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亲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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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亲难为-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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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多摘些回去吧。这莺桃,不容易保存,我们多吃点,吃饱了,再摘回家。”黄水儿一边摘着樱桃塞入嘴里,一边含糊道。
  “给,我出门的时候拿了六个小袋子,放在篮底,专门给摘这个莺桃和黄果儿的。”胡娘子边说边把袋子从篮子的上面拿出来,一人给了两个。
  “多谢胡娘子,今天出门急,只带了篮子,要不是你有袋子,怕是这樱桃,吃的了,却是带不走。”於瑞秋接过这两个小布袋道。
  幸好这几棵树都不是很高,於瑞秋可以摘的到,但是要摘到更好的,只能爬上树去,於瑞秋看了看小巧的树枝,果断决定还是在地上摘为好。
  袋子很快装满了半袋,但是低处成熟的樱桃几乎全被摘完了。
  於瑞秋想了想,去旁边的找了一下,找到了两根类似“勾刀”的树枝,一根递给胡娘子,一根留给自己用。
  “於娘子,这个是做什么用?”胡娘子拿着树枝,疑惑道。
  “这个不用爬树,就可以把高处的树枝拉下来。你看,是这样子用!”於瑞秋说完,便把手中的“勾刀”一伸,勾往高处的树枝,向下一拉,抛下“勾刀”,拽住树枝,开始摘上面成熟的樱桃。
  “原来还有这般用,是我愚钝了。”胡娘子赶紧照着於瑞秋的方法使用“勾刀”,不同的是,她并没有自己用手拽树枝,而是继续拿着“勾刀”,让黄水儿在旁边帮忙摘。
  “勾刀”真是外出摘果的必备品。
  三人各摘满一个袋子后,拿着“勾刀”开始直奔胡娘子说的黄果产地。
  黄果所在的地方只离樱桃所在地大概一百多米,如果是在平地,那还好,问题是在森林中,山路如此难走,而且沿途还有树枝挡住去路,稍不小心,衣服就会被树枝刮破,还得小心森林中随时可能出现的大型猛兽。
  对于森林中出现动物的现象,於瑞秋再一次表示了惊讶。在前世的时候,自己所看到的林子中除了偶尔出现小蛇,几只不知道名的小鸟外,几乎没有其它的动物。
  在这里,你可以看森林中乱窜的兔子,还有松鼠,偶尔还有山鸡,据村东头的“野人”黄猎户说,还有老虎。但是老虎一般是在山腰以上活动,很少会下到山里来。
  “到了,你们看,这果儿像不像黄金做的丸子,以前我在城里见过,人们都称之为‘金丸’。这果很甜的,给,尝尝。”胡娘子边笑边摘了三个果,递给於瑞秋和黄水儿。
  黄通通的枇杷挂在树上,亮丽的让人眼睛发痛。於瑞秋外婆家也有枇杷,每年枇杷成熟的季节,於瑞秋的外婆总会打电话让於瑞秋过来摘枇杷吃。於瑞秋童年的记忆里,总是伴随着那满山满树的甜枇杷,还有外婆那慈祥的笑脸。
  於瑞秋接过枇杷,用衣服擦了擦,用手把头皮去掉,一咬,瞬间甜到心头,这枇杷比刚才樱桃更甜。
  於瑞秋看了看,这里有十几棵枇杷树,树上挂满了果实,有些还略显青色,有些都是通黄,显然熟透了。
  很难想象,没有化肥,没有农药,这果实长的这般好。果然野果的生命力强悍呀。只要一棵种子,在森林中也能自由发芽,生长,开花,结果。
  於瑞秋把另一个袋子打开,赶忙摘起枇杷来。
  袋子不大,枇杷的个头比樱桃大,所以很快就装完了。
  胡娘子也很快装完了,黄水儿稍微有点慢,估计是因为年龄小,力气也小的缘故。
  过了片刻,三个袋子终于装满。
  “这金丸很甜,很香,但是不能多吃,吃多了拉肚子。上次金丸成熟的时候,我家青墨就吃了太多,整整腹泻了三天,请了大夫喝了药都没有好,后来,有一个游医经过,求了一贴药才好。昨个儿,他闹着想吃蘑菇和金丸,这小家伙,典型的‘好了伤疤忘了痛。不过,我这次不能让他吃太多了,你也不要让你家安然吃太多,免的腹泻。”胡娘子道。
  “嗯,我会的。”於瑞秋答道。
  “嫂子,於姐姐,我们回去吧,出来半天了,这日头也大了,回去凉快。”黄水儿道。
  胡娘子抬头看了看日头,道:“也该回去了,横竖果子也摘的差不多了。”
  “那我们回去,收拾好东西,看有没拉下没有?”於瑞秋道。
  “没有了,都是一个篮子,两个袋子。”黄水儿看了看后道。
  回去的路也是来时的路,不同的是,每个人都满载而归。
  一只手拿着篮子,一只手拿着两个袋子,於瑞秋未曾想,自己那么快就融入了这里。
  明明前几天,自己还是一个靠父母养的宅女,一转眼,就成了一个需要养家养包子的弃妇,世事无常~

第十章 吃果子
更新时间2013…8…19 22:33:31  字数:2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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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里,於瑞秋刚推开门,小团子听到声响,迈着小短腿跑了过来,喊道:“娘,娘,您回来了?我烧了热水,温着馒头,正等您回来。水是青墨哥哥帮我提的,娘,您去洗洗脸,再吃午饭。”
  於瑞秋放下东西,伸手捏了捏儿子的小脸,道:“然然真乖,懂得热馒头了!吃了午饭没?今天的大字练完了?怎么没有出去和青墨哥哥玩?”
