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丑小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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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丑小鸭-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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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帮我打一盆水好不好?”秦秣柔和地笑了笑,随便提了个简单的小要求。如果真叫陈燕珊来帮忙擦风扇,那显然是不现实的,秦秣也懒得为难她了。
  “好啊。”陈燕珊甜甜地笑着,踮起脚就往最里边的洗漱间走去。
  “哎呀,珊儿!”罗娟连忙跟进去,一把拉住陈燕珊的手臂,“你这孩子,这种脏活怎么是你能做的呢?真是……快出来快出来。这个,算了,妈妈帮你做,你到外面休息会儿,注意别把身上弄脏了啊。”
  秦秣正擦着风扇的手一顿,唇角不自主地就逸出一丝苦笑。
  罗娟的话听在她耳里,却是如此熟悉又陌生。当年的秦大公子耳边可是听多了类似的话语:“公子爷,您身份尊贵,莫要折杀奴婢……”
  “秦公子,这般肮脏之地,岂敢劳您踏足?”
  “小侯爷,为您效劳,是下官的荣幸。”
  “大少爷……”
  “……”
  千年之后的如今,却有一个母亲这样对自己的女儿说:“这种脏活怎么是你能做的呢?”
  莫怪许多电视上都说,现在很多孩子在家里的地位,就相当于小皇帝、小公主呢!
  真正的皇帝秦秣见过一个,真正的公主秦秣也见过不少。皇帝如何,不是秦秣能揣测的,但公主们的命运,秦秣却亲眼所见——她们生来就是政治婚姻和宫廷斗争的牺牲品,那些真正的公主,个个都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现代的小公主真是幸福啊……这个念头在秦秣脑中一闪而过,她就不再多想。人生莫测,谁知道以后怎么样?
  “擦完了。”方澈忽然出声。他将抹布往床板上一搭,攀着床架,一翻身就直接从上铺跳到了地上,动作敏捷利落得好像一只从容的猎豹。
  秦秣还真是头一次看到方澈这样的身手,心里不由就转过念头:“这小子不愧是常打架的,果然是不良少年的典范……”
  方澈皱皱眉,冷冷道:“白痴,你发什么呆?没事我先走了!”
  秦秣呲了呲牙,满脸鄙夷:“你有毛病,哪只眼睛看到我发呆了?想走就走啊,又没人留你!”其实她本来是想道谢的,可是方澈太毒舌了,在他的毒舌功力下,秦秣实在是说不出感谢的话来。
  她甚至可以预见,如果她说感谢,方澈会用什么话来回敬她。比如:“白痴果然是白痴,说出的话都这么白痴。”
  又或者:“虽然你很感激我,但我并不需要你以身相许,我真看不上你……”
  再或者:“其实帮路边的阿猫阿狗也是帮,帮你也是帮,我就想偶尔体验下老好人的感觉……”
  秦秣虽然已经锻炼出了免疫力,但这样天雷地话语,能够少听,还是少听比较好。关于天雷的说法,还是孔哲告诉秦秣的。秦秣从此就在方澈身上深刻地体会到了,在这个时代,“天雷”这个词的最新引申义。
  汉语,果然是最为莫测精深的语言。
  方澈轻轻哼了哼,斜瞥秦秣一眼,然后旁若无人地扬长而去。
  陈燕珊忽然低声娇呼:“哎呀,那是谁,好帅好酷啊!”
  秦秣一口气没上来,又生生地被陈燕珊这句话给“天雷”了……
  “咦?秦秣,你认识他吗?他是你什么人?他今天怎么会帮你?他跟江飞学长一样,也是带你的学长吗?”
  “姐……”秦云志弱弱的声音在一旁响起,他眼巴巴地望着秦秣,“我先走了啊,我回家吃饭也一样。等你军训完了咱们再见,再见啊!”
