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是电灯泡。
“是你自己为了工作,为了事业对他不理不睬,你知不知道每当他打你几十个电话你不接的时候,他是什么心情。每当他不打电话给你,你就想不起他的时候,他一个晚上可以翻你的微信记录多少遍。每当出来吃饭都少了你的时候,别人误当我和他是情侣,他把那些充满尴尬的玫瑰花买下送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是什么心情。你不懂,因为你永远是自我为中心,在你眼里,只有你的稿子要赶,只有你的钱要挣,其他人都是可有可无。”
“就是因为这样,你要跟他上床。”
“你生日那天,他带你去民政局门口,他说当时如果你肯放弃那么一丁点,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拉你进去,哪怕是把你扛进去,也是好的。可是,你却如此偏执。他也恨啊,恨自己为什么这样了还不放弃,当天居然就取了储蓄罐里的钱去买了个钻戒,捧着一束玫瑰在你家楼下傻等。等了整整五个小时,你呢,电话也不接,短信也不回。那天正好我被我男人打了,本来想着去找你,却碰到了他。他冲到我男人家打了他一顿,也许他只是把对你的火发在了我男人身上,可是我就是没有理由的感动了。我们不好意思去医院,于是去他家,一人拿个鸡蛋,他帮我敷,我帮他敷。”
“然后你们就上床了。”
“我们都是受伤的人,不过想借彼此温暖一下。”
看着她说的那么理所当然,我说心寒都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原来那么多年的友情,爱情,一直都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一厢情愿。
我忍不住苦笑起来,声声啼血,字字连心。“高尽初,他是什么人?他是整天无所事事的富家子,我每天有我的工作,我做不到一天二十四小时对他的电话随到随接。你也做过我的工作,你有多清楚我有多忙。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主动联系他吗,因为每次我没说几句他就不耐烦。赛轻语,不是我以自我为中心,而是你从来都是只针对问题,不针对答案。或者说,你根本就不想知道答案,因为你就是想等那么一个机会。”
“可是你走之后,想到以前我们还是很想你的,但是一直联系不到你,也不敢联系你。”她红着眼眶,声音像是从悬崖一直落在谷底,最后销声匿迹。
以前,你们还能有勇气回忆以前,可我每每想起,只有那看红眼的血和泪!可是现在不是算总账的时候,三年,三年我都已经忍过来了,还怕什么呢!
沉静了许久,我惘然一叹,悲愤却冷静地说道:“不管谁对谁错,对这昔日的种种而言,他日我嫁得良人,必谢他不娶之恩,也不会忘记你的用心良苦。”
赛轻语,我不能忘记的事情,同样也不会让你忘记。每一个人都自己要还的债,不要轻易的以为我们还面对面动口不动手就能让过去的事情一笔勾销。
我办不到。
三年前,从我转身的那刻起,再想起和你们的点点滴滴,我都觉得无比的恶心。每一处被他曾抚摸的肌肤,我都恨不得用100摄氏度的开水褪掉一层皮。
曾经我们还能坐在一起肩并肩,看着月亮,喝着小酒,然后一起脑洞大开地天马行空着在市中心的某一个地方各买一套相邻的套房,天天穿着睡衣短裤贴着面膜串串小门。或者在郊区买一幢别墅,种种草养养花,偶尔抓着小蚯蚓,吓吓你家或我家的小baby。闲时,坐在院子的秋千上,抱抱小孩,换换尿片。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千古不变的道理。我不流泪,不伤心,不疯狂。只能把所剩无几的心灰意冷变成将死未死的奢望,如若有朝一日,能报仇雪恨,绝不心慈手软,绝不能。
☆、第三十三章 他的光临1 第22天
2015。3。02第二十二天
经过昨天和赛轻语的一番谈话,我觉得我“忍辱负重”的功力又上层楼。今日天不亮,我就揉开我的睡眼,趴在床头玩“节奏大师”,玩的没有红心了,猛给白以露打电话让她赠我红心。睡梦中的白以露挂了一次又一次,最后接起来飙出了她的起床气。我无所事事的告诉她,“给我送颗红心吧,我在玩节奏大师。”
白以露默默地呼吸了好久,然后把电话挂上了。我只好无聊地丢开电话。
现在,章缓缓是有孕之身,不能祸害她,那我只能骚扰白以露。要知道,人一旦无聊起来,再流氓的事情都会变得很有节操。
