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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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2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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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子。”
  “微子?哪个微?”
  “微尘的微。”
  公子珏静默片刻。“阿父你怎会想到。。。。。。这般别致的小名?”
  御风回道:“哦,贱名好养活,他的样子怎么看都是很难养活的那种,起个贱名,应该就能养活了。”
  公子珏:“。。。。。。”儿子我理解阿父您的爱子之心,但名字这种东西阿父您真不适合沾?而且你要真希望这孩子能养活就应该找专业的来养孩子,而非将孩子交给两个同样是孩子的孩子来照顾。
  公子珏能想到的,御风同样也能想到,公子珣有点早产,加上小歌的身体在孕育了四个孩子后已不如最初孕育子嗣那般好,怀双生子时更是伤了底子,到了公子珣这里便出问题了,孩子生下来跟耗子有的一拼,耗子的吱吱声都比他的哭声有力。
  御风进门,朱宣连问都不问一声便道:“我不擅长儿医,你应该去找夏枯草。”
  “我知道,我一会就会去找她。”
  朱宣诧异的看着御风。“那你来寻我做甚?”他最擅长的是毒,总不至于御风想给谁下毒吧?御风不是一向喜欢明刀明抢的杀人吗?几时换风格了?
  御风犹豫了好一会,嗫嚅的问:“你可有。。。。。。绝育的药物?”
  朱宣愣了下。“绝育的药物?”
  御风点头。
  “你要这种药物做甚?”朱宣问,绝育可是很缺德的事。
  “小歌频繁受孕,身体已出了问题,若再受孕,极可能早逝。。。。。。”
  “她也不算频繁受孕了,三四年才生一个,换了寻常人族,肯定不会有事,只是连山氏的血脉有些特殊,胎儿需要的营养是寻常胎儿的十倍不止,对母体造成的伤害比较大。只是连山氏的生育能力比较差,几十年才生一个,慢慢养也养得回来,只是小歌碰上你也够倒霉,荒淫无度,三四年就生一个。。。。。。”反应过来的朱宣不可思异的看着御风。“你莫不是让小歌绝育?我可告诉你,连山氏族的子孙是不允许绝育的,虽然你是好意,但你信不信今儿我把绝育给了你,明儿我就会被剁成肉酱喂狗?”连山氏的生育能力本来就有问题,再绝育,断子绝孙的节奏啊!
  御风无语的瞅着朱宣。“我有说要给小歌绝育?”
  朱宣大奇:“不是给小歌绝育,你要绝育药做什么?总不会是拿回去吃着玩?”
  “嗯。”
  “你嗯什么?”
  “给我自己用。”
  终于反应过来的朱宣:“。。。。。。你不怕到时小歌给你戴绿帽子?”
  御风冷冷的看着朱宣:“不会说人话可以不说,有没有药?”
  “没有。”
  “你不是巫咸的弟子吗?”
  “谁他妈出门会带上绝育药?”
  御风一想也是,这些巫医是随军的军医,哪个军医会无聊的在身上带绝育药?“从现在开始炼制需要多久?”
  “有几味药比较棘手,至少三个月才行。”
  御风皱眉。“不能快点?”
  朱宣反问:“你赶着投胎?”
