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合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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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合集)一-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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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邻居起疑。后来我只用硫酸溶化骨头,而肉则被我剁成馅包成了包子。这些人肉包子我吃了整整三个月。最可笑的是那个保姆,我在电话里吓唬她说:你再不离开我丈夫我就花钱雇人把你弄死。她真就跑回老家了,她哪里知道我丈夫已经死了。
  自从我吃光了丈夫以后,我的身体每况愈下。我知道是我罪孽深重,但我无力自拔。我开始主动捐助各种公益事业,妄图用伪善的行为来阻止死神的临近。也别说,我还真就苟延残喘地活了下来,直到昨天晚上我隐约听到了我那死鬼丈夫很大声地叫我的名字,我吓得没敢应声。我知道我要死了,就坐下来给你写信……
  信到此为止,刘顺喜知道这封信肖慧娴根本就没写完。这时候,窗外忽然刮起了一阵大风,呼啸的风声很像肖慧娴痛苦的呻吟声。他开始不由自主地恐惧,只觉得后背比冰还要冷,他哆嗦着点燃了肖慧娴的遗书,当火光燃起之后他“啊”的一声昏死过去,因为他看到雪白的墙面上赫然出现了一个滴着血的血手印!
  当他再次醒来,墙面上什么都没有。刘顺喜禁不住哑然失笑:我这是怎么了?真是疑心生暗鬼。15天后他来到一座很开放的大城市买了一幢别墅,准备开始过舒舒服服的生活。他躺在床上翻看着手中的车票——是该把父母接来享福了!当他迷迷糊糊就要睡着的时候,客厅里突然传来了很轻微的脚步声,缓缓地由远而近,正向他卧室走来。奇怪了,门锁得好好的,这人是怎么进来的?刘顺喜开始害怕,他想起了肖慧娴,身体哆嗦成一团,立起耳朵仔细听。可脚步声走到卧室门口,就静止了,看看表,正好12点。一个小时之后,他壮着胆子打开门察看了别墅里所有的门窗,一切完好无损,刘顺喜不知道今夜的脚步声是不是幻觉,他撕毁了火车票,不想将祸事殃及父母。第二天夜里,脚步声再次响起,由远而近,一步步地,到了12点,一切又恢复了安静,与昨夜不同的是,卧室门口的木地板上出现了一只淡红色的血手印……刘顺喜神经彻底崩溃了,苦思良久,他想找个人和他同住,租金仅50元一月。
  第二天果然就来了一个体育学院的男孩,身材魁梧,让刘顺喜很有安全感。说来奇怪,男孩住进来以后,脚步声消失了,整整一个月,平安无事。刘顺喜想赶男孩走了,他不能永远不回家乡接自己的父母。接近12点了,男孩才关了电视,刘顺喜说我父母明后天就到了,算我违约,不收你房租了。男孩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说知道了,转身进了卧室。
  刘顺喜转身去洗澡,刚走进浴室就感觉到浴缸在不停地往外冒水,低头一看,竟是鲜红的血!浴缸里面到处都是一个50多岁老头被人肢解了的肢体!怎么回事?莫非他就是肖慧娴的丈夫?但他五年前不已经被毁尸灭迹了吗?刘顺喜想夺门而逃,偏偏久违的脚步声又响了起来,从卧室缓缓地走到了浴室门口,透过毛玻璃,刘顺喜看到了肖慧娴的身影,她两手呈弯钩状开始推门……刘顺喜吓懵了,拼命捞出浴缸里的残尸堵住浴室的门,这时候浴缸里偏偏又有了动静,他感到浴缸里有人站了起来,他不敢往后看,可是他看到了镜子,镜子里出现了一个电影中旧社会地主装束的人,血淋淋地站着,手里捧着装金条的小木匣!刘顺喜想跑,可是门已经被他用残尸堵死了,地主举起木匣向他头顶砸来……
  第二天,租房的男孩发现刘顺喜死在浴室里面,后背上有一个鲜红的血手印,墙上有一行莫名其妙的血字:心存邪念之人,作恶之初即是噩梦缠身之始,切记!
