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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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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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溯好奇的问:“谁?”
  “诸方王。”小歌笃定的道:“他肯定记得,不然他也不会在成为帝君后处处找巫宗的麻烦。”做为一个男人,刚死了心爱的女子却惊讶的发现除了自己,所有人都遗忘了那女子的存在,遗忘了那女子曾经的付出,甚至包括了她被牺牲的爱情,诸方王上火实属正常。
  无忧皱眉。“不一样。”
  “有何不同?”
  “诸方王是愚者,因而遗忘之咒对他无效,可你不是。”
  “愚者?”小歌不解,什么东西?
  无忧道:“你可会明知自己永远记不住一个人而一次次的去记忆,哪怕清楚不管多么深刻的记忆最后都留不住仍不愿放弃?”
  “不知道。”小歌坦诚道。“诸方王莫非?”
  “他做到了,当第一千次记忆时,遗忘之咒对他再无效果,那是神为遗忘之咒留下的漏洞。”
  “那倒的确是愚者。”小歌忽然明白巫女青蘅为何会飞蛾扑火般爱上诸方王了,那样一个执着的男人,没有女子能拒绝。巫女青蘅虽不是寻常女子,且两百年的世事沉浮,必然将万事万物给看透了,可碰上诸方王那样一个男人,她也没辄,算是一种幸运。不过对于诸方王而言,遇到巫女青蘅就绝非幸事了,遗忘之咒加上错误的时间,注定爱上巫女青蘅的人都得悲剧。
  “你今日怎突然问起巫女青蘅了?”无忧问。
  “看史书时没看到她的记载,便随口问了,谁知。。。。。。”小歌也无语,她真没想到巫女青蘅这个名字之后有着如此真相。“对了,巫女青蘅可有后?”
  “自然没有。”
  “那诸方王呢?”
  “他,也没有。”无忧对诸方王的感觉是有些复杂的,那是她的杀父杀母仇人,她自然恨,但巫女青蘅曾是她最崇拜的人,当成神来崇拜的人,在所有人都遗忘了巫女青蘅,唯独诸方王固执的记着巫女青蘅,甚至终生不娶,无后而终,她又无法不佩服。
  都无后吗?小歌若有所思,真的无后吗?
  “听说御风要攻打宁西之地?”苏三七忽道。
  “嗯。”小歌点头,随即笑问苏三七:“大大父,想不想拿回黎山?”
  苏三七瞅了小歌一眼,开门见山道:“什么条件?”
  小歌取出了一卷帛书。“提供医舍所有的用药,一直到巫咸殿消失,然后每年提供帛书上的药给御风,二十年即可。”
  苏三七接过帛书看了起来,帛书很长,足有三尺长,密密麻麻全是字,各种各样的疗伤药,量都很大,苏三七边看边算,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小歌要让他破产,这帛书上的药相当于五十万金。“医舍倒也罢了,那本就是巫咸的职司,分内之事,可这帛书上的药。。。。。。”
  “拒绝讲价。”
  “我是你大大父。”
  小歌笑吟吟道:“黎山是巫咸殿的圣地,等同于连山氏的无回谷,不管是象征意义还是实际意义都很重大哦。”
  黎山的确意义重大,那是巫咸殿几千年的心血,远非只经营了百年的药王谷能比,哪怕可能破产,苏三七仍不得不同意,最多就是最近的十年药王谷别赚钱了,等十年之后将黎山给整理好,药王谷照旧日进斗金。
  与苏三七等人聊完了小歌便回九阙山了,用膳后难得有空闲时间,与御风闲聊了起来,小歌便随口将巫女青蘅的事同御风说了说,御风听后忽道:“诸方王与巫宗闹得不可开交,或许就是希望有人能够记得巫女青蘅。”
  “啊?”小歌茫然的看着御风。
  “神权与王权大战的□□,这个身份足以令人记住巫女青蘅的存在。”
  “诸方王不至于那么无聊吧?”
  “若非深爱,怎能一次次遗忘后重新记忆?”
  小歌默然,这的确有可能。“若真如此,那巫女青蘅泉下有知一定会爬出来掐死他,她付出一切稳住的帝国,诸方就那么轻描淡写的给毁了。”
  “你说她为何会那般牺牲?”御风还是觉得不可思异,巫女青蘅牺牲的岂止是原本可能有的子嗣与名声,她是赔上了一切,只为注定不可能有回报的事情。御风扪心自问,他绝对不会有那样的心胸。
  小歌不以为意:“履行巫的职责罢了,只要能达到目的,巫从不吝于牺牲自己的人生或他人的人生。”不然上古时巫宗也不会凶名远播,可止小儿夜啼。
  御风闻言沉默了片刻,忽问:“若有一日需要,你也会牺牲我吗?”
