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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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年-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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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堂,人送外号“堂八哥”。
最气人,这难听的外号还是跟我第二要好的落欢哥哥起的;比最气人还要气人的是,跟我第一要好的丁家小太爷丁濬居然同落欢哥哥站在一处阵营里,认为这个外号很适合我,于是我很明确地向他俩表达了我的个人意见:“合你奶奶个腿儿!”
可我始终是没有办法堵住悠悠众口的,就像我无法堵上自己闲不住的嘴一样。所以我只能每天无奈地听着人“八哥、八哥”地叫我,感觉我真成了一只八哥鸟。
后来我想到了一个自我安抚的办法,把“八哥”这个词在脑海中转换成平直的长音,八——哥——,这样我就可以在心里把每个这么称呼我的人问候成“十三弟”。啧,心里很平和啊!
今日不去私塾,我便留在医馆里乐乐呵呵侍弄花圃里的药草,顺便尝试调配几味毒/药。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耸人!不过其实人们没必要听见个“毒”字就惊慌失措的,当大夫的都清楚,世上没有绝对的毒/药和良药之分,用好了,砒/霜也能救命;用错了,一碗糖水都能杀人。
家师原乃是园丁,于草药植株的毒理药理颇有心得,顺便连各种毒虫毒蛇也了解得十分详尽。当初他就是为了寻一种只栖息在荒原无人处,专门吸食剧毒的金钱树根茎汁液的乌金蝎子炼药,才有如神降般出现在奄奄一息的我面前,结下了我们一世的师徒情分。因此作为他的得意弟子,我自然是要继承其衣钵,好好把各种毒/药发扬光大,使之造福于民。
不知道是否对我摆弄毒/药这件事心存忌惮,抑或真的被当年师父开具的那张需要古怪药引子的方子所震慑住,更可能,仅仅是因有丁濬罩着我不敢多有微词,总之,这些年我们私塾的夫子对我的态度是越来越客气,越来越和颜悦色了。
如此一来,对我逃学实在是万分便利。何况我也这么大了,又不求功名,这学上不上真是无所谓。可师父不答应,还成天敦促防备我找借口逃学。哎呦苍天咧,我找个僻静地儿偷偷练小师叔教授的轻功都比上学来得有成就感啊!
万幸,老夫子年纪大毛病愈多,这几日暑热,他熬不住,在家里躲着歇凉了,私塾全体放大假。尽管幸灾乐祸是很没道德的事儿,有损圣人的君子教诲,可我还是要昧着良心感谢夫子病了,我才有名正言顺的理由留在医馆做我喜欢的事儿。
无事过了半日,吃罢午饭,我继续跟毒虫蛇蚁混作一堆。正给火蝾螈放血呢,凌家的落欢哥哥一步一颠儿地晃进了我这凉室里来,见着我尽是笑。
老话说得好:无事笑嘻嘻,非奸即盗!
这么些年我太习惯落欢哥哥这种揣着坏主意的友善,故而睬都不睬他,挪动两步换了个身位,刻意背对他。
他不放弃,绕过桌子又站到我跟前,我继续转身回避。
“喂,你有完没完?头不晕呀?”
听落欢哥哥大呼小叫抗议,我心里别提多舒畅了。不怨我心理阴暗呐!论身板儿,我壮不过人家;论身手,我打不过人家;论脑筋,我聪明不过人家;就是引以为傲的嘴皮子,我也是只会碎催不够说理,三言两语就被人驳得哑口无言,站在落欢哥哥面前,我做人做得极度没自信啊!
就为这份不如,这些年我没少吃落欢哥哥的亏,他闯祸总把我牵连,建功领赏倒从没我的份儿。甚至,上学时夫子叫我背诗,先贤名家的我一首也没记住,憋了半天一着急,信口吟出落欢哥哥编的几句顺口溜:“东山村边一条河,河里游过一群鹅;岸上小子持杆走,鹅呀鹅,鹅呀鹅,为何不见我的娥(鹅)?”结果夫子硬说这是首艳诗,罚我抄了三十遍《出师表》。我血我泪我心酸,总之凡事跟落欢哥哥牵扯上,准没有好结果。
今日适逢师公去凌家找几位老爷下棋解闷儿,师父又跑到湘西找蛊虫尚未回来,就我一个单纯老实的小大夫,真是被落欢哥哥卖了都没人管。是以,我打定主意,抵死不搭理他。
“再不理我可动手啦!”
他居然威胁我。我立时退开一大步,举起手里的火蝾螈对着他,毫不畏惧道:“你敢过来,我毒死你!”
他咧嘴一笑:“别逗啦!这玩意儿我可认识,有毒不假,但毒不死人。”
“毒瞎你够了。”
“哎呀,能耐了是吧?”落欢哥哥露出了痞子相,凶神恶煞朝我冲过来,“来来来,毒瞎我,来呀!”
