷路那栋大厦里的花园里,一个小孩把刚才汉斯手上的纸递给另外两个小孩,然后另外两个小孩是密码在快速地记录着一些东西,前面两句是:309已被成功统战,301转一百五十英磅到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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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列颠某处的古堡门前,一架急驰而来的马车,在驭者的操纵下,完美地停了下来,不得不承认,无论做什么事,当达到极致时,都可以用艺术来形容它。车上跳下一个年青人。   
从他简洁的而高雅的衣着上,这无疑是一位贵族,没有哪一位暴发户,只别上一颗红宝石饰针在领口就罢休的了,他们恨不得把所有财富挂满在身上,以暗示别人“嘿!瞧我多有钱?”当然也不会有哪位平民可以穿着起这种开襟用小牛皮镶边、袖扣用祖母绿的西服,单是那擦拭得一尘不染的皮鞋,已足够一个中产阶层一年的收入。   
但这位年青的贵族走到古堡的门前十码,又猛然后退了几步,想重新回到马车上,不过他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看得出,他鼓起勇气,走到了古堡的门前并停下,大声地叫了起来:“嘿!开门!是我!”   
古堡的尖塔上,那个从马车停下就一直用千里镜张望来客的小脑袋,听到这位年青的贵族的叫喝,马上就吹响了哨子。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小孩上了城墙,打量了一眼来客,不耐烦地笑着说:“嘿,罗瑞子爵,你想来和我决斗吗?”   
“噢,我的救命恩人,你还是这么诙谐,让我进去好吗?我保证不看爱丽丝一眼!”罗瑞子爵焦急地说:“我有非常要紧的事,要请求你的帮助!”   
再一次坐在古堡的客厅,罗瑞子爵这一次再不敢把茶吐出来,雅克布从上次送罗瑞走以后,就没有跟子爵离开,而是在古堡住下来,因为他实在很担心爱丽丝会在这里出什么事情,因为这些古怪的东方人,他们的性情很难捉摸,但幸好蓝小铁倒一直待之以礼,除了不让爱丽丝出去之外,也没有什么古怪要求。   
而爱丽丝因为罗瑞的懦弱,突又想起胡仁的英武,又想起胡仁和她说过的一些汉人的习俗,加上蓝小铁他们的英语水平在雅克布的努力下,也有较大的提高,所以渐渐能和爱丽丝说上话来,一时倒也安心在古堡里练习钢琴和画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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