  御风坦诚道:“不想禁欲三个月。”小歌怀孕,他已经禁欲七个多月了,再禁下去,谁知道会不会憋出问题。
  朱宣:“。。。。。。若不曾遇到小歌搅乱命格,你原来的命格一定是死在女人的肚皮上。”活脱脱的淫君啊。
  御风没理会朱宣的话语,这世上没有如果,他遇到了小歌,有妻有子,不是什么见鬼的孤帝,他很满意如今的一切。
  夏枯草比朱宣正常得多了,御风让她给公子珣检查,没有毒舌,而是委婉的表示:公子珣必须精心养着,两年内不能受一点伤害,到时即便不能与寻常孩子想比,但也差不远,再以连山氏族与巫咸殿的各种秘药调理,十年八年一定会养得比牛还壮实,前提是精心调理,前两年不能出一点纰漏。
  御风接受,然后准备在殇都城暂时安家,王城虽然是他的主场,但他不能保证自己的孩子在那座王城中不会受到一点伤害,权利的倾轧中,婴孩算什么?辰王族内部的争斗中,单是平安长大的公子们都有大半是用来杀的,半道夭折的孩子更是多得君王自己都很难记清。澜越之地虽不如冀西繁华,但各方势力的触角还伸不到这里,因此这里是最安全的,而且澜越之地环境原始也有原始的好处,各种珍贵的药物随处可见,与地上杂草无异,省了他费时费力上天入地的寻找夏枯草需要用到的珍贵药材。
  三个月后朱宣将一丸丹药给了御风。“你要不还是考虑一下?君王的生育能力是很重要的,失去了生育能力的君王。。。。。。”都不太好,不论是哪个国家,对国君都有一个共同要求——多子,子孙越多越好,也是因此,列国君王对传宗接代极有兴趣,只要身体没问题,都会有十几二十几个儿子。
  “我已有四子一女。”御风将丹药丢进了嘴里咽下,他觉得自己的子嗣已经够了,无节制的繁衍子孙,那是动物界的本能,但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人有人性有情,不似动物那般只有野兽的本能,他觉得自己如今的子嗣已经很多了。事实上,若非连山氏需要子嗣,在公子珏出生后他便不想再生了。

  ☆、蛮族族巫

  时光荏苒,转瞬便是两年,两年来,小歌跟对待易碎品一般养着公子珣,公子珣要喝奶,她会将羊奶送到公子珣嘴巴,公子珣只需要吞咽即可;公子珣大得不用再用襁褓,可以穿衣服了,小歌便给他穿,连伸手都不必;公子珣不想动,小歌便抱着他散步。。。。。。
  各种宠溺,让公子珏与公子玮目瞪口呆,他们哥俩一定是捡来的,只有公子珣是亲生的。
  小歌小心翼翼让御风颇为无语,公子珏与公子玮几个一岁的时候早就满地爬了,特别是公子珩,干脆在玩各种野兽,而公子珣却连翻身都还不会,更别说牙牙学语了,即便御风不会养孩子也觉得这么养孩子有问题。劝了两回,小歌不听。
  御风忍不住问:“你什么都帮他做了?那他读书识字的时候你是否也要替他读?”他没记错的话,自己前面的四个孩子都是一岁多点就开始识字了,公子珣离识字的年纪不远了。
  小歌头疼的想了想,最后想到了办法:“我将写字给他看,让他看着写。”
  御风顿时有种将公子珣丢了的冲动。
  小歌的抽疯一直维持到连山珩归来,公子珣一岁的时候连山珩终于在澜越之地跑够了,便来找安偃。蛮族统一后,御风在澜越之地设置了若干邑郡与诸侯国,安偃是分封的最大一个诸侯,都城就在殇都城,不过暂时被御风给占着,归期不定。公子珣找来了殇都城,看时间还早便先来看小歌,看到一岁了却连翻身都还不会的公子珣后,脸色甚是精彩。
  “阿母你在养猪?”
  这话说的,公子珏与公子玮不由用佩服的目光望着公子珣,再怎么着那也是他们同父同母的弟弟,嘴巴有必要这么毒吗?
  “微子的身体不好,必须精心养着。”
  连山珩挑眉:“养猪一样养着?”
  小歌被气着了,御风见了默默在心中为连山珩鼓掌,儿子好样的。
  “他给我带一段时间。”连山珩用决定性的口吻道。
  小歌奇道:“你会带孩子?”连山氏的课程中有带孩子吗?没听说过。
  连山珩异常干脆的回答:“不会。”
  “。。。。。。那你养什么?”
  “我不会养孩子,但我知道氏族是如何训练孩子的。”
  小歌不由呆了下。“微子的身体你竟打算将氏族的训练之法用在他身上?你就不怕他受不住?”
  连山珩平淡无波的道:“死了总比被你养成废物好。”
  瞅着连山珩宛若说今天说什么的语气,御风父子三人不由得背脊冒汗,这家伙还有人性没?
