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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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文化与潜规则-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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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士”是中国科技界的最高荣誉。当选“院士”意味着功成名就,是某一领域的权威,意味着巨大的利益。首先是副部级待遇,不用象在官场仕途上一步一步往上爬;其次是钱,除了国家给的每年10万元科研经费外,还有地方政府或者单位提供的优厚待遇。但是,我国的院士制度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官本位”使科学研究行政化。“官本位”本来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而院士制度偏偏规定院士享受副部级待遇;二是“造权威”不符合科学研究规律。科学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突破和打破权威的过程,而评院士则是在“造权威”。尽管院士的当选不是政府决定的,但科学院的“官方”性质,使院士不可避免地带有“钦定”色彩;三是“终身制”非常不利于科技创新;四是我国的院士制度是残缺的。理科(中国科学院)和工科(中国工程院)都设有院士,但是文科(中国社会科学院)却没有设院士。
  中国社会已经形成一种“精英联盟”,并且处于“精英联盟”的稳定时期,这一稳定带来了事实上的繁荣,也意味着对一部分人的剥夺,造成了广泛的不公,“精英联盟”说白了就是“精英勾结”,掠夺大众。那些精英们,掌握权力的,掌握财富的人,利用各种各样的机会,把一切好的东西都揣到自己的腰包里。比如,扶贫政策是到县的,钱到了县里怎么用,上面就不管了,在中央看来,钱拨出去了,但实际贫困人口的受益连十分之一都到不了。
  研究学术史,我们可以发现学问和学位是两回事,有时甚至是排斥。一些大师不是没有攻读学位的机会,而是因为他们要做真正的学问,没有时间顾及学位。
  凡是老百姓操心的事情,领导都得操心;可领导操心的事情,并没有多少老百姓去操心。领导操心的是如何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老百姓操心的是如何把自己的日子过好。
  第一次向群众承认错误叫有雅量 ;第二次向群众承认错误叫有气度;第三次向群众承认错误那就有问题了。
  当人们向你点头哈腰时,你应该想明白,他们是冲着你的权力、才能、人品还是其他的什么。
  一个社会,官员和民众的距离越大,这个社会的生态就越容易出问题。
  干部考察是选人用人的一个关键环节。按照党的组织纪律和干部任用管理有关规定,官员的每一次升迁,组织部门都要对其进行严格的考核,但是,有的官员的考核材料却出现雷同,原因在那里呢?一个官员能否升迁,不在于他为群众做了多少有益的事情,而在于上级如何评价他,都上负责的体制决定了一些官员把迎合上级当成自己的工作重点。这种体制还导致组织部门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傀儡角色。上级要提拔谁,组织部门就必须按照上级的意图去考察谁;如果考察出了问题,就意味着领导看人不准,领导就不高兴;而不能领会上级意图的组织部门,自然也难堪,在这种情况下,谁还会深入去考察呢?走过场、弄虚作假、蒙蔽过关就成了组织部门的唯一选择。
  前几年,社会上流行“跟着感觉走”,这是一种从众心理,具有盲目性和均利性;而今变成“跟着领导走”,这是一种出众心理,具有目的性和贪利性。百姓说:跟着领导走,就有便宜占;不用想不用算,领导咋办就咋办。
  舞场上是“跟着感觉走”,官场上是“跟着领导跑”。
  官架子是那里来的?官架子是物质撑出来的;是奴才吹捧出来的;是自己抖出来的;是制度惯出来的。
  领导们的幽默感大都是下级惯出来的。
  现在的一些官员,把芝麻大的官衔看得比磨盘还大,把自己的威风和尊严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其实一句话,放不下架子;隐藏在架子后面的是封建主义官贵民贱的等级观念,是官气、骄气、傲气,是看不起群众的不健康心态。其实,没有架子说难也不难,关键是摆正自己的位置。一个人做官只是人生的一段,做老百姓的时间还长些,干部也是老百姓中的一员;没有了老百姓你给谁去当官?你怎么当官?要有这样的认识,你才能放下架子。
