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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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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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几率太低,睢王于不会做这种事。离国那边,离王商年过六旬,但离王商不同于其它的君王,与辰王一样都是马上的君王,身体素质很好,离王商有望与辰王一样活到古稀之年。而经过六年的休养生息,离国的国力恢复了很多,已有余力对外征战,只是六年前被辰国名将谢玦给打得惨败,十五万大军被谢玦给斩首十万,离王商但凡长点脑子都不会继续开战,即使要找他也得先把镇守在东疆的谢玦给弄死,不然即使开战也是老样子。
  而提到离国时,云唐微微皱眉,离王商想要对付辰国的话,谢玦是个大障碍,换他是离王商肯定会从其它方面将谢玦给解决了。“你们若无事的话便去看看五国的使臣,对了,还有离国的那个质子,也盯着点。”
  小歌嘴角微撇,压榨童工。
  齐国使臣是齐王最喜爱的幼子公子彭生,公子彭生的生母是齐国第一美人,小歌好美色,云唐批准他们可以盯着列国使臣后,小歌第一个找的就是公子彭生,想看看这位齐国第一美人的儿子是怎样的绝色。
  对于小歌的花痴,御风颇为不悦。“他再美你也嫁不了他。”
  小歌反问:“你在大街上看到什么东西觉得挺好看的都会买回家?哪怕家中已有同样的。”
  御风不解小歌怎么突然问这么一句话,但还是摇头。“既已有了,我为何还要浪费钱再买一个?”虽然已经有了不少的积蓄,但御风勤俭惯了,除了给小歌买什么,通常一个乱花的铜锱都不会有。
  小歌道:“公子彭生再英俊,我也已答应了你。”
  御风的心情顿时阳光普照。
  小歌早就打听过了,公子彭生一进王城每日不是泡四季居就是一品居,前者是辰国最好吃的糕饼铺子,后者是美食美酒举世无双的天下第一酒楼,因此小歌看了看日头,是午时,便拉着御风直奔四季居,四季居只卖糕饼,公子彭生每日的午膳都只食糕饼,因此午时要找他,去四季居一找一个准。
  在前往四季居的路上,小歌颇为佩服公子彭生的嗅觉,四季居虽是辰国最好吃的糕饼铺子,却不是最有名的。四季居的第一任主人便是四百年前的倾国夫人慕雪。慕雪当年敢于逃出睢宫不是冲动,而是她相信自己即使没有眼睛也能养活自己与腹中子嗣,她有一手种花的好手艺,还懂得如何用花做出各种各样的美味糕饼,没有眼睛她也能做得很好。虽然慕雪的计划最后被云苍给搅黄了,但她最终还是开了一家糕饼铺子,一方面是兴趣,另一方面是打发时间。
  虽然四季居糕饼味道极好,但慕雪夫人不是为了赚钱而开的,因此不如何张扬,只有那些熟客或特别喜爱美食的人才找得到四方居。也不知四季居是谁选的址,忒偏了,在古城区不说,还要穿过五六条小巷子,一般人即使知道也没那个兴致钻巷子。
  一到四季居小歌就趴御风的背上往里看,这几年御风吃得好,虽然不怎么长肉,但身形却跟抽条似的,噌噌的往上涨,个头已能与十岁的总角少年相比,他长高了,小歌趴他背上,视野自然更好,一眼便看到了在院中饮酒吃糕饼的公子彭生。
  四季居内是一片大花园,种满百花,不同于大户人家用盆栽花拼凑出的花园,四季居的花园没有一个花盆,花都是直接种在地里,也因此花的种类不多,都是时令花。花海的中心是水榭,水榭以绣花的大屏风隔出许多雅座,公子彭生便是临水的一个雅座上。
  第一眼小歌有些失望,虽然隔着一层竹帘看得不上很清楚,但可以估摸出公子彭生的体型颇有些富态。“有些富态啊。”
  御风纠正道:“猪。”
  小歌默了一默,直白一点的话,公子彭生的体型确实快赶上猪了。“还是有点距离的。”
  御风非常斯文有礼的笑问:“还看美人乎?”
