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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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明- 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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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曹军跟着高原队,也平稳地向前推进。

两里地转眼就到。

很快,双方相距两百米。

一百五十米。

“停!”

火枪手和骑兵同时停住。

火枪队军官们站在队伍前列,抽住指挥刀,高高举在头顶,大声命令:

“枪上肩!”

“瞄准!”

“稳住,稳住!”

黑压压的闯军终于冲到面前来了。

“放!”指挥刀狠狠劈下。

“轰!”一排火光喷出,在两军之间组成一条长长的火墙。

这样的距离,这么多人,其实也不需要瞄准。

第五卷 河北 第三十章 热兵器

任光荣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合格的大将军,也不懂什么计谋划。之所以能够做到闯军制将军,统领两万人的大军,靠得就是自己的勇猛。如果连起码的勇猛都没有,自己可就什么也没剩下了。今天一大早,他就冲到最前面,自任先锋官。

可他却没想到敌人会有这么多的火枪手,即便知道,估计也没想到这队火枪手与以前遇到的任何一支军队都不一样。

明朝末年的鸟枪威力都不大,有的鸟枪甚至连重甲也射不穿。古代的枪械都由匠户制造,这些匠人的手艺都是世代相传,没有一定的工业标准。加上工匠的地位低微,好象只比妓女高上那么一点点。因此,明朝国营单位的技术工人们丝毫没有所谓的职业道德,一接到任务,能够糊弄过去自然最好不过。也如此,明朝工部出品就完全等同于“山寨”货。更有甚者,有的鸟枪一发热就炸膛,称之为自杀利器也不为过。

这是其一。

其二,鸟枪的威力实在不怎么样,军队在装备之后在训练上也不怎么上心。一上战场,惊慌的士兵还没等敌人进入射程就早早地将手中的弹药给射光了,等到敌人一冲到身前,就变成了一场一边倒的大屠杀。

所以,任光荣一看到对面的敌人一下子派出了一千火枪手打头阵,心中就有些奇怪。要知道,两军对垒,大多先用精锐突袭敌人中军。以达到搅乱敌人阵脚的目的。这个战术用来对付农民军最好不过,农民军动辄几万规模,但战斗力实在不怎么样。真正能发挥作用地也许就是那几百上千精锐。

任光荣军打头的是他军中的一千主力,为了这次进攻,所有的人都饭饱酒足,士气高涨,只觉得要踏平眼前这区区五千丧家之犬实在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

可今天的情形有些古怪,队伍都冲得这么近了,敌人还是没有开枪。而那些火枪手甚至排着整齐得让人头皮发麻的队形,在腰鼓和尖锐的哨音的指挥下一步一步朝他们逼来。好象惟恐双方不能尽快接触。

等到双方都才冲得足够近时,在看到敌人脸上冷漠的表情时。闯军这才有些发憷。

这个时候,敌人地火枪手手突然停了下来,同时举起步枪。

一刹间,眼前出现一片钢铁的森林。黑洞洞地枪口如同摄魂的旋涡,将他们的魂魄都摄进去了。

任光荣看到,自己的前锋一千人也下意识地停了一下。

敌人火枪手中站着一个高举指挥刀的军官,他猛地将手中的刀劈下:“放!”

眼前出现大片硝烟和跳跃的火花。

灼热的子弹瞬间撕开士兵们身上单薄地棉甲,深深吃进血肉当中。

眼前一排百战勇士惨叫着倒下。漫天都是飞舞的血花。

“什么鸟枪?”,惊呼声瞬间被震耳欲聋的枪声掩盖。任光荣被敌人火枪的威力给吓住了,刚一叫,口中便吸入了大量硝烟,让他差点背过气去。

这一排枪就让他丢了将近一百勇士,而敌人则连汗毛也没少一根。

“将军,快后退,快后退!”亲兵队长大声喊。猛地拉住任光荣的马缰。主将骑在马上,在一大群步兵中醒目异常。敌人的火器射程远,威力大,任光荣站在前面无疑是一个活靶子。

“滚开!”暴怒的任光荣一鞭子抽在亲兵的手上,提气下令:“快,冲上去,同敌人缠在一起。”

火枪装填需要花很长时间,不可否认。敌人火枪地威力是大。可只要一冲上去同他们纠缠在一起,没有弹药的火枪就变成了烧火棍。

听到主将这么一声喊,闯军也都知道这个道理,同时发出一声大喊,踩着同伴的尸体向前猛冲。

这个时候。任光荣看到。敌人的第一排火枪手突然往后一退,从他们后面又冲出来一排火枪。依旧是面无表情地端地森林一样的火枪。

“放!”

