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涩女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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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女日记- 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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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今天我穿的是细高跟鞋,而且是高达十二厘米的半长靴,此时心慌意乱之下一没留神,我的鞋跟就好巧不巧的卡在了那个洞中。而我的人,还在大步向前走,所以我只感觉右脚腕一阵剧痛,然后很华丽的摔了个嘴啃泥。

……………………六六有话要说………………

最近看到书评区的评论,六六要说的是,本书根本上是言情小说,异能只是噱头,而且肯定有关键性作用,但不可能以异能为主。如果不喜欢言情小说,六六也木有办法,请去阅读六六的其他小说。

我想,爱情都是老套的,但我努力让大家在老套中看出新意来。而因为每天更新只有一章,所以情节上看起来进展稍慢,我想连起来看是没有问题的。

我说过了,我的下本书一定提前搞定出版,这样我老板也会开心,我更新的快,大家也会开心的。

谢谢。

卷四之第十一章 现世报,来得快

一瞬间,林泽丰都没有反应过来,我只好自己爬起来,感觉鼻子热乎乎的,伸手一摸,天哪,鼻血!再感觉一下腿,整个都麻木了,之后就是刺骨的疼。

这叫什么?现世报,来得快?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就扑倒林泽丰,把他的鼻子撞流血了,而刚才他还说我走路不端庄,现在我马上就为这双鞋付出了代价。

我“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如果我是一个人在家,摔得再重点也不会哭的,但他在我身边,我就特别娇气似的,大概女人在心上人面前就是这样吧。

林泽丰一下就慌了,连忙走过来,先是拿纸巾手忙脚乱的帮我擦鼻血,然后抱起我。抱我的时候,由于我的鞋跟还卡在洞中,拉扯了一下我的脚腕,我疼得又大叫一声,然后看到林泽丰脸上的表情,似乎心疼得比我的脚疼还要厉害。

他慢慢把我的脚从鞋子中拿出来,极其小心翼翼的,简单的动作让他的鼻尖都冒汗了,可见他多么紧张,而我迅速红肿起来的脚腕,显然吓坏了他。

“我送你上医院。乖,再忍一下。”

他低声哄我,四处找我的大衣,但我一把拉住他,赌气道,“我不去医院,让我疼死吧,反正你也不信任我。”

“我没有不信任你。”他叹了口气,大手温柔的握着我的脚腕,“我难道不了解你是什么样的人吗?我只是怪你为什么要瞒着我。”

我没话讲,因为这事是我做错了。我只好用含泪地歉意目光望着他,这样他会彻底心软的。我家丰是顺毛驴,摸到了他的顺毛,软硬他都吃的。我想这就是百炼钢化为绕指柔的境界吧,多么强硬地男人。当他为你像变了一个人一样,那就是真爱了。

不出预料的,他心软了,刚才的怒火在我摔倒的瞬间就已经熄灭了,这时候貌似还有点动情,轻轻放下我的脚,伸臂抱住我,“小新。答应我,以后不要瞒着我任何事情,包括你家里藏着一个男人,包括有人要伤害你。你得让我知道你的一切情况,不然,我怎么确定你是我的?不然,我怎么放心?不然,你想折磨死我吗?”

我连忙抱紧他,“我不想让你死,以后我全听你的还不行吗?其实这个男人……”

“先去医院再说。你地脚最重要。”他当机立断,找来大衣帮我穿上,又打横抱起来,然后冷言道。“还不快去开门按电梯?”

咦,他和谁说话?自从他成为了我的人,他对我说话一向很温柔,近乎宠溺的,不再恶声恶气了,这是对谁?

一转头,看到朴英俊一脸红红紫紫的站在那儿,不知何时已经从昏迷中清醒过来了。而听到林泽丰的话。朴英俊先是愣了几秒,然后飞快的去开门,又冲到楼道按电梯。

“留在这儿,不许出门,否则不管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把你挖出来鞭尸!”林泽丰说。声音冷得可以结冰。那威慑力一流。

再看朴英俊这可怜的娃,一个劲的点头哈腰。完全没有一丝怨言。而当我们到了楼下,林泽丰放下我开车门之时,我扶着林泽丰胳膊的手打了下滑,又差点摔倒,幸好仓皇中再度抓紧,那情形看起来好像是他很烦躁的甩脱我,而我拼命挽留似地。