我哪能真给他下毒呀?立时弱了气势,只得步步后退,最后演变成他绕着桌子撵我。我简直下跪求饶的心都有啊!嘴里一个劲儿喊:“别过来,你别过来!”
忽而后脖领上一紧,脚底下打个趔趄,我已被落欢哥哥捉小鸡儿似的提溜在了手里。
面对我的讪笑,他没好气地赏了我几个爆栗:“跑啊,你再跑啊!”
我捂着额头甚委屈道:“行啦,我服了你还不成嘛?说吧,找我什么事儿?”
落欢哥哥还真不客气,就那么提溜着我直往门外去。我忙叫嚷起来:“嗳嗳嗳,有事儿说事儿,干嘛呀?喂,你要带我去哪儿?”
“找你还能干嘛?看病!”
“嗯?”我愣了愣,“谁不舒服?当主?三爷?爷爷不是在你们家嘛?”
“废话,就你那三脚猫的医术,凌家的主子爷能轮到你看诊?”
这话我可不乐意了:“嘿,瞧不起我还来求我干嘛?你放开,放开!”
落欢哥哥抬手狠狠在我脑门儿上拍了一下:“小样还不老实?哪个求你了?叫你去就得去,那是三爷的客人,三爷命令你去给人家看病,懂不?”
三爷就是凌家总管冉云,跟当主大人是发小,也是落欢哥哥原来主子爷的亲生儿子。落欢哥哥对三爷的崇敬比对当主大人还深,所以对他说的任何一句话令都贯彻执行得从善如流。
我则十分纳闷,既是三爷的客人有了病痛来求,他该当去找我们无为馆当仁不让的一把手——我师公出马才对,再不济也得是师父这样阅历丰富敢想敢蒙的优质新人,怎的差遣起我这小徒孙来了?要知道,我虽会诊脉开方,可一直都是跟在师父和师叔伯们的身边打下手,从没单独接治过病患,委实心中没底。
奈何落欢哥哥是个令行禁止的彪悍性格,更何况是三爷吩咐的,我敢说,就是我立刻死了,他也能把我从棺材里拖出来带到三爷跟前交差去。横竖躲不过去,又对三爷如此安排存了疑心,我遂心一横,也不挣了,乖乖跟落欢哥哥去了镇上最雅致的客店“望月居”。
镇上人面都熟,客店掌柜见落欢哥哥和我到了,二话不说引着我们去了西厢院的二楼。那处可是“望月居”最贵的上房,凭栏可览园中秀景,推窗尽收湖光山色,是很多文人雅士过路泊宿的首选。我琢磨着凌家势力是大,江湖上声名鼎盛结交广泛,底子上却终归是生意人,无论如何想象不到他们和那些酸酸臭臭、期期艾艾的文人之流也能有交情,故而对这个三爷介绍来的病人愈发好奇了。
上了楼我就闻见一股淡雅的熏香味儿,习惯使然分辨了一下其中的成分,紫檀为主,兼有龙诞和零陵,估测着用香之人不止气血不畅,心肺内还有瘀滞,只不知是病或伤。另外,有一点我很肯定,敢这么奢侈地把上述三种香料混在一起用,这主绝对是非一般地有钱。
掌柜一直把我们领到门口,房门大敞着他却未敢贸然进去,贴着门框朝里头恭恭敬敬喊道:“韦公子,大夫到了。”
我心说:好大的谱啊!一边冲落欢哥哥皱了皱鼻子,以示对这尚未谋面的病人的鄙夷。
岂料,他比我还不耐!直接翻了个白眼,嘴一撇,轻轻“啧”了一声。于是乎我心中有了了然:能跟凌家攀上真交情的人,定然也能得到整个凌家上下的尊重。看落欢哥哥这幅强按心头三分火的样子,想来三爷同屋里的那位不过就是场面上的人情。无怪乎人家特特求上门来,三爷居然找我这叶家不顶事的小徒孙打发他,此人在三爷心中的地位之低可见一斑了。
转回头又想,以我的医术只配被借来替凌家应付不着四六的请托,心中不免怆然。
才胡思乱想着,忽闻一银铃美声入耳:“落欢队长,先生,我家公子有请!”
我看着这唇红齿白的小侍童,片刻间恍惚回到当年自己为仆的年纪,穿着一色的短衫绸裤,脚上系个小铃铛,走到哪儿都叮呤当啷响。公子好耳力,凭着我们各自的铃声便知道是哪个在近前服侍。
是的,我守尸七天的主人是个半瞎子,日间里模糊辨得出人或物的轮廓,太阳一下山便什么都看不见了。尽管如此,却不妨碍他始终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公子永远穿着最得体的服饰,说最得体的话,做最得体的事。同样的,公子对我们这些侍童的要求也很简单:干净体面,如此足矣!
