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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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新证- 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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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何如?当知前批不谬。(第六回)表明批者很能鉴赏作者写王熙凤这个典型形象的异常出色。可以说作者真是把凤姐写活了!对人物性格,也有所分析,如云:安分守己,也不是宝玉了。(第九回)批者的观点,并不全和作者一致,但这类地方,多少总显示出他还是能够欣赏宝玉这个人物〃 不安分守己〃 的一面,这在旧时代,就有它的历史意义。

批语对于曹雪芹原书八十回以后部分的情节,提供了更多的新的线索。例如第八回,批〃 好知运败金无彩〃 这句诗,说道:伏下文。。。,又夹入宝钗,不是虚图对的工。

这比他本多出〃 伏下文〃 三个字,使我们知道,原书后半部写宝钗,应尚有〃 运败〃 时〃 无彩〃 的情事和经历,而不是像高鹗伪续所写,只是由于宝玉出家而成为实际上的孀居而已。

第七十九回批芙蓉诔时说:观此,知虽诔晴雯,实乃诔黛玉也。试观〃 证前缘〃 回黛玉逝后诸文,便知。

这说明批者已看到原书后半部成稿,黛玉早逝,略如晴雯,同时使我们在已经得知的几个后半部原稿回目之外,又知道了有《证前缘》这样的回目。

第四十一回一条批尤有新内容。在叙及妙玉不收成窑杯时有眉批云:妙玉偏辟(僻)处,此所谓〃 过洁世同嫌〃 也。他日瓜州渡口劝惩不哀哉屈从红颜固能不枯骨□□□(所缺三字,前二字磨损不清,似〃 各示〃 二字,末一字蛀去)。

这一条批语,后半错乱太甚,校读已十分困难,今姑暂拟如下:他日瓜洲渡口,各示劝惩,红颜固不能不屈从枯骨,岂不哀哉!或者可以校读为他日瓜洲渡口,红颜固□从枯骨,不能各示劝惩,岂不哀哉!姑不论毕竟应当如何校读为是,总之我们据此得以窥见作者原书写妙玉这个怪僻人物的奇特结局的一点影子。她后来可能是流落到了瓜洲(别本有一条批语涉及镇江,镇江与瓜洲隔江相对,不知其间有无关系)。劝惩一词,一般作〃 惩劝〃 ,是〃 惩恶而劝善〃 的意思' 注2'。 妙玉这个人物,脾气怪僻,可以说有其缺点,但绝谈不上〃 恶〃 字,从小说并批语的观点来说,对她主要是同情和惋惜,而并非加以讥弹,当然更谈不上什么要去〃 惩〃 她。因此,〃 惩〃 字不像是对妙玉本人而言的,或者是妙玉对于别人的行为表示惩劝。至于〃 屈从〃 云云,可见她到底逃不脱那个浊恶社会环境给她安排的悲惨命运,故而批者发出哀哉之叹。详细情节,虽无由得知,但是不同于高鹗续书所写的那样轻薄不堪。高氏之所以那样写,除了他的不学之外' 注3',还在这种地方反映了他自己的精神世界的低下。

对后半部宝玉因抄家入狱而引起的若干情节,批语也偶然提示了线索。第二十四回一条批语云: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庵。余卅年得遇金刚样人不少,不及金刚者亦复不少,惜不便一一注明耳。——壬午孟夏。

〃 芸哥〃 指贾芸,〃 探庵〃 当指于狱神庙中探望在监禁下的宝玉、凤姐(或言庵、庙当指两处。今不赘)。

据吴世昌先生的考论,在小说原著中,贾家诸人为非作恶的种种罪状暴露之后,宝玉、凤姐亦被系狱,先随宝玉、后随凤姐的丫环小红,其时已嫁贾芸,而贾芸与街坊倪二(醉金刚)有交,所以夫妻二人商定,凂求倪二,通过倪二的朋友——在监狱看管的某人,而前往探看,并由他们共同设法,加以解救。〃 仗义探庵〃 ,就是指的在〃 树倒猢狲散〃 的情势下,只有他俩肯于出面(这件事、在甲戌本、庚辰本脂批中亦一再有所提及)。和小红同时(或先后)去〃 探庵〃 的,还有一个早年被逐的小丫环茜雪。因为庚辰本第二十回批语曾说:〃 茜雪至狱神庙方呈正文。……余只见有一次誊清时,与狱神庙、慰宝玉等五六稿,被借阅者迷失,叹叹!〃 又第二十六回亦言〃 狱神庙回有茜雪、红玉一大回文字,惜迷失无稿,叹叹!〃 茜雪所嫁,疑即监狱看管人(杨霁云先生说)。这些情节,当然在高氏续书中是连一点类似的影子也看不到的,对于倪二、茜雪、小红这些人,他也根本无所交代。

