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上最早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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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上最早的人类-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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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H·G·威尔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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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贝德福德先生在林普尼遇到凯沃先生

在意大利南方的蓝天之下,葡萄叶影之中,当我坐下来执笔写书的时候,怀着其种惊异的心情想到,我之所以参预了凯沃先生惊人的冒险行动,纯粹是意料之外的事。那本来可以是任何一个人,而不一定是我。我是在自认为丝毫没有可能受到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参加到事件中去的。当时我来到了林普尼,因为我认为那里是世界上最为平静无事的地方。

“在这儿,不论怎样,”我说,“我总会得到平静和工作的机会的!”

于是这本书就成了这次冒险行动的结果。天命与人类的微不足道的计划又是多么的不一致啊!

也许我可以在此提一下,就是最近我在某项事业中遭到了惨败。但现在我坐在这儿,置身于优裕的环境中,承认过去的窘困境遇,倒是一种奢侈的享乐。我甚至可以承认,我的那些灾难在一定程度上是自我的。我也许在某些方面有点儿能力,但那都和经营实业无关。当时我很年轻,觉得自己是个有办事能力的青年,并以此自豪;其实,那正是年轻人招人讨厌的一种毛病。论年龄,现在我还算年轻,但我的一些遭遇,已经把某种属于青年时代的东西从我心灵上抹掉了。至于这些遭遇是否使我变得聪明一点了呢?这还是个值得怀疑的问题。

关于我去肯特郡的林普尼从事冒险的详情细节几乎无须论述。因为近年来,即使是业务交往,也都带有强烈的冒险气息。我于了投机冒险的事。干这种事当然会有一定的输赢。最后我是输了,够倒霉的。甚至当我已经从所有的事情中脱身出来,一位坏脾气的债主还觉得非对我狠毒一些才痛快。您也许尝过这种暴虐人的苦头,也许您只是有所感觉。他逼得我够紧的。最后,我觉得,要是我不想当个办事员辛苦谋生的话,我只能去写个剧本,否则就别无出路了。我有一定的想象力,有广泛的兴趣,只要不遭厄运,我就打算为此而精神饱满地去战斗。当时,我不仅相信自己有做生意的本领,而且一直认为我同样能写一个好剧本,我觉得这种自信也不算太过分。我知道,在合法的业务经营之外,一个人能干的事不可能有那么多成功的希望,也很可能正是这种想法使我有了偏见。确实,我也就养成了一种习惯:把这个未曾动笔的剧本保留到一个下雨天再说。后来雨天果真来了,我就动笔写作。

我原来计划十天写完这个剧本,可是不久发现需要的时间比我估计的要长。正在动手写的时候,我来到林普尼,以便找个安静的落脚点。我觉得自己很走运,竟找到了那所小平房。我订了三年租约,搬了几件家具进去。在写剧本期间我自己做饭,我的烹调技术定会使比顿太太*吓一跳。而且,您知道,自己做饭有味道。我有一把咖啡壶、一个煎鸡蛋用的带柄小锅、一个煎土豆的小锅,还有一个煎肠子和咸肉的煎锅——这些就是使我生活舒适所用的简单的炊具。一个人不能总讲排场,而简单朴素总有抉择的余地。此外,我存了一桶十八加仑装的啤酒,是赊来的。还有一个实心眼的面包师,每天都来,我可以向他买面包。这就是我当时的生活,当然谈不上是西巴利斯式的生活,但是比这更坏的日子,我也过过。附带提一句,那个面包师的确是个好人,他谁都相信,但愿我不欠他什么钱才好。

