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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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新证- 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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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谓〃 (振彦)累迁浙江盐法参议使。——遂生玺。〃 不可连读。盖振彦始官盐法道,事在顺治十三年,其时玺之妻孙氏年已二十五岁(至顺治十五年振彦上任之岁,玺子寅已生)。故〃 遂生玺〃 之言非紧承上文。

一,振彦宦迹自山西吉州知州始,或亦曾随阿济格、多尔衮征大同(明降将姜瓖复叛),因授知州,平姜叛事在顺治六年,始任知州在七年,如本书第七章所列,情事密合。〃 初,扈从入关〃 句,不可解为曹氏止振彦为入关之扈从者。其时世选尚在,《五庆堂谱》明载〃 锡远从龙入关,归内务府正白旗〃 ,最确。一,〃 丁巳、戊午两年陛见……〃 数语,同治本竟将年份干支删去,又改〃 加正一品〃 为〃 加一品〃 ,致本书旧稿所推小误。所以独叙此二年(康熙十六、十七年)陈江南吏治极详者,盖因是时三藩叛乱已近尾声。凡此皆与削平割据、统一全国之大事有关也。织造进京〃 陛见〃 ,乃每岁例行之制,非谓仅此二年始有此事。至〃 敬慎匾额〃 一句,亦不可连读,已详本书第七章康熙二十三年条下,旧版并谓《上江志》〃 原文极简赅,所叙皆相隔甚久之事〃 ,今此意即包乾隆《上元志》之文而言,亦无不可者。

于此一例,可见史料最贵第一手,以其未遭妄意割裂取舍,然即此亦须处处鉤稽参互,方近真实,执一而断事,望文以自足,往往致误而常患不及知省,可为鉴戒。

第二项资料为刘博琴先生惠示其先世刘铨福所遗《翠微拾黛图》一轴。图为咸丰十年(一八六〇)三月武进庄裕崧绘,前有何绍基题耑,后有多人跋咏。其第一篇即为濮文暹所作南北合套(《北新水令》、《南步步娇》……),而由李士棻代书(并加跋记)。曲前小序云:〃 刘郎入西山深处,拾石曰黛,归为细君画眉。青士心艳其事,制曲谱之。〃 另据天津樊彬跋记,知此图系铨福为其侧室马氏而作。马氏名寿蘐(字髣眉,号宜男花主人、木瓜山女,皆有图章可考。据刘先生言,马氏能拓碑刻,亦有专用印章)。樊跋在同治戊辰(七年),而有殁已〃 十年〃 之语,然则马氏之亡即当在绘图之稍后。

这项文物使我们得以解答两个问题:一,甲戌本卷首有〃 髣眉〃 一印,即马寿蘐的藏书读书的痕迹。二,甲戌本之归入刘、马收藏,不会晚于咸丰十年,而并非是后来同治二年、四年、七年三次题记时的新获。由此也可知道,刘、濮交谊已久,青士又工词曲。都可补旧考所未备。

这件文物承史树青先生介绍而得见,因和史、刘两先生谈起:甲戌本后刘铨福在戊辰(同治七年,即为《翠微拾黛图》征题之年)秋日的一则跋记说:〃 《红楼梦》非但为小说别开生面,直是另一种笔墨。昔人文字有翻新法,学梵夹书;今则写西法轮齿,仿《攷工记》。如《红楼梦》,实出四大奇书之外,李贽、金圣叹皆未曾见也。〃 我一向不懂〃 今则写西法轮齿〃 究何所指。史先生提示:徐朝俊著有《高厚蒙求》一书(嘉、道间刊),专讲钟表西洋轮齿之法,刘铨福所指,或与此有关(我们只就刘氏用语来推测其来源,并不是说这和《红楼梦》有什么关系,刘氏原语亦无此意。《红楼梦》也绝没有受过什么〃 西法〃 影响)。

第三项资料是胡大镛《七宝楼诗集》,其中颇有几处与《红楼梦》有关的题咏,并记下了友人余楠的某些谈红的情况。《诗集》为大册红格佳纸精写原本,残存十四册,编诗自道光十年始。胡、余皆安徽休宁人,胡生嘉庆二十年(一八一五)。道光十五年始见《读红楼梦赠潇湘妃子》一诗。余楠字古香,号诗村,〃 诗近晚唐,词曲有宋元人风味,交广能言,尤善说梦,著有《煮石山房诗稿》〃 ,于道光二十九年入京,咸丰元年(一八五一)胡作《雨夜得古香北地书书诸柬尾》五言律三首,有小序及细注引余札中语,明白表示他们认为小说所写是北地而非南土。此一则,蒙张玄浩先生录示。