雪亮的指挥刀再次挥下。

硝烟更浓。三百多支火枪组成一条长堤,同时向前面喷吐着白色的浓烟。

眼前已经变得朦胧了。

刺鼻的烟雾中,无数人影惨叫倒下,刚才还密集地队型稀疏了许多。地上满是流血的尸体,冲锋的速度也被拖得慢了下来。

又是一百多人彻底地停止了抵抗力。

射完弹药的火枪手缓缓退下,又是一排敌人端着火铳整齐地走上来,下蹲,瞄准,射击。

一成不变,循环不息。

更多的人倒在地上,即便硝烟浓得让人睁不开眼睛,还是能够看到已经变成黑红色地土地。

“快,冲上去,后退者斩!”两军之间相隔只剩二十米了,转眼就到。先前已经付出了这么大地牺牲,为山九仞,岂能功亏一篑?任光荣的耳朵里全是杂音,脑袋也已经有些发晕。他可从来没打多这样憋屈地仗以往同明军打仗的时候,敌人的火器也很多,可威力却没这么大,而且打过之后就没有任何作用。可今天,敌人的枪声好象从来没有停过,就这么一片接一片,让自己的前锋精锐一排排倒下。

察觉到敌人火枪的厉害,许多人都趴到地上试图躲避雨点一样的枪弹,可人多腿杂,不断有人被混乱的脚步踩中,疼叫声,咒骂声夹杂在枪声中,乱得不能再乱。

终于有人冲上去了。

他挥舞着一把长柄大斧,如同一头受伤的雄狮。实际上,他也受伤不轻,满头满脸都是鲜血,那顶漂亮的头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枪弹射掉了。

任光荣认出了那人,他正是自己手下最有名的力士郎千万。

“好汉子,等下非重赏他才行。”任光荣想大笑,可等他刚张开嘴巴,却笑不出声来。

却见,郎千万身边已经没有一个活人了。他是唯一一个真正同敌人接触的人,只见,他大斧一甩,将那个挥舞着指挥刀的帝军军官砍翻在地。

可是,郎千万也被密集的枪弹射成了蜂窝。

“轰!”前锋终于崩溃了,一声喊,成百上千的人调转头朝后狂奔。

“站住,站住!”任光荣大叫,提刀不住乱砍。

“将军,先退回中军吧。否则还真得要败了。”亲兵大喊。

“不!”任光荣红着眼大吼,但就在这个时候,一排枪弹射来。座下的马一声嘶鸣,在空中蹦了几下,将他狠狠地甩到地上。

“保护将军。”十几个亲兵扶起任光荣,仓皇地向中军退去。

任光荣虽然无谋,军队倒也调教得不错,溃退下来的前锋沿着中军大阵与大阵之间的缝隙遛了回去,倒没有造成什么混乱。

第一波攻击结束。

高原军阵亡一人。

任光荣军损失三百。

高原在后面看到这一幕,点点头,“差强人意。”

震撼于陈留军的战果,一直骑马坐在高原身边的吉圭满头冷汗,这样快的杀人速度闻所未闻。他还从来见见过个武将这么使用火器。

也许,一个时辰解决战斗还是有可能的。

高原,“敌人前锋虽然被我击溃,但士气未堕。现在,轮到我们进攻了。命令火枪队,正面推进。”

腰鼓响起来了,尖锐的哨子在战场上空回旋。劈翻在地的火枪军官突然从地上站了起来。他右手连肩而断,鲜血染红了半边身体。虽然竭力想回到指挥岗位,却因受伤太重怎么也使不上力气,就那么跪在地上,一动不动。

两个僧人飞快地从后面冲上来,又拖又抱,将他运了回去。

这个时候,一个火枪手将长抢反背在背后,从地地上拣起那条断臂,从上面取下指挥刀。随手将那条沾满鲜血的手臂卡在背包上,提气大喊:“火枪队丁队十夫长羊克邪接替百夫长江独异队长指挥权,大家听我指挥。枪上肩,齐步走!”

