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战 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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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战 北北-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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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听说安阳被砍手的消息,逼他离开的前两个理由不复存在,不用走了。可他主意已定,一定要走。

 也许后两个理由,或说最后那个理由,才是他想离开的真正动机。

 他那天的愤怒并没有持续太久。他了解闫焱,那时闫焱的心境他能猜到八九不离十;尤其是看到闫焱脖子上挂着的那两把钥匙的时候,他的猜测变成了百分之百的肯定。这太荒谬了,闫焱和他都不是Gay啊,这太荒谬了。

 他心中一团乱,失去了往常的镇定自若。他恐惧,他为了闫焱已经违背了自己的人生信条,已经背叛了他自己;现在,他难道还要挑战整个人类社会的道德信条吗?他又该拿闫焱怎么办?闫焱又会怎么做?还有闫焱的家世……这些综合起来就汇结成两个字,麻烦。

 那将是无穷无尽的麻烦,而他向来讨厌麻烦,如果一件事牵带着太多,太繁琐,太费人心神,何苦还要让它发生?闫焱才21岁,还太年轻,将来的人生会有多少变数,谁也说不准;而他已经31岁了,自23岁回国,这几年风平浪静,几乎觉得自己的生活就要这么消磨尽了,改变的念头就越发强烈。他的人生还能持续多久?如此碌碌无为的活着,未免太可耻。

 所以他仍是选择信仰独善其身,无牵无挂。把所有事物安排好后,他买了去秘鲁的机票。

 离开的前一天,他想打电话给闫焱,犹豫一下,却终于没有打。

 他把车子里翻了个底儿朝天,找到那天自己从闫焱手中抠出来的那两把钥匙——他的家门钥匙。他拿着那两把钥匙,不知道该怎么处置,心一横,顺手扔进垃圾筒。

 要舍,就舍的彻底,要走,就走的干脆。拖泥带水的太难看。

 他义无反顾的上飞机,飞回他15岁时曾落过脚的地方。他有秘鲁绿卡,每段时间都记得回来延期;他有朋友,语言也通,立刻就容入了生活。不到两个月,他甚至开始工作。他各种工作经验都有一点,又精通三国语言,虽然他的经济条件允许他不用工作,可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儿干干。

 他帮人做翻译,赚些散钱,过一阵秘鲁待的烦了,他开始琢磨别的地方。年轻时在美洲除了学习就是拼命工作,从没机会和金钱游历,现在他有钱有时间,正是时候到处走走看看。

 接下来的大半年中,他从秘鲁往下到玻利维亚,阿根廷,智利,又往上到巴西——巴西说葡萄牙语,因此他没待太久——然后到了哥伦比亚。

 他到处乱跑,玩的同时还不忘靠着自己的语言多少挣些小钱。他不缺钱,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乐趣。他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完美,随心所欲,每天看到的都是不一样的东西。他觉得自己好象年轻了十岁,雄心万丈,在征服整个世界。

 时间眨眼就过。

 他很少想到闫焱。

 他从来不相信人和人之间的情感,认为那不过是人类思想对自我的催眠。友情,爱情,甚至亲情,都是自以为是的人类凭空捏造出来的某种情绪,然后冠上某个名字。事实上,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如果意识到这一点,所有那些人和人之间的牵扯就变得苍白可笑了。这个世界上,有谁真正,真正,需要另一个人?

 谁没了谁不都一样活。

 离开中国,离开所有人,他每天不是照样吃饭睡觉,工作旅行,什么都没缺少,什么都没改变?

 他很少想到闫焱。

 只是,那仅有的寥寥几次,只要一想到闫焱,那一瞬间,他便忘记所有的快乐。

 那仅有的寥寥几次,只要一想到闫焱,眼前的一切都没了光彩。

 只要一想到“闫焱”这两个字,脑袋里有扇门就猛的被撞开,两人相处的那些细节,排山倒海的翻涌过来。

 那仅有的寥寥几次,只要一想到闫焱,他甚至听的见寂寞磨着尖尖的牙,一小口一小口,吱吱轧轧,啃咬他的心。

 Darren不自欺欺人,他承认,他想念闫焱。他想念闫焱的傲慢,别扭,不知好歹;他想念闫焱的沉默寡言,愤世嫉俗,想念他的枯燥,堕落,麻木,想念他对自己的独占欲,想念他冰冷外表下的烈火,想念他的声音,他那张脸,他那双深邃清淡的眼睛。