  小歌斩钉截铁的道:“看。”特别跑了这么一趟,不管怎么样都得见上一面,说上几句话了解一下,总不能白跑。
  御风背着小歌走了过去,公子彭生在雅座上一手糕饼一手酒壶,吃吃喝喝很是高兴。近了后小歌打量了下公子彭生,北方的人身形都比南方的要高,因此列国中齐人的身形最为高大,公子彭生虽十五六岁,身形却比很多人都都要高大,但别人很难注意到,身形太宽了,一身的肥肉,看着他,小歌忽然觉得谢襄根本不需要减肥,更公子彭生比起来谢襄简直苗条得不能再苗条。反倒是公子彭生,若是减了肥,必定是个美人。
  “公子是美食家?”小歌从御风背上跳了下来,不请自来的在公子彭生对面的垫子上坐了下来。
  公子彭生微怔,看了看小歌的眼睛。“云姑娘也好口腹之欲?”这四季居的位置若非好口腹之欲的人根本找不来,他也是吃了不少酒楼食肆都不满意后发现这里的。
  小歌拿起酒壶闻了闻。“吃桂花糕的话,应配一年的一品居桂花酒,酒与糕饼相互增味。”小歌一边说一边从御风身上拿了一壶桂花酒,这是她专门准备的,四季居卖糕饼不允许客人点餐,而是花园里开什么花就做什么糕饼,她便专门准备了这桂花酒。
  公子彭生半信半疑的接过酒壶抿了一口,果然增益了糕饼的清香与美味,眸子顿时晶亮。
  两个好吃的人凑的一起能如何?御风可以告诉你,两人能滔滔不绝的讨论吃食两个时辰不带歇气的,大到华美的酒楼,下到小巷中的小吃,信手捏来。御风对吃一向不讲究,委实听不懂两人的对话,便拿起酒饮了起来。辰国冬季苦寒,以烈酒御寒,三岁小孩都能饮一两爵酒。而齐国比辰国更北,也更寒冷,因此公子彭生饮酒用的不是寻常贵族宴饮时用的青铜酒爵,而是容量更大的青铜酒樽,御风酒量再好,一樽烈酒入腹也不免昏沉。
  小歌注意到御风在饮酒后,劈手夺了酒樽。“饮酒伤胃。”好不容易调理了这么久才将肠胃给调理得好一些,几樽酒下去,这几年的心血肯定白费了。
  御风道:“少许无事。”
  小歌将酒樽在御风眼前晃了晃。“少许?”这酒樽应该是公子彭生自备的,少说能容纳一斤美酒,虽然平日里也会让御风饮酒,但那都是云唐酿的药酒,也有控制量,每日最多两三爵。
  御风低下了头。“我不饮了。”
  小歌往御风面前放了一碟易克化的糕饼。“吃这个。”
  御风接过糕点慢慢吃了起来。
  公子彭生瞅了两个孩子熟稔的样子,一个给,另一个吃,有着青梅竹马的单纯与信任,若是他,别人给的吃食,肯定会迟疑一二,先闻闻有没有毒再决定要不要吃,但那个叫御风的男孩却想都没想就往嘴里塞了。
  一直到傍晚小歌才与公子彭生依依不舍的分开,照两人的意思是夕食与宵夜也要一起用的,但御风实在受不了了,一个劲的提醒该回家了,不然谢琳该担心了,谢琳这幅幌子很有效,小歌终于与公子彭生分手了。
  回家的路上,小歌趴在御风背上道:“公子彭生,真可惜。”
  御风问:“有何可惜的?”
  小歌叹道:“投错了胎,那样一个率性爽朗、人品可爱之人,生在王族真是可惜了。”
  御风反问:“哪个王族的心扒开不是黑的?”这几年见多了辰国王族内部的自相残杀,御风对王族的良知已完全不抱期望,云唐那个无情无义的都比王族有情,至少云唐有底线。
  “彭生的心扒开是灰色的。”
  御风默了下,有区别吗?
  “灰色是黑与白的混合,有黑暗,但也有光明。”小歌倒不觉得公子彭生有什么问题,这个乱世,白心肝的人死得最快。
  “每日再去见其余使臣?”
  “我想。。。。。。不必了。”
  御风不解,感觉到小歌搂着自己脖颈的手微微颤抖,不由大惊,小歌面对邪灵都面不改色,如何会出现这般。顺着小歌的目光望去,街头有一辆华美的马车驶过,从马车上的标识可以看出,那是睢国使臣的马车。睢国使臣是王孙辛,睢王于的长孙,但王孙辛这个人就没几个人真正放心上,若他不是睢王长孙的话,只怕王城如今会聚的王侯贵胄没一个会看他一眼,使团真正做主的是一个名唤卫嘉的白衣幕僚。
  卫嘉的来历成谜,只知他是睢国太子无诸的心腹幕僚,这次睢王于派王孙辛来辰国,太子无诸怕自己儿子惹事,特别派了卫嘉跟随,以防不测,王孙辛若是在辰国王城被人给坑了,睢国不仅丢脸,还可能损失利益。
  御风不解:“怎么了?”