整齐的鼓点响起,火枪队又平稳地向前走去。

回到中军的任光荣喘息未定,敌人的火枪手却已经率先进攻,速度虽然十分缓慢,但整齐得如同一人,直看得人眼睛发花。

他深吸了一口气,跳上一匹战马,大声下令:“中军弓箭手准备,目标,敌鸟枪队。两翼展开包抄过去,干掉敌人步兵。”

他已经看出来了,正面的敌人应该是曹军的精锐。人数虽然不多,但火器精良训练有素,更要命的是,后面还跟着三百骑全副武装的重骑兵。照目前这种态势,想单独吃下他们几乎没有可能,唯一可行的就是先击溃两翼那群士气低落的步兵,将他们驱赶到中间,看能不能搅乱这一千多火枪手和重骑兵。

第五卷 河北 第三十一章 推进

羊克邪接过火枪手丁队的指挥权之后,手中只握着一把指挥刀,走在队伍的最前列,顿时有一种赤身裸体的感觉。这么广大的战场,一个人是如此的渺小,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但你不能停下。

他本是一个普通的读书人,半年前,莫清的士兵冲进了书斋将先生捆了去,说是让他去做官。而先生却死死地抱着柱头大骂:“逆贼,我乃清白人家,怎么可能做你的伪官!”

当时,羊克邪被那些凶狠的士兵给吓坏了,甚至起过冲上去将先生从贼人魔爪中救出的念头。可一看到自己纤细的手臂,再看看贼人手中明晃晃的道子,他畏惧了。

不止一次,他都为自己当初的懦弱而羞愧。整夜整夜地做梦,梦中,先生浑身是血地被贼人吊在树上,被人用刀子割得只剩一架白骨。

可一个月之后,奇异的一幕出现了。他看见先生坐着轿子,一身官服,神气活现地出现在大家面前,满面都是得意的笑容。

“先生你……没事吧?”

先生摇头:“克邪呀,你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读书人而已,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当官是唯一的出路,可你觉得你我能够靠科举出仕吗?高原的官也是官,又不用考试。人生一世,也不过匆匆几十载光阴,能够做一天人上之人,足也!错过了,还有这样的机会吗。我看这大明的天下也要完了,这个机会一定要抓住呀!”

从那天起。羊克邪地世界观被彻底地颠覆了。不过,让他去做贼官,心中却不愿意。

他一天天颓废下去。好在,他也被分了十亩土地,靠着地里的出产,养活老娘和妻儿也不成问题。

这个时候,里长找上门来说,村子里的壮丁都必须登记造册,接受军事训练。违令者,剥夺土地使用权。

就这样。他稀里糊涂地进了预备役,大概是读过书。人聪明的缘故,训练科目上手极快。很快,他被征用了,做起了职业军人。又很快被送进教导队学习,出来后做了火枪队的十夫长。

他本就是一个反映迟钝之人,等到分派到火枪队后,这才愕然发觉自己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贼寇。

也就是在军队,他学会了喝酒骂娘。学会了满口粗话,学会了一语不合就与人动拳头。当然,这一切都必须在军法所容许的范围之内。否则,莫清的棍子和皮鞭不认人。

日子倒也过得自在酣畅。

因为营养跟上去了,又有大运动量的体育锻炼,羊克邪的胳膊粗了一大圈,人也变得成了一个黑壮地武夫。

今天一战,当丁队队正倒下之后。他突然发现队正身边只有自己一个人是军官。按照条例,自己应该接过指挥权。几乎是下意识一般,他拣起了指挥

“我这是不是疯了?”羊克邪突然想,“丁队还有两个百夫长,二十个十夫长,我能指挥得动他们吗,这么做是不是有些过分?”

可看到手中的指挥刀,他地心情又平静下来。

上面刻着:“成功成仁”四个小字。漂亮的仿宋体。听说是高原将军的字迹。

羊克邪没想到,百战百胜的高将军也能写这么一手好字。

这把指挥刀在火枪队中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每个队的队长手中都有一把,作为统军的象征。

等到羊克邪举起指挥刀后,所有的士兵包括队中军官都在以他地命令行事。

他大喝一声:“前进。正步走!”

敌人慢慢地近了。人非常多,一万人的中军密密麻麻地矗立在前方。如同一道人肉之墙壁。只不过,这面墙壁还在不停蠕动,给人以一种射击的快感。

“在战场上,如何才能打中敌人?”

训练的时候,他手下一个兵这么问他。

“永远别指望你手中的枪能够准确射中目标。”羊克邪想了想回答说,“在战场上,你只能比敌人快。快速地装填,快速地射击。只要一慢,敌人就会冲上来,用刀砍掉你的脑袋。”这也是在教导队时,高原上课时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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