  小歌瞅了御风一眼,陈述的道:“巫追求的是死而无悔,杀了你,我一定会后悔。”受伤的话估计不会后悔。
  御风无言,这女人说话就不能放开了说?一定要说一半留一半吗?虽无言,御风还是抱起了小歌,慢慢□□吧,总有一日他会让这女人跟他说话时正常的说。如今就先满足他的欲望,食色性也,他可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等了这么多年,怎么都不能亏了自己。
  谢夫人准备回中州,但谢家的孙辈全都留了下来,小歌佩服,谢夫人都五十多岁了,一把老骨头这么折腾就不怕长眠在半路上?
  “小歌,舅母回去了,子非他们,就麻烦你看着一些。”谢夫人不舍的道。
  小歌毫无不舍之色的道:“阿舅应该是让你们都别回去了吧?”谢玦对君王就没有半点信任可言,此次参加她的笄礼却将除远在东境走不了的谢沐以外的家眷一个不落的派了出来,明显有问题。
  谢夫人闻言微叹,就知道瞒不过这个外甥女,浅笑道:“我不放心他。”
  “舅母我挺佩服你的。”小歌由衷的道,她真的很佩服谢夫人,谢夫人是谢玦的妻子,但谢玦最在意的人却不是她,而是谢琳,难为谢夫人愿意嫁给谢玦,还和睦的生活了近三十年。如今谢玦有危险,她还义无反顾的要回去。
  谢夫人明白小歌的意思,微微一笑。“议亲之时夫君曾与我言,若有一日我与阿姐一同落入水中,他一定会先救阿姐。”
  “。。。。。。真实诚,舅母你竟未悔婚。”换了别的女子准悔婚。
  “然我若死了,他绝不偷生。”谢夫人笑道:“阿姐抚养他长大成人,他是一个感恩的人,自然会将阿姐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但妻子是共度一生的人,生死荣辱与共。”
  小歌看着谢夫人,谢夫人看着其实很年轻,不到四十,谢玦不是个完美的夫君,因为他不会将妻子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但嫁给他的女子也不会难过,谢玦的承诺是别的男子给不了的,即使给了也很难做到。谢玦做到了他所说的,二十余载夫妻,生死荣辱与共,不纳妾养外室,婚姻和乐。比较起来,谢玦将谢琳的安危放在第一位的事也不算什么了,谁让那是将他一手养大的亲姐姐,看开了,谢夫人的日子自然过得很好。“我会照顾好子非他们。”
  送走了谢夫人,小歌并没有马上回九阙山,而是走到了一个山坡上,谢家长子谢泽便坐于此独饮,小歌见了,也坐了下来。“怎么不出去?那可是你亲母。”
  “我知道那是我亲母,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愿,我改变不了,倒不如不见。”谢泽叹道。
  小歌诡异的看了谢泽一眼,她跟谢泽不熟,谢玦的三个儿子,她最熟的是谢清,其次是谢沐,最后才是谢泽,虽然谢泽是谢琳与云唐一手带大的。当年谢琳生不出孩子,谢玦夫妻在战事频发的东境,带着个孩子怎么都不靠谱,因此将孩子送回了王城给谢琳养。谢玦相信谢琳会教好孩子,却忽略了云唐,谢泽在云府长大成人,很聪慧,就是没跟谢琳学好,净跟云唐学了。
  谢泽实干能力很强,十三岁入朝为官,虽然政绩出色,曾位列三公中的御史大夫,但一条毒舌也在九年的时间里将满朝文武给得罪光了,若非姑母是谢琳,姑父是云唐,早不知被曝尸荒野多少回了。也因此,谢琳退出朝堂的第二年,正是春风得意时的少年三公也跟着辞官了,得罪人太多,没了谢琳威慑,不想某天莫名其妙暴毙了。虽然退出了朝堂,但谢泽也没有因此颓废,带着妻子游山玩水,玩得不亦乐乎,十几年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
  在小歌的印象里,谢泽应该是一个想怎么样就怎样,肆无忌惮的人才对。
  谢泽感慨道:“人会长大,昔年我是谢家嫡长子,上卿与宰辅的外甥,有肆无忌惮的资本,而今我只是一介庶人,一个儿子。”
  小歌想了想,忽问:“你可还想再为官?”
