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知足常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知足常乐- 第2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怎么了?”陈维文拿着两杯凉茶进来时看到陈辉半蹲在地上,奇怪的问道。
  陈辉抬起头来,陈维文也自然看到被他拿在手里的粉色信封,哦,是那封信。陈维文是想把它带回家珍藏的,咳咳,虽然实话实说有些丢人,但是这确实是陈维文两辈子加起来收到的第一封情书。别看早上他应付苏新杰伶牙俐齿镇定自若的,其实他心里也是高兴的。
  第一次嘛,总是比较珍惜的,陈维文没有早恋的想法,也没有要打开信封的打算,他只是想把这封信封带回家,放起来,这是一种证明也是一种对于自己的肯定。
  “你有喜欢的女生?”陈辉觉得自己的心情自从看到这封粉色信笺就一直不好,他很不高兴,但说不大上来不高兴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不高兴,反正他一看到这封信就不喜欢。
  陈维文正打算反驳没有的时候,陈辉又说了:“你想要早恋?”
  陈维文瞪着陈辉,好,别扭性格又犯了,他什么都还没说吧,又乱安罪名给他了,不过还好陈辉犯别扭归犯别扭,还是听得进别人的解释的,“我没有喜欢的女生,也不想早恋,这封信我都没打开看,是谁给我的我也不知道。”
  陈辉一听,翻开一看,封口果然是紧闭着的,心里的紧绷感一霎那就松懈下来了,还好,没有,还好。不过,这个时候陈辉并没有去深想,还好什么,还好没有什么。
  他只是皱着眉头看着信封,“既然不要,那就丢了吧。”
  什么!?陈维文一惊,他还打算放起来留个纪念呢,但已经来不及了,陈辉随手一撕,三两下化作碎末,丢进垃圾桶,“……”陈维文愣愣的,这也太干净利落了吧!
  看着陈辉不以为然的表情,陈维文觉得自己有必要说些什么,这明明是他的东西,陈辉为什么要代他处理,更重要的是,他刚刚没有说‘不要’这两个字吧,“陈辉,你干嘛要撕掉那封信?”
  陈辉看着陈维文不怎么高兴的表情,刚刚好转的心情又变差了,“你不是不喜欢那个女孩子吗,你不是不想要早恋吗,那还留着干什么?”
  “是,我是不想早恋,我也没有喜欢哪个女孩子,但是并不代表我想要撕了那封信,”也不代表你可以不经过我同意自己撕掉那封信,“陈辉,你应该问过我意见的。”
  “你喜欢这个写信给你的女孩子?”陈维文刚刚说的是没有喜欢的女孩子,并没有说他不喜欢这个写信给他的女孩子(鸡蛋里挑骨头还是颠倒是非?),陈辉突然觉得自己刚刚撕得还不够碎,他应该再撕碎一些的。
  “我没有喜欢任何人,不管是哪一个,包括写信的这个,”他并没有打开信封,连是那个女孩写给他都不知道,他上哪去找个女孩喜欢啊他,“我是说,你不应该没有得到我的同意就撕了那封信。”
  “为什么?”陈辉算是听明白了,但是也不明白,既然不喜欢那为什么不能撕了,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留着,既然要撕掉他们俩那个撕有什么区别?
  陈维文立即就可以猜出陈辉的想法,因为他非常诚实的把自己的疑惑不解写在脸上,我和你有什么区别吗?
  陈维文想大吼一声‘当然有区别了,你是你,我是我,我们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就算我们很要好,也没有好到你可以代替我做决定的地步’。但是他不能,看着陈辉那完全信任的脸庞,陈维文发现自己什么也说不出来,他不忍心伤害陈辉,不忍心破坏这份友谊。
  其实这件事表面上并没有什么,一封信,陈辉不在乎,陈维文也不是很在乎,虽然他一度想要拿回家放起来,但是已经撕了也就撕了,陈维文也没有要责怪陈辉的意思。但是这件事的本质却很重要,陈辉的越俎代庖,他没有过问陈维文的意见,直接就把信撕了,或许他认为陈维文不喜欢就撕了,但是他不是陈维文,不能代替他做出任何决定。
  “因为那是我的东西,我没有撕掉它的打算,你应该过问我的意见。”看着陈辉一知半解的表情,陈维文举例解释道:“就好像你的某一件东西,我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就去碰它,你会高兴吗?”