靖本中与此一情节相关联的还有一条批语,文云:应了这话固好,批书人焉能不心伤。狱庙相逢之日,始知〃 遇难成祥,逢凶化吉〃 实伏线千里。哀哉伤哉,此后文字不忍卒读。——辛卯冬日。

此处所指系第四十二回中刘姥姥为巧姐取名时,曾说过〃 或一时有不遂心的事,必然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都从这' 巧' 字儿来。〃 这条批所显示的,当然不再直接与茜雪、小红等人有关,所说的〃 狱庙相逢〃 ,显然是指刘姥姥与凤姐、巧姐而言,然则应是刘姥姥也曾设法赶到狱庙,与她们见面。后来她将巧姐从〃狠舅奸兄〃 手中救往乡村,当是这些情节的进一步演变发展。

批语透露原书情节的,还可举一条为例。第六十七回回前批云:回撒手乃已悟是虽眷念却破此迷关是必何削发埂峰时缘了证情仍出士不隐梦而前引即秋三中姐文字错乱已甚,初步校读为后回〃 撒手〃 ,乃是已悟,此虽眷念,却破迷关。是何必削发?青埂峰证了前缘,仍不出士隐梦中,而前引即(湘莲)三姐。

校读当然未必都对,但大意可窥。这是说,到原书后半部,有所谓〃 悬崖撒手〃 一回书(此又见别本批语),宝玉的出家,就是由湘莲的出家作为〃 引子〃而显示出来的' 注4'。〃青埂峰证了前缘〃 ,亦即上文已然引过的〃 试观《证前缘》回,黛玉逝后诸文〃 的《证前缘》回目。

凡此种种,从曹雪芹原著来说,固然不一定都属关系最极重要的章回,但是,无论如何,它们却是作者精密构局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拿高氏续书来相比较,便可见二者之差异是如何巨大,这充分说明高氏并不同意各脂本中批语所提供的种种线索。他自称曾经搜得原书八十回后〃 残稿〃 而加以〃 补缀〃 的说法,也不过是一种作伪的托词而已。

还有比较重要的一点是,这个第六十七回,除戚本系统的本子外,其馀各脂本皆缺。已有研究者指出这一回书是另外一个人的〃 伪作〃。笔者同意这个说法(认为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或脂砚斋所补作)。可注意的是戚本虽有此回,却无批语。而靖本不但有了本回的正文,而且还有了四条批语(此四条皆残缺错乱特甚,现象可异)。因此,从靖本来研究第六十四、六十七两回的〃 真〃〃伪〃 ,以及补者究系何人的问题,或可望有些新的帮助。

第二十二回回末有一条批云: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畸笏。

此批虽见于他本,但是抄脱了〃 补〃 字,得此意义始明,盖过去有人以为作者写小说不待写完一回即中断,而另写他回,——必无此理。〃 未补成〃 ,是当时因故残失了尾页,需要重补整齐。这〃 一字之差〃 ,所关却非常重要。

其次,几条有用的批语可以一提。第二十二回有一条墨笔书云:前批(按指前面的一条朱批)知者聊聊(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通杀!此批当出〃 畸笏〃 之手,亦见他本,但独无〃 不数年……〃 十六字。笔者过去认为畸笏亦即脂砚化名。

今有此批出现,则拙说似误。此尚待细论。杏斋一名初见。我曾疑〃 杏〃 是〃 枩〃 (松的异体)字抄误(别本批语中曾见松斋一名),但不敢断言,后得杨霁云先生及日本伊藤漱平先生的意见,都表示了这种看法,可谓不谋而合。因附书于此,以供参考。

第十三回〃 彼时阖家皆知无不纳闷都有些疑心。。。。。。。。。〃 句下,有小字批云: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常村。

此〃 常村〃 盖即脂批中曾提到的雪芹之弟棠村其人(常,或系抄误,或系用《诗经》〃 常棣〃 字样而故书为〃 常〃 )。由此可知批语中夹有棠衬的手笔(尽管条数恐不会太多)。

与此相关的,尚可举二条。其一,同回回前批云:此回可卿(托)梦阿风,作者大有深意,……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如此则原稿删去的有〃 遗簪〃〃更衣〃 等文字,曾写及贾珍与秦氏的丑事。

但〃 天香楼〃 一名,据说靖本正文却作〃 西帆楼〃 ,并有批云:何必定用西字?读之令人酸笔(鼻?)。

这是否足以说明靖本此回还保留了某些原稿的痕迹,而后来作者索性就接受批者意见,连〃 西帆〃 二字也改去了?第四十一回有眉批云:尚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

