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夫惹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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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夫惹娇妻-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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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柜的话,让人深思。

再度上路,一人一骑,这一次,她是用力的扯住夜魂的衣袖,不让他一个人跑到前面去,他总是自顾自的一个人骑到前面去。

只要不是在展狂面前,夜魂,绝对是一个相当自我的男人。

真的相当的自我,完全不顾别人的感觉。

至少,不会顾及他身边有个娇弱的女人,呃——虽然立蓉并不觉得自己有哪里娇弱了。

只不过,出门在外,他不会武,也不想平白的添麻烦,距离到水族还有一段路程,她知道,夜魂是因为她而拖延了脚步,本来,如果只有他一个人,他早早就到水族了。

也是因为如此,立蓉觉得有些气闷。

较于常人,或许,盐城到水族的距离,确实不近,但是,他不是常人啊,他是夜魂。

只要他想,他的速度可以很快,从盐城到水族一来一回着实花不了多少时间的,他却从来都没有想过回水族去探望探望他的父与母。

正是因为这股“没有想过”——

唉——

低下头,立蓉轻轻叹息,不是气恼,而是有些无力。

这样的他,该如何敲开他的脑袋瓜子,然后,用力的强塞些亲情进去呢?似乎,真的不是那么容易啊。

“你能不能骑慢一点?”她的手,很酸啊。

虽然,扯住他的衣袖,但是,他的速度还是一快一慢,要是他再快一点,她相信自己一定会被扯成两半的。

“哼——。”

立蓉很荣幸的得到冷哼一记。

半个时辰过后,立蓉决定,收回自己的手,否则的话,等到了水族,他肯定变成独臂侠了。

嫁给一个一点也不体贴的男人就是她的命吗?

那也未免太惨了点。

不过。她是立蓉,她可不是随意就像命运低头的女人,于是,她再度开口,向夜魂提出要求。

“我要跟你共骑一骑。”这一次,她直接爬上他的马。

夜魂面无表情的僵立在马儿一侧,直直的看着立蓉。

“你要任性到什么时候?”

任性?

她吗?

不是一直都是他在任性吗?怎么转眼之间,他们的角色就换了一个,真是让人长了不少的见识啊。

“我的腰快断了,我的手也快断了,我的屁股都快要散了,难道你想要个不完整的妻子,然后,养她一辈子吗?”

说得好惨。

听者落泪。

奈何,夜魂不是寻常人,他也从来都没有落过泪,他也不曾体会过何谓心疼和怜惜。

“我会养你一辈子。”连想都没有想,夜魂如是说,他余下未出口的话,显然是同意立蓉所说,就算她腰断了也好,手断也好了,屁股要散了也好,反正她是他的妻子,他会养她一辈子的,就是别想让他与她共乘一骑。

他的冷淡反应,让立蓉当场恼羞成怒。

“夜魂,你以为我是什么女人?会眼巴巴的巴着你吗?再说,我们一张床都睡过了,还在乎共骑一匹马吗?”真不知道,他的脑袋瓜里塞了些什么东西。

石头吗?

一定是。

立蓉的大嗓门,引来不少路人的注目,有人眼中,透着笑意,完全看好戏的模样,不过,在扫到夜魂不善的表情,再多的笑意,也全数隐尽。

谁敢在这样的男人面前笑?除非是不要命了。

有人眼中也露出不屑之色,一个女人,在大庭广众在下——好吧,这里虽然人不多,但是来来往往,三三两两的行人,那也是人。

她怎能如此无耻的提及自己与丈夫的闺房秘事呢。

真是丢尽女人的脸。

立蓉小嘴一张,愣了半响,那么明显的不屑,除非她是个死人,否则的话,她没有不知道的道理。

“你真的不上来。”

“”

“好吧,我下去。”他行,她不敢勉强他,也不会勉强他。都怪她自作自受,白遭此白眼。

她活该。

立蓉利落的下了马,手很痛,腰很疼,屁股颠的是在不轻松。

他不是个男人,没有那么好的体力。

她不是夜魂,没有骑着马儿到处跑,她还不习惯,一连赶了几天的路,精神被提出得,一刻也不得放松。

她是不好过。

现在,她到想自问一下,如此这般,到底是为谁辛苦为谁忙啊。

放下他的爱马,她扯着自己的马儿,一路慢步往前行。

她不想再单独一个人骑马。

很累。

她现在需要休息。

“咱们到水族再碰面吧,你先走,省的被我拖累。”落花流水下这句话,她一个人,慢慢的前行,很慢——像散步,不像是赶路。

夜魂眼中,闪过一抹复杂之色。

下一刻,他一个翻身,上了马,在下一刻,他的马,和他的人,就这样消失在立蓉的眼皮底下了。

立着身子,张大着眼睛,直直的视着前方,完全不敢置信,那个可恶的冷血男人,真的就这么把她晾下了。

试问她一个女人家的,要怎么去找水族?