  秦秣点点头,秦云志撒开腿,几乎是落荒而逃。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七回:渐次
  到秦秣收拾好自己的床铺柜子,吃过午饭的时候,这个宿舍又陆续进驻了四个新生。
  除去陈燕珊,秦秣的第二个舍友叫姜凤,第三个舍友叫王子毓,第四个舍友叫吕琳,第五个舍友叫陈双双。
  这其中,姜凤和陈双双的存在感比较低,她们两个长相普通,而性格方面,因为大家都是初识,所以也显不出什么来。吕琳却长得偏胖,不到一米六的个子,看起来最少有一百二十斤重。送她来上学的有她爸爸和她舅舅,一家人穿着倒是不俗,显然她的家境不错。
  王子毓则是506寝室长相最为突出显眼的女孩。她的名字虽然中性甚至偏男性化,但她的相貌却极为柔媚漂亮。完全不同于陈燕珊小小少女式的俏丽甜美,王子毓身量纤细高挑,个头足有一米六八以上,这个高度在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当中,绝对是足以俯视群芳的。
  以秦秣遍阅百花的眼力,在第一眼见到王子毓时,也忍不住惊叹。
  这女孩完全不像是青涩少女的样子。
  她穿着浅灰色的细线针织短衫,那短衫带着些蝙蝠袖,半斜的大圆领向着她的左肩倾下,若隐若现地露出她蝶翼般的锁骨和半边珠圆玉润的香肩。光只这一点,就使得她如神秘果实般诱人,而那宽松的针织衫下,她丰胸挺立,细腰如风摆柳,窄裙包裹的翘臀更是曲线大起大伏,那线条,足以使绝大多数男人心神荡漾。
  王子毓拖着她那精致的小行李箱款款走进寝室的时候,秦秣正弓着腰在擦席子,她选了张靠近柜子的下铺,那里的光线和视角都不错。
  陈燕珊选的是挨着秦秣床的下铺,她坐在已经铺好的床上,一边晃荡着双腿,一边不厌其烦地问:“秦秣,你跟方澈真的不熟吗?不熟他帮你搞卫生?”
  “他人好。”秦秣无奈地回答,心里感觉古怪之极。方澈是好人?这可真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呀,他人好啊,秦秣,我也想认识方澈学长。”陈燕珊半歪起脑袋,眨巴着大眼睛看着秦秣擦席子。
  秦秣的动作很笨拙,她做得也很慢,但她那认真的态度,却不像是在擦席子,倒像是在清理什么珍宝一般。陈燕珊看得疑惑,又问:“秦秣,你怎么擦得这么认真?不用这样干净吧?只是睡到上面,你又不是要吃席子?”
  “咳……”秦秣差点被陈燕珊一句“吃席子”给呛到,“你的想象力真丰富。”她是真的无言了。难道还要她详细地跟这小丫头解释,她是头一次做这种活计,所以很生疏,只能这么慢慢来?再或者,更细致深入地解释,因为她从前睡的都是锦裘玉簟,所以不把这席子仔细擦上十遍八遍她会不舒服?
  陈燕珊倒是咯咯笑了,笑得一双白生生的小腿晃荡得越发厉害,仿佛她双腿之间都荡起了风一般的精灵。她笑嘻嘻地问:“你也觉得我想象力丰富呀,其实我一直都这样以为呢!”
  秦秣直起腰,向着陈燕珊微微挑眉,嘴角斜勾起:“我还能够看出很多东西,你要不要知道?”
  小丫头杏眼大张,视线却忽然越过秦秣,看向寝室门口。
  “哎呀!”她低呼。
  秦秣转过头,就看到了仿佛从时尚杂志封面光影中走出来的王子毓。
  秦秣看美人,多半是先看身姿,再看着装,最后看面容。可是王子毓处处耀眼,秦秣第一眼看到的,却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并不大,眼角斜飞,是那种极具特色的丹凤媚眼。她的眼线很重,烟视媚行的眼角之中,双瞳泛着墨烟一般迷蒙的色彩,而那一双烟瞳之中,却是深深如寒霜的冷漠。
  这种冷完全不同于方澈那种雪崖般的冰冷,这种冷,可以彻人骨髓,一直清寂淡漠到她周身的空气里。
  在秦秣看来,方澈的冷全是假象,都是那臭小子自个儿装出来的。而王子毓的冷,与她妖娆妩媚的身姿一结合,却散发出一股动人心魄的魅惑力量。便仿佛是那修叶灼花的夹竹桃,艳丽无双,而周身剧毒。
  完全是下意识地,秦秣双眼微微眯起,有种闻到猎物气息的兴奋感在她的血液里微微沸腾。狩猎这种女人,才能令人心动!
  “哎呀秦秣!”陈燕珊的声音里透着满满当当的惊讶,“那是我们舍友吗?天哪!好像模特!好漂亮!”
  秦秣仿佛是被人当头泼下一盆冷水,瞬间回到现实之中,那什么兴奋、什么狩猎、什么感觉,瞬间全跑了个精光!
