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眼泪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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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眼泪加冰-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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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宜小米是谁 
  宜小米是谁?此刻我坐在电脑面前打字,我比你更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我常常更奇怪,我打了很多字,写了很多文章,结果那篇文章被署以宜小米的大名。我也湖涂了,为什么我可以无怨无悔,心甘情愿,孜孜不倦地为一个素未谋面的叫宜小米的人打那么多字?
  我想知道她是谁?她究竟活在哪一个时代,她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她心里想些什么。有时候我也会坐下来冷冷地读她那些文字,觉得她很陌生。
  我并不知道宜小米和别人的恩恩怨怨,也搞不清她乱七八糟的事情。说到底,宜小米的事情和我有多大关系呢?
  我在生活中是如此平常的一个女人,走在街上或坐在公共汽车上,或静止站在一个公园三小时以上,或穿一条旧的睡裤在菜市摊东张西望,都不会有人留意我。我不曾中过六合彩,也不曾进过警察局,没有欠人家一分钱,也没有存款,没有和丈夫打过架,从不和邻居的女人吵架,也不和同事吵架,从不欺负隔家的孩子,也不会得上非典型性肺炎,我的名字从没见过报,我的那张一天比一天老、一天比一天黯淡的脸从没上过电视,很少去酒吧,也很少有机会出入高级场所,一辈子只在23岁那年坐了亲戚的一回名车,流过一回产,作为女人最大的成绩是生了一个儿子,一个考试经常不及格的儿子。嫁了个平凡的男人,身高只有1。72米,体重只有125斤。有一份仅能谋生的工作,我没有名片,因为我的工作职位没有任何头衔。我没有任何嗜好,除了喜欢躺在床上睡觉并整天想入非非,花园那个管理员天天和我打招呼三次以上,也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只是叫我一声“陈太”,我们家的男人叫我“老婆”,我儿子叫我“妈咪”,同事叫我的洋名“MICHELLE”,我这样一个普通的女人,过了这样的半辈子,没有任何值得炫耀的东西,也没有任何该感到耻辱的事情。
  我就是这样一个女人,此刻我坐在电脑前,如同一粒微尘颗粒浮在人世红尘里。有时又要羡慕这个宜小米的女人了,看起来她有着很体面的生活,有那么多爱情艳遇,她那些风花雪月的文字,读起来,觉得她活得多么浪漫和趣致呀,活得多么有气质,和优雅无比呀。她居然有那么多风花雪月的故事,而我,记不清多久没谈恋爱了,我活在这个角落里被人忽视得如此彻底,从没有人搭理我,没有人去在意我内心想些什么,甚至我穿着睡裙上街,也没有人看我一眼,更别说有人打999报警了。我活得很无趣。如果我有些少才华,或有些少姿色就好了。
  “玛格丽特·杜拉斯,这位新一代文学青年的外婆,在她七十岁的时候,终于吐了沉沉的郁结:我一生充满了耻辱。”——选自彭希曦语录。我引用彭希曦文中关于杜拉斯的话,不是想说我和彭希曦有着心神领会的交情,更不是自比伟大而杰出的女作家杜拉斯,我只是想说,历史总是无时不刻含了一种隐喻和暗合,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身份的人之间,尤其是女人和女人之间。
  我祝福那个叫宜小米的女人,能上摘星下捞月,有风花雪夜、体面高尚的生活和得到适度的荣华富贵。
  虽然我不知道宜小米是谁,我仍会一如既往地为她打字,不管她说的是如何无聊或故作高深或尽是废话,我为你打字,宜小米。所有人世的荣耀属于你——宜小米;所有发表文章的稿费支票现金属于我;所有的吹捧属于你——宜小米;所有对你的嘲弄讥讽羞辱让上帝为你承担。
  但愿这篇文字不要又冠以宜小米的名字——宜小米你总得给我一回露脸的机会。
我要去香港
  看着那个男人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在我前面走着,我不禁哑然失笑。好像突然看到了命运和生活的谜底——原来如此。在人海中遇到一个平凡的男人成了我的丈夫,上天又给了一个大眼白肤的男孩,做了我们的儿子,我们有了一个家,在香港过着日子,这就是我的命运和生活。
  那年夏天,我姑妈全家第一次从香港回到老家未庄,我当时十来岁。
  我表哥叫阿伦,比我大七岁。他留着长头发,穿着花衬衣,和一条臀部包得很紧的大喇叭裤,手里拎着一个铮亮的录音机。拿今天流行的词汇说就是:“酷毙了,帅呆了!”
