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他变成傻a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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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他变成傻a的妹妹-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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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河听欧斌这样说,就不好意思再坚持下去,反正又不是自己负责,何苦再去得罪人。上司已经就与人相处的问题找王长河谈过多次,提醒王长河要注意,王长河只好努力改善。王长河想,如果是自己负责这个案子,一定会查看银行的监控录像,查看也许没有什么发现,但不查看也许就会漏掉什么发现。作为一名检察官,是不应该也不允许遗漏掉这么重要的细节的。

第一回合顺利通过,欧斌沾沾自喜,继续向天津方面调查。天津法院的朋友告诉他,东港水产养殖公司损失惨重,那批向靓靓公司购买的所谓进口秘鲁鱼粉,全部是假货。经过权威机构化验,其质量极差,成份拉拉杂杂,不过是下杂鱼、鱼汁、统糠、条仔麸、贝壳、花生壳、黄泥的混合物,粗蛋白含量最高的才有10%,最低的只有3。5%。东港水产养殖公司进货后把鱼粉分拨到属下的养殖场,给他们喂养动物,结果使动物的肉、蛋、奶含有巨毒物质铬。据专业部门的化验报告指出,人如果吃了含有铬的肉、蛋、奶,会患上癌症及其他严重疾病。因此东港水产养殖公司将要把所有的肉用动物处死深埋,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数千万,全部损失将过亿。

欧斌听到这个消息非常严重气愤,他无法容忍官文棠的丑恶行径,为了25万元的好处,竟然使东港水产养殖公司损失几千万!如果算上东港水产养殖公司为购买鱼粉支付的货款,如果再算上靓靓公司向兴华贸易公司支付的货款,那数字更为惊人。欧斌略感安慰的是,看起来陈梦飞没有牵涉在其中,陈梦飞要是牵涉其中,欧斌就会很难做。陈梦飞是好朋友,于情对好朋友要关照,但是于理来说,检察官不能徇私情。欧斌已经想过,万一陈梦飞也是案中人,自己就只好申请回避。

欧斌向天津的朋友简单谈了靓靓公司的情况,请天津的朋友把可以交流的材料传一份过来,并告诉天津的朋友自己的打算。天津的朋友表示支持,建议保持联系,双方多多配合,尽快解决这个案子。就这样,官文棠被关押起来。

欧斌根据调查所得的资料,进一步分析案情,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设想是对头的。在审讯官文棠时,官文棠采取了极不合作的态度,拒不承认一切摆在面前的事实。例如与兴华贸易公司签订的那份合同,官文棠一口咬定合同中注明的粗蛋白含量是60%,但对放在他面前的合同中注明的粗蛋白含量10%却无从解释。经过技术部门的鉴定,公章与官文棠的签名都绝无虚假,官文棠也认为确实无疑。在这种情形之下,陈梦飞的证词和兴华贸易公司那两个人的证词就显得举足轻重。陈梦飞的证词说粗蛋白含量本来就是10%,他还对用如此高的价格购买如此低质量的鱼粉表示过怀疑,但被官文棠搪塞了过去。欧斌为了澄清事实真相,专门跑了一次电白,找那个兴华贸易公司,结果令他非常失望。兴华贸易公司已经停业注销,所有人员均不知所踪,公司原地址的业主甚至抱怨说兴华公司还欠他几个月的租金未付清。欧斌一无所获地回来,只能以陈梦飞的证词作为证据。

对于那25万元的存款,官文棠一口咬定不是自己的,也不知其来历。这种回答十分脆弱无力,试问又有谁会相信官文棠家中大衣柜里的黑色长褛商标里面藏匿的存款单会与官文棠无关?而且存款人还是官文棠老婆的名字!IQ零蛋的人也不会相信!官文棠有口难辩,只好告诉欧斌,长褛不是买的,是兴华贸易公司的蒋日松送的,有蒋日松的信为证。

欧斌问:“送的?几时送的?在哪里送的?你说的信在哪里?”

官文棠把经过说了一次,欧斌也很快找到了那封信。欧斌看完信后说:“这信看了等于没看,上面并没有说送长褛给你呵,有什么用?”