  陈辉点点头,已经明白了一大半,“别人我会不高兴,不过你碰我就不会。”
  陈维文一噎,所以,是他太小心眼了,为了这种小事斤斤计较,“不管怎么说,以后你要经过我的同意才可以碰我的东西,要不要,也要问过我的意见。”
  陈辉点点头,他终于明白了,陈维文生气不是因为他撕了那封信,而是因为是他撕了那封信就好了。

 29 电影

  十一月一号,陈维文家的服装店开业刚好满一个月,陈维文做了一下月结,他们这个月的销售总额为五十六万三千四百八十元,除去租金,员工和其余费用,盈利十三万八千九百一十六元。
  陈维文看着报表上的盈利金额,有些不敢置信,十三万,他们一个月盈利十三万。好吧,陈维文承认自己就是没有见过世面,但他就是从没有拥有过和见过十三万,即使是上辈子的二十三年里,他都没有一次性见过这么多钱,而且这么多钱还都是属于他家的。
  陈维文有点懵,卖服装的想法是他提出的,装修什么也是他经手设计出来的,宣传更是他一手包办的,但是他从没有想过这个服装店可以给家里带来这么大的盈利。他一开始的初衷只是想让爸爸妈妈有件事忙,不要去触碰六/合/彩,而刚好有大姐这个资源,恰好利用了而已。
  所以陈维文真的必须承认,这个服装店很快就会改变家里的生活条件了,并且不只是一点点。他转头看看家里的家具,他和陈维俊(龙凤胎弟弟)睡的床四个床脚高低不平,下面不是垫了块转头就是垫着几本旧课本,更别说一爬上去就‘吱呀吱呀’仿佛即将要散架的声音。在他们家服役已经超过十年的老旧黑白电视,没有遥控器,全部手调,旋钮还不大灵光,经常是雪花漫天,楼上的鱼骨天线也坏了好几个,老是收不到台,两三天就要上去给它折腾折腾……
  再看看自己坐的凳子,是陈爸爸自己手工钉做的,陈爸爸并不是专业的木工,所以凳子四四方方的没有一点美感,棱角没有磨成圆润型,一不小心碰到总要淤青个好几天。陈维文不知道陈爸爸他们会怎么处理这笔钱,不过,如果可以,他想先换个电视,毕竟已经超过使用期限了,电视的辐射对人体并不好,尤其是经常在看电视的龙凤胎和卢妈妈。
  晚上陈爸爸和卢妈妈回家,陈维文把报表交给他们看,陈爸爸和卢妈妈显然心里早已有底数,并没有多么震惊,不过有这么好的成绩还是令人很高兴的。当天晚上,陈爸爸便和卢妈妈商量起要怎么处理这笔钱。
  陈维文洗脸刷牙后便上床睡觉了,这些大事小孩是没有说话资格的,前面的两件事,买地和开服装店他可以成功让陈爸爸和卢妈妈去实施,只不过因为他抓住陈爸爸和卢妈妈的心理,想要赚钱,想要买地给儿子以后娶老婆用。他并不是直接建议,而是采用了引导的方式。
  像是买地,上辈子他们家到最后也只有两间房子,当时大哥结婚了,他和陈维俊还没结婚,所以不用担心居住的地方,但是如果他们俩一旦结婚,四个家庭(三兄弟和父母)住在两间房子里,拥挤不说,是非也多,所以房子的事一直是陈爸爸和卢妈妈心里的痛。
  陈维文知道陈爸爸和卢妈妈早有买地的想法,上辈子是遇到老爸那件事,后来又遭遇六/合/彩,等到乡里公开售卖田地时,家里已经没有钱了。这辈子他从陈辉那里提前得到消息,他无需建议,也无需怂恿,只是进行了告知的任务,陈爸爸和卢妈妈便立即决定要购买,是出于居住的需求,而不是投资。他们不知道以后房价会涨那么多,他们只是不想三个儿子以后成家立业了,还需要挤在一间房子里生活。
  开服装店,其实说开谁都知道这是个好赚钱的生意,只不过刚好没有人想到,陈维文所做的只不过是捅破那层纸。他只需要和卢妈妈分析出镇上对于品牌服装的需求量,卢妈妈不是笨蛋,一说开自然就明白了,加上他们有别人没有的优势,她的大女儿在这家工厂上班,并且还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员工。
  服装店,说到底,开得成否的决定者还是陈爸爸和卢妈妈,陈维文从没有正面说过,我们要开,开了一定能赚钱。这样说一定不行,陈爸爸和卢妈妈甚至不会听他把话说完,只会嚷嚷小孩子,读好你的书就行了,然后把他赶走去学习。
