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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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杀场-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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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稳稳的站在了地面上,变成盾牌的左手恢复正常形状。
  野兽在击中林德的瞬间,也被林德反击的右拳打在头上,硕大的身体同样被打飞了滚出去七八米才一个咕噜爬起来,呲着獠牙,发出低沉的吼叫声。但是吃了苦头却不敢再次贸然冲上。
  这只野兽看起来有些像狮子,但是体型比非洲的狮子大概还要大地多。从头到脚至少有四米长。高度比林德还要高出两头,体型简直是一匹马。浑身火红,头部和脖子上有长长的鬃毛,看起来很威风。
  林德拍了拍身上地灰,实际上刚才一下撞的很疼,但是他可不想被对方看出来。一脸平静高深莫测地说道:“不错的小狗。哪买的,我也想买一只来养养。”
  青年人这时终于爬了起来,站在野兽的身边:“龙族人,就算你有巫术,兽灵也会把你撕得粉碎。”
  林德打了个哈哈:“巫术?我可是生在红旗下长在互联网的新一代有为青年,巫术这种迷信的东西有什么价值,要是魔法或者仙术还差不多。野蛮人就是野蛮人,既不懂科学,也不明白魔法,你们呀。要多看电视脑袋才会变的聪明。”
  林德的话,虽然从文字上青年人可以听的懂,但是根本无法理解他说的内容。不想再听林德的胡说八道,青年人拍了拍红色野兽的脖子:“兽灵,撕了他。”
  林德眯起眼睛。第一次说杀了他,第二次说撕了他,但是一般来说,不是应该说吃了他吗?而且野兽的袭击,应该是用爪子扑倒抓住自己,用牙齿咬住。可是刚才这只野兽却只是用爪子打击自己。就像是熊地打架方式。难道,这只看起来比狮子更加凶猛。比老虎更加威风的野兽是素食动物?
  想到这里,林德并未抽出光剑。要打架,手就够了虽然刚才野兽一击力气不小,当时要说力气,自己想来绝对不会输给这只红色野兽的。
  林德击掌道:“来吧小猫,叔叔带你去看金鱼。”
  兽灵发出一声咆哮,似乎明白了林德这是看不起自己的挑衅,一声咆哮腾空跃起,越过十多米的空间扑向林德。
  林德也发出一声大叫,竟然不躲不闪,双手迎着野兽一下子抓住野兽的两只粗大的前爪。喀喇一声,林德的双脚陷入石头地面三寸,浑身骨骼发出咔咔的响声,膨胀的肌肉撑破了衣服,但是野兽就这样被他顶住了,一点也无法前进。
  “嘿,小猫,你就这点本领?”
  兽灵大吼一声,就是林德也看得出它非常气愤,似乎明白林德一直在羞辱自己,一张口,低头咬了下来。
  “哈哈哈哈,我还以为你不会用牙呢。”林德不慌不忙,两手发力,一下子将兽灵庞大的身体侧摔倒地。“不过猫咬人,可是要被人道毁灭地。”林德一手抓住兽灵的脖子,一手抓住它的背部毛皮,一声大喝,赫然将这头庞然大物举过头顶。青年人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实在是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情。
  “不乖的小猫我可不要,哥们,还给你。”林德一声大叫,将四爪在空中胡乱踢扑腾的兽灵扔向青年。这小山一样的巨大身体青年那里敢接,一个侧翻闪开了,兽灵重重的摔在地上连滚七八圈,直到撞在一根石柱上才停止了下来。
  它一个扑腾翻身起来,看向林德的目光充满恐惧。经过这一轮,兽灵已经清楚了,眼前的这个人比自己厉害的多。
  “好了,动物训练到此结束。”林德击掌道:“大家来鼓掌,然后,我想我们两个可以心平气和的谈一谈了,可以谈人生,理想,女人,还有谈一谈……你是谁?”林德的目光就像利箭,令青年人连逃跑的勇气都丧失了。
  “你真的不是龙族的人?”林德展现了就是龙族人也无法拥有的力量,在青年看来,这么厉害的人,不需要从自己这里获得什么。不过他还是又问了一遍。
  “我说了不是,你还要让我说几遍。”林德对这个问题显得有些不耐烦。“我不知道那什么龙族是什么人,也没有兴趣知道。你和他们什么关系我也不想知道,我是从你无法想象的地方来的,我只是需要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有什么地方可以拿到食物就可以。”
  林德的话青年人信了,“外来人,我是贝亚族的勇士昆土,这里是火神沙罗曼的领域,最近到了火神苏醒的日子,我是来观察火神的野兽是不是开始苏醒,好准备捕猎。”
  “火神沙罗曼?是炎魔吗?”
