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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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行-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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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一定不会是这样的。”杨再兴突然有些怀疑杨华是不是藏私。若就这么走队列就走出一支强大的军队出来。事情未免也太简单了。
  走了一天队列,总算到吃饭时间。可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吃过饭后。军官们通知所有士兵去领军服。
  按说,这是一件好事。这些新兵身上的衣服早烂成破絮,有新衣服穿自然是最好不过。于是,有的人开始欢呼了。
  可还没等他们欢呼多久,军官们又是一顿鞭子抽来,大声呵斥:“纪律,所有人都排队不许乱。”
  已经在白天领教过军官们厉害的新兵都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排好队顺序到军需官前领取背服。气氛压抑而凝重。
  杨再兴还跟在杨华身边。可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杨华走到军需官面前,抖开一床棉被,大声道:“所有人听着,现在我教大家叠被子。我只做两遍,你们看好了。”说着,杨华根据记忆中大学军训时的模样把一床背叠得像一个豆腐块那样整齐。
  实际上,今天的训练课同后世地大学生军训也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杨华在其中加了体罚内容。
  看杨华叠好被子之后,一千五百新兵也都将被子放在地上,开始训练起来。其中自然有免不了被军官们大声训斥。
  杨再兴一直在旁边默默地看着,直到士兵们上床睡觉为止,才同杨华分手。
  说句实在话,他对军队本没什么认识。可今天的训练实在有些枯燥乏味,而且,对人的精神也是一种摧残。
  熄灯前,他还去军营里看了一眼。里面很干净。被子都整齐地放在席上,远远看去整齐得让人崩溃。不但被子,连士兵换下的衣服该放哪里,兵器该如何放置,士兵怎么坐,怎么走路都有严格的规定。任何细微的过失都将受到鞭打和训斥。
  “今夜里肯定会有人躲在被子里哭吧!”杨再兴可以肯定这一点。
  送杨再兴出来。杨华微笑着说:“杨兄弟,你今天可是在我军营里呆了一天,怎么样,有没兴趣到我这里来干。我给你个都头当当,日后也有个好前程。”说着就把灼热的眼神投射到这个半大孩子身上。、
  杨再兴一想起白天时的训练,头发都竖了起来,忙拱手道:“多谢提刑大哥厚爱,杨再兴也非是不识好歹。实在是家中父母尚在,需在家尽孝。再说了。我年纪尚,等过两年年纪大些,身子长成再来投靠大哥吧。”
  “也好。”杨华笑笑。并不放在心上。杨再兴今天也不过十四岁,现在来当兵是小了些。等两年也好。所谓名将并不是天生地,就拿这个杨再兴来说,如果他生在安定富庶地熙宁朝,而不是血雨醒风的宋末,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青年。要想做一个合格的军官,还得历练两年。
  杨再兴回去之后,曹成兄弟找了过来。
  三人喝了半夜酒,半天。曹成才问:“再兴兄弟,你在龙卫军那里看了一天,可有什么收获。”
  杨再兴叹息一声:“龙卫军的兵真不好当,我在旁边看着都累。”
  “是啊,累,真他妈地累。”曹亮深以为然:“那样的兵,也不需多久,三天,只需三天。我就得被憋疯。”
  正说着话,外面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哨音,听声音是从龙卫军军营那边传来的。一个响亮地声音随着夜风传来:“龙卫军,紧急集合!”
  “真能折腾啊!这都三更天了吧?”曹亮发声响亮地呻吟声。
  “去看看。”曹成提议。
  三人来到龙卫军军营后,却见满世界都是乱糟糟的人头。很多人都还光着脚丫子找军官。
  而杨华则背着手站在他们面前,只冷笑着不说话。
  在这样地黑夜里,要想排整整齐的队列无疑是一件很困难地事情。折腾了半个时辰,队伍总算集合完毕。
  所有人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这下糟糕了!”
  果然,杨华大声道:“半个时辰。紧急集合居然花了半个时辰。如果遇到敌人夜袭。你们就算有一百颗脑袋也不够砍。各都都头出例。”
  “燕子都都头到!”
  “苍鹰都都头到!”
  “白鹤都到!”
  十五个都头走出列。
  杨华:“队伍我交给你们了,看看你们是怎么带的兵。今天我也不罚普通士兵。就拿你们开刀,免去你们都头一职。各都副都头出列,现在,你们是都头了,抽他们每人二十鞭。”
  “是!”