  全书完 
  
  作品:夜色
  作者:haibaraai
  内容简介:
  “可是它会吸人血”他笑了,上扬的嘴角带着魅惑,牙齿很白,好像——还有两颗虎牙,尖尖的。
  “所以我才喜欢”这一刻我觉得自已爱上了他的笑……
  直觉告诉我,他不是人类。有些怕,更多的却是兴奋,虽然连自已也不敢相……
  正文
  序
  三年。嗯,三年了。
  我二十五个年头里唯一爱过的那个男人终于在那一天彻底离开了我,却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
  一年来的自已就这么无所事事的呼吸着,守着一份不够景气的生计,拿着微薄可怜的薪水,每天懒散的呼吸着,用那个道明寺的话说,就是“生活的LE无生趣的~”。
  什么?您说我不识数,少算了两年?想当初我可是优等生。之前的两年——堕落了,周旋于不同的男人之间放纵自已,到不同场所麻醉自已,总之用尽了方法,只为了——忘记。
  结果呢?是忘记了不少事,那两年的记忆大多是空白的,也许是选择性失忆的一种,也或许是我的记忆力减退吧,因为听说长期服用安定片睡眠会让人变得呆呆的,不知是不是这个缘因。笑~不过呢,最令我郁闷的是,折腾了那么久,除了多给自已凭添一身心的伤痛外,似乎最初的目的并没有达成,因为到目前为止,那些想忘记的还是稳稳的扎根在早已不灵光的脑袋里。
  说多了,尽是些有的没的,想当时要死要活的,现在还不是好好的坐在computer前啪啪的敲着一百多个键子乐得其所,尽管那个为全身供血的地方是寂寞的……
  不说了,还有半个多小时就是明天了,Good night!
  一、
  中午有同事家里办事情待客,什么事情?不知道,总之礼到了情随了就算OK。
  睡眠不足的带着黑眼圈漫无目的的逛了一下午,将近冬天的天,连太阳也偷懒,早早就隐了身去。忽然间没了回家的兴致,闪身进了路过的一间酒吧。这大概是第一次一个人到这种地方来吧。
  说是酒吧,无非也只是点了份橙汁,喝酒脸会红嘛~天晓得二十几岁的我生平哪来的勇气,第一次没有顾忌别人投来讶异的目光,在根本没什么客人的酒吧里,在调酒师和那么几个服务生频频的注目礼下就这么傻吧吧的坐着。
  坐到不知多久,酒吧里俊男美女渐渐多了起来,再傻再痴也该清醒一下了,我起身准备离开,一来再呆下去真的有些碍眼了,二来为了避免刚刚过多甜食的摄入而发胖,准备出去走走消耗些热量也好,毕竟还没有完全放弃女子要嫁人的观念,身材还是要保持的。
  吧台处埋单转身,要出门时停了下来,似乎背后一直有道视线在跟着,亮亮的。回过头看——形形色色的男女坐着饮着说着笑着,服务生彬彬有礼的接待着,台上一个女的忘情的唱着听不懂歌词却在时下火得紧的调子,吧台里的调酒师正专心地将刚刚调好的有着好看色彩的液体注入精致的高脚杯,诱惑的红。
  诱惑?没错,刚刚怎么没想着也来一杯试试呢?心想着,没有找到那亮亮的目光,许是错觉吧。再看一眼调酒的人,依旧低着眼,埋在昏乱迷蒙中带着暧昧的灯光里,看不清样子,只依稀看得到高高的略见削瘦的挺拔身材。嗯,只是依稀的,虽然距离很近。真是的,难道橙汁也醉人的么?连眼神也不听使唤了,看来要尽早回去美美的补上一觉才好,摇摇头推门离去。
  多久没在这样的夜晚,在这样的街道游荡心情了,悠悠地向前踱着步子,眼里不时映出街边小贩,过往人群的影子,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心下却空空的,不知这样的生活要持续多久,许是这一世就这样了吧,但愿有来生的话我的心能够填满。
  不,如果有来生我不要再做人。
  人总是苦主,不是空虚寂廖就是诸事烦心,贫穷的苦,富贵的也不见幸福到哪里去…
  来世——做只天上遨游的小鸟?水中翻游的鱼儿?高山上的石头?还是像某部电视剧中的女主角那样,做棵树……树?是的,是树,街边的树下,衬着昏白的街灯,有个影子倚在那里,看不清样子,高高的削瘦身材。
  嗯……这样的影子似乎哪里见过?