  青年人听到这里终于放心了,龙族人不会将火神沙罗曼和炎魔混为一谈的。这人肯定是如他所说的外来者。贝亚组最尊敬勇士,当知道这个可以赤手空拳打败需要上百人才能捕捉的兽灵的勇者确实不是可怕的龙族人,青年人虽然被他打伤,却也不在记恨他,反而对林德充满了尊敬。
  “尊敬的勇士,外来的客人,炎魔是大恶魔,和火神沙罗曼当然不不同。要找炎魔必须在铁星花开花的时候,火焰湖的道路显现,通过火焰之路进入炎魔的地下洞窟才可以。或者在炎魔离开火焰湖,去铁星花海进食的时候,也可以看到它们。”
  “它们?炎魔不是一个?”
  “当然不是,炎魔是火焰中生长的魔物,总数量虽然不知道,但是火焰湖下面的地火海中,至少生存着几百头炎魔。”
  林德一听吓了一跳,任务上只是说消灭炎魔,可没说消灭一只还是几百只还是全部消灭。如果多古拉这次坏心眼,要求全部消灭那可就乐子大了。
  “我说昆土,你见过炎魔?”
  昆土点头自豪地说道:“我是贝亚族的勇士,炎魔在铁星花花海褪下的角,是部落不可缺少的药材。只有勇士才能够躲避开鬼兽进入铁星花花海。”
  “那告诉我,炎魔是什么东西。”这可是踏破铁鞋,无心插柳。
  “炎魔就是炎魔,还能是什么?”
  林德拍拍头,这野小子怎么就不明白自己问的是什么:“我是说,炎魔是什么样子的。”
  “炎魔低的有五个人那么高,高的有十个人那么高。四只手,皮肤就像是岩石一样坚硬,浑身的火焰,是很可怕的恶魔。炎魔喜欢吃人,经常去袭击部落,被炎魔毁灭的部落很多。”
  “谢谢了,打伤你真不好意思。”林德想了想,自己有什么东西可以送给他的。看书上说,哥伦布去美洲的时候一些毫无价值的小东西都能让土人当成宝贝。这个野小子的弓箭还是石制的,身上只穿兽皮,证明了他肯定还是蛮荒部落。那么应该可以用小礼物讨他的欢心,让他带自己到他们部落去。
  第四卷 火山 第二章 熔岩湖(五)
  在口袋里一摸,空空如也,林德才想起来,自己这次进入埃米尔塔之前在家正在睡觉,身上只穿了睡衣,口袋里自然是什么东西都没有。冻牙激光剑水妖手套都是救命的东西,绝对不能拿来送人。他眼珠一转,发现了可以送人的东西。
  林德从手上摘下来运动手表,这可是阿迪,是林德在香港买的纪念品之一。
  “打伤了你真不好意思,这东西送给你。”由于运动手表指针是带有荧光的,在黑暗中闪闪发光非常漂亮,昆土接过手表顿时爱不释手。“这么珍贵的宝物,真的要送给我?”有些迟疑地看了林德一眼,林德点头,令他心花怒放。
  “昆土,我还有些同伴,很长时间没有进食了。你能不能带我们到有食物的地方去?”
  昆土点头道:“从这里出去走两次肚子饿的时间,就能到达帕拉湖,那里有很多食物,有鱼,也有很多野兽可以捕猎。”
  “那麻烦你带路了。”误打误撞找到个向导,这令林德非常开心。
  “你的同伴现在在什么地方?”当昆土听到林德说他的同伴在洞口温泉附近,昆土脸色立刻显现紧张之色。“那里很危险,是鬼兽饮水的地方。
  现在虽然还是鬼兽的睡眠期,但是还是有些鬼兽会单独活动的,如果被它们看到你的同伴,就很危险了。你的同伴中有没有女人?”
  “有,怎么了?”