  小歌抓着自己不受控制颤抖的手道:“那人很强。”虽然云唐与无忧哪个都不比卫嘉差,但不管是云唐还是无忧在她面前都没有流露过强大的气息,而是尽量隐藏自己的气场,不让她有感觉,使得她对那个层次的人没有直观的认识,但此刻卫嘉给她上了一课。
  御风更不解,他没感觉到。
  “你感觉不到的。”小歌道,卫嘉将气息隐匿得很好,若非她敏锐,而那人也对她探查,她也发现不了。
  御风疑惑:“那你为何?”
  小歌浅笑。“我是巫啊。”
  御风微怔,巫这个词他略有所知,在那部叫大荒纪年的史书中有记载,胤昊以人族为祭最终被封印,在人族乱成一团时代表神权的大巫祝华歆成为了新的人族首领,也是人族上古九州帝国的第一任共主,史称华歆王。为了治理方便,华歆王设立十巫辅助自己,十巫既是世俗官吏也是神权的信徒,是一种特殊的存在,哪怕后来巫剥除了王权的部分,也是极为神秘的存在。在大荒纪年中,巫的寿命比寻常人要快,特别是最高的十巫,少则三五百年,多则千儿八百年,一个个都活成精了。
  “卫嘉?”
  小歌道:“不知道,但他的灵力修为很高。”                        
作者有话要说:  赶时间,不说了

  ☆、残忍人猎

  第十三章残忍人猎
  卫嘉并无杀人之意,在辰国王城杀人,辰国王城中那些隐藏的高手都不是吃素的,非拆了他不可,因此小歌并无危险,但回到家中后小歌还是将卫嘉的事跟云唐说了一声。
  “哦,这事我知道。”
  小歌第一反应就是云唐与卫嘉交过手。“你与卫嘉交过手?”
  “不曾,但我知他至少是而立之年。”
  小歌疑惑的看着云唐,云唐见了,问:“你没见过他的脸?”
  “不曾。”她眼睛是很好,但隔着马车,除非她有透视眼,看得到就奇了。
  “卫嘉是面如冠玉的弱冠少年。”
  小歌明白了,云唐看着也年轻,但实际上却五十多岁了,全是因为灵力让他的身体状态维持在鼎盛,不管是外在还是内里,而看似普通人的卫嘉。。。。。。难说。“他是邪灵?”邪灵是一种人首鸟身的怪物,人首都是未成年少年少女的样子,比如无忧,那位生前究竟活了多少岁只有鬼知道,但肯定比看着外表大,可变成邪灵后,她看着最多十六七岁。
  云唐无语道:“这世上只有邪灵才永葆青春?”
  “可你不是说他是弱冠少年?”
  “邪灵是人面鸟身的怪物,并非每个邪灵都与无忧一样可以将外表完全转化成人族的姿态?”
  小歌懂了。
  五国使臣,齐国与睢国的已见了,唐国的是唐婴,小歌就不凑热闹了,唐婴能够与云唐、谢琳相争这么多年,并且护住了唐国,自然不是彭生那般简单的存在,还是交给云唐,让狐狸咬狐狸一嘴毛。青国的使臣是太子骁,太子骁携子同来,为的就是几年的安稳以便平定蛮族稳定后方,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找事,五国使臣中太子骁是最安全的。即使不是,小歌也不想凑过去,从太子骁能够将唯一的儿子送来为质可以看出,太子骁极有理智,心中最重要的便是天下,但难保见着自己不会一个控制不住。
  青国的宗室与她之间可是有着血海深仇的,青国其实有过一段外姓臣子压过宗室的时候,青国在百年前曾因夺嫡而一度分裂为两半,在那段时间里谢氏一族以军功崛起,成为青国的中流砥柱,并于五十年前辅佐青昭王击败了占据青国另一半江山的白羽君,令青国恢复完整。
  兔死狗烹是古往今来无数名臣良将用生命证明过的颠扑不破的真理,谢氏一族是又一桩血淋淋的例子,四十多年前青昭王以谋逆之罪夷了谢家的九族,小歌清楚的记得云唐对那事的评价:青昭王太懒了,找个借口也不找个好的,哪有人前脚灭了敌国十几万大军,后脚就与敌国勾结谋逆的?
  不管罪名是否属实,谢氏一族上千族人都被斩首,只有谢琳与谢玦姐弟俩逃出生天,前者身受重伤,虽捡回一条命,却落下一身的伤病,至今都没好,后者当时还是个孩子却目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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