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身材约一七五左右,留个侧分西装头,挂副眼镜。看起来顶多二十来岁,穿著T恤和牛仔裤,从穿著造型看来,应该还是个上班族吧…不知道死者与他的关系是什么?发生这样的事,又亲眼目睹这么凶残的命案现场,就一个这么年轻的男生,心头上的震憾可想而知,也难怪,就算在做笔录的时候,他也是边描述边发抖。
由于报案时间没多久,死者的遗体还遗留在现场,其实,说“遗体”有点不合理。因为哪还有“遗体”?客观的说只剩遗“头”吧?由房间的大小看来:它应该是个五、六坪大的小套房,里面的家俱除了床之外,就剩一张小桌子,其他都是一些衣橱、小柜子、电视、冰箱等等,还有一间厕所,这么小的房间里挤著快十个人,无怪乎每个人身上几乎都满头大汗,汗臭味弥漫著整个房间。
不过虽然天气很燥热,但是当你亲眼目睹那颗头摆在床上的时候…我想,大概没有人不会一股寒意从头凉到脚吧?她看起来十分安详,如果不是身体不见,她根本就像是安安稳稳的在睡觉一样。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那个女孩子的嘴角是轻轻的上扬,彷佛露出浅浅的微笑一般。
床单十分乾净,没有任何挣扎打斗的痕迹,就连一丝紊乱也没有,所有的被子、枕头都整齐乾净的放在床上。那颗头呢,就放在枕头上,也或许已经死亡几天了吧,脸上虽然有化妆,不过已经可以看见些许明显的尸斑。
“和去年那五个脑袋一样,不是吗?”就在我仔细端详那头颅的“笑容”时,石法医冷冷的在我身后冒出一句话来,把我著实的吓了一大跳,过了两秒,待我回过神来,才勉强的笑著回他:“没错,这凶手实在超强的!究竟他是怎么让受害人毫无挣扎、抵抗的情况下把他们的头颅砍下,还能在无人察觉的情况下将那些无头尸体运走…这我真的想不通呢…”
“我也不晓得!”石法医这时看到我那正经八百的神情,也忍俊不住的笑出来:“干嘛?你怕啦?”我们相视大笑,所有人都用极为惊异的眼光看著我们,就连死者的朋友也转过来,先是满脸的泪痕,然后忍不住破口大骂:“笑什么?她人都死了,有什么好笑的!”
听他这么说,我才惊觉自己的嚣张无情,刹时有点羞愧。不过,阅“死”人无数的石法医却毫不理会那男子的怒吼,拉著我往床旁走,指著死者的头说:“无厘头,你看看,这才是最神奇的地方!”他叫我趴低,然后小声的说:“你看,这颗头摆在这儿两天了,两天来没有半滴血水渗出,枕头上也没有血渍,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我的脑袋像是灵光一现:“难道…难道说,这不是『第一现场』?!”我马上反问?
石法医点了点头:“我猜也是,所以说这头颅已经先『处理』过了,才再送回这儿,不过那个男的…”他用下巴指了指那个嘴里还在碎碎念的男人:“他说呢,这女人已经有两天没有和他联络了,所以他才打电话过来,也没有人接,他就拿了这女生在门外鞋柜旁放的预备钥匙进来…结果就看到这个啦…”
我正要问问题时,一阵低沉的呕吐声从我身后响起,我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年轻女检察官蹲在厕所所发出来的,看样子,这种骇人听闻的场面还真是少看为妙。
“恶…哇咧…恶…”所有在场的员警听到这一连串的呕吐声,都发出“噗…嗤”的忍笑声。没办法罗,谁叫女检察官菜嘛,没见过大场面。
就在我和石法医研究死者遗骸的同时,归霖竞叫了我一声,然后把我抓到一旁,小声的问我:“我们李组长叫偶问你啊…有没有『感应』到啥咪东西啊?”
说真的,我冒出一身的冷汗,并不是看到死者的惨状,而是我竟然“感应”不到任何东西!