 Darren以为自己可以掌控这感情,这思念,他以为,时间会冲淡一切,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从这情感的催眠中清醒,他还是他,不需要任何人。

 他可以尽量控制自己不去想,可是,他无论如何控制不了,每当想起时,那空虚,那疼痛。

 他用自由的快乐,麻痹想念的痛楚。结果:自由是快乐的,而想念,依旧是疼痛的。

 他从秘鲁的印地安遗迹,攀登到玻利为亚的高原;从阿根廷悲伤的街头探戈,浪荡到巴西热情的海边。他很少允许自己想起闫焱,而每次下意识的想起了,那思念,一次比一次更剧烈。

 闫焱的伤好了没有?有没有落下什么残疾?他还任那帮朋友欲取欲求,支来支去吗?北京现在是冬天了,他怕冷,有没有再生病?他还是一个人住吗?他吃什么?以前自己如果不在闫焱身边,不给他做饭,他就不吃或凑合着瞎吃,现在闫焱又是一个人了,他吃什么?

 闫焱有没有想念他?没有他,闫焱过的好不好?

 闫焱,闫焱,闫焱……

 Darren心中苦笑。在闫焱身边,他矛盾,不得安宁;不在闫焱身边,他想念,不得安宁。

 一切全乱了。在初遇闫焱的那一天,当他从街上把那个半死不活的孩子捡回去的时候,他的人生,注定要被打乱了。

 他从不相信,自己有一天会爱上别人。

 操,结果他不但爱了,还他妈的爱的是个男人。

 小他十岁的男人。

 他在心底嘲笑着自己,口气涩涩的,是认命了。

 心情被思念压的喘不过气来,巴西的艳阳竟然也没了热度和颜色。他无奈何,收拾东西去哥伦比亚。

 是他已经游荡的太久,还是真的思念使然?他竟然对旅行产生了疲惫,而思乡之情,一天天的浓烈起来。

 不,他从不认为有哪个地方是他的“乡”,他甚至对的父母都冷情。世上无处是他的家,世上处处是他的家。

 那他现在思这个“乡”,思的是谁……

 哥伦比亚和古巴一样,在他眼里,什么都没了色彩;哥伦比亚驰名于世的咖啡,在他嘴里,没有了味道。

 他无奈何,开始收拾东西,准备去巴拿马。

 他懒的坐汽车,选择小型喷气机,机票买好,再两天就出发。这天深夜,他无所是事的坐在旅馆窗前,黑着灯,看着窗外。

 黯淡的星光,低沉的夜,而电话就在他的手边。

 他终于慢慢的拿起话筒,拨下记忆中的一串号码。

 “喂。”

 那边第一次响起声音时,他楞一下,应话:

 “喂。”

 半个地球的距离,影响了声音的传播,他的声音没传过去。

 “喂,谁啊?”那边语气不耐烦了。

 他顿一下,吐出两个字,两个一直折磨着他的,他禁止自己去想的,却永远忘却不了的两个字:

 “闫焱。”

 “闫焱,你听的见吗?我是Darren。”



“我啊,现在还在哥伦比亚,但后天就要去巴拿马了。”

 Darren这么说。

 哥伦比亚,巴拿马……闫焱失去概念。经常听说这两个国家,可从来没留意过它们在哪大洲哪大洋。现在乍一听起,仿佛是天涯海角。

 原来不经意之间,Darren已在那么遥远,那么遥远。

 “你去那儿干嘛?”

 “没事干,就是四处看看,看点不一样的风土人情。”

 “这一年你都在那儿?”

 “没有,先去秘鲁,然后玻利为亚,智利,阿根廷,巴西,整个南美都被我踏遍了。”

 Darren在笑,轻轻颤动的声音,震荡闫焱的耳膜。他坚冰的心霎时柔软,许久冻结着的颓废厌世全化了。他失神的听着,真希望这一刻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你呢?这一年你都干什么了?”Darren问。

 他?这一年他除了上学,剩下的时间好象都住院去了。

 “我……”他这时才绞尽脑汁的回想,这一年,他到底都干了什么?

 想念Darren,算数吗?

 “我生病了,什么都没干。”他说。

 “生病?什么病?!”

 “肺炎。”

 “严重吗?”

 “没事儿,已经好了。”

 “噢……那就好……”

 又是几秒钟的沉默。

 “你那天的伤……没留下什么后遗症吧?”