这是个小插曲,我根本没有在意,眼角的余光似乎扫到不远处的冬青树丛中有东西闪了一下,但我没有在意,还以为是地上有什么硬币类的东西被太阳照地反光而已。

几小时后,医院的最终诊断结果是:我的右脚踝严重扭伤,并伴有骨裂。但我骨头硬,所以并没有骨折,也不需要住院,医生只在我脚上敷上了厚厚的药膏,然后开了点药。

“中国古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在恢复之前,最好不要做激烈的运动。”医生这么对我说,但不知是不是我太色,或者太心虚,我总觉得医生所说的激烈运动是指那件风花雪月、叉叉圈圈的事。林泽丰对我呵护备至,长了眼睛就看得出我们是情人,而且他非常爱我。

“一点也不能碰吗?”正在我尴尬的时候,林泽丰突然问了一句,我真恨不得找个地缝扎进去,真是服了。

“就是说,我到哪儿,你都得抱着我。”我抢在医生前回答他。

“要是能让这样地男人抱着,脚断了也甘愿呀。”站在一边的护士说,当然她是心里说的,不过我从她们的眼神中看得出,心中不禁得意。唉,我还真是个虚荣的女人哪。

从医院出来后,我们异常忙碌,先是去附近的快餐店吃了点东西,让我饿了差不多一天一夜地胃幸福地饱涨着。期间,接到兔妈的电话一通,被告知他们地车坏在了半路上,今天怕是很难回来了,申请断交的决定延期审理。之后我和林泽丰又了去警局接收询问,折腾到天黑才回家。最后我当着朴英俊的面,把收留他的事和我今天遇袭的事全告诉了林泽丰。

“我不对你说,是怕你冲动之下做错事,我不希望给你惹来麻烦。”我解释。

林泽丰摸了一下我的头发,温言道,“你太小看我了,久经沙场的人是不会冲动的,虽然我绝对会让他们付出代价。”接着又转过头来对朴英俊冷冷的说,“不管这麻烦是不是你惹来的,这里都没你的事了,别让我再看到你,也不许给我女朋友打电话,不然我保证你客死异乡。”脸色变得非常之快。

朴英俊一听,立即乞怜的看着我,恍惚间我还以为自己看到了有尾巴在摇动的幻觉。

于是我求情道,“丰,他也怪可怜的,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想办法帮他一下嘛。就冲着我想和小野伸二作对的心,也要让他不能如愿宰了朴英俊。”

朴英俊连忙道,“是呀是呀,我活着,就有气死小野伸二的机会,是他耻辱的标志,所以我必须生活得幸福才行。”

哈,这是哪儿跟哪儿啊,这人还真会顺杆爬。

“我不需要你也可以让小野伸二痛苦万分。”林泽丰拿出皮夹子,把钱扔在沙发上道,“拿了钱就快点滚蛋,别等改变主意。”

“小新姐姐。”朴英俊大概看出眼前这个男人太强硬,根本没的商量和反对。但他对我很爱,凡事都依着我,所以又来求我。

我正为难之际,就听林泽丰爆吼一声,“不许你直呼她的名子,她和你很熟吗?信不信我拧掉你的脑袋!”

朴英俊吓得下意识的蹲到沙发后面去,当然他没忘记拿钱。说………………

再次重申哈,最后是情节转折前的铺垫,走的是平淡风格。

如果实在急性子看不下去的话,存几天再看吧。事实上大家反响冷淡,我也着急,不过没办法,情节使然。

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好意思要票了,大家放在手中,月底再说也行。

谢谢。

卷四之第十二章 闷骚的定义

我看此情景,息事宁人的道,“本来我是打算把他送到兔妈那儿去躲两天的,现在事已至此,不如把他送到我的收容中心去吧?最近晚晚一直说人手不够,一时也来不及招人,就给他一条生路好了,这样也不算白养他。”

林泽丰很不情愿,但抵挡不住我特意流露出的小兔子般的笑容,想了半天才点头道,“好,就依你这一次,但你不能单独到收容中心去,必须有我陪着。”

“我当然愿意你陪啦。”我腻腻乎乎的笑,“我以后都听你的。”

林泽丰很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样子对我“我以后都听你的”这句话十分的不信任。

我怕夜长梦多,怕让他再多看两眼朴英俊,不知又生出什么闲气来,更不愿意朴英俊在这儿当外国灯泡,妨碍我和林泽丰的甜蜜二人世界,于是我立即打电话给晚晚,拜托她今天晚点下班,等着接受一个鼻青脸肿的半伤残人士为员工,然后给了朴英俊地址,打发他今晚就赶过去。

守着凶神恶煞一样的林泽丰,朴英俊大概认为活命的机会比暴露在外面,让小野伸二追杀更小,所以差不多欢天喜地的离开了,当然还是穿着我的衣服,只在外面套了件男女皆宜的半长风衣。

不过他前脚走,后脚我就后悔了,甚至想亲手宰了他,因为我和林泽丰中午买的食品又被他给全部吃光了,害我们还得重新叫外卖。他这是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他这是老鼠地行为!

