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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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2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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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魔。”
  御风反问:“你不就是魔?”
  “我怎可能是魔?”胤好笑不已。“我只是他的宿主,如巫女被神所寄宿一般,我被他所寄宿。”
  伯服闻言将泥板递了出去:鬼话,神魔的灵魂强大无比,凡人的躯体根本不能承受他们的灵魂,巫女因为有着相同的灵魂而可以寄宿,你莫不是想说你有着魔的一部分灵魂?
  胤答非所问道:“我姓姜,名胤。”
  伯服疑惑的看着胤,举起了泥板:谁管你叫什么?
  胤补充了三个字:“氏连山。”
  院中三人都不由愣住,木呆呆的看着胤的眸子瞬间变成了全黑,没有眼白眼黑之分,整个都是黑的,虽然一刹那便恢复了黑色,但三人都很肯定自己没眼花。
  “你与小歌是?”御风皱眉,他很清楚的记得,小歌曾经说过,连山氏如今只她一人。
  “祖孙,她是我的十一世孙女。”
  御风瞬间猜到了对方的身份,这世上的老妖怪真多。“小歌并不知道你。”
  胤笑道:“那是自然,我生于古洛国中后期,月照之战后,被古洛国的死士所擒,连山氏的族谱上明明白白的记载着,巫真殿第三十代巫真,姜姓连山氏胤,死于炮烙。”
  百里清华与伯服看着胤的眼神不约而同的变成了悚然,御风仍旧冷静的道:“可你没死。”
  “在那个时候,需要一具合适躯体的魔寄宿在了我的身体里,所以我又活了,然后长生不死,活到了如今,不过。。。。。。”胤摸了摸自己眼角的皱纹,这是这些日子出现的东西,让他的心情很好,不由露出了笑容。“我很快就可以死了。”
  御风敏锐的问:“魔离开了?”
  胤点头。“小歌死后,他便离开了我的躯体。”看着御风重瞳之下燃烧得熊熊火焰。胤想了想,忽道:“可愿听我讲一个故事?”
  故事开始于被列族成为蛮荒纪的那个时代的后期,一个盲童从神那里得到了神的双眸,但那并非无偿的。神预见了遥远的未来,她会受到重创,虚弱到连形体都无法维持的地步,因此她需要为未来的自己准备一具供存放灵魂的容器。
  存放的容器不难寻,大荒列族,随便一个人都是现成的容器,难的是神的灵魂不一般,若说人的灵魂是一杯水,那么神的灵魂就是大海,将大海塞进一个小杯子。。。。。。不是神被挤死就是杯子被撑爆。神想了很久,最后想到了一个解决的办法,人的躯体无法容纳自己的灵魂,那她就改造一个可以容纳自己灵魂的容器。于是,盲童得到了神之瞳,神之瞳融入在盲童的血脉中,会在盲童的子孙中世代相传,而每一个继承了神之瞳的子孙,身体都会发生一些未知的变化,而变化最终的结果便是适合神的灵魂寄宿。
  神没用上她所准备的容器,因为有了更好的——巫宗的巫女,有着神的一部分灵魂的巫女更适合虚弱的神寄宿,因此神被华歆王发现后便跟着华歆王走了,钻进了巫女云桑的身体里长眠,偶尔醒那么一次。
  虽然神没用上连山氏的容器,但魔用上了。
  万年前魔被诸族镇压于西荒冀望山中,实际上那是他故意的,创造与破坏的平衡是大荒永续的法则,神魔的力量平衡着大荒的光与影,影响着人世的善与恶、繁华与纷乱。当神陨落之后,这个平衡便被打破了,大荒的生命也走进了倒计时。
  魔想要灭世,但不是这种情况的灭世,他的计划是灭了大荒所有的生灵,然后与神重新创造更完美的生灵。他要向神证明,神费尽心思保护,甚至不惜与他开战的生灵是多么的丑陋,神是错的,这个世界应该被毁灭!