  他拎着录音机在未庄很神气地荡来荡去,走过土谷祠,走在未庄的小河边。录音机里放着邓丽君的歌,还有一个男人在唱:“有位先生叫张帝……”录音机和这些流行歌,这些新潮流的玩意儿,看得未庄的小D和阿Q都傻了。
  我跟着表哥后面,每时每刻寸步不离,有时还得到了帮表哥提录音机的荣耀。
  我姑妈问我:“米米,嫁到香港去好不好?嫁给阿伦。”
  我说:“好的,什么时候可以嫁呢。”我恨不得马上可以嫁到香港去。
  姑妈哈哈大笑:“那你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行。”
  第二次见到表哥,我清楚记得那是春节,我14岁,在读初三。他这回没有拎录音机,而是在腰上别了个小随身录音机,带耳机的那种。
  他也没穿大喇叭裤,这回穿的是一条宽松的西裤,和一件灰色毛衣,一件细格子衬衣。
  我见到他莫名会脸红,心也跳得极快,不敢看他的眼睛。我不找他说一句话,有一次我坐在土谷祠面前的老柚树下,他走过来坐在我的身边,把耳机塞进我的耳朵里,叫我听香港女歌手徐小凤的歌。正巧村里的吴妈和秀才娘子走过来,我赶忙站起来。
  春节结束后我回到学校,我当时读寄宿。我收到表哥写给我的第一封信。那也是我一生中第一次收信,信到达我手里时,班主任老师已拆阅过了。他没有写什么特别的东西,主要是说英语很重要,要我重视英语的学习。信里还有一张香港女明星汪明荃的卡片,背面是一首歌:北国之春。
  那一年我考上了一所重点中学,班里四个考取重点的学生之一,且是惟一女生。我偷偷写信告诉了表哥,他给我寄来了三本琼瑶小说,给我暑假里看,一本《在水一方》,一本《几度夕阳红》,另一本忘了名字,我把这三本书藏在箱子底下,没有人的时候就偷偷拿出来读。
  从那年夏天起,我开始了写日记。
  我有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在小城里读高中时,表哥开始和我正式通信。每个学期都会写一两封信给我,信里总会有那么一句:“你一定要努力考上大学,考到广州来。”我那时心里最美的梦想就是到广州读大学,读中山大学。
  高二的那一年,某一天的中午,一个女同学跑进宿舍找我,说校门口传达室有个很帅的男人找我,“有费翔那么好看”。那一年费翔是大陆人心目中的明星。陈方圆抱着吉它唱完“有只知了在树上叫呀叫,有只秋千在树上摇呀摇……”刚离开校园;张明敏也唱完了“我的中国心”离开了;程琳和侯德建唱完了“酒干倘卖无”,收了一大堆酒瓶子离开了大陆。而中台混血儿费翔正是那时候从美国回到台湾,唱到大陆,正是那一年我表哥挎着一部摄影机,穿着一条牛仔裤,一件白色T恤,深情地唱着费翔的“故乡的的风,故乡的云……”,背着行囊豪情万丈来到小城。
  他是去江西南昌出差,特意绕了几百里来小城里看我。
  在校门口的小餐馆吃完午饭,他说帮我拍照,我带他到学校后面的小河边。当时正是春天,农田里正开满了油菜花。我站在河边,站在油菜花中间,坐在河边的草地上,照了很多相。
  我只有一种表情,就是咧开嘴对着镜头傻笑着,把手垂在身体两侧,站得笔直。所以那些照片除了远近和背景稍有变化外,都一个傻笑的表情和一个笔直的姿势。其实我那时也是十六七岁的大姑娘了,居然那么迟钝。连娇笑也不会,更别说媚笑了。那些琼瑶小说也白看了。
  只有一张照片特有意思。我和表哥在河边的合影,他用支架自动拍摄的。
  当时我垂着双手站得笔直对着镜头僵笑,不知为什么表哥侧过头来看了我一下,我下意识地转过去看了他一眼。而这一瞬间,就被拍进了镜头。
  后来表哥把这张照片放大了。照片上的我和表哥站在河边的一棵柳树下,背后是一大片油菜花,我俩对视着,他双手交叉抱在胸前,深含意味地看着我,我梳着两条小辫子,齐刷刷的刘海遮在额际,穿着红色上衣,黑裤子,黑布平底鞋,很害羞地笑着,脸蛋红扑扑的。
  如果这张照片还在,可以上专业的摄影杂志了。但后来,有一天,我居然剪了那张照片。
  高三最后一个学期,表哥只给我写了一封信,叫我“一心一意全力以赴迎接高考,考到广州来……”
  高考后我回到未庄,我母亲把表哥六月份写给全家人的信给我看,他告诉外公外婆及舅舅舅妈,他结婚了,信的最后有一句:“我结婚的事,等米米高考结束后再告诉她。”
  母亲捧出一本精美的相册给我看,是表哥和他太太的婚纱照。他太太漂亮得像天仙。
  后来我才知道,所有着婚纱的新娘子都是像女明星一样漂亮的,因为一个女人结婚的那天,是她人生的一个辉煌,又一次的新生,她找到了人生的方向和归宿,会有一个男人把幸福交到她手里。在这样的传说和童话里,哪一个女人不觉得穿上婚纱像白雪公主?
