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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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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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什么奇的,鲛人与人族除了外表不一样,并无区别。”
  溯流疑惑的看着小歌:“不知你判断人与非人的标准是?”
  小歌简洁干脆的回答:“有人性为人,没人性为非人。”
  溯流忽然很好奇小歌究竟是怎么长大的,一个十巫竟然能有这样的逻辑。
  “对了,你们是不是与明月楼做了什么生意?”这些日子她老是看到鲛人在开采海底矿石。
  “那个叫公羊宁的人知道的很多,月照海曾是陆地,矿藏丰富,特别是铜铁矿石,我觉得他会是很不错的合作对象,便卖铜铁矿石给他。”
  小歌估摸着换了别的十巫在这恐怕要以为溯流是在可以戳人伤口,虽然她自己也有一定同感,昔日的月照平原是中州与沃州最富饶的地区,人族非常重要的聚居地之一。只是昔日人族的聚居地,今日鲛人的海洋,沧海桑田对比鲜明。
  小歌用雕儿将与鲛人做生意的事通知了月生,剩下的月生会做好的。时光缓缓流过,云卫中负责情报的统领花舞每隔半个月便会让雕儿给她送一回信,让她不至于因为与鲛人处久了,真的与世隔绝,跟陆地脱节了。
  孟秋之月,打了三年半的青蛮战事终于结束,青国惨胜,对,惨胜,根据花舞的估计,这一仗,青国前后出动兵力超过三十万,但最后没死也没残的不超过十万,若非青王骁的老子文襄王攒的家底够实,青国绝对坚持不了这么久。
  虽然蛮族向青国称臣,并且连王城都被青王骁并入了青国的版图,但风烬推测,蛮族与辰国后方的狄族一个样,称臣只是暂时的低头,经过蛰伏恢复元气必然反叛,像狄族让辰国头疼不已一样让青国头疼不已。青王骁估计也清楚这一点,因此在南境放了重兵盯着蛮族。而暂时解决了蛮族这个麻烦,青王骁并没有消停的意思,花舞收集一些痕迹,青国似乎有攻打唐国收回失地的意思。三十多年前辰国攻破青国王城,险些令青国灭亡,唐国趁火打劫,将青国东境二十余座城并入了唐国的版图。若是贫困之地倒也罢了,但被唐国割去的那块地是青国最重要的几座粮仓之一。
  唐国这些年的强大,与当年吞了青国的粮仓不无关系,青王骁野心勃勃,那么重要的地方根本不可能一直让它在别人的口袋里,虽然没有证据,但小歌不用任何证据都能笃定青国下一个要打的必是唐国,下下一个则是睢国,最后是辰国。
  小歌随手将帛书丢进海里。“一场仗打完还有一场,没完了。”
  白苏问:“你要回陆地?”
  “药一炼好我就立刻上岸,苏苏,算我求你,这回可千万别再出什么副作用了。”小歌哀求道。
  “你的心疾不是治好了吗?”
  “是治好了,可你没说有副作用。”小歌叹道,说给她治心疾,结果她昏迷了三日醒来,心疾是好了,但不知白苏究竟是怎么治的,有副作用,她的身体虽恢复了健康,但太健康了。她发现自己的精力很旺盛,旺盛得不正常,她的身体机能似乎有些紊乱了,最显著的便是她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突发猛涨的长到了十一二岁的个头,要知道她以前身体不好,个子一直都比同龄人要矮。另外,她身体的造血功能极为发达,鼻子与毛孔时不时向外排出体内多余的血液。
  白苏默然,她也不知道会有这种副作用,她本来担心的是新器官的进入可能引起排斥反应,却没想到排斥没出现,倒是出现了改造现象。那颗诡异的心脏在进入小歌的身体后一直在改造小歌的身体,让新容器适合自己生存,小歌身上那些副作用都是容器改造尚未完成的现象,可惜这些她都不能跟小歌说实话,只能想办法加快心脏与新容器的融合,让小歌的身体恢复正常。

  ☆、花开又逢君

