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质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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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质男人-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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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事?”小林和丁香问了。
  “那绫恋爱了。”阿玲像个神算,老神在在,目不转睛地瞧着那绫。“人在恋爱中是不会聪明的,像我,已笨了好些时候。”
  那绫面不改色,笑着回答,“我也许和小林一样,因为没恋爱过所以不知道该选什么。”
  “也许,但是我觉得你这个那美人儿没恋爱过的可能性极低。”阿玲一副想透视那绫的模样。
  “你在暗示我为人轻浮,对男人有求必应是不是?”那绫极度不悦。
  “什么话嘛!我是认为像你身材这么好,脸蛋这么漂亮又有脑筋的女孩一定有很多人追才是。”阿玲委屈地看了一下小林和丁香,要她们评理。“那美人儿今日吃炸弹了,火气大又敏感。”
  丁香也注意到那绫的脸色不太和乐,马上打了圆场。“小林,我纳闷咱们同事里有没有人选A的?”
  “当然有,还不少。于姐就是其中一个,她只需我讲一次,连考虑都不用,便选A了。我问她准是不准?她说应该算准。你们说,于美人是不是终于碰上她的霸王兄了?我还怀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也许就是霸王的。”
  几个女孩大眼一睁,你瞄我,我瞄你,互使眼色,挨近那绫,“那美人儿,你去你师父那边探个口风吧!”
  “不去。”那绫心情恶劣到不想去理会别人的闲事。
  适巧有个女孩将头探进来,说:“那美人儿,于秘姐召见我!”
  小林和阿玲殷切地看着那绫,希望她点头,倒是丁香不想为难好友,开口替她解困。“也许我知道一点内幕消息。”
  “不会吧!”两个女孩不可置信地盯着丁香。
  丁香是知道内幕的,因为那个霸王是她叔叔雷干城的手下。她叔叔曾是赫赫有名的黑帮大哥大,现在虽然金盆洗手不管事了,也还是被其“余孽”供奉成大哥大大。目前掌舵带头的人就是常在深夜暗访于姐的“霸王”。但是以于姐那种傻大姐的憨个性,要当个伺候霸王的姬妾是很困难的事,丁香因此觉得倒是霸王伺候她的可能性较高。
  但丁香不是一个嘴碎的人,她现在自告奋勇只是想替那绫解困,转移小林和阿玲的注意力。所以她编了一个小说。“我觉得,那是因为移情作用,于姐把所有的爱转给肚子里的小霸王了、所以她目前没有爱情的包袱和困扰,只有多得泛滥的母爱。”
  小林和阿玲努嘴想了一下,觉得有理,也开始人云亦云了。“还真有几分道理在,因为我也觉得干姐最近很有爱心,没事就下去买小笼包和锅贴请我们吃,施行人性管理的花招。吧,要不母性大增,她那么公事公办的人根本不会理我们。好了,那美人儿,你不用去了,”阿玲正要转身找那绫说话,才发现她早离座,不知去向。阿玲忍不住埋怨,“你们说她是不是变了?才一夕之间而已耶,要不是爱情,世上还有那么大的力量存在吗?”
  丁香没点头,只说:“给那绫一点时间,时机成熟的话、她会说的。”
  “于姐找我有事?”那绫踏进于敏容的办公室。
  “有。”于敏容笑脸一开,眼上堆着兴奋。“上回跟你提的事有转机了。”
  “转机?”那绫面不改色地问:“什么事有转机?”
  “去纽约实习的事。对方来电郑重地道歉,并希望我再次给他协助,我想想还是派你去最适当。”
  “喔!”那绫没精打采地说:“可是我不想去纽约了。”
  于姐笑容没了,语带关切地问:“出了什么事?”她拉出一张椅子,要那绫坐下。“想谈谈吗?”
  那绫坐下后,腼腆地看了于敏容一眼。想了一下才低头说:“前一阵子做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
  于敏容随手将那绫散在颊边的发丝挽到她耳后,不发一语地退回自己的椅子。
  “我遇见一个陌生男子,在很短的时间内利他发生了关系,我甚至不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家住何处,嘴里有几颗蛀牙。”
  “这有什么不对吗?”于敏容问。
  “你难道不觉得我这样的行为举止很轻薄吗?”
  于敏容反问她,“那我未婚生子的行径不就更轻薄了?”
