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世奇英传之古玉奇缘》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混世奇英传之古玉奇缘-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是讨便宜。我永远也忘不了你对我的‘爱’。记得那孙武清来你家后,我一直拿他开玩笑来讨你欢心,却亏你反过来帮他羞辱我,处处维护他;这还不算,最可恨的是你竟然下嫁于那个失忆鬼来报复我,让我伤心欲绝了好几个星期。你大婚之日虽然也请我参加,但我认为你这是存心气我。那时我便想你这‘天鹅肉’我是吃不了,你请我喝喜酒无异于耻笑我是‘癞蛤蟆’,我当然更加气愤,这才有心在你大婚当日借酒闹事。哈哈······孙武清这失忆鬼那天穿上新郎服,我见了早已生厌,在敬酒之时,有心泼湿他的衣服,好让他洞房也不称心如意!哈哈······”



正想着,却忍不住笑了出来,他忙以话掩饰道:“‘老班’这叫法不太好,把你也叫老了。还有那‘老婆’的叫法,也不好,叫的人也真俗气。如果称呼一个丑女也罢了,怎么也把人家如花似玉的美妇也连累了,整天‘老’呀老不离口。”



他望了望赵文兰,又道:“就像一个女子本来有一把很美的头发,却不想因听到一位亲人离世了,便每日以泪洗脸,伤心欲绝,以致头发也掉了不少;后来又接二连三地听到又有什么叔伯丈舅,姨妈表姐,三姑六婆等亲人去世了,头发掉得所剩无几了,最后连家中忠实的狗也离她而去,头发于是就掉光光了。那‘老’字也像那女的头发,叫一次掉一次头发。如果换作我,不如叫‘娘子’或‘爱妻’更来得亲切恩爱了。”说完,竟旁若无人地大笑起来。



文兰听他尽扯些无关紧要的事,真是无事生非,无理取闹,却又无礼无知,不禁令人又厌又可笑。可不想“老婆”二字叫来虽通俗,但除了“妻子”的意思外,还比别种称呼多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一深情的意味。但文兰可不愿意在这文字上与他纠缠不休,话不投机半句多,干脆不闻不问,让他知难而退。她喊了斌儿回来,便要回家去。



荣晓见了道:“这就是你的儿子斌儿?啊!也这么大了!来,过了个新年,叔叔给你一个红包!”文兰拉着斌儿,嘱咐道:“不用红包了,叫声叔叔,咱们就要回家吃午饭了。”斌儿应着,点着头口称“叔叔”。



荣晓拿着红包要文兰收下,却见文兰固执己见不肯受,于是顺手塞到小孩手中。孩子也乖巧,知道妈妈不准,硬塞回对方手中。荣晓还想塞回去,却见文兰转身拉着儿子走了,只好作罢,快步追了上去,一路说东道西地跟着文兰回家。



文兰爸客气地留他吃饭,他也便不客气地留下了。说谈之间,荣晓这才得知过去的“情敌”孙武清已进城工作,也快两年没回来了,今年春节将过去,却还没赶得及回家团圆。他心中更是乐开花了,这一顿饭竟吃了三大碗饭。



一席饭后,荣晓与文兰爸闲聊着,却又心神恍惚,不时想着:“早在十年前就见过孙武清身上那块玉,那时我‘把珍珠当泥丸——真不识货’,还在他俩面前诋毁取笑它。五年前进城打工,认识一位卖玉的老行家,无意提及那玉,那老行家神色紧张,叫我拿来让他研究一番以辨其真假。我那时已经察觉到他的面色了,心知那玉定大有来头,马上赶回乡里问孙武清要玉,却被文兰知道了,还当场骂了我个狗血淋头。如今旧话重提,只怕结果还是一样。”



荣晓心下打定注意,于是口中滔滔不绝,向文兰爸述说着自己这五年在外的经历,如何辛苦为人打工,为生计东奔西跑;说到又如何认识一位鉴玉行家,从此改变了自己一生,后来又如何跟他学习鉴玉,做了几年学徒,如今已经相当于半个鉴玉师傅了。一席话说得口沫横飞,煞似讲古大师——只有他说。



这时见文兰母女收拾了碗筷,正要拿到天井那边去清洗,荣晓心怀鬼胎:“那时我没说玉是真是假,如今虽知道了,说了他们也未必肯从。现在正好只有她爸在这里,虽然他不贪财,但向他要宝玉来鉴别一下,碍于情面,怎么也不好拒绝,哪像文兰这鬼灵精那般不好说话。”



