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崛起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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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崛起人生- 第1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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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张绣轻咳了两声,而后没好气地说道:“我像是败家的人吗?这辆车可是免费得来的。”
这下可轮到莫秋风面色古怪之极,上下打量着车厢,而后缓缓开口道:“老师,别和我说你这辆车是充门面租来的。”
“去去,谁会无聊租车来接你。”
笑骂一声后,张绣这才将事情告诉莫秋风,“前段时间,法拉利邀请我代言这款575m跑车,所以才将这辆车子给予我使用。”
“呃呃,代言一款跑车就能获得一辆跑车?挺赚的啊!”
“这倒不是,这辆车的所有权还是归法拉利公司的。而且,以后法拉利跑车系列,都会让我代言,唔,算是等价交换吧。”
“这也不错。”
点了点头,在车子启动时,莫秋风挑着眉笑道:“说起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坐跑车呢,感觉不错。”
“呵呵,你要是觉得不错,以后也可以代言跑车,想来待遇不比我差。”
在国内,远方出的歌虽然没张绣所,但前者的名气却是不逊色于张绣,因而张绣才有此一说。听着张绣的提议,莫秋风倒是没有否认,只是点着头声称可以考虑考虑。
有一点两人倒是忘了,他们现在最大的实力,其实不是歌手身份带来的利益。张绣除了歌手身份之后,自己还开了一家唱片店,还拥有酷狗科技百分之五的股份。至于莫秋风,犹在张绣之上,两人若是想要跑车,直接买一辆便可,何须那般麻烦。
首都机场在六环路内,要到海淀区还要不少时间,莫秋风本有些倦意,跑车的平稳性极佳,说了一会儿话后便靠在车椅上小憩。
外面虽是零下十几度的气度,但车内有空调调节,莫秋风这一小憩倒是舒适。张绣本是在专心开车,见着莫秋风靠在车椅上入睡,轻摇了摇头后将原本的轻音乐关掉,而后才向着酒店驶去。
他和湘满月在海淀区有一套两百平米的房子,之前曾邀请莫秋风北上时在他们那小住,不过莫秋风以不打扰小两口为由拒绝了他们的好意,在香格里拉饭店定好了套房。
虽是有点可惜,不过张秀和湘满月也没有强求,在莫秋风来之前便在香格里拉饭店定好了位置,权当给莫秋风接风宴。
莫秋风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香格里拉的饭店,张绣正在将车子驶进停车场。见他醒来后,张绣对其轻轻一笑,“睡得可好?”
半天的疲倦经过小憩后去了不少,莫秋风在车座上伸了伸懒腰,而后满意地笑道:“还不错,跑车就是跑车,挺舒服的。”
下了车之后,张绣将自己的墨镜戴上,而后对正在穿风衣的莫秋风笑道:“不戴口罩了?”
莫秋风正在将口罩和暖耳放入行李箱,闻言微微摇头,开口说道:“不戴了,虽然暖和,总归呼吸不便。而且,到了酒店,想来也不会被曝光了。”
将围巾随意围了两圈后,莫秋风整理了一下行装,随着张绣走向酒店。路边偶尔能见着一些积雪,不过大多被人清理过,留下整洁的路面。
也许是上天带给的惊喜,在走到半路时,柔软洁白的雪花自天空飘扬而下,宛若因风起的柳絮。有雪花自眼前划过,莫秋风的脚步下意识一顿,怔神地抬头仰望,有淡淡的缅怀自眸中掠过。
也许好多年时间没见过雪了,重生至今他不曾离开过f省,而f省向来是不曾下雪的。因而,在重生后他就再也没见过雪,此时见到这飘扬的雪花,前世的点点滴滴回忆慢慢被触发。
他是喜欢雪的,从第一次亲眼见到雪开始,他就喜欢上了那纯洁的白雪。北上数年时间,入冬的第一场雪他从未错过,即便是在深夜。而每次见到雪,他的心情都很愉悦,为此也曾被欧阳梓涵戏谑为‘恋物癖’。
白雪依旧在,故人不曾见。
莫秋风的顿足落在张绣眼中,后者只当莫秋风第一次见到雪有所触动,笑着打趣道:“入冬后就下过三四场大雪,也有半个月不曾下雪了,这场雪来的倒是有些突然,也许是上天特意为你安排的。”
顿了顿后,张绣来到莫秋风身边,对上后者已经恢复往日的眼眸,轻笑着说道:“如何?第一次见到雪有什么感想?”
