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航的南宋(上门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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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航的南宋(上门女婿)-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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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趁着大人散步,拼死地从墙外扔了过来……”
  赵航嘴角狂抽,他在西夏的时候就曾被爱慕他的姑娘当着一群人表白,被他拒绝之后把他揍了一顿……他以为这个已经够苦逼了,想不到岳父大人更苦逼,居然会被爱慕自己的姑娘用三分之二个脑袋那么大的哈密瓜砸!
  “那个哈密瓜放的时间太久,外头看着还好,里头已经烂了,王三虎伸手挡隔,结果轻轻一碰哈密瓜就成了一团烂果肉,臭烘烘的,溅了大将军一身。”卢玉郎说到这里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那小娘子被将军罚站,顶了去年冬天的最后一只哈密瓜在将军书房的外间站了一下午。”
  赵航心道,岳父大人的春天难道又到了不成?脸上却不敢显出来,又问卢玉郎这几年几个相识的人的情况。卢玉郎便与他慢慢道来。
  古阳阳跟赵航一直有联系,所以他的情况倒不用卢三郎多说,这小子已经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前两年因为他也算有了个正式官职,虽然是武职,可他本人的工作却属于后勤,不需要上战场的,所以算是一般人家严重的金龟婿了。他的几个哥嫂大多给他写过信介绍熟识人家的小娘子,他自己却挑了护士营里一个全家人都在核瘟中死光了,只有一个弟弟的小娘子。那小娘子的阿爹是秀才,本人也通些文墨,中上的长相,说起来条件也不错。可是他父母双亡,嫁妆半点没有,还得养活一个弟弟。哥嫂们不太高兴,偏古知府还真就高高兴兴的同意了。古阳阳去年成亲,紧接着便升了正七品。如今他们七兄弟,竟是他这个曾经最胡闹的老幺最有出息,古知府已经决定这期任期结束就卸任,然后跟这小儿子小儿媳过几年清净日子了。
  几年前蒙古人把许大郎的家人几乎杀光了,许大郎跟他的弟弟正好带着货在外地,逃过一劫。他家本就是行商,太原的铺面并不是主要经济来源。许大郎本人又一直都负责家里的生意,所以很快便重振旗鼓把生意又做起来了。只是他本只在外面偶尔喝喝花酒,家里并不养姬妾。可现在,孝期一过便买了一堆的妾养在家中。
  “家里就他们兄弟两个,寂寞的厉害,他说人多点热闹,反正他不缺钱,养得起。”卢玉郎说的还算轻松,赵航心里却浮现出一个词儿“战争创伤”。许多人遇到大难后会性格大变,说穿了不过就是逃避现实罢了。许大郎看起来很争气,家人死光了依然能够很快重新站起来,可他现在这中生活方式与他以往的性格根本不符,不续娶,只养一群姬妾,这种于他而言类似于玩物的存在真的能够抚慰他的心么?他怕是根本忘不了亡妻才是真的。
  庞大当日因为去接母亲,死在了蒙古人手里,他弟弟那天正好出了北城门打猎去,后来就没了消息,虽没找到尸体,可蒙古人是从那边过来的,十有八九也是不在了。庞进士本来都不想活了,谁知道庞大的贴身女使却被发现怀孕了,后来生下个男孩子,庞进士给这孩子上了族谱,那女使是良民,庞进士本想让她算作庞大的新妇,但那女使不愿意没成亲便做寡妇,出了月子便辞职走人了,只留下庞进士跟小孙子相依为命。
  “长得跟庞大哥一模一样,尤其那只大鼻子。”卢玉郎说到这里叹了口气:“庞伯伯五十几岁的人了,庞大那个儿子现在还不到三岁,家里头只有他们祖孙两个,老的老小的小,看着就凄惶。虽也雇了几个女使,可家里没个主事儿的,一团糟。”
  赵航也不好受,虽然跟庞大的关系还不如许大郎他们,但毕竟也算是经常在一起喝酒的老朋友:“我回头去看看他们。”
  卢玉郎点头道:“去看看吧,也让老人家安心些。庞进士年纪大了,怕是撑不了几年了,他虽然有两个弟弟,只是那俩人人品不怎么样,只怕真把孩子跟家产托付给他们,别说能照顾孩子,只怕连孩子的命都保不住!正好我跟着你一起去,大哥你做个见证,我收庞大哥儿做个干儿子,以后老人家真有个好歹,我替庞大哥照顾这孩子。”
  卢玉郎与庞大相交多年,交情自然不是赵航与庞大的那点交情可以比的。赵航觉得这个安排很好,便点头称是,谁知道卢玉郎眼睛一弯,笑道:“其实我是想求大哥,如果我有个万一,大哥可要好好照顾我干儿子。”
  赵航一愣,随即大怒:“好端端的,胡说八道些什么!你自己的干儿子自己照顾,好好的娶个新妇,给你生儿育女顺便照顾干儿子,少来烦我!”
