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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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 第3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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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泳装范围之内,应该还是天然的白色啊!
熊瑶月接过卖家递过来的包装袋,就要大大方方地走开。
我赶紧从后面把她拦住了。
“怎么?”熊瑶月转过头来问我,“你也要买一条吗?”
“不是,”我压低声音在她耳边说,“你的裙子,你后面的裙子没有穿好!”
熊瑶月用手一摸,这才恍然大悟,“哎呀,好险,差点就公开展览了!”
并没有显出普通女孩走光时的羞怯表情,好像露出内裤差不多相当于嘴角有饭粒一样的事情。
把裙子整理好之后,熊瑶月看见不远处有一个麦当劳冰激凌窗口,就请我去吃麦当劳甜筒,她说最近有五元两个的优惠,两个人一起吃很划算。
心里好羞愧啊,“视奸”了熊瑶月半天,还要人家请我吃甜筒,于是我抢着付了钱,即使这样也没有减轻我的罪恶感。
跟熊瑶月一起坐在广场长椅上吃甜筒,望着天顶不甚明亮的一颗颗星星,不禁让人涌起讨论理想和未来的冲动。
“叶麟,你抢着付钱,难道是因为看到了我的内裤吗?”
熊瑶月问出了跟未来理想毫无关系的话题。
我红着脸点头默认。
熊瑶月笑嘻嘻地打了我一拳,“你真见外!咱们两个没有关系的!听说了吗,德国刚颁布法律,新生儿可以不用登记性别。性别这东西,估计以后就和高矮胖瘦一样,成为使用科技就可以轻松改变的东西了!”
这个……不能不说熊瑶月对人类科技的发展太乐观了,改变胖瘦倒是可以依靠抽脂手术(还很危险,某个超女就是做抽脂挂掉的),高矮的话,人类现在还没有靠谱的手术来改变呢(否则郭敬明一定会第一个做这项手术)。
不过我倒是有点好奇,“维尼,如果性别以后可以随意改变的话,你会选择什么性别啊?”
“不知道欸——”熊瑶月把双手垫在后脑和长椅靠背之间,“我觉得做女生挺好,而且我也不是小芹那样会痛经的体质,不过科学真的发展到那个地步的话,绝对要做两天男生来玩玩吧?”
“叶麟你呢?你不想尝试一下做女生的感觉吗?”熊瑶月脸上出现了一抹坏笑,“到时候咱俩可以用临时性别相处一段日子喔!”
“不想!绝对不想!”我猛力摇头,“你别说这种会让我做噩梦的事情啊!”
“叶麟可真小气,我都把内裤给你看了……”熊瑶月仰望着星空,半开玩笑地说。
总觉得,我在一系列误会当中,被熊瑶月认定是同性恋,因而有意无意地吃了不少熊瑶月的豆腐,虽然并非我主观故意,但还是挺卑劣的。
从刚才没有第一时间提醒熊瑶月整理好裙子可以看出,我在不自觉地利用这项“优势”,谁知道熊瑶月以后会不会在我面前做出更不靠谱的事情,我又会不会把持不住,铸成大错呢?
于是我决定,趁早不趁晚,应该趁这个机会,把这个天大的误会向熊瑶月解释清楚。
“维尼,有件很重要的事我要对你说,你认真听好不好?”
沉吟片刻之后我说道。
熊瑶月很奇怪地望着我,“听你这语气,怎么好像偶像剧里要跟人表白一样啊?”
“当成表白也可以,不过不是表白我喜欢谁,而是表白我的喜欢的类型……”我盯着熊瑶月的眼睛认真地说,“我喜欢的类型是异性!以前你的认识都是错误的!我是异性恋,不是同性恋!!”
熊瑶月露出“你别逗我”的表情,“开什么玩笑!上星期你说自己是双性恋,这星期又说自己是异性恋了,你调整自己性取向的速度也太快了!”
“一点也不快!因为之前全都是出于你的误会!我从来也不喜欢男人,我喜欢女人!我喜欢女人!!”
因为很重要所以我重复了一遍,在公开场合这么大声喊出来,耻度还挺大的,不少带孩子的家长都绕着我走了。
熊瑶月仍然很不相信,“证据在哪里啊?就凭你刚才看见我的内裤,稍微脸红了吗?话说图案是稍微有点幼稚,你别跟班长说啊,不然我自己也有点脸红……”
“别跑题啊!我今天晚上一定要跟你讲清楚,我不是同性恋,我喜欢女人!你以后不能在我面前没遮没掩的了,会被我吃豆腐啊!”
熊瑶月坐正了身体,托起下巴,似乎在分析我为什么要说这么显而易见的谎话。
“电玩城的那个止咳糖浆说你是同性恋,彭彭也说你是同性恋,如果你喜欢女人,他们干嘛要那么说?”