  上古时代,扶风王划分九州,虽因数千年的战乱,九州的划分大部分都已有些模糊,世将蛮族所居之地成为澜越之地,实则为上古澜州与越州。蛮族虽占据着两州之地,但澜越之地地处南荒,出了名的荒凉,以及猛兽泛滥成灾,因此澜越之地的面积虽是中州的两倍,但人口连中州六国随便一个都不如。
  看着不远处小憩的猛虎,小歌默然仰头望天,可惜南荒丛林古木遮天蔽日,根本看不到阳光。这都第几回了,上回是熊,上上回是一窝豹子,上上上回是一条十丈长的长虫,上上上上回。。。。。。记不清了,而这还是没算是那些不是特别厉害的猛兽,但澜越之地猛兽泛滥成灾,她算是见识到了,传言不仅没有半点不虚,反而委婉了,这哪是泛滥成灾那么简单,都快猛兽满坑满谷的跑了。
  小歌换了个方向走,她不怕猛兽,她虽无与猛兽搏杀的武力,但猛兽也奈何不了她,可她不想惹这个麻烦,她又不是猎人,没必要看到猛兽就扑上去猎杀,且猛虎这种猛兽,便是蛮族的猎人也不敢只身猎杀。
  换了个方向走了一会,小歌又碰到了猛虎,并且不止一只,而是七只,看得小歌眼角抽了下,今儿究竟什么运气啊。根据空气中人族的嗅觉无法闻到的血腥味,小歌判断这些饿虎是被人血的味道给吸引来的,不过四周也没见着人哪,就算被猛虎给吃了,也该有点残渣剩下吧。小歌四顾,半点残渣都没见着,留意到猛虎一直围着一棵□□人合抱粗细的古树,这样的树在南荒随处可见,南荒虽毒虫猛兽泛滥成灾,但气候也较为炎热,树木长得很快,也很高很粗,但一棵树不至于让猛虎闻着转。小歌抬头,果不其然看到了人,是一个身形约莫弱冠的玄衣少年,此时正在清理自己身上的伤口,刮去腐肉,烈酒消毒,上药包扎。也不知少年哪弄的伤,处理过程中不断有血滴落,引来猛虎愈发贪婪的目光。
  第一眼小歌便看出对方并非蛮族人,在澜州生活了两年,小歌跟蛮族已很熟,蛮族生活在毒虫猛兽横行的澜越之地,以渔猎为生,民风彪悍不比中州的辰人逊色。但也因以渔猎为生,蛮族都是食肉动物,一日两餐离不开酒肉,常年食肉,蛮族的体型都大多壮硕,身形多不足六尺,然树上的少年,眉目间虽生的甚是凌厉,却也是极出色的美男子,如果忽略那凌厉得令人发悚的眉眼与气质,以及那一脸不知多少年没剔过的胡子的话,一个年纪轻轻的少年竟能给人以绝世利剑的孤绝锋锐之感,光是看都觉得那锋锐刺目得伤眼,真难得。并且少年身形瘦削,极为挺拔,目测绝不止六尺,将近六尺半。这般身形即使是在放在北方中州华族中也是鹤立鸡群的,而在澜越之地,根本找不到。
  第二眼小歌便发现自己有麻烦了,那些猛虎被少年的鲜血吊起了食欲却看得见吃不着,正恼火着,忽然出现了另一份食物,虽然肉少了点,但也是肉,自然目露凶光的看向了小歌。
  小歌看了看四周,澜越之地的丛林,根本没有道路可言,人走多了就是路,但气候炎热,灌木与藤蔓生长极快,很多路即使走出来了,要不了多久也会消失,这周围便是这种情况,确定自己跑不过猛虎后,小歌默默取出了携带的青铜砍刀。蛮族习俗,只要不是奴隶,成年时家里人哪怕倾家荡产也会儿子打造一柄砍刀,女子打造一柄短剑,小歌不是男子,也不是蛮族,但在澜越之地的丛林行走,不带把砍刀根本走不了多远。换个蛮族猎手,或许能够拿着砍刀杀了猛虎,但小歌只求在猛虎的爪牙下自保。
  小歌无奈叹道:“有没有搞错,我明明是来采药的,怎么又变成这个样子了。”
  小歌这回的运气不错,她没机会亲自动手与猛虎周旋,树上的玄衣少年终于将伤口都处理好了,拔出一柄黑色的剑从树上跳了下来,一剑刺入一头猛虎的颅骨,将颅骨贯穿,解决了一头猛虎,玄衣少年又立刻对其余的猛虎出剑。人与虎的搏杀干脆而利落,招招都要命,猛虎固然一头接着一头的倒下,少年身上也被猛虎给挠了几爪,加上伤口开裂,虽因一身玄衣看不到血迹,但小歌的鼻子闻到了非常浓郁的血腥味。
  将剑刺入最后一头猛虎的颅骨中,少年也因失血过多而倒下,小歌默默取出布团堵住鼻子,空气里的血腥味忒重了。堵完了鼻子小歌这才看向玄衣少年,搏杀猛兽这种事在澜越之地不稀奇,蛮族不少厉害的那些猎手都是能用一把普通的刀杀死狼虫虎豹的勇士,没办法,在一片猛兽泛滥成灾的土地上,必然物竞天择,要么被猛兽给吃了,要么站到食物链顶端去吃猛兽,蛮族属于后者,但再厉害的蛮族猎手也应该没办法就靠一柄剑杀掉七只猛虎。