  卢玉郎叹道:“我现在特别理解大将军。我们这些当兵的,其实真不该拖累好人家的小娘子,害人害己。你看白林喜那个老子天下第一的东西,如今不也被儿女债弄得头晕?”
  赵航一愣:“白林喜,他成亲了?”
  卢玉郎叹气:“没成亲,却有了个女儿,跟仇人一样的女儿。”卢玉郎顿了一下,摇摇头:“不是跟仇人一样,是原本就是仇人。”
  卢玉郎细细地跟赵航说了白林喜的事儿,赵航听得目瞪口呆,果然艺术源自于生活,白林喜的故事简直比小说都曲折,各种虐心啊。
  白林喜这个家伙好色,他在本国只跟营妓,女娼厮混,可是一旦去打仗,到了别国的领土上,他的底限就全没了。他奸污过许多外族的女人,心情好了可能会放过对方一命,心情不好了,先奸后杀是常事儿。
  白林喜的作风实在恶略,就是在军中,也不少人觉得这厮一定不得好死,或者说他怎么死都是活该的。但谁也没想到,他的报应来得这么可怕。
  前阵子,正好轮到白林喜到边境巡查,他带了一千士兵,溜溜达达沿着边界线转悠。说是边界线,其实根本没那玩意的存在,两国多年交战,哪里还有什么边境线?无非就是在大宋与蒙古之间无人居住的缓冲带溜达溜达。
  白林喜这个人嗜血,所以小股的蒙古牧民遇到他简直就是死路一条。也就是因为有这个家伙的存在,大宋跟蒙古人之间的缓冲带才格外的宽。谁不怕死,遇到这么条见到蒙古人就杀的疯狗,死都死不痛快!
  这几年因为核瘟的缘故,整个蒙古草原减员的很厉害。缓冲带从一开始的几十里宽一直扩大到二百里有余,经常都是在这一片巡查十天半个月,连个人毛都见不到。
  可是这一次白林喜却遇到了意外。一个衣衫褴褛,蒙古打扮的女孩子,骑着一匹马,缰绳上还栓了另外一匹马,她疯了一样冲着宋兵的队伍冲过来。被拦下之后便用半生不熟的汉话大声喊:“我是宋人,救救我。”
  女孩子话音未落,一群蒙古兵就追了上来。白林喜顾不得多问,先让人把那女孩子捆了,然后带了士兵迎上前去把那队蒙古兵砍光了,等安定下来,问那姑娘怎么回事儿。那姑娘洗了脸,看起来挺秀气。但是她的面孔比较扁平,分明有蒙古人的特征,白林喜跟蒙古人打了多年的仗,一眼就看得出这是个混血。那小姑娘说自己的阿娘是被蒙古人掠到金营的宋人,她自己是蒙宋混血,她实在没法忍受在蒙古人那里当奴隶的日子了,所以才逃了出来。
  “我没有爹,他是禽兽,是魔鬼!我只知道我阿娘是谁,阿娘是宋人,我就是宋人,求求您,带我回大宋,阿娘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大宋,她临死都在跟我说她想回去,想回去……”
  白林喜从来不具备什么仁慈心,对外族人更是如此,他听到这里就笑了:“我为什么要带你回去?一个蒙古人的杂种?一个蒙古人养大的狼崽子?”
  所有人都以为那姑娘会害怕,可她却缓缓地站了起来,然后当着满帐篷的人,解开了衣服,那是寒冬腊月,临时的帐篷里一点热气都没有,可她却毫不犹豫地拽散了衣服,在一群男人的注视下,赤身**从一堆皮毛中走了出来:“你说我是蒙古人的杂种,没错!可我身上流着一半宋人的血,大宋什么都没给我,可也从没伤害过我。而蒙古人,却给了我我这么多这么多!”