  “怎么会?你是事业有成的女子。想要孩子,但不想让男人在背后操控你,才找上精子银行,怎么算得上轻薄?”于敏容轻笑一声,笑那绫的成分少,调侃自己的味道浓。
  “如果我跟你坦诚,自己跟一个陌生人来电后上床才受孕的,不知道你会不会对我失去信心,甚至不尊重我的决定,”
  那绫从自怨自艾的泥泞情绪里跨了出来,美丽的眸子睁得大又圆,小巧的红唇嘟成一个迷你甜甜圈。“不会吧!你那么……”高傲骄矜四个字猛地煞在嘴里,改口说:“我以为你对时下的男人不屑一顾。”
  “我也以为自己是这么讨人厌的大女人。”于敏容坦然地承认,“但是很多时候,人无法百分百地控制住自己、还记得吗?你、丁香和我曾讨论过一则有关‘费洛蒙’的报导吗?”
  “费洛蒙的报导?”那绫面带疑惑,想了一下说:“好像有,但请原谅我的记忆已模糊了。”
  “我刚怀孕时,你不相信我是找精子银行受孕,所以私下和丁香讨论这种可能性,聊天时被我撞见,怕我恼气成怒、于是机警地捡了一个报上的话题搪塞我,记不记得?”
  “好像有这么回事。”那绫尴尬地承认,“我不记得聊什么。”
  “你那时说,你和丁香正谈论报上健身版里刊出的一篇摘自国外的报导,说英国科学家正在对费洛蒙进行科学研究,强调费洛蒙是人体分泌的一种无色无味的化学物质,可以决定两性吸引力的强度,撩起异性双方的性欲,并打破人类一见钟情的神话,记不记得?”
  那绫愕然地瞪着她,“听你这么说,我好象有点印象了。”
  “我当时不承认,但书后还是好奇的找了一些研究看,发现有些研究者建议,费洛蒙的希腊原意是‘我携带刺激’,除了影响男女间的吸引力外,在同性友谊相处是否融洽也扮演了很大的角色。甚至当一个女人想怀孕时,也会无形地引导她去找上一个容易让她受孕的男人。
  那绫不敢相信于敏容这么实际的人竟会相信这一套。“于姐,这只有在电影和古龙水广告上才可能发生,不能当真。”那绫铁齿地看着师父的肚皮,觉得一个女人怀孕后,个性可以完全变成另一个样子。“我那时那么说只是想试探你的反应,但你一脸不予置评,让我相信那是无稽之谈,所以便将这套理论抛诸于脑后,我一直相信你是人工受孕的。还跟好多传话传得很难听的同事发誓,你不是轻易跟人家走的人。”
  “那我现在跟你说声抱歉了,我的确跟人家上床了。一个陌生男人,还是我主动的,后果呢,就在我的肚皮里。”她摸了摸己的肚皮。
  那绫以吞下事实。“不,你让我……”
  “我知道我让你说了不实的事,但这也是不得已的。”“不是那个。是我既然知道事实真相,便得把打赌赢来的钱还给其他同事。”
  “钱!什么钱?”
  “我赌你这胎是‘无性’生殖,赌注有效期为半年,目前还差一个月。”
  “那绫,我不相信你会对师父我做这种事。想必丁香也参了一脚。”于敏容希望有,这样她和丁香之间算扯平了。
  “没有。她的绰号是圣女小番茄,从不跟我们这批人家赌的。”
  “我以为你信教信得很虚诚。”
  “但我是凡人。相信圣人生而宽恕。凡人生来犯错得忏悔的名言,我得把钱还给同事,不然心不安。”“不可以,你若还的话,我的隐私全都要被抖出来了”。
  “但我不能说话不算话。赌性坚强是我生来的弱点,但知错不改就是一种后天的罪恶。”
  “那绫,我不管,你也别在这个节骨眼儿跟我传道。你想还钱,可以,等个一年后再说,到时再加个利息给人家,算她们存在你这边的。”
  “好吧!反正我现在也是捉襟见肘,快破产了。”
  “对,不是不还,是时机不到,外加还不起。”于敏容拼命给徒弟洗脑。
  “我不还就是了。”那绫不是那么容易被洗脑的人,但为了让于敏容安心,还是假装自己被洗了,她把这事往旁一搁回头问:“你刚才为什么一直跟我提费洛蒙?”