  我当时看了那封信和那些照片有什么反应,我忘记了,因为那是十几年以前的事了。那天一定写了很长的日记,是否哭了,我要回未庄翻旧日记才知道,而我和表哥在河边的那张合影应该是在那天剪掉的。
  我考上了大学,而且是在广州。我写信告诉了姑妈,没有写信给表哥。
  9月10号那天,我拎着我姑妈少女时代用过的那只小藤箱子从山清水秀的未庄来到了广州。我家里给我买了一个灰色的小皮箱,我不肯要,我坚持要姑妈的旧藤箱。我的小藤箱子里只有几本书和几件换洗的衣服,还有三百块钱。
  一走下火车,走到新生接待站,我就看到了我英俊潇洒的表哥,我很意外,他老远就很高兴的叫着我的名字:“米!”我什么话也说不出。
  他帮我买齐了一切生活用品,从茶杯晾衣架水桶到香皂牙膏洗发水……甚至还帮我买了一个在我看来有些奢侈的小录音机。
  然后他带我去市区,买了很多的衣服。我其实并不需要那么多衣服。后来逛到下午,经过中国大酒店,他带我去了酒店的咖啡厅。坐在咖啡厅,我四处张望,看到的几乎全是外国人,我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看过真正的外国人,我就拼命的看,从金色头发看到蓝色眼睛看到高而尖的鼻子,看到他们手臂上浓密的毛发。
  旁边有个外国男人对我点点头又笑了笑。表哥轻轻叫我不要盯着别人看,表哥又问我想喝什么,我说不知道,表哥说试试爱尔咖啡吧。我尝了一口,觉得味道很难喝,表哥说我没有加糖,我加了四包糖,可味道还是很怪,就没喝了,蛋糕的味道,倒是很好,我一口气把两碟点心全吃光了。
  临走,表哥给了我一千元钱,说其中五百元是姑妈给的。当时一千元是一笔不小的钱,我把其中五百元存在银行里了,打算留着下个学期用。
  后来表哥再没来过广州看我,只写过一封信给我,他说:“如果有一天我问你,米,你幸福吗?希望你的回答是肯定的。”
  大学四年我过得很沉闷。每天晚上我坐在宿舍里听着小录音机里的歌。罗大佑乌溜溜的黑眼睛,穿过我的黑发他的手;郭富城问他是不是该安静地走开;齐秦忧郁地说他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天上挂着九个太阳,一场冬雨就要来临;童安格说我像云,捉摸不定……
  周未我多数和同宿舍一个女同学去ZS大学玩。我那位女同学有很多同乡在Z大,有的在中文系,有的在法律系,晚上她同乡带我们还一起去中门的教职工活动中心跳舞,那一两年除了跳华尔滋和快三快四,牛仔舞,伦巴,桑巴之外,还流行三十二步集体舞和水兵舞。
  我很喜欢Z大,记忆里身边擦过的爱情全部都和Z大有关,今天回忆大学时代,想起的不是自己的母校,而是Z大。晚上,大学里那些不知名的大树,和那些树木在夜里散发出的特殊气味,就像一个老教授和他身上衣服的樟脑味;晚上校园里总是响着单车的铃声,那些夜晚滴玲玲的铃声和男孩女孩飘过的模糊的身影,清脆而又朦胧,骚动,清纯而又迷茫。
  在大三那年,我认识了Z大中文系一位年轻老师F,他很高,1米83,身体修长,皮肤很白,有些旧书生的呆气。北京大学中文系毕业的研究生,他喜欢写诗,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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