  神的死对魔是不小的打击,特别是神的陨落,他是主因,若非与他一战损失了大部分的力量,受了重伤,神也不会因为海天之战而陨落,打击更大。
  冀望山下生灵涂炭不是魔发疯,创世时神为了使万物有灵,赐予了生灵以独一无二的灵魂,而每个灵魂中都蕴含着一丝神的力量,魔所做的便是抽取那一丝力量修补神千疮百孔的真灵。然后又让诸族封印了自己,创造与破坏的力量是相对的,神司创造,魔司破坏,当神虚弱时,魔的力量则会增长,而魔之力的增长会让神更加虚弱。为了让神能够恢复,魔就不能太好,可魔不想自杀,他也没能力杀了自己,便只能让人封印了自己。
  魔的打算很好,当神恢复的时候,便会来放出他,到时可继续他们的争论。但他低估了神的虚弱,七千多年后,被封印的魔虚弱到了连形体都无法维持的程度,神却仍未恢复,若非神托了人将他放出,魔可能会比神更惨。
  魔恢复起来比起神要容易很多,当时正逢乱世,战争、杀戮、死亡。。。。。。破坏的力量高涨,魔没多久便恢复了形体,但那不是他想要的,在神恢复之前他不能拥有形体,因此他又放弃了形体,打算寻个人当宿主。而连山胤,正好出现在了魔的视线里,虽然是个死人,但魔不挑,只要不会被他的灵魂撑爆就行,于是胤就复活了。
  神的灵魂被收藏在连山莫言一半灵魂所化的聚魂树中,魔便在海上呆了两千多年,偶尔跑上岸转两圈,而他上一次跑上岸溜达回去后,存放着神灵魂的那枚生子果被人摘走了。
  魔在大地上寻了数十年,终于在二十多年前寻到时,看到的却不是一个无形的灵魂,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婴孩。
  其实在二十多年前寻到时魔就想弄死小歌的,但神的意识那时尚未完全沉睡,阻止了魔。她答应过一个人,会在人世停留一世,便要守诺,就当是一场人间之梦,而且,在人间游历,她的灵魂恢复得会更快,因此魔只得暂时罢手,等待时机。而前不久,魔认为,小歌已与御风心心相印,又有了孩子,已经做到了昔日的约定,这场梦该醒了,便出手了。
  魔及笄礼时赠给小歌的两颗以灵魂炼制的丹药,是魔耗费了三千多年的岁月而炼成的,可以让神的灵魂完全修复,只要服下去。但小歌。。。。。。该说她不愧是神,即便没有了神的记忆,但她仍旧保留着属于神的敏锐,察觉到了那两枚丹药服下去后会有她所想不到的变化,而那变化未必是她所想要的,因此转身就寻了个地方给埋了,魔只好掘了出来,前不久喂给了小歌,神的灵魂飞快的修复,而趁着她修复自身灵魂时,魔将她从人的躯体中抽了出来。
  胤讲完最后一句时,院中三人的人生观都碎成了渣。
  御风难以置信自己这十八年来竟然是活在一个人的梦里。
  百里清华难以置信神竟然在自己的身边晃悠了这么多年,最重要的是,神竟然是小歌那么个破烂德行!
  伯服是震惊于万年前令大荒诸族元气大伤,甚至间接导致了一个王朝灭亡的封魔之战真相竟是这般,不知道大荒诸族知道后,会不会想要吐血,当年的封魔之战,大荒诸族将各自族群的精锐都给填了那无底洞。
  “连山歌是神的一个梦,梦醒,她自然也就不存在了。”胤叹道,看着御风的眼神颇为怜悯,这个年轻人,比三千多年前的诸方更倒霉,诸方终会等到他想要等的。当神重返神座之时,以神的心性,必会将万年来因她而消逝的灵魂复活。但御风,梦既已醒,谁又会为了一场梦折腾自己?
  明白胤不可能帮到自己后,御风果断走人。
  伯服与百里清华见他走了,便跟着离开了,目送三人离开,胤摸了摸手中蓝色的珠子。“快了,我很快就会陪你一起,下一世,我们还做夫妻。”
  孟春之月,大荒陆地之上仍旧被白雪覆盖,但一夕之间便从银装素裹变成了大红,从西边的冀望山到东边沃州羽人国度,从极北的冰原到南边的澜越之地,只要有人的地方,都一片挂上了明月楼提供的红绸,华歆城做为御风的心腹地盘,更是有人的地方,没人的地方都张灯结彩起来,放眼望去,除了红色还是红色,红得让人眼睛疼。
  婴揉着被满目的红色刺得发疼的眼睛,对心情不错的苏三七道:“他还真要迎娶一个死人啊。”她一直以为御风只是一时冲动,说说的。
  “那孩子,倔。”苏三七感慨道。
  “你心情不错?”
