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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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唐- 第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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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姝看着王子书滑稽而又温情的样子,心里更加想哭,揽腰抱住王子书,哭道:“笨蛋,那个人就是你!除了你,谁还会这般欺负人家。”

王子书现在才明白,张姝一定是觉得明天他就要赶赴陇西,心有不舍,才会如此伤心。王子书轻轻抚摩着张姝的一袭长发,温言说道:“姝娘,陇西又不是吐蕃,我很快就会赶回来的,不要担心,家中还有灵儿和采萍呢!”

张姝藏在王子书怀中,又是一阵哭泣,过了一会儿,抬起头来,用她那一汪清水似的双眸看着王子书,娇声问道:“子书,你答应我早些回来,好吗?”

王子书笑道:“恩!我答应你。”

“真的吗?”

“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姝娘。”王子书看着张姝娇嫩欲滴的赤唇,心中顿时燃起了一丝欲望,轻轻挑起张姝的玉额,不禁低头吻去。这是王子书第一次亲吻张姝,樱唇中的小舌就象一根随风地小草,左右摇冉。比起江采萍和灵昌公主,张姝显得更加娇羞,她的身体仿佛是受惊地小鹿,微微抖动。王子书轻轻拔开她耳边长发,抚摩着她那芊细顺滑的玉颈。王子书地一双魔掌正要

占片片禁地,但却被张姝恨恨的推开了。

张姝跑下亭阶,回眸一笑,说道:“快去陪灵儿吧!明天你就要走了,她肯定还有很多话要对你说呢!呵呵……”

王子书看着张姝天真烂漫的模样,不由笑了出来,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真不知道这个小妮子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王子书走进灵昌公主的房间,她并没有象王子书想的那样,冲上来就把他抱在怀中,而是轻轻一笑,为他煮了一杯浓茶。王子书轻轻呷了一口,酒劲稍微有所缓解,看着灵昌公主正支着一只胳膊,含情脉脉的望着自己,他说道:“灵儿,我这一去,算起来也要一两个月。姝娘天性纯真活泼,也不会照顾人,而今父亲的病虽有渐好,但还需静心调养,那些女婢终归不是自家人,我放心不下,所以还望你能帮衬帮衬采萍,一起照顾好母亲和父亲,还有这个家。”

灵昌公主听王子书言语之间,称自己为“一家人”,心中感到无比温暖,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娇笑道:“恩!”

王子书接着说道:“哦!对了!长安的几处生意情况,前几天我已经大致讲给采萍听了。不定期,她就会去料理一凡,到时候,你最好也跟着去。毕竟采萍也是一个女辈,我怕她压不住那些老板商贾。”

灵昌公主仍旧一动不动地注视着王子书。点了点头,笑道:“恩!”

王子书一回头,看着灵昌公主一副可爱的笑容,不由也笑了出来,放下茶杯,一下子把灵昌公主抱了起来,向那温床走去。灵昌公主娇笑道:“啊……子书,你干什么?”

王子书把灵昌公主扔在软榻之上。笑道:“呵呵……我还能干什么?”

“呵呵……”灵昌公主娇声笑道:“相公轻些,我的衣服都被你撕烂了!”

“……”

…………

第二天,王子书就早早起身,洗淑完毕,准备正装待发。吃过早饭,灵昌公主、江采萍、张姝、王昌龄、王张氏和王帆就驻足在门外。相送王子书。所有人脸上都挂着依依不舍的表情,张姝甚至还哭了出来,王子书一一拜别之后,含着一丝青泪,转身上了暖轿,向宫中而去。

李隆基为王子书准备了两百兵士,为的就是沿途保护那批刚刚研制出来的新式火药。甘肃和长安相距并不是很远,十五日之后,王子书和众兵士已行至了陇道境内,这个时候。王子书发现很多饥民,各个均是衣衫褴褛。面容憔悴,象是好久都没吃上东西一样。王子书下轿一问。才知突厥经常在年关之时,因为自己粮仓不足,就会到陇道一带洗劫一凡,然后扬长而去。但是他们通常都不会攻打象陇西这样的关隘,因为那里城池高大难攻,而突厥兵又不会大老远拖着攻城器具而来,冒着伤亡惨重的危险,去攻打城池。而且。象这样地洗劫,都没什么战略目的。只是一些突厥王臣,为满足自己私欲,侵扰陇道边境,所得货物,都归在自己帐下,瞒着突厥首领,他们也调不出很多兵力。

