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宋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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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宋扬名-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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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韦小宝见我摩擦着双手,两眼放光,已是迫不及待,于是笑道:“大哥,先尝尝味道如何。”

  我先撕了一块鸡腿递给黄月英,绅士之度不能忘,然后又拿过一只烤乳兔递给盖聂,这次美餐他的功劳最大,最后我示意韦小宝不必客气,自己才捧着一只烤鸡美餐起来。

  不得不说,韦小宝的这手厨艺还是相当赞的,在没有任何作料的情况下,不仅肉嫩油滑,而且香味可口——新东方出来的都未必抵得上他。我跟韦小宝两人狼吞虎咽,吃的油光满面;盖聂和黄月英细嚼慢咽……也是油光满面。

  水足饭饱后,我们再次讨论起关于任务和以后生活的问题。

  黄月英率先开口道:“不管我们最终决定的结果是什么,我觉得我们首先要有个落脚之地。”然后扫视了一圈,“其实这里要是认真的收拾一番,还是很不错的。”

  看来,黄月英是想将此宅据为已有啊。不过,她说的也在理,何况这座宅院本来就已经荒废了很久,我们这也是算物尽其用了,退一步讲,就算有一天这座宅院的主人回来了,大不了我们将之归还就是了。

  韦小宝拉着个脸道:“这么大的一个院子,就我们四人得收拾到什么时候,我们总不能空手拔草吧。”我听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就是没钱,如果有钱的话,完全可以银票一挥,做甩手掌柜。不过,这也确实是我们眼下最该也最急于需要考虑的问题。

  黄月英说:“除草工具倒是好办,我可以用三哥换回来的那把匕首做几个木制的锄头。”

  我惊愕,难不成她曾是鲁班门的。

  韦小宝依旧拉着个脸说:“那锄出来的草怎么处理?我们总不能一把把的往外抱吧。”我又听明白了,他的言外之意就是他懒,根本就不想干,尼玛!

  黄月英想了想,摇头道:“这个我确实没有办法,如果有锯子和钻子的话,我能做个木推车和木牛或流马,到时就不需要我们动手往外搬了。”

  这次我是真的惊的不能再惊了,“木牛流马”那可是诸葛的专利啊,难道英子是……传闻,诸葛亮能造出木牛流马是因为他老婆的指点,我小心的问道:“英子,诸葛……”我顿住了,因为我想起刚见面时,她自称“小女子”,那就说明她还没嫁给诸葛亮,“英子咱爹可是黄承彦?”

  “咱爹?”黄月英一时没反应过来,随即道:“原来大哥知道家父。”

  这就对上号了,传闻诸葛亮的老婆虽极丑无比,但却知识广博。

  我看着黄月英,我突然冒出了一个想法。我清了清嗓子:“关于上天给我们的旨意和我们以后生活的问题,我倒是有个一举两得的想法。”

  “大哥,请说。”黄月英顿时来了兴趣。

  “我想将此宅改成书院。”见他们面带不解,我继续解释道,“四妹收到的旨意是‘天降大任,普人心智’,如果我们开书院的话,那四妹以后可教学生们识文断字,有了文化,就有了智慧,而且书籍还可以洗涤人的心灵,这样一来,四妹不仅完成了上天的旨意,也运用了自己的优势。”

  “三弟你可以教学生们习武,不仅锻炼了他们的筋骨,也发挥了自己的特长;至于小宝,你就负责招生和后勤,这两项都是和人打交道的工作,而很多时候人与人交往的本身就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

  “妙啊!”黄月英听后忍不住赞道,“如此一来,我们也有了收入的渠道,同时解决了生活的问题。”

  盖聂想了想,补充道:“那这院长之职就非大哥莫属了。大哥的旨意是‘忧国忧民’,那么大哥以院长的身份育人就是忧民,给朝廷输送人才就是忧国。”

  我们三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就将此事定了下来,只有韦小宝苦着个脸,无奈道:“全凭大哥做主。”其实,我很理解他,就算让他偷鸡摸狗他都乐意,但与唐诗宋词元曲打交道,还不如杀了他。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施以安慰。

  趁着高兴,黄月英提议:“大哥给我们这个书院起个名字吧。”