  “为何问这个?”谢泽奇道。
  “御风让我问的,他希望你接任玉城城主,管理玉城与西域的事。”小歌道,御风的眼光很好,谢泽的能力的确一流,但谢清是赑屃军主将,他倒是不怕外戚当权。
  “你希望我答应否?”谢泽问。
  “我无所谓。”
  “那我拒绝。”
  “你不想为官?”
  “我已展现过自己的才华,完成自己的期许,没必要再搅合庙堂之事。”
  “你莫不是还要玩下去?”小歌无语,都游山玩水十四年了,就不累吗?
  谢泽摇头:“不,我准备换一种生活,玉龙书院已在冀西之地安家落户,我打算也开一家书院,教书育人,超过玉龙书院与松榆里。”
  目标很远大,远得看不到头。虽如此腹诽,小歌面上却不露分毫。“既然要开书院,那就开在宁州吧,建一座宁州书院,教化蛮夷,准超过玉龙书院与松榆里。”
  谢泽闻言不由笑道:“你这丫头,嫁了人,胳膊肘往外拐。”教化蛮夷,最得利的是谁?还不是即将攻打宁西之地的御风。
  “书院在哪不是建?宁西之地更有挑战性。”
  “此言倒也有些道理,那就开在宁西之地好了。”谢泽有强迫症,做事要么不做,做就要做到做好,不然他睡不着觉。开书院自然要做成天下第一的书院,宁西之地的确是挑捷径。
  御风要攻宁西之地,原本为了冀西之地的政务忙得天昏地暗的伯服丢了公文主动请缨帮忙,他宁愿去与千年邪灵搏杀也不想再跟那些案牍打交道了,太累了。
  “你能做什么?”御风表示怀疑,他相信十巫的武力,但战场上,个人武力再强也其不了多大作用。
  “我是羌人的族巫。”
  御风迷茫的看向小歌,族巫是什么?
  小歌亦怔了下,她倒是知道族巫是什么。“上古时,人族每个国家、部族都有一名族巫,引导国族的发展,保护部族。族巫无名,即便原来有,在他们成为族巫时也会被遗忘,只剩下族巫这个称呼,将一生奉献在蛮荒之地,默默无闻的活,默默无闻的死去。说起来,巫宗所有巫中,族巫是唯一不招人厌的。当然,默默无闻也仅限于整个九州大地,在他们所守护的部族,族巫的威信大多不逊于帝君,虽非国族的君王或首领,但君王与首领也要敬重他们,因为族巫虽无实权,但影响力不在实权派之下,若是想要给部族换个首领也不过几句话的事。族巫隶属于巫女殿,是巫女殿的主要构成,也是巫女观察九州的触手。不过有时十巫殿的人亦会担任族巫,比如巫彭子奕就是东夷的族巫,巫真是辰人的族巫,当然,我不是,我已放弃辰人。”
  御风懂了,若伯服是羌人的族巫,那倒的确可以省不少事。忽然想起一事,不由问伯服:“前些年睢国公子绎攻打羌人因遇到地动而不得不铩羽与你有何干系?”
  伯服理所当然的道:“那场地动是我送他的,敢动巫谢保护的部族,岂能不付出些代价?”
  御风默然,十巫都是变态。“你有什么条件?”以十巫的风格,不可能这般好心送他宁西之弟。
  伯服从怀里取出了一卷舆图,很薄,但打开后却有一丈方圆,整个宁西之地都在其中,巨细无遗,但御风看了会便发现不对,舆图上的崇山峻岭间多了一些东西。
  “这是我花了二十年的时间走遍宁西之地所绘的舆图,其中还有我结合当地情况拟的水利计划,我将宁西送给你,你完成这项工程。”伯服道。
  “二十年?伯服你贵庚?”小歌闻言奇道,伯服看上去最多十五岁,二十年前他出生了吗?
  “三十一。”
  小歌噎着了,真年轻,娃娃脸。
  御风没小歌的思维那般跳脱,而是认真的看了起来,发现,若按照伯服的计划来,宁西之地将增添至少三百顷的良田。但看着舆图上密密麻麻的水利,怎么都不像小工程。“你可算过需要银钱?”
  “保守估计两百万金,你若是用徭役的话,另当别论。”
  御风摇头。“我已废除徭役,不会出尔反尔。”
  “那就两百万金,哦,若是动用五十万民夫的话,约莫二十年便可竣工。”伯服随意的道。
  御风想将舆图砸伯服脑袋上去,十年,两百万金,伯服当他是财神吗?“人我倒是出得了,但两百万金,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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