出了最后一条官道,紧跟着就是最危险之地,称为落虎坡的山隘,这里两面是山,中间地段极是难走,王子书知道,这样的地方最怕中了埋伏,如果敌人居高临下,就算你有再多兵力,也会惨败。所以,王子吩咐下去,所有兵士都加强警惕,以免突事而来,乱了阵脚。

走出乱石丛生地段,终于到了平地,颠簸没有那么强烈,王子书这心也就放下一些,只要再行一个时辰,想必就可到达陇西县城。经过几日颠簸,王子书已经有些累了,躺在暖轿之中,小寐片刻。王子书刚刚睡着,就听见轿外一个兵士报道:“王大人,前方有大石堵住了出口。”

王子书急忙伸出头来,跳下暖轿,走到车队最前面,定睛一看,果然有很多大顽石堆砌在那里,王子书心跳的更加厉害,环顾四周,发现仍旧处在山涧,这别是真中了什么埋伏吧!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王子书刚刚想完,就听见山头之上突然喊声大做,左右两侧各有一群人冲了出来,举着手中刚刀,不住呐喊。所有兵士一看遇上了埋伏,急忙抽出钢刀,围在王子书四周,有一兵士说道:“王大人,现在怎么办?”

自从上次遇到海贼一事之后,王子书再也不是什么前世北大才子了,面对这样的战事,镇定了很多,他看着山头上那些人说道:“这些人不是突厥人,倒象是一群土匪,细细算来,他们足有五百人,而我们只有两百人,再加上他们占了地理优势,我们那些火药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那个兵士一听,说道:“王大人,难道我们就这样坐以待毙吗?”

王子书摇了摇头,向山头喊道:“诸位英雄,我们是大唐官车,急去陇西关隘,还望行个方便。”

这时,有一个大汉,象是他们地头子,大声笑道:“哈哈……看来这里面是你说了算!哼……你少拿官家来吓唬老子,老子不怕,老子劫的就是你这官车。”

王子书心想:这敢情是碰到梁山好汉了!这碰土匪,不怕碰上贪财的,就怕碰带不要命的,显然此人定是被官家逼的走投无路,才落草为寇的。他喊道:“敢问英雄尊姓大名,在下愿意和英雄交个朋友,只要你放我们过去,日后在下一定重重酬谢。”

那大汉说道:“哈哈……你当老子是傻子吗?告诉你老子的名字?还和你交朋友?哼……放了你,让你回去向那个狗皇帝告状,来捉拿老子吗?你们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仗着有点权势,就欺压百姓,比起那突厥贼还要可恶。”

大汉旁边一个小卒说道:“大头领,少他吗和他废话,杀了他们得了。”

那大汉沉吟了一会儿,喊道:“弟兄们,给我杀。”

王子书一惊,只见高空瞬时飞出来很多石块儿,所有兵士急忙围着王子书向暖轿退

凡石块稍有接近,兵士就挥舞钢刀,将其打开。王I一边向那些兵士看去,只见那些石块儿就象雨点一般,砸在他们头上、胳膊上、肩膀上……顿时,惨叫之声大作。

王子书看着有些兵士为了保护自己当场丧命,不由眼喷怒火,跳出暖轿,指着山头骂道:“他吗的,你这个胆小如鼠的孬种,只会耍这些奸诈手段,还妄称什么英雄好汉!我呸!我看你们才不如那些突厥贼,这些兵士为民上战场杀敌,你们却在这里杀死他们,还满口仁义道德,真是一个十足的伪君子,你才真正的十恶不赦。”

那个大汉显然也没到王子书居然敢骂自己,而且仔细想一想,的确有些道理,但他是强脾气,几句话可改不了他心中想法,举起一把长枪,叫道:“兄弟们,咱们冲下去,杀他们一个片甲不留。”

王子书见山坡之上的人群就象蚂蚁一般,蜂拥而至,真想不到转世来到唐朝,才活了十五年,就怨死在了土匪手里。这个时候,王子书不由想起了王张氏和王帆,还有三个可爱的妻子,他们都期盼着自己早些回到家中,同享天伦。想想刚搬至新家的那一晚,是何等的惬意,本想等自己半百之后,赐官隐退,每日都呆在家中,和自己的家人妻儿一起在院落之中嬉戏玩耍,万万没有想到,此处却成了自己地葬身之地。千般无奈。化成一声空叹,王子书不是舍不得自己性命,而是这个世界有太多值得他留恋的人啦!