可是十五分钟后,当白以露牵着她家睡眼惺忪的“露露”,指着我大气凛然地吼道“露露,咬她”时,我终于明白再有节操的流氓,都还是会得到畜生的报应。
经过一早上激烈的抗战,我终于战胜了白以露家的畜生,准备磨刀霍霍向露露时,她的救星就这么恰巧的到了。
我抱着露露,让它看清楚佥白那张英俊潇洒的人脸,然后细心教导,“瞧见没,这就是你的恩人,赶快巴着他的脚,以身相许。”
露露感情很不乐意地哼了两声,楚佥白没头没脑的也听了一头雾水。
“万子衿,你现在是给狗介绍对象呢,还是给人介绍对象呢?”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他那认真的表情让我真没办法忍住。
“露露,看清楚这双色迷迷的眼睛和这**的笑容,要是哪天你再听你那不属于人界的主人的话,敢咬我,我就把你许配给他。”
露露小眼神里流露出了恐惧,蹬着两后腿直想下地。
“我长得有那么恐怖吗?”楚佥白平静的声线中带着一丝不可置信的笑意。我凑过去佯装打量了一眼,点点头,“的确不像狗的同类。”
“万子衿,你这是在夸我么?”
我僵硬地回了他一个不明不白的笑容,然后把露露放在地上,拍它的屁股让它滚回白以露身边。回头问道:“今天又是干嘛来了?”
“好事。”他自径坐了下来。楚佥白走到哪永远带着一股大boss的气派,再陌生的环境也被他稳稳压住。
传说中楚佥白的事迹也是个个穷小子白手起家的好例子,从农村出来一无所有的高中生,带着父母仅给的两百元在城里安营扎寨,短短七年的时间,他拼出了现在的一切,包括初来乍到时没有的那种尊重。
他从来没有和我说过他的以前,他怎么怎么穷过,他只是经常和我说:成功只靠三点,能苦,能干,能拼。天下掉馅饼的事百年难遇,何况能有几个人活得到百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都未必能掌握,所以多一份耕耘就多一份保险。
因此,在楚佥白眼里,这个世界上没有好事,一切不过是拼命耕耘后理所应得的收获。
可此刻,他说“好事”?
我越表现的越想知道楚佥白就一定会卖关子,我就故意绕开他的眼神,冲正在带狗耍杂技的白以露喊道:“服务员,泡两杯茶。”
白以露转过来瞪了我一眼,“我没有听错吧,我也是客人。”但是手脚却很听话地向厨房走去。
我满意地点点头,“不要用好茶叶哦。”
然后默默地看着楚佥白,一副“我继续听你讲”的表情,让他有些神情错顿,不知又该从何讲起。
“明天有时间吗?”
“干嘛?”
“明天有个新书发布会。”
“新书发布会?”我继续困惑地问,“我的书吗?”
“嗯。”他淡淡的,微微的点点头。
我不知所措地张大嘴。我的新书发布会,我居然一点都不知晓?Why?
似乎看出了我的疑问,楚佥白立刻细语地解释起来,“这件事是我决定的,和其他人无关。你总是对自己要求太高了,不一定你自己认为不好的作品,读者会觉得不好。如果不是工作关系,我也算是一个有感悟的读者,所以,子衿,相信我。这次的擅作主张不会让你失望的。”
“我没有要怪你啊!”我笑笑。“我知道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我好,就算你现在把我卖了,我依然相信你的初衷是为我好。”
知遇之恩,没齿难忘。你给了我现在的一切,我从来不会觉得一个曾经耗费自己精力把我从悬崖底下拉上来的人,还能再把我推下悬崖。如果会,我也起码站在悬崖边上居高临下过,那些曾经看不起我和伤害过我的人,我也曾高高让他们仰视过,那也足够了。
“你这样倒是让我充满了愧疚。”
“你这样倒不像你。”我一边端过白以露泡好的茶叶,一边说,“你不是说这个世界上处心积虑做的错事就不该有愧疚,因为有时间让你改,你却选择继续错下去,那就说明这件事非做不可。而非做不可的事情没有错。”
楚佥白沉默地且深情地看着我说完,然后似笑非笑地抿了一口茶。微微一口,咽下后,看着浮在茶面上的几片叶子,然后又喝了一大口。
有那么好喝吗?我也受他的感染,端起茶杯,轻轻吹了一下,蹭着边口抿了一下。说不出的苦涩绕着嘴巴四壁喷漆,我忍不住朝白以露泼冷水:“你泡茶还是泡黄莲呢?”又回头不可置信地问楚佥白,“你这也喝得下?”他不答,只笑。
白以露不甘,“是你的茶叶不好,不是本小姐的技术不好。”
我嫌弃地放下茶杯,苦求道:“你再给我泡杯咖啡,大小姐,求求你了。”
“哼。”白以露抱起露露白了我一眼,“露露,走,我们到她房间尿尿。”
“白以露,你妹。”我激动地吼道。其实我知道,她是为了方便我谈事情。
此时,在一旁的楚佥白默默地站了起来,问道:“你的咖啡放哪儿?”