可看着眼前这个修过眉毛抿过胭脂的娇媚小童,我丝毫没觉出干净体面,只感到了矫揉造作和些微的异常。未识面,我已判定房内人的格调远不及我死去的主人。
然而真的见了面,我反是愣了。这个人无论发式、衣衫的风格,包括笑起来嘴角上扬的角度都似极了我家主人,只气度上稍逊一筹,总是差了点风骨。
“中原第一公子,韦无衣。”我听见落欢哥哥故作热情地介绍,“叶氏嫡传周奉堂。”
其后整个诊病的过程是怎样进行以及结束的,我一概不记得了,只晓得心里反复提醒自己:他是你的病人,治好他!
我遍翻医书,学小师叔那样调配各种书上不曾记载的药剂,亲自去尝试药的分量、效果,甚至不惜让自己中毒昏睡了整整六个时辰,这一切,都只为治好韦无衣身上的内伤,十日内必死的内伤。
医馆里的师兄弟们都说我疯魔了,已经超过了“仁心仁术”的底限,被疑难杂症挑拨起了好胜的野心。师公和师父则一直站在边上冷眼旁观,眼神里有审视,更多的是疼惜。
而我已全然不顾了!管他说我是救人也好,贪难也好,我赌上了毕生所学,不惜以命相搏,目的只有一个:十日后,韦无衣不死。
十日后,韦无衣活着!
我用一切已知的知识,换得从医以来第一个病人无病无灾地走出了风铃镇。
无为馆上下,除了师公和师父每个人都在恭喜我、赞扬我,我却一点儿都没觉得高兴,甚至都没有回敬过一句感谢感恩的话。我只是默默回到自己的房间,找出可以拿到的所有钱财,带上藏在衣柜最底下小木盒子里的黑色小葫芦,避过所有人的耳目,离开医馆,离开了我生活了八年的小镇。






第26章 【五】药
江湖真的是个很喜欢制作各色排名的地方!
且不止武功,不止家世,只要人能想到,什么稀奇古怪的想法都能催生出特别的榜单和顺位。所以“中原第一公子”并不单纯是个称呼,而是一个定义了地位的排名,尽管,从来也没有出过“第二公子”。
此刻,时下正顶着这个盛名的所谓公子韦无衣就滚倒在我面前,华服上沾满灰尘,五官痛苦地扭曲着,嘴角流涎,全没有公子该有的干净和体面。
我自己都没想到,给这个号称文武双全的小白脸儿下毒居然手到擒来,就是直接把一整瓶毒/药递上去,跟他说:“公子前脚刚走,守药庐的童子就来报告说看错了方子,最要紧的一味药短了半钱分量。眼下对公子是无碍的,却能叫公子减寿十年。在下疏忽不查,难辞其咎!故此特赶来为公子送药。”
韦无衣知我轻功上佳,一边称赞了下我的“崇高医德”,一边感恩戴德急不可耐地将□□喝了个精光。
等他毒发浑身疼得在地上打滚时,我摸出了身上所有的银子,并一柄匕首统统丢在侍童的脚边。
“自己选吧!要给你的主子报仇,就拾起匕首杀了我;要自由,拿着钱自去求生。”
侍童捡起了匕首,转手揣进怀里,随后脱下外衣将银两包了包,昂首挺胸迈步走向了通往自由的阳关大道。
只剩了我和那将死的人,我居高临下痴痴地望着他,仿佛那不是一个人,而仅仅是我匠心独具下产生的一份杰作。
尝听人议论,说天下至毒乃见血封喉的速死,我从来不以为然。急速地死亡并不给中毒者造成痛苦与恐惧,我始终认为,用一味天下无解的毒/药极尽所能折磨中毒者到最后一刻,让他在生不如死的痛苦中眼看着自己的身体慢慢死去,这才是最完美的毒杀。
为此,我调配出了最完美的毒/药,并一滴不剩全都送进了韦无衣的咽喉中。
我给那药起名为“最”,最致命,最恶毒,最叫人生不如死。疼痛从皮肤开始,如针扎般一点点渗透进肌肉、脏腑、骨骼,越深入,痛越重,及至最后全身僵直,仅凭着嘶叫去喊出濒死的可怖。
倒地时,韦无衣恨声质问:“为什么要杀我?”
我抖落掌心捏着的铃铛,以问作答:“你怎么敢称中原第一公子?”
叮铃的响声中,韦无衣眼底升起了无穷的恐惧和惶惑。
之后毒/药开始在他身体里进行第一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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