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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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1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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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狼速度很快,并且极为狡猾,虽然不会武功,但眼力好,竟与御风斗了个旗鼓相当,这些年沙场厮杀,御风并未落下武功,却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有一日会连一只畜生也打不过,对白狼顿时来了兴趣,斗得也更起劲了。
  御风打得起劲,小歌却是一个劲的皱眉,她怎么就觉得那头白狼怪怪的呢?狼性凶残狡猾,但白狼也太狡猾了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人呢。
  “夫人不必担心,白狼撑不了多久了。”霍玄安慰道,这么一会的功夫,白狼的身上添了许多伤口,若非御风没有杀它的意思,白狼再狡猾,反应再敏捷,这个时候也该身首异处了。
  小歌没说话,白狼伤势不轻,御风也好不到哪去,只是御风着玄色衣衫,血染在上面也什么看不出来,因此看着跟没事人似的,可她并不是靠眼睛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受伤,远方传来的血腥味让她的心里总是有点慌,虽然她很清楚,御风死不了。
  白狼最终还是倒下了,失血过多怎么都不肯偷袭,被御风一拳敲晕了,没了狼王,狼群虽然没退,但总算没再玩命的进攻马场了。
  白狼被御风给关进了铁笼子里,但外面的狼群应该会选出新的狼王来,问题还是没解决,小歌便想去跟白狼谈谈,想了想,走之前问御风:“你准备如何处置狼王?”
  御风回道:“驯为坐骑。”
  小歌怔了下。“大白天你怎么就做起梦来了?”
  御风不以为意:“狼虽非狗,但猛兽以强者为尊。”
  小歌嘴角噙着笑道:“哦,你还想当狼王?”
  “我是人,怎会去当劳什子狼王,我只是想要它做我的坐骑。”
  “我劝你还是算了。”
  “为何?”
  “那头狼,若我没有猜错,它应是巫礼殿用秘法驯养的战狼与北方冰原的一种叫冬狼的狼形异兽的杂交后裔。”
  “那又如何?”
  “它虽是狼,但它的智力不比人差,或许还在人之上,你完全可以将它当成人来对待。”而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高兴给人当奴隶。
  御风疑惑:“不亚于人的智力?怎么可能?”
  “巫礼殿有特殊的秘法可以赋予驯化的动物更高的智慧。”小歌道,十巫各有手段,巫礼专门与野兽打交道,自然在这方面投入了大量心血,创造出怎样的奇迹都不足为奇。
  御风想了想,道:“若驯服不了,我便杀了它。”
  正抬脚要离开的小歌闻言不由放下了脚,眉头紧皱,御风见了,立刻改口道:“放了,它实在不愿为我所用的话,我便放了它。”
  “这还差不多。”小歌满意道,若是狼王是御风的敌人,御风将它给杀了倒也罢了,但狼王与御风,并不是敌人,如今对峙也纯粹是为了争夺食物,御风想要保住马场,狼王需要马场中的家畜做为族群的口粮,让族群可以继续迁徙。在小歌看来,两者并不是完全没有商榷的余地,没必要杀狼王,那样一头狼王,千年难得一见,若是杀了,不免可惜。
  小歌想与狼王沟通,但狼群却已经休息够了,对马场发动了前所未有的猛烈攻击,真正豁出命,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拿下马场。看得小歌不由挑眉,狼王在狼群中的地位真高,狼群如今这架势分明是为了救回狼王,之前为了食物,狼群都没如今这般不惜一切。若是狼王可以商量的话,也不是不能解决,奈何狼王醒来后压根没有商量的意思,让小歌颇为头疼,难道真要用巫姑殿的术法。
  在小歌犹豫时,天际忽然传来了规律的号角声,狼群听了后,迟疑了下,最终还是撤离了,马场中的众人不由抬头,夜空中,一名容颜绝美的蓝衣女子脚踩雪白大雕自天而降,宛若九天而降的神女,令人目眩神迷。
  御风看了看雪羽背上的婴,再看了看花痴的走神的小歌,顿时恨铁不成钢的道:“夫人你几时能改改花痴的毛病。”花痴也就算了,怎么还男女不论?
  小歌无语道:“夫君你不觉得很美吗?”
  御风道:“再美也没你美。”
  虽然知道对方的恭维,但小歌还是很受用的道:“那是自然,”
  自恋,御风无言腹诽。
  “不过夫君你倒是挺厉害的,竟然能对婴无动于衷。”小歌忽道,十巫未必个个绝色,但不论男女必然出类拔萃,宛若骄阳般耀眼,世人被他们吸引目光是很正常的事,可御风,她就没见御风对哪个另眼相看过,一直是谈生意的态度。
  御风理所当然的道:“有了最好的,我还要次的做什么?”