确实,谁要想找幽静环境,就请到林普尼来。它位于肯特郡的粘土带。

我的房子座落在一个古老的海滨断崖的边缘上,可以望见海边低洼平坦的罗姆尼沼泽。在多雨的天气,这地方几乎进不去。我还听说,邮差在越过他沿途的湿渍地带时,脚上要绑木板。虽然我从没见过他那样做,但可以想象得出来。现在这个村庄由少数农舍和房屋组成。这些房舍的门外都放着柞木长柄大扫帚,当粘土太多的时候,好用来扫掉粘土。这个地区的概况,由此可见一斑。若不是对一些一去不返的事物还有些淡薄的记忆,这个地方是否存在过。都值得我怀疑。在罗马时代,这地方曾是英格兰的大港口列马纳斯港,而现在,海却离这里有四英里。在陡峭的小山下,是一些大圆石和罗马式的砖结构建筑物,古老的瓦特凌街就从这里开始,笔直地通向北方,有些地方还留下铺砌的路面。那时我常站在小山上想着过去的一切:奴隶罪人划的船和罗马军队,俘虏和官员,妇女和商贩,像我一样的空想家,所有出入这个港口的熙来攘往、喧闹嘈杂的人群。但现在呢!只有草坡上几块砾石、一两只羊——和我!昔日的港口所在地,现在是一片沼泽,弧形地扩展到遥远的邓杰内斯,到处点缀着一些树丛和中世纪城镇教堂的尖顶。现在这些古老的城镇,也继列马纳斯之后趋向消亡了。

沼泽上的风光确实是我见到过的最美妙的景色之一。我想邓杰内斯大概离这里有十五英里远,它好像一条筏子浮在海面。再向西便是靠近黑斯廷斯港落日之下的一些小山。这些小山有时显得又大又清晰,有时却暗淡而低矮,经常则是由于气候的变化,完全隐没不见了。沼泽的近处河道交织。闪闪发光。

从我工作时靠近的那扇窗子可以望到山脊,也正是从这窗子里我第一次看到凯沃。当时我正在努力搞我的那个剧本,强把心思放在这真正困难的工作上。非常自然,他引起了我的注意。

太阳已经落山,天空清晰平静,呈青黄色。就在这个背景下,衬托出他黑色的身影——一个极为古怪的矮小的身影。

他是一个身体滚圆,长着两条细腿的矮个子,一举一动都带着一种痉挛性的抽动;他头戴板球帽。身穿长大衣,一条骑车穿的灯笼裤和一双长筒袜。他认为这种打扮适合他那极不寻常的思想。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穿戴,因为他从不骑车,也不打板球。那是一种偶然凑在一起的服装。我不知道这种服装是怎么兴起来的。他用手和胳臂作着手势,他的头猛地向四下转动,嘴里发出嗡嗡的声音。这声音好像出自什么带电的东西。你从来不曾听过这种嗡嗡声。他不时地还以一种最不寻常的声音清一清他的喉咙。

那时已经下过雨,人行小道的路面很滑,这更增加了他那步态的痉挛性。他走到正对着太阳的地方站住了,掏出只表,犹疑了一下,然后做了个痉挛的手势转回身,匆匆忙忙地折回原路;他不冉做手势,而是跨着大步走,显出他那一双大脚——我记得他那双脚因为沾了粘土,怪模怪样的显得更大——对他最为有利。

这件事发生在我旅居的第一天,当时我写剧本的精力达到高峰。我认为,这件事纯粹是个分心的讨厌事件——浪费了我五分钟。我又回到剧本写作上来。但是,第二天黄昏。这种怪现象非常准确地又出现了,再一个黄昏又重复了一次。确切地说,只要不下雨,每个黄昏都是如此。于是要想把注意力集中在剧本写作上得费很大力气。

“这个该死的家伙,”我说,“真叫人认为他在学演木偶戏啦!”有好几个黄昏我从心眼儿里咒骂他。

后来、我这种厌烦的心情变成了惊异和好奇。一个人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干这事儿呢?

第十四个黄昏,我再也忍耐不住了,他刚一出现,我就打开那个法国式的窗连门跨过前廊,直向他总是站立的地方走去。

我来到他身边时,他已经掏出了表。他长着个胖圆的红脸,眼睛是棕红色的——我以前都是逆着光看他的(所以没看清过)。

“请等一下,先生。”他转身时我说。

他睁大眼睛。”等一下,”他说,“当然可以。要是您打算和我多谈一会儿,那也不算过分的要求——您说的等一下的时间已经到了——要是不麻烦的话,您可以陪我走走吗?”

“一点也不麻烦,”我说,便在他身旁一起向前走去。

“我的习惯是有规律的,我和人交往的时间——是有限的。”

“现在这时间,我猜想,是您锻炼身体的时间吧?”

“是的。我是来这里欣赏日落的景色的。”

“您不是。”

“先生,这——?”