  “你一进门,就提了一脸犯下重罪的模样,对费洛蒙有认知后。难道不会让你宽心一些吗?你不觉得自己跟一个陌生人发生亲密关系是超出自己能控制的范围吗?”但那是我当时思想不正,不能将错推到费洛蒙上。“那绫还是不能接受于敏容灌输给她的理论。
  那绫所受的家挺教育不允许她这么想。“也许,表面上我很向往母亲能为爱去追寻美梦,但私底下我还是受到外公双重标准的影响。青少年时,我外公总是警告我,说都市男女谈情说爱,好听点是艺术气质浓,说坏点全是一张油嘴在瞎吹,自由恋爱的婚姻不如经由相亲结合的婚姻持久,因为一旦爱情没了,什么都吹了。而好男人只会找不正经的女人下手,至于一个洁白女子,跟一个不认识的人上床就是不对,若有吃亏上当的感觉更是活该。”
  于敏容大摇其头,“我还没听过有哪一个祖父级的人物会这样食古不化地教坏小孩。你要知道,如果男人可以,女人当然也该可以,如果女人不可以,男人自然不该可以;这是两性平权的立足点问题。当然,老男人的思想是他们母辈的人宠出来的结果,所以思想总是比女性慢了一代,对于他们这种落后,我们无力去改变,但是我们可以从教育我们的下一代男性开始做起。
  “喔!”那绫看着于敏容肚子里的男娃娃,无法想像他长大后会是什么样子。
  “那绫,告诉我,你认为你还会再跟另一个男人发展出这样快速的关系吗?”
  “不会,太伤元气了。”
  “是了。当你知道在你一生中只会发生这一次,这惟一的一次时就格外有意义了。为什么你以前从没想去跟别的男人做这种事?你很漂亮,身材又好,对你表态的男人又多,为什么不是别人,偏偏就是他,以前我不清楚。但我知道这一年半间,追求你的人不少。其中也不乏条件好、卖弄阔绰的已婚大老板,为什么你过去能抗拒男人金钱物质的引诱,现在却对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也不知道。我似乎爱上一个不该爱上的人。于姐,我该怎么办?”
  “你要振作,变回那个肯定自我又充满朝气的那绫。要记住,找男人就跟挑鞋一样,你总得试试才知道对方合不合你的品味。”
  “可是他又不是鞋子,怎能说试就试。”那绫不苟同这种“试试看”的实验态度。太漫不经心了。
  但于敏容重重地给她一记当头棒喝,“就是要当鞋子来试!有一种说法,丢开一个薄幸的男子,好比丢开一只破鞋子,因为他会让你摔一跤。你摔跤了没?”
  “摔了啊!还鼻青脸肿的。”
  “很好,那就不要眷恋,赶快把破鞋扔掉。那绫两手握得紧紧的,给自己打气。”好。“说着起身要出去。
  于敏容及时叫住她。“等一等。我们光闲聊,正事还没谈呢。我再问你一次有关纽约行的事。对方改变主意要你过去,但是,我觉得不能任人摆布,所以自作主张地跟人家摆了两种选择,第一选择是去纽约见习,另一个则是去巴黎散。”
  那绫无法下决定。“老实说,我两者都不想。”
  “这是很多人求不来的机会,为了一双破鞋而跟自己过不去,未免太傻了。”
  “对方为什么突然这么好心?”
  “好心?才不呢。巴黎那一个机会是我帮你争取来的,对方勉为其难地同意。不过我必须让你知道,他非常希望你去纽约实习。”
  “是吗?那于姐你呢?”
  “我个人是希望你去巴黎散心。”
  “那佟老师怎么说?”
  “别问他。他这个人,除了和丁香有切身关系的事外,跟那个人是站在同个线上,一个鼻孔出气的。”
  那绫觉得有点诡异,说出自己的看法。“我听丁香说,她很久以前见过他一次,对方当时古怪又自命不凡,直到前阵子佟老师带她去纽约,相处一阵子后才对他有所改观。另外,我问过我朋友,我朋友说他很不会做人,凡是跟他共事过的人,都要嫌他两句,甚至想亲身问候他妈妈。”
  “你有朋友认识齐放?”于敏容眯着眼,语带怀疑地问:“你朋友叫什么名?”
  那绫的好心情顿时塌陷到心谷底,“知道他的洋名叫Ray”
  于敏容闻言面不改色,心里却忍不住笑骂,混小子!真有自知之明,呃!你那个叫Ray友将姓齐的描述得颇恰当。“好了,你想去巴黎,还是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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