  於安瑞淡定的拨开他老娘的手,瓮声瓮气道:“孩儿是大人了,娘您不能再捏孩儿的脸。我吃过午饭了,练完字后觉得饿,就温了馒头吃了,然后把剩下的馒头用热水温在灶里,等娘回来吃。大字也练完了,等会我拿给娘看。”
  “好,好,安然是小大人了,但是还是娘亲的孩子,娘捏捏脸有什么不对?娘今天进山采了蘑菇和果子,你先把果子拿去洗了,多洗几个,放在盘里,想吃就可以吃了。”於安然把边捏儿子的脸,边指着袋子道。
  “那娘去洗脸吃馒头,我去洗果子。”说完,於安然赶紧拨开於瑞秋的手,去厨房拿了盘子。
  於瑞秋去拿了木盆,舀了热水,洗了个脸,顿时觉得舒服多了。
  揭开锅盖一看,好家伙,装着两个馒头的盘子浮在水面,也不知道这小团子怎么热的,灶台比他的身高还高。难道是叫青墨帮他放的?还是自己搬个凳子踩上去放的?
  於瑞秋笑了笑,把盘子端到饭桌上,把馒头撒成两半,夹着咸菜开始吃。
  馒头这东西,於瑞秋在前世吃的数量可以用双手数的过来。以前她就只吃过两种馒头,一种是白面馒头,一种是玉米馒头,每次吃馒头都不是一个很愉快的过程。她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馒头这种东西?一点味道也没有,包子还好说,有肉或菜,馒头啥都没有,又干,难咽。她现在明白了。
  於瑞秋特别佩服高中时一个同班同学。那位同学几乎每天早上只吃两个馒头,只有到考试的时候才吃粉,而且还是素粉。高中三年,年年如此,於瑞秋佩服的五体投地。她家也不是没有钱,偏偏每天吃馒头,於瑞秋表示,这可能是个人爱好,就像自己每天早上一定要吃粉或喝粥一样。
  想到这,於瑞秋不由地咽了咽口水。她是多么地想念家乡的凉拌粉、肠粉、卷馅粉、生料粉、桂林米粉、螺蛳粉、老友粉等各种粉。
  等咱有钱了,一定要买优质的大米做粉吃,於瑞秋心里暗暗下决心。
  想到家乡的各种粉,於瑞秋顿时觉得眼前这馒头再也咽不下去了。
  “娘,吃果儿。”於安然把洗好的樱桃和枇杷端过来。
  “安然先吃,娘吃完馒头再吃。”於瑞秋再咬一口馒头后道。
  於安然拿起一颗小樱桃,放入嘴里,不一会,吐出核,又嚼了嚼,咽下去道:“娘,这果子好甜呀,好好吃,叫什么果?娘,你也吃。”说完,拿起一颗樱桃递到於瑞秋嘴里。
  於瑞秋下意识地一口咬住於安然递的樱桃,嚼了嚼,觉得馒头的滋味也美味不少。
  “这叫樱桃,传说黄莺鸟最喜欢吃这个,所以人们把它叫做“莺桃”。你自己吃,娘吃完馒头再吃。”於瑞秋道。
  於瑞秋三下两下把馒头啃光,再喝碗水,妈妈咪呀,真是难吃,又干又没味道,晚上做包子好了,就做灌汤包。原主的记忆加自己的理念,何愁包子不好吃?没准还能拿去庙会卖呢。
  “娘,这个黄果果要怎么吃?要去皮吗?还是直接咬就可以了?”於安然拿着枇杷,皱着眉头问道。
  “这个叫金丸,你看,它黄通通的,像是金子做的丸子,故叫金丸,也叫枇杷,因为它像乐器琵琶一样。这个要这样子吃,先把皮去掉,然后吃果肉,最后把核吐掉就行了。”於瑞秋边说边剥了一个枇杷的头皮,并递给儿子。
  於安然接过,笑眯了眼,小口小口地吃起来,很甜很甜,比莺桃还甜,比以前任何东西都甜。
  娘亲给我剥果子了,给我剥果子了,以前都是奶娘剥的,但是娘亲剥的比较好吃。於安然心里乐滋滋地想。
  吃完一个枇杷后,於安然忙拿起一个枇杷剥起来。剥开枇杷头皮后,递给於瑞秋,道:“娘,您吃这个。”