  中国有句老话:“官不管,民管;民不管,贼管;贼不管,匪管。”
  有一篇《贪官十怕》的文章,列举了贪官怕记者、怕清官、怕小偷、怕老婆、怕情妇、怕司机、怕无赖、怕下属、怕贪官、怕纪委、怕正气,惟独没有怕人民。这恐怕很能说明一些问题。
  领导无法与群众面对面,就无法了解到下情,了解不到下情,就无法站到群众的立场上想问题、做事情,进而做出正确的决策。现在有一种很不好的动向,认为只要让领导看到成绩,领导就会留下深刻印象,自己就会得到提拔。
  领导家属是家属,而不是领导。领导是群众监督下的领导,而不是家属领导下的领导;人民赋予领导权力,而没有赋予领导的家属权力。配偶关系与配偶职权原则上是不产生关联的,但借用配偶职权谋取私利的却大有人在。
  6。4  关于民情与民意
  北京的独立民意调查机构“零点调查公司”的《2004年中国居民评价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务研究报告》中,可以看到这样的结果:2004年中国居民对各级政府及政府公共服务进行总体评价时,表现出“政府层级越低,满意度越低”的趋势。
  原因是:对高层政府的评价是政策评价,形象正面多;对基层的评价是执行感受评价,在具体执行时的“硬碰硬”,从老百姓的角度看,就是很凶,容易形成不良感受。另外,上级政府比较有服务意识,而在基层,官越小,越缺乏服务精神,这不仅体现在意识上,也体现在技能上。
  基层干部容易因小的腐败行为留下恶劣印象,如吃饭不给钱等。相反,发生在高层政府部门的渎职、腐败等事情具有隐蔽性,反而不容易受到指责。
  在从权力社会向能力社会、国家社会向公民社会、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大陆政府的服务功能越来越凸显,但一些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没有跟上,仍有政府工作人员以管理者和掌权者自居。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证书,是依法治国的“国王”。作为共和国的公民之一。宪法理念与宪政信念使人思绪万千,法治理论与实践故事使人浮想联翩,顺民的愚昧与暴民的顽劣使人感慨万千,制定一部好的宪法不易,落实好一部宪法更难。公民权利意识淡薄,有公民之名而无公民之实是个很大的问题。
  神州大地,世世代代,芸芸众生,民众可以分为顺民、暴民、公民三类。中国古代的上下结构的等级社会秩序里只有等差没有平等;只有人生依附关系,没有平等对等关系;只有管制与被管制的关系,没有独立自主的自由人;没有人格独立、灵魂自由,有合法财产无生存危机和精神恐惧的公民,只有君与臣之分,官与民之别。古代的人不是皇帝和王公大臣,就是臣民草民贱民,或者是江湖上的暴民。
  皇帝是成功的暴民,失败后不做顺民,则为暴民。在位的皇帝是合法的首席暴民,以强权谋取暴利,以暴力维护既得利益。官员在皇帝面前是俯首贴耳、百依百顺的顺民,在下级和百姓面前则是作威作福、巧取豪夺、横征暴敛的暴民。臣民对于强势群体是低眉顺眼的顺民,对于弱势群体又是蛮横霸道的暴民。
  暴民失去暴力工具就成为人人可欺的草民、贱民;顺民一旦获得某种权力或者机会,又会象暴君一样实施无理性、无节制的、甚至是丧心病狂的暴力行动。被控制的顺民如羊,任人宰割;失控的顺民很快就成为暴民。
  从公共社会到私人领域,由顺民和暴民组合而成的等级社会是个缺乏公平、自由、民主和理性,崇尚阴谋、暴力和利害关系的虐待型社会;顺民和暴民之间相互虐待、自我虐待、交叉虐待、交替虐待,冤冤相报、内耗不断,自己人把自己人折磨得死去活来,无法集中精力发展自己,也无法集中力量对外。
  市场暴民一放就乱,钻政策法律的空子,在规则上钻窟窿,破坏规则又抱怨规则;经济顺民一管就死,不会随机应变,怨天尤人,自私迷信;官场暴民贪污腐化,滥用职权,职场顺民懒散麻木,不负责任,得过且过。
  民意历来是掌权者的一个工具,一个口实,一个理由,也就是掌权者的需要。于是,掌权者无论需要什么样的民意,都可以制造出来。历史上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
  只是仅仅掌握民情,没掌握权力,这个民情掌握了也是白掌握。
  掌握权力的人想掌握民情,实在是太不容易;总要到没掌握权力时,才有可能真正掌握民情。
