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手窃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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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手窃国-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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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源满不在乎地回答:“这有什么难的?我派人到徐州去采购,以冰块夹塞其中。枇杷容易碰伤,每只外面都裹上一层棉絮,才能保证完好。而后以驿卒传递,每日骑行一百余里,依次轮换,到了晋阳,不过花去十天功夫。”
  赵汶有些看不惯了,“这哪里是吃枇杷,和吃金子没什么区别了。这件事千万别给兄兄知道,否则他又要发火了。”
  他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赵雍白手起家,从一穷二白的守城士卒做到现在的大丞相,其中艰辛可想而知。他自己不喜奢侈,自然也不喜欢见身边的人奢侈。
  赵源眨了眨眼睛,促狭道:“这些小事情他才懒得关心呢。否则,你花二十两金子给云儿买茶叶,他怎会到现在都没有追究?”
  赵汶本来就不善言辞,被哥哥一下子戳到了虚弱处,立即噎住了,哑口无言。
  见弟弟这般尴尬模样,他得到了满足。他有个连他自己都不曾意识到的爱好,那就是看着别人难受。当然,并不包括他喜欢的人。
  他现在心情大好,看着这位横刀夺爱的弟弟居然没那么碍眼了。他哈哈大笑着,拍了拍弟弟的肩膀,有意无意地拍在前天他狠力掐伤的部位上,“算你小子有福气,虽说一个大美人儿每天摆在你眼前,只准看不准吃很难受。不过,秀色可餐,还能呆在她旁边蹭点好吃的,日子过得清闲自在。真是傻人有傻福啊,哥哥羡慕你!”
  牧云突然觉得,现在的赵源可以前不同了,具体变了什么,她说不清楚。也许,他从来就并非善类,只不过她只看到了他痴情的一面,忽略了他恶劣的一面。此时的他,就像一只高傲而邪恶的猫,将毫无还手之力的老鼠玩弄于爪下,放走再抓回来,一次又一次。看着老鼠苦苦挣扎,简直比吃掉它还要快乐。
  看着低头不语的赵汶,她禁不住同情起来。虽然她并不喜欢这个比她小了三岁的丈夫,但并不讨厌。赵源这样肆无忌惮地欺负他,她有点看不下去了。
  “拿开你的手,不知道他这里受伤了吗?”她没好气地说道,随便将赵源的手从他的肩头上拨开了。
  赵源并没有生气,也没有如上次那般很明显地吃醋,而是饶有兴致地盯着她,笑眯眯地调侃道:“哟,大美人儿生气了,心疼自家男人了。瞧这脸蛋,红扑扑的,比擦了最上等的胭脂还好看。要是美人儿不赶,我就赖在这里,从早到晚地瞧着,怎么瞧也瞧不够。”
  17
  17、蜜月三人行 。。。
  见他如此无赖,她恨不得在他那张光洁漂亮的脸上痛打两拳,看他到时候鼻青脸肿的,还有没有心情在这里痞气十足地对她调戏。
  “行啊,那你就每天蹲在这里吧,哪也不用去了,我们吃饭你就跟着吃饭,我们睡觉你就跟着睡觉。你们哥俩没事就坐在一起,大眼瞪小眼,那才好玩呢!”她怒极反笑。
  “呃……”他原本等着牧云嗔怪着说些气话,譬如“滚”“混蛋”之类的。看着她就已经很高兴了,被她骂着就更别提多舒爽了,好像一只灵巧的小手搔着心窝,格外痒痒。
  眼见着两人明着吵架,实则你来我往地“打情骂俏”,被夹在中间完全忽略了的赵汶终于忍不住了,“好了,你们两个累不累啊,都歇歇喝口水吧。”
  两人总算管住了自己的嘴巴,暂时不斗嘴,改为吃水果了。牧云很喜欢吃赵源送来的枇杷,一口气吃了六七个。当然,她还不忘剥了几个给赵汶。
  赵汶不舍得吃,又推回给她,没想到被赵源一把夺了过去,“美人儿亲手剥的你都不吃,架子还真大。我没架子,再剥了就给我吧。”说着,讨好似地朝牧云递了个眼神,美滋滋地吃了下去。
  牧云将桌子上堆起的果皮一把抓起,朝他扔过去,“想得美——来,赏你吃这个。这可是稀罕物,保管你吃了脸皮更厚实。”
  赵源并不躲闪,一大把果皮天女散花一般地落了他满身。他优哉游哉地一一拣拾起来,还不忘凑近鼻下作势嗅了嗅,赞道:“嗯,果然,美人儿碰过的东西就是香,闻一闻心都要醉了,不吃下去岂不可惜?”说罢,一下子扔到嘴里,当真吃下去了。
  赵汶是个老实人,见他吃了一片不够,居然还要继续吃,连忙伸手拦下了,“她跟你闹着玩呢,别吃了,当心吃坏了肚子。”
  “呵呵,侯尼于果然是个好孩子,我没白疼你。”说着,他还不忘在弟弟的脑袋上抚摸一下,好似正在呵护孩子的慈母。
  牧云本来挺恼火的,不过看到他们兄弟眼下恢复了以前的友爱状态,总算是略略地松了口气,只是不知道赵源这个喜怒无常的家伙下一刻会怎么抽风,于是主动问道:“别逗了,你一大早颠颠地跑来,想必不是吃饱了没事干,拿他寻开心的吧?”