王子书转身一看,那些土匪都已冲了下来,众兵士现在都抱有誓死之心,举起钢刀,就是一阵厮杀。之前那个兵士凑到王子书身旁,说道:“王大人。一会儿弟兄们掩护你,你趁机翻过顽石,冲出去。”

王子书并没有答话,两眼冒火,捏紧拳头,说道:“给我一把刀。”

那兵士一愣。问道:“王大人,您说什么?”

“我说给我一把刀。”

王子书毕竟在义净手下学过几年武艺,而且这十几年一直没敢搁下,就是怕生在乱世,难免会遇到厮杀,这时正好派上用场。经过上次苦战海贼一役,王子书已对杀人感到不那么害怕了。更何况,现在关系到自己性命,只能放手一搏。

王子书再怎么笨,也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提着钢刀,左右厮杀。直指那个大汉首领而来。王子书看见自己兵士在兵力悬殊的情况之下,伤亡惨重。他加快脚步,临近之时,纵身一跃,钢刀纵劈而下。那个大汉也是吓了一跳,不想一个文官,还有如此能耐,猝不及防之下,急忙横架长枪。这才挡下王子书重重一击。

王子书见自己没有得逞,急忙变招。钢刀横削而去,出手相当迅捷。那个大汉急忙低头躲过,长枪一竖,直刺王子书下额。王子书往后退出一步,抬头一看,这才看清这个大汉样貌,只见他毛发全无,光头一个,在阳光照射之下,还有些须发光,满脸横肉,身材十分魁梧,最引人注目之处,就是他脸上那道长长的刀疤,从眼角一直到鼻子之下,看的人是触目惊心。除此之外,王子书看着他的眉宇,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王子书站在原地,说道:“有本事就一对一,如果我赢了,你就放过我和我地兵士,如果我输了,任由你来处置,如何?”

那大汉冷笑道:“哼……你倒是聪明,但老子也不傻,依现在状况,你们必败无疑,又有什么资格和老子谈条件。”

王子书怒道:“你知道你这是什么吗?是谋反!就算我们死了,但皇上一定会追究,到那时可是灭九族的不赦之罪,如果你现在投降,我还能向皇上请求,以你的武艺,完全可以为国效力,上战场去杀那些残害百姓的突厥贼,而不是在这里厮杀这些愿意为国捐躯的大唐兵士。”

那大汉说道:“哼……老子不吃你那套!投降?老子又不是不知道,投降之后皇上还是会把我们给杀了,就和梁山好汉一样。”

此言一出,王子书一下子愣在了原地,心想:梁山好汉?这是在唐朝,可没什么梁山好汉一说!再说了,我盗写的只有两本书,一本是《三国演义》,而另一本是《西游记》,只所以不写《水浒传》,就是怕牵扯到封建王朝。那……那他又是怎么知道地呢?

王子书不禁向这个大汉多看了几眼,那个光头,那个眼神,那个对英雄好汉的崇拜,还有那句话“我长大之后,一定要想梁山好汉林冲一样,手持长枪,为民除害!”王子书惊呆了,吞吐道:“你……你是……你是小秃头?”

那个大汉也怔在原地,瞪着一双圆目,好象面对王子书,不由升起一丝亲切之感。这时,一个兵士突然叫道:“王大人,你在哪?快走啊!”

那个大汉一听,盯着王子书,双眼已有泪花闪现,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先是大喊一声:“全他吗给老子住手。”

顿时,所有匪徒都停下了厮杀,疑惑的向他们的首领看去。只见那个大汉慢慢向王子书走了过去,盯着王子书上下打量一凡,两行青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整整十年,小秃头和王子书整整十年没见!瞬间,两个人脑海里不约而同出现了一个场景:李白正坐在自家屋顶,听王子书将《水浒传》,这时,小秃头灰尘仆仆的赶了过来,半路还摔了一交,站起身来,也不拍去身上尘土,一边跑,一边憨笑,大声说道:“我也要听!”

王子书再也压抑不住内心那份兄弟间的感情,两人抱在一起,泪流满面,不住叫着对方的名字。瞬间,在场兵士和匪徒小弟都傻了似地看着两人,心想:刚才还要死要活的,现在就成兄弟了?!

第二卷 冠剑功盖国 第36章 【真兄弟,烽火狼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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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头本名郑豪义,也是陇西人氏,从小就与李白交好过李白,和王子书认识,三人在少年之时,结为义气兄弟。从小就爱打抱不平,骨子里透着英雄气概,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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