  在现实社会里,一些地方官民矛盾是导致社会不公平、阻碍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社会不公的根源是客观存在的利益群体力量对比失衡与信息不对称,要改变这种状况,在现行体制下,只能依赖政府的积极主动介入。因此,政府官员的责任极其重大。能否理顺官民关系,执政集团成员能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有效增进社会公平、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
  迄今为止,在原有体制下理顺官民之间的矛盾进行得并不顺利,各种体制内监督权力的手段亦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直至缓解这类问题。
  当利益分配紧张时,掌握了分配权的官员在切分利益蛋糕时往往会将蛋糕多分给与自己存在利益关系的人,从而违背社会公平原则,损害民众正当权益,这是导致官民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在权力职位仅由上级委任的制度安排下,民众对自己的直接管理者几无制约手段,只能寄希望于有委任权、制约权的更上一级官员。这使得腐败不能被及时发现和制止,以至于屡治不绝,弱势群体生存状态持续恶化。
  在民选官、民评官的利益格局下,民意成了可随时决定官员任免的重要力量,原来的力量对比格局发生了根本变化,官员的利益取向和行为模式也不能不随之改变,他们在切分利益蛋糕时不得不优先顾及社会公平原则、民众的正当权益、压抑不正当欲望,从而导致现实利益分配格局的改变。从唯物主义角度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党风政风,不能仅仅建筑在思想道德教化的基础上,而必须建立在现实的利益导向上。只有让民众拥有官员不得不在意的民主权利,官民关系才能真正理顺。
  政府不愿意放开政治权力,既可能是出于维护政权稳定的需要,也可能是出于维护集团既得利益需要的私心。虽然中国的政治权力没有真正放开,但执政党已经认同“政治民主”的目标。面对众多的权力腐败,加强民主监督已经不得不作为一个重要的解决方案提上议事日程。
  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古今中外已经有不少理论表述,但其实质是一种契约关系。民众是买方,政府是卖方:民众付出的是经济上的税收、政治上的服从、思想上的认同;政府提供的是各种公共服务。如果政府不能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只关心短期政绩目标,不注重长远的社会利益;不能主动从民众的迫切需要出发,而是被动地应付迫在眉睫的压力;惯于采用简单的行政手段应付复杂的社会问题,甚至在有意无意之间以公权力侵害私权力,就必然造成群众不满,民众与政府的契约就会出现裂缝。这种裂缝首先将危及思想上的认同,导致官民矛盾增加,政府治理成本增大,继而波及政治上的服从,造成制度危机;当危机蔓延到经济上的税收时,契约关系将难以维持。为避免这种危险,执政集团会作出自律,力求改进服务,使契约关系能够持续。但是,执政集团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当少数有责任意识的人致力于改进公共服务时,可能大多数人还在孜孜于眼前利益。这种情况将引发执政集团内部的利益分化和斗争。
  通过强化民众一方的力量,也就增强了执政集团内部的责任意识一方的力量,使执政集团的整体行为向着改善公共服务,以维护和巩固契约关系的方向倾斜,而不是执着于眼前的既得利益。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社会矛盾更可怕
  媒体的记者在对粤、沪、苏、浙等发达地区进行社会矛盾调查时发现,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呈现出“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特殊现象:社会冲突的众多参与者与事件本身无关,而只是表达、发泄一种情绪。
  中国人素守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俗话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些人明明没有利益直接受损,为何还要瞎掺乎,“自告奋勇”地卷进社会冲突的漩涡?“无直接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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