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曲之一 买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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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曲之一 买夫-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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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慢地,她的爹娘对它也不那么防备了,大概是因为它替他们抓过几次夜里攀墙进来的贼子,吓跑欺负翎儿的人,从来没有让她受到一点伤害的关系吧!
  老爷说:“这狼有灵性,像是天生就要来守护翎儿的呢。”
  “是啊,瞧它拿翎儿当宝似的,老瞧着她,寸步不离地守着,有它照看着翎儿安危,咱们也可少操些心。”
  它趴在厅口,不是很认真地听着老爸与夫人闲谈,目光时时关注着廊道那头。翎儿这时候在练字帖,不能吵她,等她练完字来向爹娘请安,就会从那个地方走过来了。
  它只要等、一直一直等,就可以看见她——
  啊!来了来了!它开心地飞扑过去,她娇小的身子承受不住它庞大的冲力,向后跌去,可是它好开心,顾不得太多,已经整整个三个晚上和早止,还有今天半日没看到她了,它压在她身上,一直舔、一直舔。
  夫人说她生病,不可以去吵她,要让她安静休养,然后病好一点又要读书练字帖……人类真的好麻烦,为什么不能像以前那样一直陪它玩就好呢?
  它听见夫人的惊呼声,喊来府里的男丁,七慌八乱地把它架开,它不是很懂,为什么不让它接近翎儿,它和她以前都这样玩在一块儿的啊。还有,翎儿为什么哭?仿佛没有很高兴看到它,缩着身子呜呜地抽息,眼睛里一直掉透明的水来……
  它被手执长棍的家丁架开到好远好远的地方,直到看不见翎儿了,那棍棒打在它身上,老爷气愤的咒骂:“才夸两句,你就伤了翎儿,畜生就是畜生……”
  它伤了翎儿唉?何时?它为什么都不知道……
  它很痛,很慌,棍棒打得很痛,但是它更慌的是翎儿伤到哪里了?万一它真的害她受伤了怎么办……
  虽然很痛,但是它不敢逃跑,一跑掉,便看不到翎儿了。
  但是不跑,老爷还是把它赶出去了。
  它在后门外绕着,不肯走。一天、两天、三天、四天……
  它很饿,可是不想去觅食,一直守在这里,翎儿出门就可以看见它。
  然后门开了,夫人没办法,叹气说:“翎儿一直哭着要你,她待你好、当你是玩伴,你虽是畜生,但我相信你听得懂,当心些,别再伤着她了好吗?”夫人让它回来,领着它去找翎儿时说了这些话。
  它本来就不想伤害翎儿,它不是故意的,可是翎儿会不会不知道?会不会生它的气?会不会……怕它?
  “不弃,你去哪里了,我都找不到——”还没到翎儿寝房,她就开了房门,带着笑快步飞奔过来。
  它赶紧退开一步,不敢靠近她,也不敢像以前那样放肆地扑上去,怕又伤了她。
  她偏头,困惑地瞧它,招招手。“快来呀,不弃——”
  她不怕它,也没有讨厌它吗?
  好似真的没有。她自己跑向它,还像以前那样抱它、摸它、赖在它身上。
  她臂上缠着布,上面还有一丝丝血迹,那是它抓的。
  它爪子利,开心忘形时一不留神就抓伤了,也不可以乱扑上去,会害她跌伤、撞伤,这些都是夫人一再告诫的。以后、以后要提醒自己,绝对不可以——
  那段时间,它有空会抓抓地面,想要把尖利爪子磨平滑一点,她不晓得,常常有趣地看着,以为这是它无聊时的新游戏。
  后来,又过了好久好久,久到它都数不清。
  翎儿十五岁了,它觉得自己也慢慢老了,可能也快要死了,没办法再陪她更久了。
  可是在那一年,发生了很多事,翎儿的爹娘相继离世,她一个年轻的小姑娘,什么都不懂,被家庭里其他的亲戚占去了家产,还将她赶出来,说她只是被收养的弃儿,来历不明,也不是这个家的人,没资格继承那些财产。
  它不是人类,什么都没有办法帮她,只能很笨、很无奈地看着她被欺负,身无分文被赶出来,除了一直陪在她身边,帮她舔眼泪,其他什么都不能做。
  她抱着她,很伤心地哭,口中喃喃说:“我只剩你了,不弃……不要离开我……”
  对,它还不能死,要活着陪翎儿。
  他们生活过得很苦很穷,常常饿肚子,但是翎儿有东西都会分它吃一半。
  它在街上摆摊卖豆腐,能赚到的钱真的很少,他们已经很久没吃到肉了,都快忘记那是什么滋味。
  偶尔,她会很愧疚地摸摸它,对它说:“委屈你了,不弃。”
  不会啊,它一点都不觉得委屈,只要能陪在她身边,一直看着她,它便觉得快乐。而且它比较希望她能吃饱一点,它饿着没有关系,可她从来都不会这样。
  还有他们对面那摊卖汤圆的姑娘,有时候会来找她说说话,然后也会逗一下它。
  它其实不讨厌那个女人,她会对翎儿笑,也会偷偷帮翎儿一点忙,它看到了。对翎儿好的人,它就喜欢。
  她拿鲜肉汤圆来逗它玩的时候,它其实好馋、好想吃,可是不能吃。翎儿看它的眼神,酸酸的、仿佛很想哭的模样,它虽然不完全懂,但总觉得它如果接受了,翎儿会不会就不要它的?把它送给那个可以给它吃肉的女人?