去年在面对这件案子的时候,我也遭遇到同样的困难:五名死者,四女一男,都死在自己家中,和这名女子一样:没有血迹、没有抵抗、没有痛楚的神情,甚至…我感应不到他们有一丝一毫的“怨气”遗留在事发现场。
现在,我得插一下话,用“科学”的角度说明一下“鬼魂”的定义。
其实,我们存在的这个空间,是一个很大的磁场,而每一个生物的身上,都有一定的能量。人在死亡的时候,就会释放出大量的能量,散布在死亡的地方。因此,在殡仪馆、墓地和医院等较阴的地方,它的磁场也很容易容纳、吸收这些死者在死前,所有怨恨、遗憾、不舍、挂念、不解、痛苦…种种七情六欲的“能量”,当磁场聚集了超出一定程度的能量时,这些能量会转换成电波,刺激人的大脑深处,让人“看见”,这也就是所谓的“见鬼”了!
这些被人看见的“能量”,就是大家口中的“鬼魂”。
不过…能量的接受程度,与每个人的“天份”有很大的关系。有些人在非常细微的能量中,就能感受到不寻常的“气氛”,这些人,也就是天生的“天眼通”。(就像我和灵异第六感那个小男孩一样)而动物呢,也同样对于这些看不见的“能量”十分敏感,所以常常会看见猫会对著家中的一角,拱起身、竖起毛开始张牙舞爪;有时也会听到狗对著虚无的夜空开始“吹狗螺”…换言之,它们都“感应”到了人们所不能看见,或不能听到的“东西”…
话不多说,言归正传…这回的命案就和去年那五件命案一模一样:我一点感应也没有,换句话说:这儿没有任何“不平静”的“灵体”存在…这种情形,只能用“诡异”来形容…死者的“能量”,或者说是“灵魂”,就像是从没存在这世上一样,消失无影无踪!
十分沮丧!我对“鬼灵精”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实在没帮上忙,他也蛮能体谅的搂住我的肩:“无厘头,人嘛,总有不顺遂的时候,男人呢,日操夜操,也会有六点半的时候嘛?就叫你不要打太多手×你就不听,看吧?神明不帮你了吧?”
被他这么一亏,我差点笑到岔气!打了他一拳之后就败兴回家了,临走前,还看到所有媒体已经聚集在大楼底下,这种残忍的凶杀案,嗜血的媒体怎么不“大作文章”呢?但是我始终不解:为什么我的“法力”会失灵了呢?
隔天上午醒来,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匆匆洗了把脸,就到“暗黑社会”杂志社的编辑部了!
“哇靠!我的吴大记者,现在才来上班哪?啊?”
不用说,这位就是“暗黑社会”杂志社的总编辑:周志昌。只有他,才能这般“笑里藏刀”的和你胡乱哈拉。他手中拿著我的卡,然后搂住我的肩,十分奸邪的对我说:
“喂,老兄,我老是觉得很奇怪:你呢,明明是中午十二点多才进公司,为什么你的卡上的时间是九点整?如果我没记错,社长好像有说过:不准别人代打卡…那能不能请您解释一下:这卡究竟是谁打的呢?”
我笑了笑:“唉,总编,谁会帮我打卡呢?其实啊,昨天,喔,不,今天清晨两点哪,我去采访那个『留头魔』啊,还记得吗?就是去年那四女一男只有头剩下的那个命案啊?…后来在那儿采访拍照,早上就顺道过来打了卡,然后就先回家睡大头觉罗!很累耶?我也是为这杂志在打拼哪!放半天假回家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这才不甘愿的放我过去,其实呢…真正的原因我可不能告诉他,昨天清晨我回到家都五点多了,谁还有什么鸟精神去打那什么两光卡呢?不过,的确是有人代打了卡,但…那个“人”,一般人是看不见的!
看到这儿,一定觉得很奇怪对不对?其实,对我们这种已经修炼了十年以上的茅山术士来说,这只是区区的雕虫小技罢了。原因很简单:我养小鬼。
说穿了,您就觉得不稀奇了,不过呢,养小鬼可不是人人都养的起喔,可别以为,喂这些小鬼用米啊、饭啊、肉啊就能满足他们了…想要养小鬼,得要用自已的鲜血,他们才会成长,才会把你当成他们的主人,你叫他们往东,他们绝对不会往西!
大家一定都听过养小鬼,至于要怎么养,怎么教他,大概就没啥人知道了吧…不是我在夸张,如果没有专人教导,哪天小鬼反噬回去…后果比你现在脑海里所出现最恐怖的鬼片还凄惨十倍!!