  所以陈维文只能从侧面引导,把他们的思路引到这条线,让他们知道,这个生意有多少利可图,他们自然会自己想通,想通了自然就会去行动。所以从头到尾,陈爸爸和卢妈妈从不觉得自己的二儿子是怎样的一个生意天才,是一个怎样的有投资眼光的孩子,这个孩子和别的小孩有什么不同。
  他们只是认为,这个孩子会把外面听到的大消息(买地)回家和父母说,这很好,他也会把自己的不解,把自己的观察到的一些细节(服装店)说给父母听,这也不错。总之,这就是一个爱和母亲说话的懂事,成绩好的儿子。
  这几年来,陈维文在家里说话的重要性一再上涨,但是再涨也涨不出一个未成年人的范围,前面就说过,从陈维文嘴里说出的话,陈家父母不一定会一口否决,而是会去考虑下里面的道理和可行性,这已经很难得了。像是上辈子,陈维文成年后也没有这种待遇,只有大姐大哥这两个结婚的才可以在父母面前说得上话,大概在陈爸爸和卢妈妈的心里,孩子只有在成家后才可以算是真正的大人。
  陈维文对于这种现状并没有什么不满意,会影响家里的两件大事已经避开了,以他所知所能做到的也就是这样了,他也不再需要去提高什么自己的家庭地位,他也不用去和父母建议什么了,剩下的,陈爸爸和卢妈妈他们会把握好方向的。他所需要的,就是读好书,考上自己理想的大学。
  ……
  陈辉家里连接网络了,他们家是镇上第一批接通互联网的用户,陈维文待在陈辉家里的时间又延长了,因为陈维文会在陈辉家里上网,找找资料,有时也会看看电影。虽然这台电脑是厚重的台式,屏幕的舒适度,画面的清晰度和陈维文上辈子接触的电脑不能相比,但是对于已经阔别互联网好几年的陈维文来说,这已经很令人满足了,有了总比没有好。
  陈维文看电影时,陈辉也会停下学习,跑来和陈维文挤在一个椅子上,一起看电脑,然后交头接耳的对着电影里的一些剧情讨论。
  那一天,陈维文正在看玛丽莲梦露的《热情似火》,陈辉也挤过来一起看了,看到电影里的女演员那些暴/露的服装和若隐若现的身体曲线,陈辉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这样的电影很好看吗?”
  “嗯,好看啊,”陈维文不是追星族,他也没有狂热的喜欢过哪个明星,只要演得好,故事讲得好的电影他都喜欢看。会在今天看《热情似火》,也不过是刚才打开网页时看到玛丽莲梦露的其他电影作品,突然想到这部代表作,想着重温下,也当训练英语听力了。
  陈辉只觉得陈维文专注的看着那些女演员的目光让他觉得很不舒服(陈维文明明对男演员也一样专注的看着的),他想起了前面陈维文说过的要询问他的意见,不要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去做主陈维文的事情的话,伸手遮住陈维文的眼睛,问道:“我们不看了,好吗?”
  陈维文只觉得眼前突然一黑,随即感觉到有一双温热的手挡住自己的眼睛,没有反应过来时便听到陈辉的声音,这才知道原来是陈辉伸手挡住自己的视线的,“嗯,可以啊,你想看什么?”他也不是非要看这部电影的。
  “嗯,看……”陈辉没有放开挡住陈维文眼睛的手,他的手心可以感觉到陈维文的睫毛在轻轻的颤动,柔柔的刷过手心,引起一阵阵酥/痒。感觉,有些奇怪却又有种莫名的紧张,心跳也有点快了。
  “陈辉你把手拿开,要看什么电影你挑吧。”陈维文奇怪着陈辉怎么不把手拿开,温温热热的手掌一直压着他的眼睛,总让他有种不大自在的感觉。
  “啊,好,我看看。”陈辉听到陈维文的话,像是才反应过来一般,慌张的收回手,嘴里无意思的说到,右手随意点击鼠标,熟悉的音乐响起,陈维文转头一看,“阿童木!”
  “哈哈哈!”陈维文没有理会陈辉已经完全变黑的脸色,毫不客气的哈哈大笑起来,“原来陈辉你还是一个这么有童心的人啊,阿童木,哈哈……”
  陈辉脸色有点郁闷的看着陈维文夸张的大笑,阿童木就阿童木,至于这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