  这是有意的考我呢,还是无意的考我呢?我想了想说:“就叫四海书院吧。其一,我们这离四海镇比较近,更容易做宣传。其二,我们开院收生,自是希望五湖四海的人都能前来报名,同时我更希望从我们这里走出去的学生能在五湖四海之内凭各位所授的本事大有一番作为。”

  三人点头没有异议,我说:“那我们开工吧,先把这里收拾妥当。”

  黄月英说:“那我现在去做木锄。”

  盖聂伸手拦住了她,从地上捡起一根两指宽,一米多长的薄木板,说:“我来。”

  我们三人好奇的跟着他走了出去,只见盖聂站在蒿草之中,屏气凝神,突然大喝一声,手持木板一个三百六十度的自由转体,卷出一圈肉眼可见的剑气,然后在盖聂身形止住的同时,其周围半径约五米内的所有蒿草齐齐的连根斩断。

  我们三人目瞪口呆的站在那里,许久,黄月英才拍手叫好:“三哥真是好功夫。”虽然我在电视中也见过这种所谓的剑气,但那毕竟属于特技,眼下不但真真实实的见到了,而且距离又如此的近,我没有理由不傻掉。

  韦小宝满脸敬佩的走上前说道:“三弟的剑术果然出神入化,这使我对你的敬仰已非黄河泛滥所能比的,更别提滔滔江水了。”

  我说:“有三弟在此,当真给我们省去了不少麻烦。既然这样,那三弟你和英子就留在这里清理蒿草,我和宝儿出去筹些钱财购买一些我们生活以及开院所需的物品。”

  盖聂点了点头,黄月英叮嘱道:“大哥,二哥路上小心。”

  
 第六章、钱钱钱 '本章字数:2899 最新更新时间:2014…01…20 21:23:07。0'
  我和韦小宝出了书院,往东直奔四海镇。

  一路上,我盘算开书院得需要多少银两,但由于我对现在的物价根本不了解,所以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不过我知道,肯定需要不少。我问韦小宝:“宝儿,有什么来钱快的方法没?”

  韦小宝想都没想,随口说道:“打劫,不过我们得回去喊上三弟。”

  我敲了他一记脑瓜崩,说:“违法的除外。”

  韦小宝想了想:“赌,但我们没本钱。再一个就是开妓院。”

  好家伙,果然是本性,三句不离老本行。不过赌我肯定是不同意,这是我的痛处,况且我决定了洗心革面。

  不过我见韦小宝一直闷闷不乐,于是玩笑道:“开妓院你也得有姑娘啊。”

  韦小宝信心满满的说:“姑娘的问题好说,我可以从别的妓院里撬,这事我还是有把握的。”这话我信。韦小宝继续分析,“而且我觉得我们用那个宅子开书院还真不如开妓院好,房间足够多,而且离镇子也较远,客人们完全不用担心被老婆抓会去。还有,就算不请小工,我们四人也足够应付,四妹作老鸨,三弟当打手,我委屈一下当龟公,大哥你就做幕后掌柜,这可比开书院强多了。”

  见他的这么有声有色,分析的头头是道,我才明白,原来韦小宝早就打好主意了,而且人员安排也合理得当,不愧是妓院出身。

  不过,显然以我们目前的情况开妓院是不可能的了。

  快到四海镇的时候,路上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有的独自疾步,匆匆而去;有的三五成群,结伴而行,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看到我和韦小宝后,就像嫖客看到野鸡……不对,是黄鼠狼看到野鸡……我算是跟野鸡扯不清了,总之他们都会情不自禁、面带疑惑的多看几眼。

  我甚至能感受到他们在背后的指指点点——我和韦小宝很不幸的成了动物园的猴子……呃,不对,是韦小宝成了猴子——他本身就长的尖嘴猴腮。

  我很快就意识到了问题的所在,我把韦小宝拉到一旁:“宝儿,我们这身打扮太引人注目了,还有你这发型,万一进了镇子被捕快们当成金国来的奸细,这事可就闹大了。”

  韦小宝一拍他那光秃秃的前瓢,猛然惊醒道:“多亏大哥提醒。这一路上,我正苦恼怎么才能见到四海的节镇(跟镇长平级)呢。”

  我茫然道:“你想干嘛?”

  “你不是说要弄钱吗?”

  我汗了一个。我知道韦小宝敲诈勒索官员很有一套,但当时有康老爷子给他做后台啊,现在呢?我们两眼一抹黑,别说敲诈,估计去节镇的门口要饭都是作死的节奏。我摇了摇头:“你还是打消你的念头吧。”

  韦小宝有些不满:“怎么?大哥信不过我?”