  所以它一次也没理过那个女人,还假装很讨厌的样子。
  后来,女人身边多了一个男人,男人勤奋工作,帮了她很多忙,翎儿常常出神地看着他们,那种眼神它知道,是一种叫欣羡的东西……
  她羡慕女人吗?羡慕女人有那个男人在身边?所以她也想要那个男人?
  也对。虽然翎儿身边有它,可是它已经没有办法再活很久、陪她很久了,况且人类都是要成亲的,东大街的张媒婆来跟她说过好几次亲了,她们讲的话它都听到了。
  女人最幸福的事,就是有个好归宿,就像那个男人,那样至少他可以帮她做很多事情,照顾她很长的日子……如果它死掉的话。
  后来,那对男女没再出来摆摊,它已经有一段时间没看到他们了。有一天,男人突然来找她,说要请她去店里当伙计,问看看她意思怎么样。
  他们谈了一下,要走的时候,它实然想到翎儿想要这个男人的事。
  它体力已经不是很好了,还是使尽力气扑上去。男人吓了一跳,跌退几步,和身后的翎儿摔成一团。
  “不弃,你做什么 ?!”翎儿生气的喊了一声,又连连向男人道歉。“对不住,它平时不会这样的……”
  它知道她会生气,可还是拼命作梗,把男人推向翎儿。
  以前在庙会看戏,好像都是这样演的,男人都是这样爱上女人的……
  可是男人还是想走,就算它拼了命咬住他衣摆,还是留不住他——
  “不弃!”翎儿好像懂了,没再生气凶它,只是阻止它,让男人走了,才蹲下身告诉它。“那是别人的,不是我的。”
  她伸手,搂了搂它,再开口时,声音很轻,带点酸楚。“没关系,你是我的,我有你就好了,我有你……”
  真的,这样就够了唉?那她为什么还要哭?一颗又一颗清透的水珠,都滴到它眼睛里了。
  “我去他那里做事好不好?这样生活稳定下来,就能让你吃好一点,不用再跟着我有一餐没一餐地受苦——”
  嗯,她想怎么样都好,它会陪着她,她去哪里,它就去哪里。
  可是,还能再陪多久?它已经很累、很累,快要走不去,也没有体力了,她让男人走了,它也死掉的话,就剩她一个人了。
  那一夜睡着之后,它没有再睁开眼睛。它听得见她伤心的哭泣,可就是睁不开,也没办法跟她一起过那个她说的有肉吃的日子了。
  等到再次意识清明之时,是一个灰灰蒙蒙的地方。他们说,那是地府,说它阳寿已终,这一生未犯杀孽,一点血腥都没有沾,因此可以给它一个心愿,问它所求何事?
  若真的可以有一个愿望——
  它想起翎儿的哭泣,它想要回去找她,不让她一个人哭,一个人孤孤单单,没有人陪。就算阳寿已终,也要再投胎回去。
  于是它说:“我还要再当狼。”
  今生很幸福,它愿意再当一世的狼,与她相遇,像这辈子一样,一直一直快乐地陪伴她。
  “真是个没有野心的傻家伙。”傻得——好教人怜惜。
  正好前来地府,与阎君喝茶下棋的灵山神君不经意遇上了这纯净魂体,心头起了怜意。
  怜它一股傻劲,情根深种,却懵懵懂懂,动情而不识情,不晓得要为自己争取一世相恋相守的契机,它当下心思一转,唤来身边女孩。“旎旎,上回去树公花婆那儿捏的小偶人还在吗?可否给我?”