止咳糖浆指的就是唐江,熊瑶月因为玩街霸把唐江赢惨了,两人发生争执,引得我介入,她才首次从唐江口里听说我是同性恋的。
至于彭透斯,彭透斯完全没有说过我是同性恋,只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而已,不管是唐江还是熊瑶月,全都是穿凿附会,解读过度啊!不过彭透斯希望我未来成为跟他一样的基佬,倒是没跑了。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说,“你觉得如果我是同性恋的话,小芹会总缠着我当她男朋友吗?”
为了解释误会,搬出小芹来也是有必要的。
“哈!就知道你要这么说!”熊瑶月笑道,“谁不知道小芹是你的青梅竹马?哪有你这样的男朋友?小芹肯定是把你当成亲人在对待啊,反正要是我的男朋友这么对我,我早就把他踢飞了。”
好不容易下决心说出小芹的事,居然被轻而易举地否定了,这让我很有挫折感。
“反正、反正我是喜欢女人的!家里电脑硬盘装的日本**可以作证!”
急于说服熊瑶月的我,有点语无伦次了。
“切,照你那么说,贪官在电脑硬盘里存储几部红色电影,就是无产阶级革命家了呢!”
“你……”我抓耳挠腮地想不出证明自己的办法,大庭广众之下,我总不能伸手抓住熊瑶月的胸部,然后让她检测我的小伙伴有没有起立致敬吧?
“要不然你亲我吧。”熊瑶月突然说。
“诶?”
“看你急成这样子,我这个闺蜜也不忍心啊!我听说,真正的同性恋是没法亲吻异性的,你要是敢跟我亲嘴,就说明你至少是双性恋,我以后就不会在你面前太过随便了。”
见我犹豫不决,她嘲笑道:“果然不行吧?我不是说过吗,要对自己坦诚,天生如此的事情,没什么值得羞愧的嘛!”
熊瑶月那种真理掌握在她手中的姿态,很令人气愤,她见我没有行动,还主动向我翘起嘴唇,一副“我准备好了,是你这个胆小鬼不敢来吧?”
脑子一热,我抓住熊瑶月靠近我的那条胳膊,把脸靠了过去。
熊瑶月并不认为我敢真的亲她,仍然嘴角带着挑衅的笑容,等着我在最后一刻放弃。
广场上有人在跳街舞,播放的音乐很有节奏感,我以每个节拍前进一厘米的速度,把我的嘴唇向熊瑶月的嘴唇贴近。
两者仅有一只手掌的距离了。
熊瑶月眼睛里的信心没有刚才足了,她贴在鼻梁上的那张创可贴,下方渗出了一滴冷汗。
“哼,你也就到此为止了吧?”
即使是这样,她也在硬充好汉,向我露出嘲讽的笑容。
我生平最恨别人瞧不起我,何况是被女孩子瞧不起?我心一横,抓住熊瑶月胳膊的那只手更加用力,并且不打算回头地把嘴唇贴了上去。
“啊……!!”
熊瑶月发出平时根本不会发出来的,惊慌失措的尖叫。
只差一毫米的距离,只差一毫米,我就能吻上那片柔软并充满青春活力的嘴唇,不过熊瑶月用那只仍旧自由的手,阻住了我前进的步伐。
好粗暴的阻止方式啊!五根手指像是推挤破抹布一样,把我的脸推远了啊!你的大拇指都快塞进我嘴里了啊!
我首次在熊瑶月的脸颊上看到了红晕。
红晕和小麦色相混合,变成了紫蔷薇色,不过那代表的意思没有变。
熊瑶月害羞了,她万没想到我真打算吻她,所以在千钧一发之际,用尽全身的力气把我推开了。
“怎么样?这回你相信我不是……”在较量中获胜的我感到很得意,不由得向熊瑶月自夸起来。
没想到小腹上突然挨了一拳!没有防备的我顿时疼弯了腰。
光是用拳头熊瑶月还不解气,她揪住我的双肩,对着我的脸又来了一记膝击!
穿迷你裙实在不该做这个动作的,被迫弯腰低头的我,又不小心看见了熊瑶月的内裤正面,不过这回可是痛并快乐着了。


 473 冰激凌、女孩和狗

熊瑶月对我的攻击,有如《地下城与勇士》里面的街头格斗家,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如此火爆的场面,把广场上的人都给看呆了。
“想强吻人家,结果悲剧了吧?”某个离我们最近的大妈向其他人讲解道。
熊瑶月的反应如此之大,倒也是我始料未及的。
一直以来,我都习惯把她当做女汉子、纯爷们,习惯成自然,以至于觉得就算是亲她一下,也不是大不了的事情。
仔细一想,人家毕竟也是豆蔻年华的女生啊,虽然平日里大大咧咧一点,但是并没有随便到,连初吻也可以稀里糊涂交出去的地步啊!