  小歌一边惊叹少年的武力一边去捡少年的剑,少年身上一共有两柄剑,别人佩剑都是将剑佩在腰间,少年却是将两柄剑背在背上,颇为奇特。在碰到黑剑后小歌便明白了少年为何将剑负在背上,她拿了后竟然没将剑拿起来,最后两只手一起上才将剑拿了起来。
  黑剑的剑身长约三尺半,很少有剑如此长,蛮族与华族建立的辰国一样,武器以青铜为主,但辰国使用青铜武器是因为辰国的青铜冶炼技术已达到顶峰,其余国家的青铜冶炼只能铸造出两尺长的刀剑,远不如辰国,后来虽该以铁铸造武器,但冶炼技术并不完善,仍旧不如辰国,辰国便一直使用青铜。但蛮族不同,蛮族是因为落后才使用青铜,因此蛮族的青铜冶炼比起华族极为粗糙,铸不出这般长的长剑。再加上这剑的分量,小歌估摸着这柄剑中掺了黑金和一些稀有金属,并且比例很重,不然一柄三尺半长的剑没道理有一百多斤的分量。这么沉的剑若是佩在腰间,能将腰给拉断。
  小歌将剑放到树枝上,这么重的剑她扛不回去,又让藤蔓将七具虎尸吊到了高处,最后将少年背了起来。“上天有好生之德,小子算你运气好。”运气不好她就不救了。
  澜越之地多山多水,小歌采药的地离蛮族的新王城黑木城并不远,不过二十余里,但中间隔着两个小山头,三条河流,若非这两年在蛮荒的丛林中采药,经常翻山越岭,攀爬悬崖寻药,身体锻炼得很好,她根本不能将少年带回医馆。少年瘦是瘦,但密度绝对在许多人之上,小歌一路上累得几欲吐血,好不容易将人给背到医馆门口,立刻冲着里面喊道:“苍澜,还不快出来帮忙。”
  一个穿着蛮族传统服饰的少年人从医馆中跑了出来。“小歌,你怎的又捡人回来了?”
  小歌将玄衣少年丢给苍澜。“人命重于千金,赶紧把人弄进去上药包扎。”
  苍澜奇道:“我来?”
  小歌反问:“苏苏去出诊了,医馆里除了我就是你,我还能指使谁?”
  “可我的医术。。。。。。”苍澜的脸色不太好,他才一岁,连草药都认不全,让他给病人看病,小歌心可真宽,就不怕他把人给弄出问题来?要知道两个月前他给一个病人看诊,险些出人命。
  小歌不以为然:“医术嘛,多实践实践就积累起来了。”
  小歌最后还是不得不亲自出手,因为玄衣少年的伤势在苍澜的治疗下加重了,处理外伤都能出事,小歌对苍澜无语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是按着白苏教的来做的。”苍澜觉得自己真得很冤枉,他给治病容易出问题是因为他学不会把脉,老是弄错病情,但外伤他用眼睛就可以判断,不可能还出问题。
  小歌检查了下,伤口的确裂开了,但感觉像是从里向外裂开的,若是苍澜的问题,伤口裂开地方的边缘应该是向内的,这更像是从血肉的内部崩开的。“算了,我来吧,你去将大虫与落的剑取回来。”
  苍澜很痛快的答应:“好。”比起给人看病,他更乐意做一些粗活。
  苍澜给玄衣少年处理伤口时将他的衣服给脱得差不多了,小歌打量了下,玄衣少年看着瘦削,但衣服脱了,全是肌肉,却不是她经常看到的那些蛮族人那种肌肉虬结的样子,少年的肌肉呈现的是一种紧致的结实,看着有点像丝绸,前提是忽略少年身上密密麻麻的的疤痕,小疤串大疤,大疤盖小疤,少有完好的皮肤。除了有一次给谢玦上药,小歌就没见过谁的身上有这么多疤痕。
  虽然诧异,但小歌还是以最快的速度将玄衣少年的伤口都处理完毕,去除腐肉,消毒,上药,包扎。
  解决病人,小歌又下厨烹饪晚膳,烹到一半时苍澜便带着虎尸回来了,苍澜用藤蔓编织了一张网,然后猛虎的尸体打包背了回来,一路上脸不红气不喘,让小歌各种羡慕嫉妒恨,她不过是背个人,回来时都快断气了,苍澜也忒轻松了。
  将虎带回来后苍澜非常麻利的将虎给剥了皮,将肉与骨骼分离,前者腌制后留着过冬,后者可以入药。将虎给清理好后,正好赶上晚膳,玄衣少年已经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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