  她的身上,伤痕累累,除了脖子跟脸,还有双手还保持着细腻白皙,全身上下全是新新旧旧的伤痕,有鞭伤,有针扎过的痕迹,还有指甲闹出来的,刀划过的……各种各样的伤痕层层叠叠,让人心惊胆寒。
  白林喜打了十几年的仗,他一眼就可以看得出这些伤痕不是几个月能造成的,这些伤,起码有五六年,甚至更久,只是更久的伤被较新的伤盖住了,看不到罢了。
  “蒙古人叫我杂种,叫我汉人崽子,我从生下来就每天被人打骂,干最粗最重的活儿,我能活下来,就是因为阿娘说我还年轻,我可以找机会回大宋……我现在找到宋人了,我以为我有机会去阿娘说的,美丽的大宋了。可你还要叫我杂种,叫我蒙古崽子。你可以杀了我,可杀我之前,请告诉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事儿,我到底犯了怎样的罪,才让我从出生到现在,除了苦,什么味道都尝不到!”


☆、第86章 第八十六章

  白林喜终于还是没有杀这个女孩子;并非这女孩子的话把他打动了;怜悯这个词儿,从来就不存在于他的词汇里。
  白林喜一向狠心,但对这个女孩子,他虽然怀疑,却并没有让人严刑逼供,而是装作被她瞒过了一般;留她在跟着自己的队伍巡边;然后带她回到了边境的大营。
  “从小做奴隶的小娘子,说起话来这般头头是道?从小当奴隶;手背却细致的很,只有手心握马缰的位置有老茧?这是糊弄谁呢!”白林喜冷笑道:“看她这一身伤;便知道刑讯之类的对她怕是是没用的。且由她去;好吃好喝养着,只是不许她乱跑,我倒要看看他能翻出什么花样。”
  然而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白林喜的预料。
  白林喜被称为疯狗,这绝对不止说他对外族人疯,这家伙在军队里也不是什么讨人喜欢的家伙。他带兵极严,发起脾气来不管不顾,逮谁揍谁。更糟糕的是下手没个轻重,这些年被他打残打死的士兵没有一百也有五十。便是他的亲卫,平日里在他面前也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哪里触怒了这尊瘟神。白林喜习惯了所有人都对他敬而远之,可这个只有十二三岁的混血小女孩儿,却根本不怕他。
  这个小姑娘,似乎特别喜欢往白林喜身边靠,可若说她刺探军情,也不像,她压根不往办军务的地方跑,只是在白林喜休息的帐篷跟前凑。一开始的时候,只是偷偷抢了卫兵拿的白林喜的衣服去帮忙洗,后来就白林喜吃饭,她就怯生生地在一边给他盛饭,白林喜喝酒,她就给他倒酒,她胆子越来越大,没几天的工夫,竟弄得白林喜身边的亲兵都觉得自己没什么活儿可干了。
  白林喜对这个小女孩儿确实是防备的,但也没把她当回事儿,十二三的小女孩儿能干嘛?何况他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总觉得这个小女孩儿十分眼熟,可他分明没见过她。这种熟悉的感觉,让他不知不觉便对这个小姑娘柔和了起来。
  “可以把这个送我么?”小姑娘看着白林喜手里拎着的兔子,脸上显出十分的喜爱:“它没多少肉,也不够您塞牙缝的,就让我养养它吧!我还没养过这种小东西呢。”
  白林喜哼了一声,把兔子扔到那小姑娘怀里,他当然不会告诉这个小丫头,自己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活捉到这个兔子。这个女孩子没名字,她请白林喜给自己起名,白林喜便给她起名叫阿福。
  白林喜开始回忆过去了,这么多年以来,他很少去想过去,不愿想,也不敢想。可看着这个枯柴一样的小姑娘逐渐变得白皙,脸上也长出肉来,在他面前胆子越来越大,他却忍不住想,若没有那件事儿,若他的云芝还活着,他们的孩子,是不是也该有这么大了?
  可这个安详的表象毕竟是假象,即使心底柔软了一块儿,白林喜依然不会放松警惕。
  白林喜巡边的时间是固定的,一次六个月,在边境驻守六个月后会有别的部队替代他,而他则带自己这一万人回太原大营休整。这是这一二十年的新政,免得将士们在一个荒凉的地方驻守太久,影响到士气。阿福在白林喜这里已经呆了三个月,白林喜驻守的时间也只剩下一个月了,他觉得,必须搞清楚这女孩子的问题了,他不能再拖下去了。
  哨探说,在五百里外发现了小队蒙古骑兵的踪迹,而阿福这阵子,似乎变得很焦躁。白林喜敏锐地感觉到,这两者有联系。他表面上粗枝大叶,可瓤子里若真是那样的人,又怎么可能纵横草原十几年,让蒙古人畏他如虎?他脸上装着毫无所觉,甚至装作一无所觉地接下女孩子颤抖着双手递上来的酥油茶。
  第二天,宋军大营全面紧缩,中军帐传出了营里进了奸细,白将军中毒卧床的消息,人心惶惶。第三天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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