  耳边全是皮鞭抽到屁股上的声音。看到白天时还耀武扬威大声呵斥他们地军官被抽得皮开肉绽,所有的士兵都沉默了。
  军法巍巍,无论高低贵贱,一视同仁。
  曹成等三人看了半天这才离去,从他们来到离开,杨华都直挺着身站在冰冷的寒风中,一动也不动。
  回去之后,曹亮笑道:“龙卫军虽然听起来威风,可真让我去那里当兵,非当成疯子和傻子不可。”
  杨再兴:“杨提刑就要要一群傻子和疯子兵。”
  曹成叹息一声:“非常之人,自然有非常手段。”
  第二日,依旧是队列训练。立正、稍息了一天,队伍总算有些样子了。刚开始的时候,那些新兵最大的毛病是分不清左有,一到时候有向左转的又向右转的,乱得不得了。好在杨华想个好法子,让所有的士兵都脱掉左的鞋子。一喊口令就是:“光脚,鞋子;鞋子,光脚。”
  等大家都适应了。这才换成了“向左转”,“向右看齐”。
  体罚还是免不了地。不过,龙卫军待遇极好。每顿都有肉,白面馒头管够。如此一来,虽然训练非常艰苦,但士兵们却都没什么怨言。在他们看来。这年头,打骂士兵很正常。你就算去地主家帮工,活干得不好,一样也要挨打。
  晚上,照例来了次紧急集合。比上一次速度快了许多。
  训练第三天,所有士兵都换上了铠甲和陌刀。士兵们本以为有兵器到手,怎么说也该教上一套刀法才是。
  可没想到,一开始训练还是走“一二一”,只不过在这一二一的过程中加上了陌刀下劈这个动作。反反复复。枯燥得令人发狂。
  自从第一天看过训练之后,杨再兴就再没来了。不知怎么的,他有些畏惧杨华。有些畏惧龙卫军。
  特别是第二天吃饭地时候,杨再兴和曹成兄弟一起找杨华商量乡勇粮秣供应和运输一事时,正好碰到吃饭的点上。
  杨华很客气地对三人说:“来得早不如来得巧,索性在我这里吃顿便饭好了。”
  曹成笑道:“早听说你们禁军伙食极好,一直想过来吃,现在有这么个机会自然不会放过。”
  四人说笑着走进食堂。
  龙卫军有三个食堂,每个食堂同时有五百人吃饭。四人进去后,里面居然很安静,却见里面排了四条长龙。所有士兵都捧着一个小木盘子等着厨师将一瓢饭菜舀来。
  看着这四条长龙和蚂蚁一样向前整齐挪动的士兵,曹成等人头皮发麻。
  三天训练结束,古松从相州来到林虑县。
  “禀将军,找到孔彦舟了。”古松不动声色地说:“我方派出的细作已在路上做好标志。敌现正在隆虑山。”隆虑山离林虑县四十里,是一座非常陡峭的高山。也没有路,沿途不是绝壁就是森林。敌人藏身其中,要想找到他们简直就是大海捞针。
  这其中有一条不为人知的羊肠小道,而孔彦舟之所以在太行山上来去如风,进退自如。靠地就是对地形的熟悉。
  现在,既然细作已经在这条小路上标出方向,只要沿着这条路就能找到孔彦舟。
  皱着眉头看着地图,屋子里寂静无声,只灯光轻轻晃动,将人影拖曳在墙壁上。龙卫军所有副都头以上军官都来了,直端端地坐在椅子上。
  杨华终于抬起头来,轻笑一声:“我们有一天时间。”古松来的时候说,金兵的前锋已经过了黄河。正在向相州逼来。现在。汪大人已经吓得快要晕厥过去了,让古松来林虑县催杨华务必于后天带兵回去守城。措辞非常强硬。
  杨华知道汪大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若真得罪了他,以后只怕有麻烦。
  再说,金军前锋已经到相州了,自己守土有责,若真让金人在撤退的同时顺手攻进相州城,自己的政治生命算是到头了。
  那么说来,只有在最短时间解决太行山匪患了。
  孔彦舟手头还有五百精锐,这五百人一日不灭终究竟是个大患。以前他是寻孔彦舟不得。现在,细作已经做好标识,是时候挤掉这颗毒瘤了。
  杨华:“明日一早,全军出动,长途奔袭隆虑锋。这一回我们要斩草除根。山地作战同平原野战不同,也不可能从容布下大阵。真打起来,当以都为主,各都之间间隔不能低于一百步。彼此之间当不时派出通讯兵联络,前锋还得派出斥候。山地行军,行军阵型一般都是长蛇阵,容易中伏。真遇到情况大家都不要乱。”
  赵明堂:“将军,我们这次是去偷袭。以有心算无心,去人多了也没必要,那种地形去的人再多也展不开。不如只派出一支精兵。”
  “对,赵指挥说得有理。”一个都头附议。
  杨华,“不,所有人都要去,这也是一种训练。新兵们去了,就算不亲自动手,让他们感受一下大战气氛也是好的。”他鼻子里哼了一声,“也该让他们见见血了!”