  於瑞秋一看,哇呼,一个好好的枇杷剥的千疮百孔,估计是年龄小又是第一次剥的缘故,於瑞秋好想拒绝,但是一看儿子那期待的脸,挤了一个笑,接了过来,三下两下吃完了。
  “好吃,安然再吃一个。”说完,於瑞秋挑了一个比较熟的枇杷给他。
  於安然却不接,扭扭捏捏道:“娘,您再给我剥一个。”说完,耳根都红了。
  於瑞秋看了下他微红的耳根,顿时觉得好笑,这孩子是在撒娇?记忆中原主从来没有剥过水果给他吃,都是底下的丫鬟奶娘剥的,做为一个三品大员的当家主母每天有忙不完的事,管内宅,管小妾,孝顺婆婆等,即使是爱着自己的孩子,也不会这么直白表现出来。等原主被休后,南下寻亲,来到黄子岭后又忙于生计,根本没有时间和儿子亲密互动。
  难怪於安然有一些自闭倾向。
  於瑞秋心里对於安然更加怜惜了,自己要好好教育这个孩子,免的他以后被养歪,成为纨绔。
  “然然,给,想吃以后娘再给你剥,这个不能多吃,多吃会肚子不舒服。”於瑞秋把剥好的枇杷递给於安然,嘱咐道。
  “好,谢谢娘,我吃完这个再吃几个莺桃就不吃了。”於安然小心翼翼地接过,咬了小吃,咽下后道。
  “儿子,等会吃完后,你去睡个午觉,下午娘教你认几个字,还有字的笔画。”於瑞秋道。
  “娘也睡吗?”於安然问道。
  “娘不睡了,今天早上上了山,全身脏兮兮,然然自己去睡。”於瑞秋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后道。
  “好吧。”於安然嘟囔道。
 

第十一章 抓青虫
更新时间2013…8…20 23:11:07  字数:2054

 之后的半个月,於瑞秋都没有出远门。
  除了拿银子去里正家拿回房产的红白契外,还和胡娘子,黄水儿专程上山采了一回樱桃与枇杷。
  於瑞秋用多余的樱桃做了樱桃酱,整整两小坛,还用枇杷做了枇杷酒,有三大坛。
  於瑞秋原来并不懂得做这些的,但是奈何这娃是个小说迷,在大学和工作的时候把大量的时间都浪费在看小说上,看到文中有美食的时候都会度娘一番,然后自己试验,久而久之,厨艺也有所见涨,最明显的特征是,於瑞秋是岭南人,平常爱吃粉,面很少吃,但是穿过来后,很快就会用面做主食,这除了原主的记忆作用外,还有於瑞秋上辈子乱“涂鸦的”结果。
  这半个月来,於瑞秋每天早上去都会在菜园子里忙活一阵,除了种下上次赶集买到的种子外,还给菜地施肥、捉虫,浇水。
  捉虫是於安然每天早晨必做的工作。虽然菜园子里种有嘉草、莽草,也撒有石灰,但是效果却没有农药佳。所以於安然每天早上都会和於瑞秋一起捉虫。
  翻开菜叶,寻找虫子,然后用筷子把虫子夹到罐子里,拿去喂鸡。
  於安然刚开始的时候对这菜虫子很好奇,总是自己用手捉。拿起胖胖的小青虫放在自己柔柔嫩嫩的小掌心,咯咯笑,还会邀功,每捉到一条虫子,都会喊道:“娘,我又抓到虫子了。”於瑞秋提醒他几遍要用筷子抓,然而第二天他还是用手捉。
  於瑞秋想再提醒他一遍,却忽然想起了以前QQ空间很流行的一篇转载文章—《中国婆婆在美国》。文章中讲到:一个中国婆婆到美国目睹洋媳妇教育孩子的故事。
  有一次,孙子把裤子穿反了,中国婆婆想帮他换,却被洋媳妇制止了。她说,如果他觉得不舒服,会自己脱下来,重新穿好;如果他没觉得有什么不舒服,那就随他的便。孙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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