  赵源显然还没有戏弄够,兴致盎然地说道:“谁说没事就不能登你这个三宝殿呢?想你们俩了,过来瞧瞧不行?”
  “有什么事你就说,还用这么些果子来贿赂我,准定没好事。”她故意板起脸来。
  “也不是什么大事,见你们整天蹲在家里闷得慌,带你们出去转悠一圈,叫你们开开眼界。”他终于把来意讲明了。
  “去哪里?”
  “有点远,京城。”
  赵汶一听,马上反对了,“这怎么行,我还在读书,怎能荒废了学业?”
  看着他那一本正经的模样,赵源笑了,不以为然道:“带你去玩玩,在一去一返,最多不超过两个月,哪里谈得上耽搁学业?何况,你也不爱读书,荒废几年了,还差这么几天?”
  这个诱惑很大,尤其是对于这几年来一直蹲在王府里读书,几乎没有机会出去游玩的赵汶来说,免不了跃跃欲试了。他毕竟还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很想去外面见见世面。于是,他犹豫着望向牧云,但话仍然是对哥哥说的:“云姊姊也会去吗?”
  “当然,她都被兄兄关了两年了,始终没有出去过,肯定闷坏了。现在她成了你的夫人,总算恢复了一半自由身,所以要带她出去散散心,好好玩一玩。”
  赵汶倒是个细心人,不忘刨根究底,“原来是这样,那你直接带她去好了,你们两个在一起多自由,没人碍事。”
  他这话一出,哥哥和妻子一并目瞪口呆了。两人先是面面相觑,然后不约而同地说道:“你这是什么话?”
  俩人都知道赵汶是个老实巴交的人,没有多少心计,反应也比较迟钝。但是呆傻到这个地步,实在是不可思议了。
  “你放心我们两个在一起?”赵源怀疑他是在装傻。
  赵汶一本正经地回答,“有什么不放心的,你那么在意云姊姊,肯定会保护周全,不让她遇到什么危险的,我当然放心。”
  赵源听完之后,不再追问了,眼神里充满狐疑,脸色更是阴晴不定。
  牧云知道,他当然希望只带自己走,到时候两人脱离了大王和王妃的掌控,可就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只不过他是个很在意面子的人,若是单带了她去京城,很快谣言就会从京城一路传回晋阳,说他们伯媳通奸,给太原公戴绿头巾。
  所以,赵汶是个幌子,不得不打出来掩人耳目,届时他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在弟弟的眼皮子底下暗度陈仓了。
  “我不去。”她思前想后,还是不想玩火。
  这次着急的居然是赵汶,他是真的想出去,于是给她使了个眼神,希望她能够同意。
  牧云假装没看到,很坚决地说道:“要么你就单独带你弟弟去,他毕竟是骠骑大将军,还兼着侍中的差使,虽是虚领,不过既做了这么大的官,不去朝觐天子,拜会同僚难免说不过去,他已不是小孩子了。”
  没想到,赵源并没有继续劝说,而是爽朗地笑道:“行,那你就呆在府里吧。京城的美女大把大把的,到时候保管他领几个小妾回来。”
  “好呀,那样最好。光指挥几个婢女实在无趣得很,再送来几个姬妾每天早上过来给我磕头问安,让我呼来喝去的,多有趣啊。”
  两人都是开朗乐观的性子,脾气相投,于是一齐大笑起来。
  赵源临走时,不忘叮嘱道:“我明天就起程,你替他整理好行装,明天辰时三刻,你送他到府门口就是了。”
  “好,知道了。”
  第二天一大早,天蒙蒙亮时,牧云就起身了。她把昨晚已经收拾好的东西都仔细地检查一遍,确认没有缺少必备物品了,又去厨房吩咐一番,令厨子准备好路上便于携带的点心干粮肉脯之类的给赵汶带上。
  辰时三刻,这一对新婚夫妇准时地出现在府门口。赵雍一直懒得注意这个二儿子,他爱去哪里就去哪里,对此并没什么意见;陆昭君不喜欢牧云,见两人刚刚新婚三天就要分离,正乐得如此,故而在假作犹豫之后答应了。
  淅淅沥沥的春雨中,府门外已经集结了五六百人的护卫队伍,各自牵马,整齐地列队肃立着。尽管淋着雨,这些人却纹丝不动,连一声咳嗽也不闻。
  两人等了好一阵子,赵源才姗姗来迟,出现了。他倒是准备充足,旁边的小厮亦步亦趋地紧随在他身边,替他撑着一柄油伞,因此他一路走来,身上粉蓝色的衫子没有落上半滴雨水。
  他先上了马车,然后探头招呼道:“还愣着干嘛,上来!”