莫秋风无意纠正张绣的错误,只是轻勉着唇笑道:“很漂亮。”
白雪飞扬,也有依落在少年肩上,也有散落在少年发丝上。不知是否受到白雪的影响,此刻的少年比以往要柔和许多,竟是让张绣生出惊叹之感。
不仅是张绣,偶有经过的人们,在和少年擦身而过时,下意识会看了一眼那站立于雪中的少年。黑色风衣将少年的身型显得修长起来,蓝白相间的围巾,两端一长一短地束在胸前,飞雪飘落在发丝和双肩之上,配上那柔和的笑意,莫名显得温润儒雅,竟是让周边的空气都显得温暖起来。
暖人心脾。
见到湘满月的时候,她正坐在玻璃窗边,正在看着窗外的雪景发呆。听到服务员的声音后,湘满月下意识看了过来,而后便见到张绣以及张绣身边的莫秋风。
依稀记得第一次见到这少年,是在99年的时候,因为《老鼠爱大米》三首歌的缘故,她去见了,也见到了那时的男孩。四年时间过去,当年的男孩如今已经初长成,成为俊朗的少年。同时改变的,还有她和张绣,不客气的说,她和张绣能有今天的幸福美满,和少年是脱不开关系的。也因而,除了姐姐对弟弟的喜欢之外,湘满月也对莫秋风充满好感。
“秋风,你可终于来了。”
轻笑着起身,湘满月抚了下三千发丝,对莫秋风笑道:“第一次来京城,有什么感想吗?”
“感想嘛,还不错。”
顿了顿,莫秋风指着窗外的雪景,而后低笑道:“北方的美,不输于南方。”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那位伟人的诗词,配上外面的雪景,着实令莫秋风向往不已。这种雪域风光,在南方是不多见的。
南方的美,江南丽景婉约伊人,北方的美,旷野飞雪依依朦胧。这是两种不同的美,庆幸于他都曾经历过,并为之陶醉过。
“你要是有兴趣,我和阿绣这两天带你四处转转怎么样?圆明园、颐和园、还有故宫长城,这些国粹名胜古迹,该是让你好好见见。”
事实上她说的地方莫秋风都曾去过,不过莫秋风并不会婉拒湘满月的好意,轻笑着应了下来,“再好不过,就是要麻烦满月姐和老师了。”
“这么说可就见外了。”
再次入座,湘满月和张绣坐在一起,显得恩爱非常。在上菜后,莫秋风接了一个电话,却是黄庭生打来的,后者得知莫秋风以及抵达京城,便笑着说前来给他接风洗尘。
而在得知莫秋风已经在香格里拉酒店后,黄庭生倒也不好前来打扰莫秋风和张绣、湘满月的叙旧,笑着和莫秋风表示了他的欢迎之情。
当然,也委婉提及了邀请莫秋风明日去海蝶公司总部看看的意愿,莫秋风笑着应下了。他本是为了这个前来,今日有些疲倦也不好去海蝶那边,明日自是要过去的。
在莫秋风挂了电话后,张绣笑着看了过来,“黄总的电话?”
“嗯,他让我明天去公司总部看看。”
“看来他很心急。”
“唔,确实有点。”
“这样吧,明天早上我和你满月姐也要去公司,明早我来接你吧。”
“唔,开着那辆跑车?”
“自然的。”

第二百四十六章 飞雪之夜
和莫秋风小聚后,张绣、湘满月两人便没有打扰莫秋风的休息,告辞后便回了小两口在海淀区的住房,距离香格里拉酒店倒也不是很远,二十分钟的路程而已。
一天的赶路,虽然之间也小憩过,但莫秋风还是有不少倦意,打电话给家里人报平安后莫秋风便在酒店套房内入睡。
外面雪花纷飞,屋内有暖气倒也暖和的很,睡意上涌不过片刻便安然入睡。一直到月上柳梢时,莫秋风才从睡梦中醒转,看了一眼床头的手机,不过晚上八点多。
一个小时左右的睡眠,莫秋风的精神缓和了大半,在床上翻了两翻,却是已经睡不着了。披上风衣后,莫秋风来到阳台处眺望。
雪似乎一直没听过,在霓虹灯的映射下,竟是斑斓多彩。不远处,霓虹灯车灯交织在一起,形成多彩的灯光带,人群行走在路上,有的嬉笑,有的皱眉,也有的彷徨。
在‘国际之都’这一点上,京城虽比不上东方明珠之称的sh,但大抵也算的上不夜城。这里有意气风发的精英,也有徘徊游离的常人,更有异乡漂泊的北漂,形形色色的人在这霓虹灯下穿梭,竟是没了差别。
左右也没了睡意,莫秋风稍作整理后出了房间。酒店有晚餐供应,简单吃了一点后,莫秋风便束好围巾出了酒店,加入到穿梭的人群中。
01年,京城申奥成功,自那时起,为了迎接08年奥运会,京城便进入绿色建设规划中。一些崭新的,文明的建筑、标语出现在京城内,莫秋风甚至能见到马路边关于奥运会的标语。
前世他在电视机前看了08年京城奥运会,时光重来,在03年末,他倒是来到了京城街头,穿梭在霓虹灯下。