  “好啊!”女子大方掏出一对小偶人递去。原本是要捏主子的模样,可捏不出主子清俊绝尘的气质,失败了几次,这已经是最好看的了。
  这偶人,原就是树公花波捏胎魂的材料,只差他一道仙灵之气点化。
  “可以了,来帮主子一个忙,把这个藏到那男魂身上,当心点,别让任何人瞧见喔。”
  “好!”能为主子做点什么,女子开心地领命而去。
  他助它一道形体,这原就是它福泽内能得到之事 ,只是它傻得不懂得要求,以为再为一世畜生,便可继续陪伴在心之所念的人儿身边。
  “但愿,你们有缘。”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
  殊不知,今日一道无心之举,却从此结下他与白狼之间的缘分,在往后的千年里,纠缠甚深。




后记 楼雨晴

  首先给我三分钟忏悔的时间——
  写完这本书以后,本人深深反省过,我笔下的女主角常有个非常不好的习惯——爱在路上乱捡东西!(非常有自觉得作者,可以减刑吗?)
  由于那出现频率已经达到连庄的地步,想装死好象也有点难,可是作者本身又得了一种不把它写出来会死的病,所以——嗯,写是写了,但为了避免「嘎拍囝仔大细」,还是得在此严正告诫各位,这真的真的真的不是好习惯,好孩子千万不要学唷。
  基于言情小说的铁律,「穿越」与「捡到宝」是小说女主角必备的条件之一(就像员工福利那样,你不给她,她可以用劳基法告你),不小心跌进臭水沟都能穿越,闭着眼乱捞都能捡到总裁——
  但,问题来了,你们的人生是「天公伯」而不是由晴姑娘所执笔,本人无法保证结果会有多梦幻,比较现实的可能是——跳进臭水沟,骨折被喔咦喔咦载走,捡个红包,马上就有人从四面八方冲出来恭喜姐夫,贺喜姑爷;再捡个男人,明天自己的大名就有可能出现在社会版头条……
  真的,我也非常感叹我家女主角们的狗屎运,我发誓下次真的不会再让人乱捡东西了(怎么听起来有点像赌徒的誓言……剁手指)。
  关砚彤:「是喔?」点点头。
  朱宁夜:」真的吗?」有点怀疑。
  汪咏靓:「你的发誓有法律效力吗?」斜眼看人。
  穆朝雨:「……」挖鼻孔,完全不予置评。
  喂喂喂!你们干么这样啊,假装相信我一下会怎样?(孩子们,娘下次真的不会在赌啦……)

  既然写都写了,就当让我再骗一回好了。来嘛来嘛,我们聊聊,别这么伤感情啦!
  (由于观众已准备愤然离席,以下迅速进入正题。)
  这是一本挂羊头卖狗肉的书,完毕,收工!(什么?太敷衍,那好,拿来短话长说一下)
  话说今年初,晴姑娘为了国际书展签名书一事,上出版社去贡献本人的鬼画符。边画边告诉小编,本人最爱的故事类形是主仆恋呦!
  「所以你下一本是主仆恋吗?」
  「嗯……应该算是吧……」
  「什么叫应该算?!」小编满脸问号,不晓得有没有看到本人一脸的心虚。
  对,这本是主仆恋(非常气虚),好啦,是一本挂羊头卖狗肉的主仆恋。
  事实上,他从一开始,走的就是温馨甜蜜小夫妻的居家生活日记,根本没个主仆样。
  不信?来,导播麻烦请放VCR——
  画面一,穆家大爷——不,穆家忠仆美眉抱怨他「家里那个」有够爱找麻烦,捡狗捡兔捡羊的,还严正警告她不许再有下回,他养家活口好高辛苦。
  观众们,逆坎坎,像不像当老公的在抱怨:「老婆,拜托你不要在败家了,柜子里有多少LV了要不要去数数看?钱挖歹赚你甘灾!」
  再来,画面二,女主角夸狼夸狗就是不夸他,穆家忠仆不爽了。
  这翻成白话文就是:「我在外面日夜操瞑也操,操到快爆肝,没见过你给我摸头秀秀,竟夸隔壁老王有多体贴浪漫,嘴馋想吃点心是不是?没门儿!让你知道老子的重要!」
  哪家的仆人们可以这样撒娇耍脾气兼索怜讨爱的?
  然后画面三,女主角未经同意就把他们养的小宠物送人,穆家忠仆得知后整个大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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