官文棠恨蒋日松恨得入骨,要送礼又不当面送当面说清楚,搞些什么商标里藏存款单的狗把戏,害得如今鸡毛鸭血满身蚂蚁,真是跳到黄河里也洗不清。当初看信就觉得有点怪怪的感觉,现在才明白这封信说了半天,连长褛的边也没提到!他只好说:“你可以去找蒋日松和邵桂平,向他们了解情况。”

欧斌在心里暗暗发笑:找蒋日松?还有那个邵桂平?发票抬头上明明写着“官先生”,就算是送的也说明送的人不想认账了,那还有什么找头?

他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官文棠之所以说可以找蒋日松和邵桂平,是因为知道我无法找到他们,既然敢收下25万元,一定留好了后路,和那两个人商量好如何进退。那两人赚了75万,分给官文棠25万,然后作鸟兽散,怎么查?如果不是那封举报信,又有谁会知道其中的秘密?

欧斌觉得这个推理合情合理。但可惜只是推理,没有证据。

再想下去,他又有些犹豫了。如果官文棠早就和那两人勾结,那何必不将合同中的粗蛋白含量写成60%呢?只要写成60%,就算天津方面查出是假货,官文棠就可以把责任全部推到兴华贸易公司身上。那两个人反正是要全体失踪的,这么一来干脆利落,不留后患,岂不是更妙?

但合同中偏偏写着10%,这明显不合逻辑。欧斌想不通。

至于官文棠说长褛是蒋日松送的,欧斌根本不相信,鬼才会相信。这种思维太简单:长褛是蒋日松送的,存款单也是蒋日松藏在商标里的(蒋日松还能知道官文棠老婆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因此官文棠是无辜的。照此说下去,官文棠就应该释放回家了。

荒谬!十足的荒谬!

荒谬之处不在于官文棠把谎言编得太简单,而在于这样做太低估了欧斌的智商,侮辱了欧斌的智慧。欧斌最不能容忍别人把他当小孩子耍,特别不能容忍别人说他“你还小”、“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一类的话。

况且改口供在审讯中是非常忌讳的一件事,改口供意味着不老实、作假、耍滑头,审讯者对改口供的人都不看好,都特别警惕。欧斌认为官文棠这种生意人老奸巨滑,不可能再问出什么了,就继续实行迂回包抄战术,向靓靓公司的其他人了解情况。他和王长河分别找靓靓公司的人谈话,了解到不少“群众意见”。其一是说张锐文携款数百万潜逃,官文棠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发前陈梦飞早已看出端倪,向官文棠提出劝告,但官文棠没有重视此事。其二是说官小凤对此事应该负主要责任,因为她把自己掌管的财务专用章给了张锐文保管,致使张锐文有了可乘之机。其三是说公司的经营本来就开始走下坡路,官文棠有退出之意,于是与未来妹夫张锐文密谋,把资金弄走,好让公司顺理成章地破产。欧斌和王长河分析了这些“群众意见”,认为第一种说法可能性很大,第三种说法可能性更大。欧斌又和陈梦飞谈,问陈梦飞的看法。陈梦飞苦笑着说:“官总现在已经够麻烦的了,我怎么能落井下石?我也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应该避嫌的,还是少说为佳,你们查出什么就是什么吧。”

陈梦飞非常会说话,他说的话可以听成这样也可以听成那样。欧斌非常会听话,他把陈梦飞的话听成了自己想要的那样。欧斌想:陈梦飞是个讲义气的人,还是不要强迫他改变对上司的忠诚。反正手头的证据已经足够,可以把官文棠煮熟了。

就在欧斌全力办案的时候,上司给了他压力。官旭明在外面活动了,找了一切能找的人,力求要保官文棠,最起码要把官文棠的罪名尽可能减至最轻。压力一层层地下来,欧斌无力抗拒,只好修改案卷,把某些因素去掉。欧斌恨恨地想:官文棠,算你好彩,有人照着你;如果我说了算,你不死也要掉层皮!

才过了一天,上司又给欧斌新的压力。人称YELLOW荣的卢玉荣在外面活动了,找了一切能找的人,力求要整死官文棠,最起码要把官文棠的罪名尽可能弄至最重。卢玉荣在本市颇有面子,连市长也和他亲密无间,官文棠居然敢和张锐文联手侵占第二大股东YELLOW荣的利益,让卢玉荣很没面子很郁闷。卢玉荣放出话来,不管张锐文那种茄哩啡小瘪三,只要专门对付后台老板官文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能把官文棠整到最高刑期就好,他要拿出1000万来打这场官司,赏罚分明,以响应国家大力发展私营经济的政策。

YELLOW荣一出面,风向马上逆转,所有垃圾都丢向官文棠这边。欧斌暗道:官文棠,你不好彩,听天由命吧!