荣晓心思既定,随即对文兰爸借口说:他从前看过孙武清有快玉佩,曾发现玉上有瑕疵之处,借来看看以便指出,也可替他们甄别玉佩之好坏。荣晓果然是“鉴宝”的行家,很会察言观色,见文兰爸有些心动了,正自暗喜。不想文兰母女此时拿着干净碗筷走来,他的一番话终究让她们听见了。



荣晓心下打了个突:“如果文兰坚持不肯,说什么‘金玉价值不在乎本身,而在其所赠送之情意深浅’这些屁话,我难免要降低我这‘甄玉家’的身份,向他们讨要那宝玉来开开眼界便罢了。”



他虽大概猜中此番话,但却猜不到说话者。只听文兰妈笑道:“那碧玉也算是武清的聘礼,好坏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的真心实意嘛!”



言外之意,这玉是他们两的定情信物,你不便要来看,而且就算鉴出真伪,也不好。一来假如玉是好的,难免引起四周人的注意,所谓“匹夫无罪,怀壁有罪”,恐怕以后日子要日防夜防,而碧玉乃二人定情之物,决计卖不得;二来若此玉乃伪品,说了出来未免让武清脸上不好看,文兰虽不计较却难免内疚;最后,那玉本身包含着武清之情意,鉴定出真还好,如是假的倒伤了他款款真情,所以何必非要要定出其自身价值呢。如此,确实还是不甄别要好。



不料荣晓听了心中有气,他暗自骂道:“真心个屁!你是‘骑牛找牛——老糊涂’,她是‘十二岁做媳妇——啥事不懂’!如果他知道那是宝玉,还会给你们吗?说不定现在已在城里大吃大喝了。连文兰母亲也难免‘妇人之见’,为啥好好端端本来聪明的女子一旦嫁了人后,个个都变得迟钝而毫无远见了?”想毕,不得不低声下气向文兰爸借来见识一番。文兰爸受不了他如此“热心”,便叫文兰拿出来借他看去。



文兰之所以不借是因从前他三番四次对那玉佩品头论足,说是谈非;又气他如今小题大做,故弄玄虚,不识好歹坚持要看。听父亲如此说来,只好忍气吞声,回房去解下身上所戴之玉佩。



荣晓听她离开时咳嗽了几下,因笑道:“老班还在教书吗?教书先生粉笔灰‘啃’多了,难免‘呛着’引起咳嗽,好生注意才好。”



文兰进房有几分钟才出来。荣晓一眼觑见她手上拿着的玉佩,双眼不由睁得滚圆,心荡神迷地暗自道:“乖乖不得了,最后一次见它还是深青色普通玉石,如今竟变成翡翠了。”他陡然站起双手从她手中迎接过来,捧在手心,缓缓移至桌上,交到左手手心仍旧让桌面托着手背,右手早已快速地从口袋中摸出鉴玉工具,对着那玉佩细细研究起来。



只见那玉佩通体碧绿,比他手掌稍小,润泽夺目。前面精雕有栩栩如生的林木景致,其边际镂刻有崇山峻岭,天地皆碧穷一色,蔚为壮观,极出自然,恍如真景。触之始觉冷气侵骨,继而凉气爽人,再则暖人心脾,不禁使人心境平静,惬意无比。不过荣晓此时心境怎样也平静不下来了。



他手捧碧玉,魂飘神荡地想道:“此宝玉温润而泽,缜密以栗,当真无愧于‘巧夺天工’四字,神奇之处莫过于由粗玉变琼瑶。想来是文兰整天戴在身上,以致其日新月异,越见光彩惹人,不想果真有‘仙石吸人气,脱胎又换皮’这样的说法。想我长这么大,何曾见过这不可思议之事,当真应了‘天下之大无奇不有’这话。按道理说,孙武清这穷小子不可能拥有这样的宝玉,回想他和阿年阿智三人的来历确实可疑;离开文兰家后,万万想不到一人失忆,两人却成疯子,而阿智俩的包袱不知何去,这孙武清却无端多出一幅美人图和这块宝玉来。”



他的手不由抚摸着那碧玉正面的“密林峻岭”,又自沉思:“还记得阿智身上那本什么《守墓辑要》中所写的胡诌乱说的话,那个什么鬼坟墓隐藏着一个宝藏。他们三人走时不正是带着铁铲什么的,看来必定是去挖宝藏无疑了。三人最后为何落得如此结果,却不得而知了,可能是因为分宝不均以至分道扬镳,互相倾辄!