丁巳是乾隆二年(一七三七),丁丑是乾隆二十二年(一七五七)。〃 丁丑仲春〃 和前文所引〃 辛卯冬日〃 (乾隆三十六年,一七七一),都是不见于他本的作批年月,非常值得注意研究。谢园一名亦初见(我现怀疑〃 谢园〃 二字本当是〃 射圃〃 ,射字旁适有墨迹,遂讹作谢,圃易误混为園)。这些,对于考察《红楼梦》及批语的写作时间,曹雪芹的交游活动等,应该都有一定的帮助。

第八十回夏金桂为香菱改名,〃 菱角谁闻见香来着?!〃 有眉批云:是乃不及全儿,非闻煦堂语,更难揣其意。然则余亦幸有雨意期然合而不□同。(后半似可校读为:〃 然则余亦有幸,两意不期然而合,□同。〃 )煦堂一名,亦初见,可备探讨。

第五十三回回前有批云:祭宗祠,开夜宴,一番铺叙,隐后回无限文字。。。。。。。。亘古浩荡宏恩无所母孀兄先死依变故屡遭不逢辰心摧人令断肠。积德子孙到于今,旺族都中吾首门;堪悲英立业雄辈,遗脉孰知祖父恩。

〃 恩〃 下隔数字又有〃 知回首〃 三字。此条亦可与戚本相证:戚本只存七言绝句(文字格律,较此为正确,今不繁引),而且又系在第五十四回之后。戚本的很多题诗(亦有词曲),有人怀疑时代较晚或他人所加,今得靖本互证,足以增加其为原批可信的程度。更重要的是,批语指出,铺叙宗祠夜宴等〃 盛〃 景,目的还是在于反跌下文,为后半部情节作映照。

另于第十八回也有一条与此不无关联的长批,文云:孙策以天下为三分,众才一旅;项籍用江东之子弟,人惟八千。遂乃分裂山河,宰割天下。岂有百万义师,一朝卷甲,芟夷斩伐,如草木焉!江淮无涯岸之阻,亭壁无籓篱之固。头会箕敛者,合从(纵)缔交;锄耰棘矜者,因利乘便。将非江表王气,终于三百年乎!是知并吞六合,不免幟(軹)道之灾;混一车书,无救平阳之祸。呜呼,山岳崩颓,既履危亡之运;春秋迭代,不免去故之悲。天意人事,可以凄沧(怆)伤心者矣!大族之败,必不致如此之速,特以子孙不肖,招接匪类,不知创业之艰难。

当知瞬息荣华,暂时欢乐,无异于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岂得久乎?戊子孟夏,读《虞(庾)子山文集》,因将数语系此,后世子孙,其毋慢忽之。

这种批,内容比较复杂。一方面表示了封建阶级对其没落命运的悲哀,一方面又反映了当时的统治集团内部的种种矛盾争斗,其所谓〃 匪类〃 ,不是指一般意义的〃 坏人〃 ,而是足以使他们卷入皇室争位这类事件的漩涡中去的人事社会关系。如果只是一家一族之事,就不会引录像庾信《哀江南赋》序文中的那样的话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问题,此批还是值得注意的。同时这条批也使我联想到甲戌本第一回的几条批语——当疯僧向甄士隐说〃 这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之物〃 时,一连有数批:八字屈死多少英雄,屈死多少忠臣孝子,屈死多少仁人志士,屈死多少墨客骚人,今又被作者将此一把眼泪洒与闺阁之中,见得裙钗尚遭逢此数,况天下之男子乎!看他所写开卷之第一个女子,便用此二语以定终身,则知托言寓意之旨,谁谓独寄兴于一情字耶。

武侯之三分,武穆之二帝,二贤之恨,及今不尽,况今之草芥乎?家国君父,事有大小之殊,其理其运其数,则略无差异。知运知数者,则必谅而后叹也。〃这种批语,颇可注意研究。

第十回一条眉批说:吾为趋炎附势、仰人鼻息者一叹!第六回亦有眉批云:骂死世人,可叹可悲!第五十四回批〃 那男子文章满腹却去作贼〃 云:文章满去赃腹作余谓多(似应校读为〃 文章满腹去作贼,余谓多多〃 !)这一类批语,似也都流露出批者对于封建社会中的某些丑恶现象的一定程度的不满,可以合看。

最后,可顺便一提的有两点。一是据言靖本首册封面下粘一长方纸条,左下方撕缺,尚可辨为〃 丙申三月□录〃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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