这辈子,他们是不会再见了,说不定半路上,她迷个路什么的,他马上就可以恢复单身了,多好。

真是见鬼了。

他不知道,女人的话,多半是口是心非的吗?好吧,就算女人真的生气了,他不顺着一点也就算了,还还还——

“夜魂,别以为我立蓉非得靠你才成,我就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了你,我就不用活了。”

幸好,银两全都放在她这里。

不然的话,不要说是去水族了,没两天,她就会饿死街头。

立蓉记得方位。

而且,她也相信,路就在嘴上,只要她肯问,哪里会找不到呢。

再行一个时辰,烈日高照,已经晌午了,不过,四周并没有见到可以用膳的地方,连间小小的饭馆都没有。

午餐,就将就着,吃了些随身带着的干粮。

喝了些水,在树底下好好的歇了些时辰,才开始行军。

下午,走了好长一段路,或许并不长,只是因为她用双腿行走,所以,才觉得这一条路,看起来,特别,特别的长,仿佛,没有尽头似的。

前方,没有小镇,连个小村庄都没有。

立蓉终于意识到,她必须在野外过夜,以天为被,地为席,过这一晚。

还得提防着是不是四周暗藏着野兽和坏人。

昏黄的夕阳,连落到山的那一头,再也瞧不见半点影子。

立蓉早早的捡了些柴火,早早的生好了火,找来了水,就着火堆,吃了些干粮,喝了些水,算是过了一顿。

她不知道自己是天生如此倒霉还是巧合,跟夜魂一起赶路那么些日子,倒是没有过外宿的经历。

偏就她一个人的时候,就迷了路。

这山郊野外的,想要找个人来问问路都不行。

问山,山不达。

问水,水自流。

没有东西,有空理会她。呃——背上,寒毛一阵起,立蓉抱紧了自己,她的胆子不小,不过,在这个时候,胆子再大,似乎也派不上什么用场。

“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盯着火堆,她的小嘴里,一个劲的喃喃着这一句。

偶尔,还会蹦出几个神佛出来。

黑夜之中,有太多不干净的东西,特别是在荒郊野外的,若是平时在人多之处,听闻这等稀奇之事,立蓉顶多是笑笑,当做是一则茶余饭后的笑文罢了。

只是,眼前的情况不同。

就她一个人哎——

“我这辈子没做过什么坏事?顶多就是嗓门大了些,吓着了某些了,其他的坏事,就算让我去做,也没有机会嘛。我可是一直都是被人家欺负长大的,老天爷可要开眼哦,不能在人欺负过我后,连鬼都来欺负我哦,那样的话,对我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喃喃,喃喃——

一直说一直说,直到说道睡意来了,她才随意的靠在树下,沉沉睡去。

夜,有些凉。

她,依着火,却睡的极香。

|云易飞,|

第二卷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夜好眠。

半夜并没有什么不明物体突然来访,也没有什么奇怪凶恶的动物,闻到人肉的美美香味,找上门来。

一切,都很好,只除了,半靠着入眠,她全身上下的骨头都快散架了。果然是在展家住久了,幸福日子过惯了,回不过以前的苦日子,虽然名义上,她还是个下人,但是,她仍是拥有自己的房间,自己的生活空间,在展家,因为雪儿的照顾和重待,上上下下,差不多也喊她一声“立蓉姐”

刚开始,或许,觉得实在不敢当,现在,倒是挺受用的。

立蓉用力的拍了拍脸,让自己的清醒一些,站起身来,伸了两个懒腰,缓一缓神,拎着随身包袱,幸好还在。牵着站了一夜的马儿,到附近的河道上,简单的清洗过后,朝着那一个她早就认定的方向,再度上路。