天哪,自从我和林泽丰的订婚宴后。意外事件频发,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但越是不顺利,我越是想好好经营这份感情,想和他一起走到生命的尽头。当然。此尽头是指自然死亡,而不是死于意外。

“诊所的事,你不用担心,我会找人帮你重新装修的。”饭后,我们相拥着,倚坐在我地小床上时,林泽丰说。

“装修不重要,重要的是设备。”我说。“晚开业一天,就有很多动物宝宝不能治病,那多可怜哪。”

“你还真是爱动物。”他不无妒忌的说。

“因为我文明,有爱心。”我摸摸他的脸,突然想起答应林伯伯办的第三件事,那就是治疗好他心理上的疾病,让他不再怕狗。此时,我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有了个主意,接着灵光又是一闪。想起了一件事。

“丰,答应我一件事。”我抬头望他。,,九,,,月制,,,作整,,,理。。。

他有点警惕,好像给我陷害怕了一样,“又要做什么?”

“你不要紧张嘛。我说了什么都听你的,这只是个请求。”我绕忽他,“我这伤脚不是过两天要去复诊吗?你趁此机会检查一下你的胃怎么样?”

“没有必要。”他想也不想地拒绝。

我拉低他的头,很认真的望进他的眼睛,“我知道你不喜欢上医院,因为那样会显得软弱,男人们都不爱这样。但是……算你为我做的,好吗?你的胃经常会疼。我得直观的知道是什么原因,才能照顾你,帮你养好胃。你要知道,人年纪大的时候,全靠胃来养,那年轻的时候。就一定要保护好胃。所以。请你为我,做个胃部检查好不好?”

我说的很恳切。他想了想,虽然不情愿,但终于还是点了头。这让我发现,想让他做什么事其实很简单,只要可怜兮兮地软语相求,他百分之百招架不住。

这一夜,我们就相拥着渡过,很纯洁,没有任何更火热的举动。只是每当我无意识的醒来,就会感觉身边合衣而卧的他浑身僵硬,睡得并不踏实,大概他心中有某些有色想法,但鉴于我地脚伤,却只能选择把自己憋到内伤吧。我曾经以为他是个冷情的人,没想到真正相处下来,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我想起我百度来的“闷骚”定义,发觉那好像正是在解释他。

心中极度渴望,可又在表面很克制。外表中规中矩,严肃内向,内心却充满激情怀渴望。据说,这是人类性本能和社会伦理道德相互冲突导致的结果。

和我在一起是很道德的,如果能早点拿到那张婚书就更道德了。

第二天早上,我以为我会在他怀中醒来,甜蜜的二人小天地。但没想到,睁眼一看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近在咫尺的不是他那亲爱的面庞,而很多双盯着我看地眼睛,立刻,我被生生吓了一大跳,差点惊叫。

“怎么回事?”我冲口而出。

某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带着又恨又怜的神色望着我,然后伸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前额,发出“啪”的一声响,“你这死丫头,活到快三十岁,三千多天,就没有一天让我省心的。我还指望着三个月内就把你嫁出去,现在不行啦,就算我愿意让你当瘸腿新娘,人家老林家可是有头有脸地人家,哪能让你这模样办婚事。现在可好,至少也得四个月才能摆喜酒了。万一这中途有变……”

“放心啦,妈,不会有变了,除非我踹了他。”我得意洋洋,结果又被“抚摸”一次。

好在我娘手中大包小抱地提着不少肉骨头,疲劳使她没时间继续进行她第次讲道,数落了我两句就一头扎进厨房了。她说吃哪儿补哪儿,伤筋动骨就得喝骨头汤,估计今后三个月我差不多要天天喝了。

接下来,就轮到我那一个一个的朋友来嘘寒问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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