  我苦口婆心道:“不是,主要是我们身份特殊,现在还不宜和官府中人打交道,等我们书院办的红红火火,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后,会有发挥你才能的时候。”

  韦小宝低头沉思了片刻,然后说:“那大哥有什么办法?”

  “我想先拜访一下当地的有钱人家,看看能不能跟他们搞个合作。”我是这么想的,因为我不了解现如今的情况,所以只好把自己当成一个二十一世纪身无分文的创业者,无非是找亲朋好友借、跑银行贷款、拉赞助、搞融资,但鉴于我们目前的情况,前两者肯定是不可行的。

  韦小宝想都没想,说:“这恐怕很难。先不说人家能不能见我们,开书院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利可图的,那些有钱人宁可开妓院也不会办书院的。”

  看来,一时半会韦小宝是忘不了开妓院这事了。不过,他说的也不无道理,商人嘛,奸不奸的不说,利益肯定是首位的。但这是眼下唯一一个可操行的机会,我还是不想放弃。我说:“不管怎样,我们得先把这身行头整一下。”

  我看了看路上的行人,他们要么是简单的麻布坎肩和长裤,要么是宽松的直领、对襟的轻薄丝绸长袍。而我,上身“一对狗男女”(卡帕)的T恤,下身一条深蓝牛仔裤,配着一双板鞋;韦小宝则是标准的清朝痩削长袍,配着一双乌黑的马靴。我问他:“你里面穿的什么?”

  韦小宝扫了一圈路人,然后指着一位身穿麻布坎肩和长裤的路人说:“跟他的差不多。”

  我说:“那你赶紧把外面的这个长袍脱了。”

  韦小宝利索的解扣脱衣,我一眨眼的功夫,长袍便拽在了他的右手,我不紧感叹,这脱衣速度,绝对是练出来。我看着他这身白色类似唐装的上衣,灯笼的裤子,应该是身睡衣。我很满意的点了点头:“嗯,这差别就不大了。”

  “大哥,你找什么?”韦小宝见我低头四处寻找,纳闷的问道。

  我头也没抬,说:“找块比较锋利的石头,把你头发剃去。”

  “不用剃吧?大不了我把辫子散开就是了。”

  “那你头皮的前半部分怎么办?”

  韦小宝无奈的蹲下身,从马靴里掏出一把匕首,递给我,我看着有些眼熟:“这不是老三跟猎户换的那把吗?你藏靴子里干嘛?”

  “习惯了。”确实,这符合韦小宝的性格。

  我接过匕首,看着韦小宝一脸的不情愿,我有些不忍:“要不就不剃吧。”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所以我很理解他此时此刻的心情。

  韦小宝想了想说:“算了,就当替小玄子再出次家吧。”

  不得不说,猎户的这把匕首确实很锋利,不说削铁如泥吧,也是吹发即断。没几分钟,就大功告成,不过韦小宝的后半个头瓢上还是稀稀拉拉的像个板寸。我把匕首递还给他,然后探出头低下,说:“帮我剃吧。”

  我的头发不算太长,老式的燕尾发型,韦小宝毫不客气的揪揪这边,拽拽那边,完事后手托着下巴观赏了一番,然后赞赏的点了点头,像是对他自己的手艺很满意。

  我摸了一把头皮,刺手,估计跟他的头皮后半部差不多,我也没多想,又从他手中拿过匕首和他脱下的长袍,韦小宝疑问道:“这是做什么?”

  我笑而不语,把长袍平铺在地上,先把两个袖子切掉,再把衣服正面那块能从左边裹到右边的布料从上到下齐齐的裁掉,裁到长袍胸口的时候,匕首突然被什么东西挡住了,我翻开一看,原来这地方竟然有一个内衬的布兜。韦小宝急忙蹲下身,从布兜里掏出一块白色镂雕玉佩,我不懂玉,但我知道韦小宝带在身上的东西,肯定不是普通的物件。

  果然,他看着玉佩,眼眶开始有些湿润。我问他:“怎么了?”

  “这是小玄子赏我的第一件东西。”

  我不知该怎么安慰,只好说:“好好保留着吧。”

  裁完长袍后,我拿起来穿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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