她让我亲他,只是从心里笃信我是同性恋,不敢真那么做而已,现在发现我竟然出乎了她的预料,她对我“喜欢女人”的宣言至少是半信半疑了啊!
如此一来,所有从前在我面前展露身体,被我吃豆腐的场景,都在一刹那涌上心头啊!
首先是作为替补队员和我们进行篮球练习,摔倒之后被我抓住了胸部;然后在彭透斯开的车里,误以为我俩都是同性恋,直接在后乘客位换衣服;尺度最大的一次,就是在小巷里裙下真空地跟我数次身体接触,如果换成是宫彩彩跟我做这样的事,宫彩彩一定会认为自己将来嫁不出去了。
“混蛋,竟敢骗我!”熊瑶月对着我的运动鞋又来了一脚。
由于广场上围观的人太多,这种极像是情侣吵架的情景,让我觉得很丢脸,我握住熊瑶月的双手手腕,让她消消气,有什么话到没人的地方再说。
熊瑶月愤恨地瞪视着我,想从我的钳制中挣脱出来,但是她用尽力气,才发现面对我这个斯巴达,自己的两条胳膊居然没法移动分毫,只有这时,她才会体味到身为女性的无力感,因此更加感到羞辱。
“维尼,你听我说,”我趁机辩解道,“我在你面前,从来没有承认过我是同性恋,是你非要一直误会下去的!你还说你觉得同性恋很酷,咱们班没有同性恋很可惜——说不定是你在心里希望我是同性恋,所以才一直不听我解释吧!”
仿佛被我说中心事,熊瑶月的瞳孔猛然缩小,但是内部的怒火并没有消退。
她双手被制,想都不想地要抬腿踢我,我警告道:“你穿的是迷你裙,一抬腿就会被我看见内裤。”
熊瑶月恨恨地把腿收回去了。
啊,我终于又被当成男人了,虽然这是我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但是为什么会有一种淡淡的惆怅呢?
没想到这个时候,劝架的来了,极富哲理性的声音转移了我俩的注意力:
“汪!汪!”
是彭透斯出来遛奥巴马了。
这座广场本来就距离青姿学园不远,彭透斯过来遛狗也并不稀奇,奥巴马仍然项圈上挂着“减肥中,请勿喂食”的告示牌,一脸郁闷的样子。
“麟,还有维尼,你俩怎么打架了?”
彭透斯表情和气地问。
我松开了熊瑶月的手,她立即赌气地坐到长椅上,双手抱胸,并且翘起了二郎腿。
“彭彭,原来叶麟不是同性恋吗?”
“我从来没有说过,麟是同性恋啊。”彭透斯回答。
熊瑶月仔细回想了一下,“貌似真的没说过的样子……”
我附和道:“本来就是嘛!唐江说我是同性恋,跟你一样是出于误会,源头也是从彭透斯这里来的——彭透斯你还记得那回事吗?你肩膀上扛着艾米,帮我对付一个带鸭舌帽的小混混,还有他的几个手下的那一次?”
彭透斯笑道:“他们确实误会你跟我一样是同性恋,还生怕你把艾滋病传给他们,真是可笑啊。”
说起来,唐江为了小红的事情,好像不是特别害怕被我传染艾滋病了,是爱情的力量大,还是他百度了一下,知道艾滋病不会被日常行为传染了?
彭透斯泰山一样魁梧的身躯,谦虚温和的语气,总有一种平定人心的效果。
熊瑶月虽然双手仍然抱在胸前,但是高高翘起的二郎腿已经放下了。
“这么说,难道叶麟不是成心骗我,而是全部出于误会吗?”
我总觉得今天的熊瑶月比平时要女性化,记得《科学美国人》杂志里有一篇研究文章指出:衣着会影响行为模式,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你穿一身黑西装上街,绝对比裸奔的时候要器宇轩昂。难不成熊瑶月因为穿了迷你裙,所以心理受到了暗示,变得不那么爷们了?
彭透斯感到很奇怪,“麟在你面前装作同性恋,有什么好处?”
“占我的便宜啊!”熊瑶月用力拍着长椅的铁质扶手,“我的胸也被他摸了,内裤也被他看了,他装成gay来泡我,我该不该生气?”
彭透斯以征询的目光望向我,我无奈地耸了耸肩,表示自己并非故意的同时,也默认熊瑶月说的大多属于实情。
彭透斯雄壮的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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