  正从雕背上下来的婴耳力很好的听到了御风的话,嘴角微抽,她这是被人给嫌弃了?苏三七虽然不肯娶她,却有一部分是心里有了人,加上对她无意,但也没嫌弃她,只是单纯的没那个感觉而已,可御风的话就比苏三七的反应过分多了,换个爱计较的,今日御风准得倒霉。
  小歌也没想到御风会冒出这么一句得罪人的话,虽然离得远,但十巫的五感六识极为敏锐,这点距离,寻常人听不清,可十巫肯定听得一清二楚,小歌不用去看也知道婴的脸色不会太好。顿时笑容灿烂的迎了上去,给了婴一个热情的拥抱。“婴你真是及时雨。”
  看着热情的小歌,婴似笑非笑道:“我没那么小心眼。”
  “那就好。”小歌立刻做出了放下了心的神色。
  婴有些诧异的看着小歌不加掩饰的神色,小歌在她面前如此真诚的神色绝非对她多么的信任,而是警告她别乱来。“你究竟在玩什么?”
  “没玩,以后你会明白的。”
  “有些规矩,你最好记着。”婴认真道,巫宗的规矩,虽然可以不当回事,但每一条规矩都有着相对于的代价,但总结起来的话就三种:让你去死;让你生不如死;让你永世不得超生。她挺喜欢小歌的,不希望小歌步上古时某些十巫的后尘。
  “嗯。”小歌点了点头,然后换了个话题。“你怎么来了?”她是让雕儿回去找巫即与巫谢求救的。
  “它回来报信时我正好在龙昂原,便搭了顺风雕。”婴轻描淡写的回答,略去了她揍了雪羽一顿逼着雪羽当脚垫这一过程。
  “龙昂原?你还在追着大大父?”小歌佩服,再过些日子便是她十五岁及笄的日子,御风特别给苏三七去了信让他来参加,她想过婴可能来,但不太肯定,倒贴着追了那么久,婴是人,人总会有累的时候,不曾想,婴不仅来了,还救了自己。
  婴道:“云雷城给我来了信,西域发生百年不遇的大雪灾,很多动物都开始迁徙,我就回来了。你那只雕再借我用用,等解决了西域动物迁徙的事就还你。”
  小歌大奇:“你还管动物迁徙?”
  婴叹道:“我也不想管,但这是巫礼的司职。而且,不管的话,动物迁徙时与人族撞上,会死很多人。”西域何其大,她又不是闲的,那么多的动物迁徙,慢慢管过来,足够累掉她半条命了。
  小歌点头。“那倒是。”
  “对了,我此次回来除了动物迁徙的事,还要参加冀望山大祭,你也是十巫,论理不能缺席,如今虽不同往日,你若有空的话,不妨去看看。”
  “冀望山大祭?”
  “嗯。”
  小歌奇道:“谁主持?”冀望山大祭她记得,那是上古时人族最重要的祭祀,六十年一次,由巫女与帝君这两个世权利最巅峰的人主持,可现今,巫女传承已绝,帝君。。。。。。整个人族之王为帝君,当今世上君王虽多,但无一人配用帝君的尊号。
  婴微笑道:“山中无老虎,自然是猴子称大王。”
  小歌明白了。“我尽量抽出时间。”
  婴犹豫了下,终是问:“你知道阿珩是一个怎样的人吗?”
  小歌茫然的看着婴:“谁?”
  “苏三七的妻子。”
  小歌脱口:“我大大父活了一百多岁还是处男呢,你怎么会以为他有妻子?”
  婴愣住,难道自己被耍了。“他与我说,他心里已经有人了,是一个叫阿珩的女子,但已离世。”
  “你肯定被骗。。。。。。”小歌的话语因为突然想起的一些东西突然卡住,表情极为古怪。
  婴看着小歌的表情。“看来,有一点他至少没骗我,的确有一个叫阿珩的女子。”
  小歌无言,在她的记忆里,的确有阿珩这个名字的存在,可那个人与苏三七属于根本不可能的存在,但苏三七也不是会说谎的人,且婴是十巫,十巫的变态感知让别人跟她说谎时她能立刻感觉出来,苏三七若是说话,婴也就不会信了。
  婴很快便带着狼群离开了,小歌的神色却久久不能恢复正常,让御风颇为奇怪:“阿珩是什么人?”怎么让小歌的神色这般奇怪?