  “鬼兽自身没有雌性,他们会抓捕其他生物的雌性为它们生孩子,尤其喜欢抓女人,强制性交配后,让女人不停的生孩子,等到女人不能生孩子的时候。它们就会把女人吃掉。”
  “什么?”林德听的背后发寒,这东西比水妖和黑鸟更加邪恶。水妖只是吃人,黑鸟最多吃同伴,这什么鬼兽,根本是先奸后杀再吃人,比侵华日军还邪恶。虽然留下了孙雅,但是被昆土一说,林德也有些担心了。连忙叫昆土和自己一起赶快赶回去。
  昆土跳上兽灵的背,让林德也上来。兽灵载了两个人,居然在石柱中穿梭如飞。林德啧啧称赞这种生物。要是地球上有这种东西,马一定会没有市场。即威风,力量又大,个体攻击力惊人,速度还快。在过去谁能组建一只这样的兽灵骑兵,肯定比匈奴骑兵蒙古射手拜占庭甲胄骑兵还好用。
  “兽灵是最好的朋友。”由于兽灵奔跑速度极快,带起狂风扑面,要大声才能对话。“一只普通兽灵可以交换五十个女人。而像它这种纯血兽灵,一只可以交换二百个女人。”拿女人做计数的标准,让林德感觉很古怪。
  这时林德听到一片枪声,心头一惊,已经受到袭击了。忙对昆土道:“速度快些。”而后在枪响中又响起了一声巨大的爆响,清脆而巨大的声音在洞窟中回荡,简直就如贴着地面打了个最大强度霹雳。战况这么激烈,林德心中祈祷,你们可千万要顶住,我马上就到。
  确实,孙雅一行人受到了袭击。
  众人坐在水边,虽然林德走前,弄了不少的冰水,而永村广也制作了足够众人使用的石制水桶,令众人乘水后饮用。但是水毕竟不能代替食物。行走了这么久,众人都感到腹中饥饿。但是这附近连地面都是石头,半点绿草也看不到。温泉的水温是滚水,什么鱼也不可能在这样的水中生存,在这附近找食物的来源就如日本人的脸皮韩国人的历史一样,完全没有任何可期待地。
  几人开始聊天。围绕着温泉附近几十米没有任何石柱。是一片开阔地。永村广拆下了ASP战斗服的探照灯留在这里当电灯用,放眼看去就是一只麻雀飞过也无法多避过众人的视线。当然,要是真有麻雀飞过,也肯定会被众人抓住扔进温泉中煮了。
  孙雅小心地观察着周围,和其他人相比,她进入埃米尔塔也有多次了,已经明白,在埃米尔塔的任务中,步步杀机,一个疏忽大意,就追悔莫及。这是拿生命在做赌注拼搏的地方,只要还没有死,就决不能松懈。
  不过再小心的人,也总有无法注意的地方,孙雅注意着前后左右,却没有想到,众人头顶的一根粗大的石柱中,爬出了三头未知的野兽。这三只野兽小心的隐藏在石柱的暗影中,灰白色的身体和石柱融为一体,除非是林德那样的视力,否则就是直视,也无法在石柱中分辨出它们的身形。
  一双双贪婪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几位女性,这三只野兽并不莽撞急着攻击众人,而是缓缓的在阴影中移动着身体,似乎在等待什么。
  “你为什么做警察?”白河兰拿着林德留下的冰水,拿自己的囚服作毛巾,为孙雅擦拭着身体。孙雅得闲问坐在旁边的女警杨少霞,“你这种性格,实在不太像警察。”
  “我爷爷奶奶在香港还是英国殖民地的时候就是警察了,我父母叔叔阿姨在回归后也都是警队中的高级警官。所以我从出生就被决定要做一名警官。”杨少霞苦恼的回答孙雅的问题。“我也知道我不适合做警察,但是我父母一直这么要求,我从小就被告知我的未来必须是个警察。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警察的工作,但是也没有办法,这大概就是命运。”
  “扯淡。”孙雅冷笑一声:“没有选择的才是命运,你这种纯属是自找的。”
  杨少霞委屈地说道:“我就是没得选择。”
  “我们被抓进埃米尔塔才是没得选择,这才是命运。你那种,根本是被父母管教的小姑娘的撒娇而已,你做了什么选择。你要是不干警察,最多和你父母翻脸,他们还能用枪指着你的头逼你去警校。你从开始就没有反抗过,生命是你的,未来也是你的,你选择了的才是你的命运。你这种,是父母操控人生的扯线木偶,偏偏自己也不懂得反抗,却将自己的人生归罪于命运,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很可耻?”孙雅痛快淋漓的教训着杨少霞。这一路的高温让孙雅头昏上火,虽然用冷水擦身舒服了很多,但是感觉还是牙疼,找个人训斥一顿也好释放一下紧张的情绪,于是乎可怜的警官小姐就成了孙雅的出气筒。被她教训的话都不敢说一句,畏缩在一边,低着头夹着脑袋,就如失败了小狗一样。
  白河兰鼓起了掌,孙雅问她:“你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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