雪花依旧在飞舞,走在街头时,有风际刮过,冷意令莫秋风紧了紧自己的围巾。偶尔有人们从少年身边经过,投上一两眼后便继续忙着自己的事情。
京城的人们,生活节奏总是很快。
不知走了多久,当走入喧闹的街道后,莫秋风犹自回过神,怔然地看了两眼喧闹的街道,缓步而去。他第一次到京城,是在北上求学时,那时已是07年,和现在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异性,但总归是同一座城市。
有隐隐的香味虽寒风袭来,莫秋风定眼看去,是路边的一个小摊。那是馄饨的香味,莫秋风是知道的,顿了顿后便迈步走去。
小店是一对中年夫妻开的,在这夜晚**点,生意也是不错。找了一个空闲的桌子坐下后,莫秋风仰脸对老板道了一句,“老板,来一碗馄饨。”
“哎,好嘞。”
小店规模不大,在这喧闹的街道只是占据了不过五十平米的位置,略显寒暄。但,夫妻俩男的负责餐厨,女的负责菜单上菜,倒也温馨无比。外面的寒风,似是被阻挡在店外,让里面的顾客有了那么丁点家的温暖。
去了脖子上的围巾,莫秋风淡然地环视周围。除了他之外,店内的顾客大多成双成对,有白发苍苍的夫妻,也有平平淡淡的中年夫妇及子女,亦有小两口甜蜜的亲昵。
当馄饨的香味传入口鼻后,莫秋风抬眼对老板娘微微一笑,“谢谢。”
“不客气。”
许是少年样貌俊朗,又许是少年温文有礼,老板娘对少年颇有好感,给他放好馄饨后,还贴心将调味料放置在桌边,添了几张纸巾。
刚才在酒店已经吃了一些,现在倒不是很饿,桌上那一碗馄饨热腾腾的冒气,莫秋风一边掂量着馄饨汤,一边小口地吃着。
夫妻俩做的馄饨很公道,皮薄肉鲜,让莫秋风的食欲增添不少,考虑着等会回去要不要打包一份。而这时,小店内另一处有了声响。
那是椅子搬动的声音,听到声音后,莫秋风如其他食客一般将目光投了过去,正好见着那青年单膝跪地,向着女伴伸出手。
那手掌之中是一枚小小的戒指,在灯光下泛着银白色的微光。在那光芒的映射下,那青年深情地注视着女伴,柔声开口道:“雅婷,嫁给我好吗?”
毫无疑问,这是青年对女伴的求婚,也是一生相爱的诺言。那手心中小小的求婚钻戒,凝聚的是青年的一片真心,亦是两人之间爱情的精粹。
也许是求婚来的太突然,那女子有片刻的怔然,而后捂着小嘴,虽是惊喜的模样,但眼眶之中也有湿意滑过眼睫。
“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就是我这一生最爱的人。我想陪你哭,陪你笑,陪你到天涯海角。”
“我也许不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但我保证,我会是世界上最爱你的男人。”
“雅婷,嫁给我,让我们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好吗?”
那对男女,身上的穿着平凡,亦带着漂泊的历练。但,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此时都是深情地注视着彼此。
“小妹妹,答应他吧。”
“是啊小妹妹,世间真爱难求,可要好好珍惜啊。”
小店内也有食客为那男子加油助威,令那女子眼中更是感动异常,颤抖着将小手投入爱人的手心中,后者温柔的给她戴上了那枚求婚戒指,并起身和她相拥。
这是小小的插曲,当小两口对食客们道谢离开后,莫秋风才缓缓回过神来,轻笑着在心中给予了自己的一份祝福。
许是那一碗馄饨的温暖,许是那小两口带给的感染,莫秋风只觉得自己的精神好似变好不少。步出小店时,唇角挂着淡淡的笑意,让划过的雪花都凭添几分暖意。
霓虹灯,似乎也变得绚烂起来。
顺着街道步行几分钟后,不远处是一个小小的广场,在路灯下,广场内有不少穿行的人们。而在广场边,莫秋风见到了一个流浪艺人。
他穿着厚实的外套,正倚在墙壁边边弹边唱,带着些许喑哑的声音传入人们的耳中。而他唱的歌曲,是刀郎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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