这也是机缘巧合啦,有天,我在随意翻找可以报导的题目时,忽然在坊间一本挺有名的“二手市场”里,看到有人刊登一则广告:
“时运不济?运气不佳?风水不顺?财运不利?专人养小鬼,五万至四十万元不等,让您事业亨通、时来运转、风生水起、财源滚滚,意者请电:××××…××××…无诚者勿试。”
说真的,像我们这种八卦杂志,你报导什么国民党、民进党如何执政?曹兴诚和张忠谋哪个人真正看到了“燕子”?或者何处有温情?哪儿寻真爱?我想,大概出个两三期就倒了吧?想看政治,不会看新新闻吗?想看景气,不会翻财讯吗?想知道温暖真爱,不会看大爱频道或者是慈济月刊吗?看“暗黑社会”,就是要看一些不一样、特别、八卦的事情嘛!
因此,我马上就拨了这通电话过去,电话一接通,一股“妖”气很快就从话筒那边传遍我的全身,右手臂的鸡皮疙瘩随即又麻上心头,我知道,和我通电话的那个人,八九不离十,他,不是人。
在电话中,我们相约到他内湖的家探访,碰了面后,两个人才知道彼此在电话中就已经晓得对方的来头“不简单”。我知道他其实是修炼千年以上的鲤鱼仙,而他也知道我有天眼通,是个通晓阴阳两岸的“阴阳师”。
在他的协助下,我在半年内学习了如何养小鬼,如何到墓地、医院里找到最“阴”,法力最“强”的小鬼,在一个偶然的机缘下,我们找到了一个最阴的婴孩:他还没从母亲出生,母亲就过逝的那种婴灵。他不但吸收到阳世间的养份,到了阴间还能从母亲的遗爱里继续存活……这样的小鬼怨气最强,而他日后的法力培养也不可限量。
看到这儿,有没有觉得有点恶心呢?其实,这个社会上,真的有许多事情是不能说穿的,否则,这个社会会大乱,这个世界会崩溃,整个人类会陷入一种万劫不复的境界……!
聪明的读者,也应该猜的到是谁帮我打的卡了吧?
回到座位上,我翻开今天的报纸,果不其然,五大报全都是用十分显著的标题来“诠释”今天凌晨发生的凶杀案!
“凌晨离奇催花, 留头狂魔再现!……去年四女一男留头命案,至今尚未侦破,一年后,『留头魔』又再度重返人间,辣手催花,社会治安败坏至斯,警方目前束手无措……”
当我正想好好的看报纸时,忽然间全身一阵奇痒,在我耳际忽地响起几声叽叽尖叫…我马上领悟怎么回事,立刻拿起了报夹,往电梯走去。
电梯到了十三楼。那儿是个待租的办公室,里面空盪盪的啥也没有,而落地大门上“吉屋出租”的红纸,在长久历经豔阳曝晒后也日趋褪色,我晃过大门,走到楼梯后的洗手间,先看了看确定没人后,接著就找了间看起来还乾净的马桶坐下,把门锁上。
我挑出瑞士刀,轻轻的在左手食指上划了一刀,待鲜血流出后,再用右手拿报纸,左手呢就悬空放著,大概五秒钟后,左手食指上的鲜血形成一条细线,从伤口上笔直的往上窜,再顺著门缝往外留,就像一条红细线从我的食指中跑出,然后成一个ㄇ字型般出了门口,接著就是一个小孩子的声音在门外轻响,我知道,是我养的“小朋友”要来讨东西吃了,我就一边看报,一边喂它。
翻了翻这些报纸,其实他们都说的十分笼统;这可能也与警方单位不愿将所有案情曝露有关。毕竟,去年有五个人因为同样的手法而死于非命,上从总统、行政院长、市长;下到民意代表、民众舆论都给警方单位相当大的压力,但是令人疑窦的是:这些死者彼此都没有什么相关之处:四个女子中,一位是业余模特儿,一位是家庭主妇,一位是学生,还有一个是酒家女,而另一名男子则是健身房的教练,这几个人别说互相不认识,就连他们的朋友也都没有任何交集,而这五人在死前也都没有与他人结怨,让警方十分棘手。
这回的死者也一样:一个上班族,过著朝九晚五的生活,就连男友也才刚交往,每天生活起居正常…这样的人说句难听点的话:走在路上被人奸杀的机会都微乎其微,既无冤也无仇的,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整个身体被人取走,只留下头颅呢?著实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一想到这儿,发生手指一阵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