休息了一天,精神是好了些。

她的运道,虽然不是顶好,倒也不算是顶坏,至少,一路上,也没遇上个什么坏人,坏事儿的。比如说,强盗这一类的。

“此路为我开,此树为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唉,唉,唉——

这句话听着,怎么这么耳熟,是不是在哪儿听说过。

啊——

后知后觉,立蓉在看到开口的大块头一个两个,三个之后,心,咚的一声,算是跌进谷底,一时半会还真是爬不上来了。

呸呸,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她才刚想感谢老天爷如此厚爱她,转眼而已,麻烦就找上门了,为什么不能让她怀抱感恩的心情,看着老天爷呢。

它老天爷是不是真的太过无聊,所以,才会时不时的跟人开个玩笑。

它老人家也不想想,那个人,是不是真的开得起玩笑。

眼前不多不少,有四个大块头,两根瘦竹竿,两个矮冬瓜,整整齐齐的八个人,对她一个?她的力气是大了点,不过,武功?

虽说,展家上上下下,会武的那几个,在江湖上可都是排得上名号的。

她就是太依仗着展狂和夜魂两位“大人物”,还有小到连傲人也有不错的身手,她们这些女流之辈,该乖乖的在后头看好戏兼鼓掌才对,哪里会想到,有一天,有人会找上门来,而且,挑在那些会武的人,全都不在的时候。

这里天高皇帝远,就算她喊破了嗓门也不会有人来救她的了。

要是万一来的一个二个人,成了倒霉鬼,受她牵连,那她岂不是满身的罪过。

不行,不行——

是她运气不好,就由她来担就好了,也没有什么不得了的。

“那我绕道好了。”

用力的扯着缰绳,牵着马儿,就要回身,那马儿,是展家里随便牵出的一匹,虽是好马,可是跟她不熟啊,特别是在她如此“暴力”的虐待之下,它仅是用鼻子哼了两声,便立在原地不动了。

“已经在门口了,可没有离开的可能。”

那人原句该是这样的,“肥肉都已经咬到口了,哪有吐掉的可能。”

立蓉用力的吞了吞口水,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吗?她是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的人,不过,对方人多势众,就算最矮小的那个,也够对付她了。

再说了,钱财乃是身外之物,给了他们,她可以赚,要是她的小命丢了,那可就不好玩了。

她跟阎王爷没啥交情,他老人家可能不同意,她再重活一次。

“几位好汉千万别动气,大家图的不过是财嘛,哪,这包袱里装着所有的银子。”她的腰带里还剩一点碎银,仅是一点。“还有,还有,这匹马,也给你们了。”反正它都不懂得看人脸色,那就归那群山贼吧。

“如果还不够的话,我这里还有一对耳环,手链,统统都给你——”扯下,丢过去,半刻也不犹豫。

立蓉的识相,让一伙山贼相当的满意。

一个女子,能有如此胆量,也算少见,平日里,哪见得一个女子上路的。就算有,一看到他们八个站在这儿,话才落,也该直直的晕过去不省人事了。

“小四,去,拿过来。”最高,最大,最壮,长得就像颗树的男人,显然是之中的老大,他的大嗓门一出,活似天际打的响雷,指使着其中一个瘦子过去把立蓉扔在地上的包袱,耳环,手链,和那匹已经被立蓉抛弃的马儿一并接过。

“看在你这么识相的份上,你走吧。”

走?

真的可以走吗?

“谢谢几位好汉。”抱拳谢过,立蓉迫不及待的转头就跑,深怕身后的几位,突然改变主意。她可没有自保的能力。

“大哥,瞧这妞儿长得挺俊,不如给大哥带回去当夫人,她这么识相,应该可以把山寨打点的妥妥当当。”

有个小人,正用不小的声音,在献计。

“是啊,大哥,反正前一位大嫂前天刚死,山寨没有女人家家的怎么可以。”有人应和。

立蓉要非常努力的控制自己才不至于用力的倒抽一口凉气,老天——再不跑快一点,她的小命,真的要葬送在这些土匪的手里了。

而且——

完全没有人知道,她会死得有多惨。

“大哥,再不决定,她可就要跑远了——”

还有人好死不死的开口提醒。

“好,把她拎过来,带回寨里去。”那棵树终于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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