  小歌尽量用平静的语气道:“医仙苏夏,字珩。”
  御风怔了下,不由在心里掰算了下小歌的谱系,掰算清楚后他的神色也有些不对了。
  “那应该是大大父用来拒绝婴的借口,一定是。”小歌自我安慰道。
  御风没说话,他觉得苏三七未必骗人,一个男人,一百多年都对女人有兴趣,要么身体有问题,要么心有所属。“你怎会知道苏三七他。。。。。。没碰过女人?”御风换了个话题,苏三七活了一百多年,怎么都觉得小歌的话不太靠谱。
  “那个啊,在药王谷的时候,解剖课上多了,对人体结构比较了解,炼出了眼力。”小歌随口回道,药王谷每个弟子都要上解剖课,并且亲自解剖至少一百具尸体,非常详细的那种解剖,以至于药王谷弟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看到尸体就想吐,但也有个好处,药王谷出来的每个人都对人体构造了如指掌。
  小歌很快便将这事放到了一边,苏三七如今不知道在哪里,还是等苏三七来了再旁敲侧击一下,希望是自己想多了。将苏三七的事放到一边小歌便帮着御风驯狼,御风想要驯服狼王,可那狼王,小歌虽然觉得御风在白日做梦,但御风既然想要,那就试试吧,实在驯服不了的话就把狼王放了。
  小歌费了不少气力跟狼王交流,最后跟狼王达成协议,它与御风一战,赤手空拳一战。御风不用兵器,若御风赢了,它便做御风的坐骑;若输了,它便自由了,并且御风会给它一万头牛羊让它的族群渡过这次的危机。狼王琢磨了下,觉得这生意划算,便同意了。
  谈好后小歌便告诉了御风,让御风自己选择要不要与狼王再打一场,御风怔了下。“它真聪明。”小歌固然是在谈生意,但狼王的脑子也得理解小歌的意思,不然生意怎么都谈不成。
  “比不比?”
  “比。”
  虽然决定要比,但御风并没有立刻比的意思,而是让人给狼王上药,再用牛羊肉的喂它。既然是比武,那么御风希望到时候狼王输的心服口服,在公平的前提下,他与狼王不论谁输了都会无怨。
  御风的这种作法让原本对他不屑一顾的狼王稍微侧目,狼性凶残狡猾,做为狼王,它虽然没有十巫那样的变态感知,却也感觉得出来御风所作所为并非做戏,而是他是真的要跟自己公平公正的比一场。
  狼王的恢复速度很快,没几日便完全好了,精神抖擞的与御风一起站到了校场上,小歌则在一边开了盘口。“买定离手,赶紧下注,御风赢一赔一,狼王赢一赔十。”
  御风麾下的将士都很有钱,虽然没有大的战事,但御风一直孜孜不倦的让人清理境内的马贼强盗,开拓安全的商道,马贼强盗的首级也是战功,不少人都有军侯的荣誉称号,领双份粮饷。骁骑是各军中最有钱的,其余军队只能清理强盗,骁骑却在霍玄的带领下将周围的戎人部族都给揍了,最初的半年,小规模的战事每日都有,因此十万骁骑大半都有军侯的称号,领双饷。此次御风与狼王比武,驻守在附近的骁骑都来看热闹了,小歌一开盘口,身边便堆起了两座钱山,铜锱、银毫甚至还有金灿灿的金铢。
  “你们真有钱。”小歌目瞪口呆的看着简牍上算出来的数字,赌资全加起来竟然超过了两万金铢。如果她没记错的话,在华歆城,一户三口的平民之家一年的花销也不过一千五百铜锱。可这些军卒一次赌博就拿出了两万金铢。
  “我们都是双饷,除了少部分有家室的每月都会将钱寄回家,其余人都是存着。”霍玄叹道,只有他知道,会有这么多钱绝不是将士们勤俭持家知道存钱为以后做打算,而是西域地广人稀,除了少数戎人部族,大部分的戎人都是逐水草而居,集镇城邑非常少,最近的也离马场有五六百里,他们有钱都没地方花。
  小歌笑眯眯道:“不用担心,我估计你们明年就会换防,到时就有地方花钱了。”
  霍玄噎着了,他一点都不想换防,在西域多好,经常有仗打,他的部下这么有钱,固然有粮饷丰厚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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