 “好象没有,就是阴雨天断过的骨头会疼,过了就好了。”

 “疼的厉害吗?”

 “还行,扛的住。”

 “你还是一个人住?没个人照顾你?”

 “嗯。”闫焱应一声,突然记起什么,顺口说出:“也不算是一个人,我现在跟女朋友一块儿住。”

 话出了口,他楞一下,马上后悔。电话的那头立时没了声音。

 “呦?交女朋友了?可以啊你。”

 一会儿,Darren才回应,口气轻松,说笑着。

 霎时间,闫焱忽然无来由的两眼一酸,热泪盈眶。想念此刻彻底击溃了他的理智。他想见Darren,见他一眼,就见一眼!

 “你在巴拿马要待多久?”闫焱努力控制自己的声音,不让它颤抖,泄漏自己的脆弱。

 “不知道,也许两,三个月吧。”

 “然后回来?

 Darren顿几秒,才说:“不回去了。继续往中美洲上去,然后去加拿大,去美国。”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闫焱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哑。

 “也许不回去了吧,试试看在加拿大定居,然后把我爸妈接过来,他们这辈子还没出过国呢。”Darren又笑了,可这次,他的笑听起来带着清苦。

 一滴眼泪终于滑下闫焱的眼眶。

 “行了,我就是打电话问候你一声,知道你好就行了,我们这边是深夜,我该睡了。”Darren说。

 闫焱不想就这么结束,他不想再次失去Darren的讯息,可他能怎么样?

 “哦。”他轻应一声,马上又说:“你什么时候去巴拿马?”

 “后天下午,是你们的凌晨。我坐小型喷气机,本来可以坐车,可是太累了,坐小飞机快一些。”

 闫焱还想说什么,可他实在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

 “那……一路顺风,到了以后打电话给我。”

 “好,你自己也保重。那我挂了。”

 “嗯,再见。”

 “再见。”

 通话中断。

 再见……吗?

 听见Darren最后说出“再见”那忧郁的口吻,为什么闫焱觉得,两个人永远无法再见面了。

 不,是真的无法再见了。Darren说要在加拿大定居。Darren说,他不会再回来了……

 闫焱突然抹一把眼,大步冲出家门,下楼,到最近的书店买了一张世界地图。然后他回家,把地图摊开在地上,仔细寻找哥伦比亚和巴拿马。

 原来真的如此的远,已经跨越了半个地球。无论是左,是右,两人之间都隔着海。

 他无助的躺倒在地图上,头枕亚洲,背压着太平洋,望着中国自家的天花板发呆。

 望眼欲穿。

 同时,在大洋的尽头,Darren放下电话,静坐片刻,淡淡的讽笑出声。

 闫焱交了女朋友。

 既然如此,他就不必再回去。

 这才是对两人都最好的选择。闫焱的家世在那儿摆着,他又是独子,结婚生子是必然的事。而自己本来就不相信爱情,性格又浪荡随性,不可能为一个人定下来,一生过一种一成不变的生活。像现在这样的漂泊,猎奇,才是自己的归属。

 两人之间啊,距离何止一座大洲,一个海洋。

 人心之间的阻隔,用千山万水,又怎能形容。

 他深吸一口气,扬起往日的淡嘲的笑,压下心中的怅然。然后他起身,上床,睡觉。

 明天,他不还是他自己,还是一样活。这世界不还是一样前进。什么都不会改变。

 谁,没了谁,不都是一样活。

 

 接到Darren的电话是星期二。星期三,闫焱上课,回家,一切入常。

 星期四他上午没课,早上早早的醒了,无所是事。今天是Darren去巴拿马的日子。

 他起床,打开电视,频道停留在新闻台。从前天得知Darren在南美洲后,他对国际新闻特别留意,尤其是南美洲哥伦比亚和巴拿马的情况。他昨天甚至去书店,寻找一切和这两个国家有关的信息。Darren所看到的,所经历的,他一无所知,这让他苍惶不安。让他觉得,Darren和他的距离比客观的更遥远。

 新闻,哪怕是国际新闻,一天播报南美情况的时候也是微乎几微。闫焱知道这一点,所以电视开着,他照样自顾自干别的事。洗漱,吃点东西,看书——他下午有随堂考试,多年养成的习惯,让他在考试前一定把内容大至全看一遍。他的成绩好,是因为他平时学习用功,而他平时用功学习,是因为没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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