  他站起来,夹起一支令箭,“梁红玉!”
  梁红玉:“末将在。”
  “你带一百精锐为前锋,突袭孔彦舟中军大帐,务必一举成擒。若放走他,我拿你是问。”令箭扔了出去。
  “得令!”
  “赵明堂。”
  “末将在。”
  “你带两百人随梁红玉队跟进,四下放火,制造骚乱。”
  “得令。”
  “李鹞子。”
  “在。”
  “你带着斥候在前面开路,帮我军打开寨门。成败在你,勿令我失望!”
  “末将遵命!”
  “其余诸将。”
  “在!”
  “随我包围孔贼山寨,休要走了一人。我要一举解决太行匪患。”
  “末将遵命!”
  令箭一根接一根扔了出去。
  突然之间,杨华想起了何灌将军,他牺牲地那一夜不也这样下着军令。不知不觉中,自己居然将他地气派学了个十足。
  “就这样吧,你们可以下去做战前动员了。”
  第四卷 西望太行
  第一百零七章 到达
  杨华抓了把积雪擦了擦手,抬头看了一眼丛林中那条蜿蜒小道。地图上看,隆虑山离林虑县城也不过四十里,如果在平原地带,一路飞奔,半日可到。但问题是,这条由细作标记下的羊肠小道已经荒弃多年,只容两人并排而行。路边又都是荆棘和树木,加上路上全是积雪,走一步滑三步。在上面走了半天,也没走多远。反将人累得不行。
  在前探路的那个士兵隶属于李鹞子的斥候队,名字叫梁云龙,一个看起来面庞黝黑的青年人。他拨开一丛灌木,欢呼一声,“禀将军,找到标记了。”
  在灌木后的那棵树上被人用刀刻着一个小小的箭头,直指西方。
  梁云龙有些得意地说:“将军,我们这个细作也太小心了,弄下的标志实在太小。若不是小人天生一双鹰眼,还真不容易发现。”
  杨华点点,“很好,这次突袭若能成功,当记你一功。”
  梁云龙忙道:“将军,小人本是山西朔州人,是草原上贩运牛马的商人。可刚将牛马贩到太原,就遇到金人入寇。后随流民到太行山做了贼寇,若不是做了将军的兵,只怕已经饿死在山寨里了。说起来,将军还是我的恩人呢!”
  杨华难得地笑笑:“你做了我的俘虏,反倒要感谢我。呵呵,你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也算是一桩特长。最远能看多长距离?”
  梁云龙更是得意,“禀将军,小人也不知道能看多远,在草原上,隔着三五里地,我也能分出一只羊地公母。”他一说起牛马来。两眼都在放光。在龙卫军中,懂骑术的人凤毛麟趾。很多人一辈子都没见过马。说起来,这家伙也算是一个技术人才了。因此,他很自然地就被分配到李鹞子的斥候队里,当起了侦察骑兵。
  只不过,现在龙卫军没马。他也只能同大多数人一样腿儿着。
  看他如此得意忘形,李鹞子一鞭子抽到他背心,骂道:“你的话也特多了些,快走快走,前面开路。”
  “是,长官!”梁云龙很自然地一个立正。大声回答。
  声音惊起了一群飞鸟,众人心中同时一惊,抬头望去。头顶的阳光温暖地投射下来,映得雪地上一片白亮耀眼。透过头顶浓密的树枝看出去,太空一片湛蓝,有片片白云漂浮。
  这是一个难得地好天气,春天仿佛突然降临。^^^^但照例的春寒还是让人四肢冰冷。尤其是这群飞鸟带动地积雪扑簌着落到人头上肩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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