  小歌没背脊冒汗,连山氏族是怎样的地方,养出来的又是怎样的人,她太清楚了,她自己也是其中一员。“他是你弟弟。”
  连山珩反问:“你能看着他一辈子?反正我不会,我虽是族长,但氏族的规矩,只保护连山氏的子孙到成年,成年之后被人给杀了,我们会为他报仇,却不会惋惜,做为连山氏的子孙,连最起码的自保能力都没有,死了也不足惜。”
  小歌按着太阳穴。“给我一个月,一个月后我将他给你。”
  御风微微扬眉,次子的话这么管用?早知如此他一开始就该把次子找来。
  连山珩的话管用,但他终究是一个孩子,小歌是出于忌惮连山氏族长这个身份才会听他的。小歌自己也曾是连山氏族长,因此她非常清楚连山氏的族长在氏族利益需要的时候能够做出怎样的事来,人性什么的,哪凉快哪呆着去。
  连山氏族与寻常家族不同,寻常家族更注重家族或有形或无形的利益,而连山氏族,旁人在意的在连山氏族却是次要的,连山氏最看重的是子孙,一对夫妻几十年才生一个,若是不教养好了,非呕血不可。寻常人家没有教养好子孙,最多祸害三代人,上一代、这一代、下一代,但连山氏的长寿却注定,一粒老鼠最少也能祸害整整十代人,在上古时,连山氏是出了名的几十代同堂。加之连山氏族曾世代戎马,每一个子孙都要上战场,无差别,大部分族人都死在了战场上。也是因着这种情况,连山氏才会出现嫡子庶子接受同等教育的族规,即便是想要争权夺利也需要子孙能活着从战场上回来才行,而那时的连山氏族,没有任何人能够保证自己能长寿。久而久之,连山氏便形成了自己的一套观念,只要子孙教养好了,其余东西即便失去了,子孙也能重新挣回来,因此非常注重对子孙的教养,宁缺毋滥。过不了关的都死在了未成年时的训练中,过得了的无一不是当世人杰。虽然残酷,但也正是这种残酷的氏族教育,上古时无数氏族在那场神权与王权之争中灰飞烟灭,即便有幸存者也无力重振氏族,不得不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唯有连山氏,幸存者寥寥无几,却个个都是精英,从而让氏族延续至今。
  太过漫长的氏族历史,见识过领教过太多,连山氏的观念已经刻入骨髓,即便是小歌自己,也不敢说,若公子珣不是她亲儿子,她会顾念公子珣的身体而不将他丢进连山氏的训练场来个优胜劣汰。
  摆平了公子珣,连山珩又打量了一番公子珏与公子玮,没有半点波澜的琥珀色眸子看得两人背脊寒毛直竖,所幸连山珩对他们两个的实力还是很满意的,便没有说什么。
  解决了公子珣的教育偏差问题,又大吃了一顿吃得满嘴流油,连山珩甚是满足,这几年在澜越山林中到处逛,委实不好受,百里无人烟,毒虫猛兽横行,人毛难见,天知道他都多长时间没吃一餐正常的餐食了。
  小歌给肚子鼓鼓的连山珩倒了一碗酸梅汤。“饮些果汁帮助克化。”
  连山珩接过酸梅汤饮尽,小歌见了,心疼的摸了摸连山珩头发不知道多久没洗的脑袋。“我一会帮你洗个澡。”
  连山珩点头,加上一句:“要热水。”
  “好。”顿了顿,小歌心疼歉疚的道:“辛苦你了。”
  连山珩不以为然。“不都是这么过来的吗?有什么好辛苦的?”
  小歌也知道连山氏的子孙都是这么过来的,若没有对比,连山珩吃得苦再多她也不会觉得怎样,但看到不必继承连山这个氏而活得轻松自在的公子珏与公子玮,她便忍不住偏疼次子。“你此次要留在这里多久?”
  “这个,看你们怎么打算安偃,若是不准备让他掌权或者杀了他,我便去寻个蛮族部落慢慢引导蛮族发展,若你们放过安偃,我便与他合作,省些气力。”连山珩回道,族巫不是君王的下属,甚至两者天生对立,安偃若是有个什么事,他仍会做到自己承诺的事,却不会管安偃的死活。
  “澜越之地太大,云国不可能一下子接受这么大的地盘,安偃还会掌权,不过蛮族的诸侯不会只有他一个。”不满足于揉脑袋的小歌又将连山珩搂进了怀里。
  连山珩眼角余光忽然注意到小歌的手腕,上面仍有两道伤口,伤口是黑色的,用了特殊的药,伤疤永远都不会消失,伤疤之下的手筋也永远都不会重新长好。“疼吗?”
  见连山珩看自己的手腕,小歌温和的笑道:“当然是疼的,但这是我自己选的,别责怪你自己,我虽是你的母亲,但你更是族长,我犯了族规,你处置我是天经地义的。”
  连山珩不解:“为什么?”
  “你不是看过了《氏族录》吗?连山氏的每一条族规背后都是一个氏族血淋淋的没落史,若我们是寻常人,那么连山氏族没落了也无妨,不过泯然众人。但我们不是,我们是先知之眸的拥有者。先知不是那么好当的,或如风媣那般不被人所信任,因妖言惑众而被杀,或沦为他人的奴隶,用先知的能力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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