  任哪一个游惯花丛的男人,在看到王子毓的时候有秦秣刚才那样的反应都不奇怪。但是我们可怜的秦秣同学,她已经没有了做男人的资本,再怎样有特色的美人出现在她面前,她也只能是有心无力,徒叹奈何。
  男人的骨子里,其实充满了攻击性,就算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也同样有好斗的时候。在这种攻击天性涌动时,理智、道德之类的约束就很容易被人扔到一边。但人毕竟不仅仅只是由**和冲动组成的生物,或者说,经历过前世今生的大起大落后,秦秣的理智已经足以克制她最原本的那一部分冲动。
  秦秣如今的生活足够淳朴、快乐、阳光,抛开那些清苦不谈,她并不想破坏如今的幸福。
  比如秦云婷,比如秦云志,比如那个有时候不怎么讨秦秣喜欢的秦爸,还有那个很普通很普通的秦妈。这些,通通都是秦秣已经接受,并且想要珍惜的。
  有毒的东西不能去碰,一旦碰了,未来就很难由她掌控了。
  秦秣深吸一口气,又弓回身继续去擦她的席子。
  陈燕珊几步跳到秦秣面前,一边伸手去扯她的衣摆,一边侧头好奇地打量门口新来的舍友。
  王子毓身后还跟着好几个帮她拿着书本寝具等物的男生,这些男生的表情大多又紧张又兴奋,一看就是被王子毓迷得七荤八素的样子。他们除了给王子毓当背景板,以彰显她的魅力指数,也就是给她当搬运工了。
  陈燕珊的表情里除了好奇,也还充满了羡慕。王子毓的风姿和魅力实在是令小女生神往,她也是头一次看到这样的女子。
  “你是我的新舍友?你叫什么?我叫陈燕珊哦,这是秦秣,那个,是姜凤。”陈燕珊指了指正在对面上铺擦着床架的女孩,那是姜凤,她比陈燕珊晚来一会儿,因为实在没存在感,所以很容易被人忽略。
  秦秣其实也属于没存在感的那种,不过她跟陈燕珊初识的时候情况特殊,这才引得陈燕珊对她格外亲近些。
  “王子毓。”王子毓的回答很简单,她的声音略微低沉,仿佛是醇酒在水晶杯中回荡,别样动听。
  “王子?”陈燕珊捂着嘴直笑,她扯着秦秣的衣角,“秦秣,她的名字好有意思哦。”
  秦秣随意地点点头,没有接话。
  王子毓的表情依旧漠然,她从回答了名字之后就不再出声。只是淡漠地挑了靠洗漱间墙壁的那张上铺,然后从男生们手中接过东西,自顾收拾。
  一时间,整个寝室都安静了下来。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八回:小荷微露
  到晚餐过后,秦秣的寝室一共入住了七个女生。。傍晚时分来的那个女孩叫赵雨虹,她中等个子,不很漂亮,但也有几分清秀可爱。是个看起来普通,又不乏青春活力的女孩子,能让人一眼看去就觉得亲切讨喜。
  到灯火点燃这一片校区的时候,女孩们也都齐聚在这一间小小的寝室里。秦秣早就冲了凉洗了衣服,此刻便是坐在床上翻看今天领到的新课本。她一边翻着书,一边在每本书的扉页都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还在页脚画上几节小小的竹枝标记。当年的秦陌被好事者称为怀虚居士,就是因为他喜欢以竹枝做闲章印记。
  虽然,秦大公子其实并不具备半点怀虚的美德。
  而以竹为鉴,则是秦父对秦陌的要求。当年的秦大公子做不到虚怀若谷,干脆就画个竹枝做闲章,也算是做足样子,堵住上面老大人的话头。
  “老爹啊老爹,儿子当年顽劣,如今也不过是以这几节竹枝纪念你罢了……”秦秣一笔收尾,心中忽然一酸。不管她对那个深宅大院有多少的不满,那都是生“他”养“他”的地方。她的前世荣华,她的性情学识,都是在那个大宅门里养出来的。
  饮水尚需思源,秦秣虽然桀骜,但也绝不能忘恩负义。生养之恩大如天,她当年太过纨绔自我,一味地只知用放纵来反抗那既定的人生道路,其实,已经是不孝了。
  “父亲,儿子不懂事……”秦秣合上笔筒,一股深沉追忆的情绪在她心里默默流淌。失去之前,她不懂得那其中的可贵,失去以后,却是天人两隔。千年的鸿沟之下,她已有了新生活,而那个秦府,不过是深深埋在历史缝隙里的一缕烟尘。
  “秦秣,你无聊不无聊啊?”陈燕珊撑着下巴趴在床上,“这床真硌人,哎哟……”
  “无聊就看书吧。”秦秣转头向她微微一笑,又低头看向床上的一堆书,头也有点大了。数学?这是天书;语文?时代不同了,理解有障碍;英语?秦秣一直都在克服跟鸟语之间的代沟;物理、化学、生物?虽然概念很有趣,但那些公式却一点都不可爱。
  但秦秣的目标可是奖学金——小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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