“厨房。上面第二个柜子里。”我不理解地回道。
他气定神闲地走去,按照我的提示很精准地打开柜子拿出咖啡。楚佥白刚出农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咖啡厅里做学徒,那时每个月只拿着500元保底的他,默默地容忍一个又一个刁钻客户的挑剔,不断的学习和发奋,后来竟成了那些刁钻客户钦点的咖啡师。
这一切都是娱乐八卦背后揭秘出来,我不知道楚佥白是否真的有过那么一段凄惨的奋斗史。但我相信,这个在我眼里成功的男人,他能活的如此冷静,如此淡定,如此理智,不是与生俱来的。就像我,不是与生俱来就满腔仇恨的心。
☆、第三十四章 他的光临2 第22天
咖啡的香气在我鼻间肆意的揣摩,为什么,同样的咖啡粉从他手里泡出来就那么芳香四溢?
我来不及地端起来在鼻间狠狠地吸了一大口。
真香!
“咖啡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应该戒掉。”刚为我泡好咖啡的楚佥白,坐下来就说出了和他行为不符的话。
“这么多年的依赖,已经成了戒不掉的习惯了。”
这么多年日日夜夜的奋斗,如果不是一杯又一杯的咖啡,我靠什么支撑着我的精神。
“你可以选择过正常的生活。”
“我现在过的也是正常的生活啊,只是,有时候会分不清什么该休息,什么时候该放下?”什么时候该放下?
我看着静止下来的咖啡,带着感恩的眼神动容而视。“就是因为分不清楚,不知道,所以撑到最后,累了,困了,支撑我的也只有它。”
楚佥白安静地看了我一会儿:“只要你愿意,你知道我一直会是你的支撑。”
我呵呵一笑,摇摇头,像是藐视他的话,“支撑久了,就是习惯,你知道的,我从来不会把一个人当成习惯。”
“那是你没有感觉,习惯这种东西无形中就产生了。”
“我说过习惯很难戒掉,就像依赖一个人一样,你学会了依赖,那一天那个人消失了,你怎么办?”在楚佥白面前,我一直不想表现出任何失落的情绪。虽然他曾经见过最落魄的我,但是我一直很坚强地在他面前行走,就算脚踩着针尖,我一样毫不逊色地掩饰、伪装。因为他那么高高在上,他没有一个平起平坐的朋友,别人都敬他爱他,说不出是算计还是真心。他一直就很孤独很孤独地与他人保持隔阂,所以我必须变得强大,变得与他平起平坐,甚至说,比他更高高在上,那样就再也不会有人说我是为了钱,是为了利益,是为了前程,为了这为了那去接近他。
他缓慢地思考着,然后缓慢地开口:“除非去了天堂或地狱,要不然不管消失到什么地方只要你想他都会出现。”
“因为我觉得任谁走到最后,终究还是一个人,不能把别人当成习惯。”
“呵,任谁走到最后终究是一个人?那付允宴呢?”
他总是这样,说着说着,在我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戳中我的软肋。
“子衿,这么多年来,我知道你一直在某个问题上躲着我。我的心意也已经表达到边缘了,我觉得对你,我已经用够了心。以后即将发生的事情我们永远也预料不到,有可能有一天你真的觉得我很不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