  “自然,今日我侄孙女成婚,我自然高兴。”
  “这是冥婚。”
  “那也是成婚。”只要是成婚,苏三七都高兴,小歌终于嫁出去了,不容易啊,这么多年他都做好了小歌一辈子都嫁不出去的心理准备。
  婴:“。。。。。。”
  御风的正婚礼恐怕是人族历史上最空前绝后的,冥婚也就罢了,还搞得如此盛大,而且,御风完全是按照寻常人家娶妻的程序走的,而非列国君王那般,立后时,君与后之间的地位完全不平等。
  小歌从谢家出嫁,御风亲迎,而之后因为小歌是根本没有意识,等同于死人,因此正婚礼时新娘完全是被新郎抱着才得以完成。但过程都可以任他御风抱着,反正他气力足,抱着一个人一整天也没事,但共牢而食与合卺酒时却出了问题,小歌完全没有自主吞咽与咀嚼的能力,不然十巫他们也不会认为她死了。连吃东西都吃不了,这躯体到现在还没出问题,完全是因为苏三七的药够好,小歌胸腔里跳着的那颗心脏够奇。
  小歌吃不了东西的结果便是猪肉被御风一个人吃了,合卺酒在他试着喂小歌饮,却喂多少流出来多少后,只得一人饮了两匏的合卺酒。
  小歌的情况让正婚礼上无人敢喧哗,整场婚礼跟哑剧似的,饶是十巫心理素质过人,也吃不消,除了苏三七坚持到了婚礼结束,其他人都提前离席了,这哪是婚礼?比葬礼还压抑。压抑也就算了,还让人心头闷闷的,为那个锐气凌厉的年轻帝君而悲伤。
  十巫可以跑,其他人都是御风的下属,顶头上司大婚,你能半道跑掉?不能,因此正婚礼终于结束时,所有宾客都顾不得九阙山山路崎岖,纷纷赶着夜路下山,再呆下去,他们怕一直忍着的御风终于忍不住,到时所有人都得悲剧。
  对于宾客们的离去,御风没有阻止,他如今也没兴趣宴饮,让所有人都退下后,房中便只剩下了他与小歌。
  看着始终没有反应的小歌,御风漆黑的重瞳中不由露出了悲伤之色。“你说,我是不是很傻?,明明清楚你什么感觉都不会有,但我今天还是很紧张,我等这一日等得太久太久了,久得很长的时间里我都不抱希望了。”十巫的隐晦提示他不是听不懂,小歌会在意他的悲喜,而神。。。。。。她会看得很津津有味。
  虽明白,但他不愿,也不想听懂那隐晦提示,如此他才可告诉自己,小歌只是睡着了,总有一日会醒来。
  九阙山的人迹无法抵达的山巅,罡风凛冽,婴与苏三七却衣着单薄的于雪山之巅对酌。
  冀西之地的海拔较高,九阙山更是高耸,因而站在山巅上,视野更是辽阔无边,虽不见西荒与北荒的风光,但南荒基本可纳入视野之中,放眼望去,满目的绯色,似天边的红霞落入人间,为大地铺上了一层红妆。
  孟春时节,陆地之上的积雪尚未完全融化,大地上仍覆着一层白雪,而这白雪更是衬得这层红妆的艳丽,整个大地都似燃烧起来一般。文华公子在高空之上看了一会眼睛便受不了的落了下来,在苏三七与婴的旁边坐下。
  文华公子饮了一樽烈酒暖了暖身子,忽指了指上面道:“放眼望去,整个大荒陆地都是一片红色,你们说那位看到了会不会以为大地燃烧起来了?”他刚才飞得高,看得很清楚,整个大荒,只要是有人迹的地方,哪怕是最偏远百越之地都是一片火红,天地间白茫茫一片,所有人都见过,但天地间一片火红,这是有史以来头一遭。
  “看到了又如何,她又不会回来。”婴叹道,御风再怎么折腾,那个灵魂都不可能再回来了。
  苏三七默然,这事他亦无言,他相信小歌,但当那个灵魂摆脱人的躯体对她束缚之时,连山歌这个人便已消失了。即便是同一个灵魂,有着同样的记忆。。。。。。诸方王当年怒而弑神,很大原因就是因为神有着巫女青蘅的灵魂,亦有着巫女青蘅的记忆,但就是没有人的情感。神与人最大的区别便是,人有着人的情感,会爱,会恨;而神,爱是什么?恨又是什么?
  文华公子对婴的话表示赞同,但眉头却仍有着一丝褶皱。“我如今比较担心御风,不知道他还会做什么。”总觉得,御风会继续折腾下去,不折腾到死就不会罢休。
  婴默然。
  苏三七道:“总不能折腾得大荒物种灭绝。”
  文华公子与婴俱是无语,当然不可能折腾到那个程度,若御风真要那么做的话,在他成功之前,神就已出手灭了他。神也有底线,你不踩她底线,她就在九天之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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