“因为您从来不看日落。”

“从没看过?”

“对了。我看了您十三个晚上了,您没有看过一次日落——一次都没有。”

他皱着眉头,像一个遇上难题的人那样。

“嗯,我喜欢阳光——空气——我顺着这条道走,穿过那个栅栏门”——他猛地转过头——“再向着——”

“您不是那样,您从来没那样做,这全是胡说,那儿没有路。譬如说今天晚上——”

“哦!今天晚上!让我想想看。啊!我刚看过表,知道我出来的时间已经比我准确规定的半小时超出了三分钟,我就决定没有时间再绕过去,我就转身——”

“您倒总是这样做的。”

他看着我——沉思了一下。“现在我想了想,也许我是那样做的。可是您刚才想要和我谈些什么呢?”

“怎么,就谈这事呀!”

“这事?”

“不错。您为什么这样做呢?每天晚上您到这儿来,还发出一种声音——”

“发出一种声音?”

“就像这样”——我模仿他发的那种嗡嗡声。

他看着我,显然,这嗡嗡声唤起了他的嫌恶。奇+書*網“我是那样干了吗?”他问。

“每个该死的晚上都做。”

“我一点不知道。”

他闭口无言,一本正经地打量着我。“会不会是,”他说,”我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

“看起来好像是,您说呢?”

他用手指向下拉他的下嘴唇,同时望着他脚边的一个水洼。

“我心里事情大多,”他说,“可是您想知道那是为什么,好吧,先生,我可以向您保证,我不仅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做,而且甚至不知道我这样做了。您想想,这是您刚才这样说的:我从来没有越过那片地??这,这些事情让您天烦了?”

出于某种原因,我开始有点可怜他。

“不是厌烦,”我说,“但是——您设想一下,要是您自己在写个剧本!”

“我不会。”

“那么。您想一下任何需要聚精会神的事情。”

“啊!”他说,“当然。”他又沉思起来。他的表情显得那样苦恼,我更可怜他了。追问一个陌主人为什么在一条公共路径上发出哼声,毕竟有点过分了。

“您知道,”他无力地说,”这是一种习惯。”

“哦!我懂得这一点。”

“我一定得改掉它。”

“要是让您为难就不用改了,反正也与我无关——这是一种自由。”

“没关系,先生,”他说,“没关系。我非常抱歉。我应该注意自己不要干这些事情。将来我一定注意。我能不能再麻烦您——一次?您学一次那声音?”

“大概就像这样,”我说。

“Zuzzo,zuzzo。可是实在地,您知道——”

“非常感谢您。实际上,我知道我变得愚蠢地心不在焉。您是很有道理的,先生——完全有道理的。确实,我很对不住您。这种事不会再有。现在,先生,我已经让您走出来太远了。”

“我确实希望我的鲁莽——”

“没关系,先生,没关系。”

我们互相打量了一下。我抬了抬帽子给他道了晚安。他有点抽搐地给我答了礼,我们就各走各的路了。

我站在栅栏旁,回头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身影。他的姿态显然不同了,走路好像有点瘸,个子也缩小了。同他以前又打手势又嗡嗡哼相对照,使我感到有点莫名其妙的忧伤。我目送他直到望不见影儿。随后出于把自己的事业坚持下去的由衷的希望,我回到平房,着手剧本写作。

第二天傍晚,我没有看见他。第三天也没有见到他。但我总忘不掉他,我想,作为一个感伤的滑稽角色,他或许在我的剧本情节发展上有用。第四干,他来拜访我了。

一时间我想不出他为什么夹找我。他非常郑重其事地谈些不相干的话,然后突然转入正题,他要把我的房子买下。

“您知道,”他说,“我一点都不怪您,可是您破坏了一种习惯,从而打乱我一天的日程。多年以来,我都从这个地方走过——好多年了。无疑地我是发了那种哼声——因为您的关系,那都不可能了!”

我建议他是否可以到别的地方去试试。

“不行,没有别的地方。唯一的地方就是这儿。我调查过了。现在——每到下午四点钟,我就走投无路。”

“但是,我亲爱的先生,要是这件事对您是这么重要的话——”

“重要极啦。您知道,我是——我是个研究家——我正从事着一种科学研究。我就住——”他停下来,像是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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