***

谁也无法否认欧斌的敬业精神和实干态度。

在检察院里,有些人嫌工作辛辛苦苦,薪水又不算高,想方设法找个清闲的位置。欧斌却不一样,他不计较辛苦,不计较薪水高低,认认真真地办每一件案子。欣赏他的人也好,攻击他是为了向上爬的人也好,都有个共同点,一致认为他的干劲是一流的。

欧斌与王长河研究那张25万元的定期存单和黑色长褛的发票,就费了不少心思。不谋而合,他们的着眼点都落在存单日期和发票日期上,但对日期的先后次序却有争议。欧斌认为,如果发票日期在前,存单日期在后,就可以圆满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王长河则恰恰相反,认为唯有存单日期在前,发票日期在后,才可以圆满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欧斌解释道:官文棠见天气快冷了,去古之鸟商场买了一件长褛,挂在衣柜里准备冬天时穿。这时,兴华贸易公司送来了25万元,官文棠就用老婆的名字存进了银行,再把存单缝到长褛的商标里面去。这种手法确实巧妙而隐蔽,试问又有谁会想到去长褛的商标里找存款单呢?王长河的看法是:官文棠先收了兴华贸易公司的25万元,用老婆的名字存进银行,将存款单放在家里。想来想去不甚保险,心生一计,买来长褛,再将存款单藏在长褛的商标里。此种情形,就造成了存单日期在前,发票日期在后的现象。

实际上存单的日期和发票的日期已成事实摆在那里,他们之所以作不同情形下的设想和争议,是为了亲自体会一下嫌疑犯作案时的心态,以期总结出规律性的东西,可作为以后办案时参考。欧斌想了想,得出一种新的设想:问题不在于官文棠买不买长褛,而在于是否有意买长褛。换一种说法,就是官文棠买长褛是为了什么目的。如果是为了御寒,那么将存单藏匿在商标里面就只是突发奇想,偶然的灵感而已。如果买长褛是为了藏匿存款单,那么官文棠对金钱的欲望就是早有预谋的,极可能已经形成长期的习惯。

两个人的分歧在这里达到了一致,只可惜张锐文把靓靓公司的财务账席卷一空,否则欧斌还可以从账目着手,在不引人注目之处顺藤摸瓜地找出致命的漏洞来也说不定。

欧斌去到古之鸟商场,找到收银台的收银员问:“小姐,请你看看这张发票,是你经手开出的么?”

他多了个心眼,没有穿制服,也没有出示证件,以免引起对方的反感或不必要的惊慌。收银小姐看了看发票说:“是的,是我经手开的。”

欧斌问:“这上面写的日期是正确的么?”

收银小姐依稀记得当时的顾客要求把购货日期写早个五六天的,她翻了翻发票的存根联,把前后联一对就看出来了。但她不想把真实情况告诉面前这个男人,一来这男人个头太小,又不帅,不讨人喜欢,正所谓俗话说的“三级残废”。二来商场希望多做生意,不得罪顾客,尤其不能得罪买长褛的这种高消费型顾客。顾客购物索取发票,无非就是回去公司报销什么的,这人来问三问四,恐怕也就是公司的会计之类的角色来查对一下。如果商场泄露了真实情况使顾客利益受损,那以后谁还愿意来古之鸟购物!顾客就是上帝,顾客要求把日期写早五六天,一定有他的理由,这理由当然不能随便让其他人知道。于是收银小姐把发票还给欧斌说:“当然是正确的,我们每天开的发票都要在下班后核对一次,每天清每天结,不会错的。”

欧斌以为得到了答案,却不知道如果他出示了证件,收银小姐就会给他真实的答案。真实的答案一披露,他就会怀疑到买长褛的人,也就会发现买长褛的人不是官文棠,也就会使案情出现意想不到的转机。可偏偏他就穿了便衣去而且没有出示证件,如此看来买长褛的人运气还真有点好。

除了不可预测的运气以外,欧斌也确实犯了两个判断上的错误。第一个错误是他认为写举报信的人是见过面但没什么交往的,理由是如果有交往的话,不会把欧误写作区;如果从来没有见过面,也不会知道他姓OU。这个判断粗粗看起来是对的,深挖下去就会发现是错的,而且错得很离谱。这个错使欧斌错过了一次机会。正确的推理应该是:写信给欧斌的只会是两种人,一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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