哼哼!世间尔虞我诈的人太多了!不对!不对!不仅仅是人,这宝玉也诈苦我了!足足欺骗了我五年!若非后来学了鉴玉技能,也当真被这宝玉冒充烂石头浑水摸鱼般蒙混过去了。也亏那天在场,捡了阿智身上掉下的那书,可惜当时因不懂就随手扔在一旁,束之高阁。五年后因那鉴玉行家的提醒,这才想到要找来仔细研究一番。看了那书后与三人前后的行为迹象一对照,有了点眉目,这才激起我四年来一直学鉴玉的斗志。现在经这一鉴定,什么也了然于胸了!那书当真功不可没,只可惜我仍然不知那几句诗文所云。唉!枉读了十多年书,竟连个孙武清也不如!”



文兰见他手拿那碧玉出神良久,这时催了几次他,问他对这块玉有何话可说。她父亲在一旁也请他有话不妨直说。荣晓这才不紧不慢地把鉴玉工具放回袋里,又看了看手中之玉,点头道:“嗯!这赝品手工还一流,上面确实又几个瑕疵之处。”说着便指着毫无挑剔的碧玉正面上他认为不好的地方大放厥词,居然也说得头头是道,煞有介事。



文兰听了冷笑道:“我说你这番话怎么跟十年前所说的有几分相似,想不到那时你已经会赏宝鉴玉了?我当真有眼不识泰山了!”



荣晓一听,脸上难得红了起来,干笑几声。他本想硬着头皮也要借回家去,学个“刘备借荆州,一借无回头”,又或者借鉴“偷梁换柱”之计,暗施“移花接木”手段,将真宝玉掉包。如今受了文兰这“当头棒喝”,内心顿时打退堂鼓。但他岂会如此容易罢休,又转念想:“不如出高价买了去······唉!文兰这贤妻那么爱那孙武清,无论出价多少也不中用,此计当真是‘青蛙下塘——扑通(不通)’······哼!当真有那样的恩爱夫妻?我倒要拭目以待,看你这对‘鸾凤’何时成得‘劳燕’——东飞伯劳西飞燕!”他心下另有一番打算,极不情愿地交还了碧玉,匆匆离开了。



四天后,荣晓匆忙赶回成都去,临走前还跟文兰一家告别了。文兰见他这四天也没来她家炫耀其“三寸不烂之舌”,正好闭门修学,闲赋锦书,倒是乐也融融。



清风盈盈拂宫,月牙高挂长空。当晚,文兰一家很早就用过晚饭,文兰和妈收拾了残席,在天井边洗碗边聊天;父亲与斌儿正在饭厅中玩耍。



只听文兰说道:“妈,我明天便要到镇中学去了,斌儿这重担子又要交给你和爸了。爸妈也不可太操劳,好好保重身体。斌儿学校离家里不远,不必像从前那样送他上学,那孩子是时候学会自立了,你们不能太宠他,让他自己去吧。”



文兰妈说:“斌儿还小,我还是不放心他一人去。反正我这里年纪的人早醒,也当作晨运。妈跟了你爸后,每天与他一起到田里干活,久而久之这骨头一天不动反见辛苦。呵呵!这叫‘劳碌命’,一旦闲起来倒会病魔缠身。但不像你那病,妈这‘病’是心甘情愿的,在田间出身汗比呆在娘家闷得满头大汗快活多了。”



文兰知道妈说起她和爸从前的事:妈待字闺中之时与爸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史,那时爸妈一见钟情,妈不顾家人反对,义无反顾下嫁当时家境贫穷的爸。那时节正值建国初期,农民地位翻身,当家作主,乡村一时流行:“当家嫁个好农民,富人不嫁专嫁贫。”又说老实农民是“昆仑山上的灵芝草——无价之宝”,嫁给他们便是福,所以纵然娘家不承认这婚事,也是反对无效的。而妈来到爸家受到了当地村民的热烈欢迎与敬爱。妈永不言悔,至关重要的是老实的爸对她矢志不渝的爱。



文兰由衷敬佩地望着妈,微笑道:“妈醒了就多躺会儿,让斌儿跟本村几个同伴一起去吧。早在幼儿园时我就自己一个人去上学了,像斌儿这般年纪也已经会自己洗衣服了,什么时候要爸妈你们操心过?”



文兰妈笑道:“这是因为那时缺少妈的疼嘛!所以现在只有补偿在你的后代了。”文兰笑道:“其他同龄孩子也不用大人相送,妈这样做只会让别人笑话他的。”



文兰妈又说:“好吧!你到了学校就不用经常回家看妈了,这发病的非常时期,你骑自行车远路回来,小心又着凉了。武清还有经常写信到学校吗?”文兰点着头。文兰妈接着说:“那碧玉还是留在家中放着,取下又戴上总是冰凉凉的,对你身子保养不好。”



文兰说:“我把它用布包着带了去,不碍事。”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