  牧云把装有随身物品的包袱交给丈夫,推着他上前登车。等他上了车,她简单地说了一句:“一路小心,照顾好自己,别生病。”随后就转身回了门廊下。
  赵源从小厮手里拿过雨伞,隔着雨幕招呼道:“这么急干吗,你打着伞回去吧,别淋雨受了风寒!”
  此时的雨势渐渐大了,牧云的身边虽有丫鬟跟随,却没有雨伞。她想想也是,于是重新来到马车前,伸手去接那柄雨伞。
  意外的是,她握住了伞的这一端,赵源却仍攥着握柄不松手。她诧异了,刚刚抬眼看他,准备询问时,他突然伸出右手来,一把抓住她的手。
  “啊,你这是……”
  她刚刚叫喊出声,就觉得被他势大力沉地一个拉扯,拽上了马车。仓促之□体失去了平衡,她顿时跌进他的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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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金凤台 。。。
  “你这是干嘛?”牧云狼狈不堪地爬起身来,旁边的赵汶适时将她拉起。面对一脸奸计得逞似坏笑的赵源,她没好气地问道。
  “不骗你,你怎么会老实跟着来?放心,我不是饿狼,不会吃了你的。”
  她知道上当了,不过为时已晚,上贼船容易,下贼船可就难了。她打量打量四周,车厢里的空间不小,不但有床,还有卧榻,就是比住所里的略小些罢了,三个人呆在一起倒也不嫌挤。
  门口等候的侍女望着眼前这一幕,目瞪口呆了。赵源哈哈大笑着,得意洋洋地高喊道:“暂借你们夫人一用,好让太原公路途寂寞之时有人陪伴。别忘了告诉大王和王妃!”
  侍女无奈,只得矮身应诺,目送队伍启程了。
  从晋阳到邺城,有近千里路程,此时正值春雨连绵,土地湿滑泥泞,自然而然地拖慢了行程。好在赵源这次回去并没有什么紧急事务,一路上慢悠悠地走着,日行六七十里路程,晚上就在驿馆或者所经城池里经过。偶尔有那么两三天没有碰上可以住宿的地方,就和随行侍卫们一起安营扎寨,凑合着睡一晚。
  就这样,三人同车,一路上平安无事、晃晃悠悠走了十五天,终于抵达了魏国的都城,邺城。
  魏国是最为富庶强大的国家,它的都城更是繁华的中心所在。三国时期,邺城是曹魏的北方重地,漳河绕城而过。魏武帝曹操曾在这里建立了著名的三台——铜雀、金凤、冰井。而建安诗人中最富盛名的曹植则在此写下了流传千古的《铜雀台赋》,华美奢靡,“愿斯台之永固兮,乐终古而未央”。
  如今,经过两百余年的战乱烽火,三台虽然矗立依旧,却换过好几任主人了。因年久失修,它们日渐破败,上面的木质建筑大多漆色剥落,廊檐斗拱好像蒙尘百年一般。夕阳西下之时的似血余晖映照其上,越发显得沧桑荒凉。
  牧云从车窗口向外望去,远远地眺望着这三座雄伟高台,想到两年前第一次来邺城,同样经过这三台时的境遇,不免感慨万千。那时候她经过近一个月的风吹日晒,食不果腹的困苦行程,到达这里时已是衣衫褴褛,不成样子。更不堪的是,她是以亡国奴的身份被掠来此的。
  在邺城的那三年,她忍辱负重,先是王府女奴,再是皇城宫女,直到宫中大乱之时被赵雍掠获。期间所经历的血雨腥风,皇权争斗、宫廷屠戮,尤为惊心动魄。如今,她又回到了这里故地重游,自是感慨万千,心中惆怅不已。
  “你在想什么呢?”背后,赵源问道。
  她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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