至于曹寅剧作,《续琵琶》、《北红拂》皆有存世足本,后者有尤侗、毛际可序及自序,题〃 鹊玉亭填词〃 ,又有胡其毅、杜琰、王裕、朱彝尊等五人跋语。寅又作有《太平乐事》(短剧十出),有康熙癸未腊月洪昇题记及己丑九月自序,署柳山居士,精刊本。此皆邵曾祺、周妙中两先生惠示,足补缺漏。诸题跋皆待异日增订。

此外,毛国瑶先生因靖本批语事又曾惠函见示一项他前所未言的情况,原文云:〃 我昔年抄寄给您的150 条批语因是据靖宽荣从我的底本所录的副本转抄的,而底本又为俞平伯先生用朱笔涂抹,靖在抄写时不免有误。……〃 这一情况关系很重要,今将原函引录于此,请读者注意。(原函日期:一九七五年五月八日)

重排后记此书的旧本,如从最初拟意创始算起,到今即近三十年,从出版来说,也是二十年过了。目今还给它以重新排印的机会,真是惭感交并,十分激动。前面的正文、序引、跋记,叠床架屋,本就够絮烦了,还是觉得要在此写几句,情难获已,当蒙读者鉴谅。

我和寄予关切的同志朋友们谈起这本书,说它是个怪物。哪里有混杂着首尾三十年间的见解和〃 文笔〃 的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给我的任务,原系旧书重印。自己想,那样的东西,一字不动,于心过觉不安,该作些起码的修改,还有很多缺漏,也需略施增订。蒙出版社的厚意,允许了我的这点意思。可是这么一来,委实给出版社造成了困难。因为,说是旧书重印罢,它有了若干增删改动;说是新撰另作罢,其主体实又与旧无殊。重印旧书和出版新著,两者的性质不同,对它的要求标准自然有别。现在则说旧不是,说新又不成,怎么处理这样的书稿?这就给出版社的同志们出了难题。而这些同志终于克服了困难,尽量地照顾了这本怪物书的〃 特点〃 ,让它照我能力所能做到的样子印行。对此,不止是抱歉,实在深深感谢。

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做法呢?这就是,遵从原来的用意,重印它主要是给《红楼梦》研究者提出一种供批评参考用的历史陈迹,让它基本上存其旧貌;另一方面又因既然已无旧纸型可以利用,就想乘重排之便,把后来发现的有关史料加进去,希望它还能有一点用处。由于有了这两层设想,其结果就形成了这个非新又非旧的矛盾怪现状。

说是修改,其实也只是字句枝节上的变动,修饰一些年轻时候所写的过于幼稚荒唐的地方。全书存在的中心问题是主张〃 自传说〃 ,全部各章各节,都从这个错误观点出发,拱卫着它,简直成了一个〃 体系〃。我想过的,这种东西,如要修改,只能整个弃如敝屣,重写一部全新的书。但这是个工程浩大的任务,水平能力,一时实难如愿。在重印的前提下,姑且试作些删枝剪叶、修头治脚的处理。我自己明白,这是不解决任何问题的,而且弄不好还会产生副作用,——本质依旧,靠修饰个别字句来冒充〃 改正〃 ,比不修饰还要糟。怎么办呢?反复推寻,计无两得,只好出此下策。记得鲁迅先生对于〃 悔其少作〃 打过一段风趣的比喻,〃 ……就将少年时代的作品尽力删除,或者简直全部烧掉。我想,这大约和现在的老成的少年,看见他婴儿时代的出屁股,衔手指的照相一样,自愧其幼稚,因而觉得有损于他现在的尊严,——于是以为倘使可以隐蔽,总还是隐蔽的好。〃(《集外集序言》)我现在虽不隐蔽,却比先生所说的更可笑,要在出屁股衔手指的相片上添画几点胡须,装扮老成。我的想法是,这样固然不是好办法,但用意在于去其泰甚。。。。' 注1',也许多少可以减弱它的消极作用。读者或能谅其区区之苦衷。出于同样的考虑,我并向出版社建议,希望把本节作为一种只供研究参考的书物来印行,而不作为一般读物发售。

在增订上,几乎所有的力量都放在了史料方面。原第六章(今本为第七章)本来就是全书中最为冗长的部分,可现在篇幅却又多出了一倍,在这本怪物身上形成了一个便便巨腹,更增加了它的怪状。为什么又要如此呢?认真地说,这本书里较为可存的,恐怕也就只这一章。因此,我从一九五七年即曾动手单就这部分进行过增订修改,工作未竣。这些年来陆续积累的资料,又有一定数量,搜集非易,如不整理,散亡可惜,就这次重排也可续完前此未竞之功。如果它对研究者能有一些用处,就是我的莫大的欣幸了。