  终于扯回神游的念头,在自己那唯数不多的记忆中搜寻着……没错,是刚刚的调酒师,一定是他,我感觉得到。可是,他不是应该在酒吧里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种天气出来竟还是那么单薄的衣衫。唇边的烟火在昏暗中一闪一闪的,斜靠在那里望着我。我敢肯定,他是在望着我。目光亮亮的,是的,并非错觉,与酒吧中的是同一道。
  有些不知所措的愣着,看着他一步步走近,渐渐的,光线一点点洒落在脸上。
  我承认,他是个漂亮的人, 漂亮的让人感觉愈发的不真实,就象我喜欢的Comic中的。美的精致的脸有些苍白,不知是不是街灯的缘故。炯炯的眸漆黑若夜,亮亮的精光中依稀间似闪动着一道淡淡的紫,幻觉吗?柔润的发也透着同样的色泽,不短不长,有风吹过,随着风向轻轻的飘摆。美丽如是,必深得人欢喜,于他,即是心止如我也未能例外。暗笑,想不到本以为就会这样消逝掉的生命中还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也算为这灰暗不堪的生命凭添一道精彩。
  走近,轻轻掸掉手中的烟,即便这样一个小动作竟也如是迷人。我这样想。
  望着我,他没有说话,我便也静静的回望着。其实只有自已知道此刻的自已是有些着慌的,因为紧张。
  他那好看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眼中却有太多的东西我读不懂。片刻,他拉起我的手,不发一言的转身便走,我就那么跟着,跟着。
  二、
  新苑。城市闹市中兴建的一处富人专属居住小区。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即便你买得起,如果没有MONEY的源源进账,你依旧住不起。
  看到这里,先前的紧张不再,留下来的只有不断下沉的心在自我嘲讽,曾经一度以为自已会成为这里的一员,如果不是三年前的一场变故,如今的自已想必真正会在其中一扇窗子里,偎在那个人身边,拥着小小的人儿哼上一曲催眠曲吧。而事实上,此时此刻却被一个刚刚才看清模样,甚至连声音都没有听到过的陌生人牵着手站到这里。
  顶层东户,和想象中一样,屋子大的一塌糊涂,还有头上的那个空中小花园,夏天的时候坐在里面的亭子吃冰淇淋感觉一定很棒。白白的屋子,每一处线条都那么简约流畅的恰到好处。最惹眼的却是那精致的酒柜,红色液体映在每一樽透明的玻璃制品下,都是一种诱惑。
  看他丢下我径直去了浴室,无所谓的耸耸肩,一个人四处翻看,的确是宽敞的可以。
  转了一周遭再度绕回酒柜旁那个小小的吧台,上面一双血玉翅膀在张扬,栩栩如生。那是一只红色的蝙蝠——吸血蝙蝠,诡异的美丽。
  我小心的抚摸着。
  浴室出来,他走到我身后。回过头只是一阵晕眩——洁白的袍裹着挺拔的身躯,湿漉漉的头发服贴的低垂着,依旧是苍白的脸,微微泛着靛青。我想我喜欢这没有温度的色彩。
  看到我手中的蝙蝠,他开口:“喜欢它?” 我说是。
  “可是它会吸人血” 他笑了,上扬的嘴角带着魅惑,牙齿很白,好像——还有两颗虎牙,尖尖的。
  “所以我才喜欢” 这一刻我觉得自已爱上了他的笑。
  收了笑容,他盯着我看。两秒钟后,感到手中的蝙蝠不见却多了条毛巾,软软的。“里面有睡袍,自已换” 他转身走开。
  推开浴室的门,很宽敞,分成两间,靠外的一间有大大的衣柜,另一边是镜,贴满整整一面墙的镜。走进里间,圆形的池瓷白而宽阔,湛清的水面扬着妖艳鲜红的花瓣。满屋的香,同他身上一样,带着湿湿的甜,有点像血,是的,像血,我忽然间这样想。
  我,匿声轻笑,竟有些无奈,何时自已竟也有了这般待遇。
  沐浴过后一身的清爽舒适,拉开衣柜,满眼的袍,妩媚的,性感的,清纯的,可爱的。可以满足不同的女人呢,我和自已说。另一边是他的,不多,寥寥几件,一色的白,边落里还埋着件同色大大的衬衫,是他无意忘在这里的吧……
  转身对镜照了照,嗯,很满意,一直想象着哪天自已会穿成这样在喜欢的男人面前走来走去。喜欢的??可是我甚至还不知道他是谁~
  拎着毛巾,顶着一头湿嗒嗒的乱发幽幽地从浴室走出,他显得有些吃惊,想来不会是因为像肥皂剧中演的那样见到出浴的美女而惊艳,我一向不将自已划为美女一族,只是知道自已至少不会给市容市貌造成什么不良影响而已。
  会惊讶许是因为我身上裹着他那件宽大的衬衫吧。是的,我没有选中任何一件华贵性感的女式睡袍,那些不适合我。最主要的,是我对那可能被某个美女一族用过的东西一向排斥。而这件附着着他那种特有气息的衣衫,松跨跨的挂在身上,刚刚盖过臀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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