对于引录史料,从一开始还比较审慎,一切文献,尽可能地根据原书原件,不敢蹈稗贩欺世的恶习。在旧本第七章〃 新索隐〃 中(此章今本已删去,代之以〃 文物杂考〃 )的第六十一条下,我曾引及一种报纸刊登的张务祥一篇文字,其中提到所謂〃 呢喃赓燕集〃〃松柳溪轩杂纂〃〃忆园听涛录〃 等书,用来证明〃 尤三姐确有其人而有其事〃 ,我并未因为他的说法可以助成我当时的那种观点而轻信他,倒是列举了文中的可疑之点,并且指明:〃 且' 锺情贵到痴' 之语俗恶,亦断不类雪芹诗格,恨不一见张务祥先生,从之询问三书以订真伪……〃 这就是表示:我认为这篇〃 资料〃 是伪造之物。旧本初版出后,很快就收到了山东临淄一位李姓读者的来信,确言与张相识,张氏自承,文章全出捏构,本无其书(并举张氏真实姓名,说他化名向京、津、青岛报刊投稿)。我深幸自己还算〃 具眼〃 ,没有上他的当。今日检点,旧本全书中引用像这样可疑的资料,只此一例,但也附加了对它的看法。(附带说一下,当时这家报纸所刊张氏的这种〃 考红〃 文字,还有很多篇,我只引了一段〃 示例〃 ,餘者概未采录,这也是我根本不相信的意思。而海外有的红学家居然最近还从拙著中转引' 注2',把〃 锺情贵到痴〃 这样的糟〃 诗句〃 硬按在曹雪芹的头上。我对这样谬种流传的〃 来源〃 出自拙著,深深负疚!)在这个重排的今本中,仍然本着上述的精神,吸取已有的经验,所引书籍档案等文,都由我或祜昌亲手迻录。尽可能要找原书原件。个别的,一时原物不可得见,由藏主或友人代抄见惠,毕竟不同于转贩。对于仅闻传述、尚难对证的材料就要分别情况,倍加慎重,或则暂付阙如,或则附录示例' 注3',聊备参考。有时附以拙见,说明疑点,供大家讨论。在这种问题上,自误还所关有限,误人可就关系太大了,从伪材料假证据出发,再加引申,那真是贻害无穷罢。因为曹雪芹的直接文献难得,对于大家看法还有异同的材料暂为提供备考,未为不可,但是我们也要承认,假造〃 赝鼎〃 ,也是旧社会盛行过的一种风习,作伪者会由于需求而谲幻百出,而且既敢作伪,也必然具备一定的能力技巧,使人不能立即识破。(解放初期就有人伪造了施耐庵的〃 史料〃 )对辨伪,我还是经验不够的,如有误认,一俟弄清楚,即当纠正。(过去也轻信过某种传说材料,事后深悔之。我在旧本第七章也闹笑话的,如第五十八条引恽珠《红香馆诗钞》〃 大观园兰社诗〃 ,竟不知那是和的《红楼梦》续书里的诗,瞎说了一大气!)旧本出版后,就有朋友善意地嘲讽,说史料章是〃 曹寅年谱〃。其弦外之音就在哂笑曹雪芹先世的资料太多,而〃 本主〃 的资料太少。我承认这是客观事实。有朋友又建议,干脆将曹雪芹以前和〃 以外〃 的材料一刀砍掉。对此问题,我也虚心考虑过不止一次。自己总觉得,把曹雪芹的身世孤立起来考察,是否即为得宜?历史是很难割断来理解的。阶级的行为也不是个人的而是集团的。通过曹家这个家族(以及其亲戚朋友)的历史,可以看到不少在一般历史书里看不到的时代面影,历史情状。这些对理解《红楼梦》的社会背景,都不为无助。马克思早就指出:〃 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 (《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列宁也说过:〃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研究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 中介'。我们决不会完全地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的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错误和防止僵化。〃 (《再论工会、目前局势及托洛茨基和布哈林的错误》)毛主席也教导说:〃对每一问题要根据详细的材料加以具体的分析〃 《整顿党的作风》)。一项资料,对这位研究者无用的,对那位却有用:那时无用的,这时又可能发现它的用处。所以提供资料时,宁可多些好。这倒不是单单为了显示〃 丰富〃 、故意拉长了篇幅的问题' 注4'。 虽然如此,旧本失于。。剪裁、过伤芜杂。。。。。。。之处,还是不少,这次删去了一些,给新材料多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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