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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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誓-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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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时,他终于想起来了。

他知道,自己一定快死了,他也有预感,自己含在临死之前想起这件事来,所以,他早已想过,要在临死之前,再把自己如何得了那柄匕首的事,想上一遍  最好想到一半,他就死去  因为那是一个相当长的故事,那样,他就可以再也不想起这件事来了。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他还没有开始想得到那柄匕首的经过,他不肯承认自己快死了,而他竟先听到了自己的声音,自己罚那毒誓时的声音。

听到了声音,自然把一切全都勾起来了,往事一幕一幕,走马灯一样在他眼前闪过,他用力挥著手,却挥之不去,他紧紧闭上眼睛,却仍然把一切看得那么清楚。

他看到当时和自己一起跪在香案之前的,是一个秀气得令人心析的青年人,他一身紫衣,那青年人却是一身月白色,更衬得他面上傅粉,目若朗星,玉树临风,英俊不凡,和他的豪迈威壮,健硕剽悍,形成强烈的对比,可是两男的外形,却同样那么悦目。

他也听到那青年人在说:“你将有西行,正要穿越沙漠,这样的誓言,不是太重了么?”

是的,那次西行,应该是他第二次西行?还是第一次?竟有点记忆不清了。

他是怎么回答的?当然豪气干云  只要问心无愧,再毒的誓言也不怕。

后来一连串的事,又是怎么发生的呢?他的那柄匕首,无声无息插进了那俊美的青年人的心口时,是在誓言之后多久的事?

他自然记得一切发生的经过,只是他绝不愿意再去想,他无可避免地要“看”到的是,俊美的脸在匕首刺进去了之后,甚至没有一点痛苦惊讶之色,只是牵动了一下口角,说了一句话。

那句话,在当时,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可是这时,却像轰雷一样在耳际响起:“你不怕应誓吗?”

他怕,可是已经送出去的匕首,就算收回来,也已不能改变事实了。

匕首一进一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只不过是一眨眼的时间,可是一个生命,就此结束。那么俊美的一个人,就这样停止了心跳和呼吸。

他怕,因为怕在罚誓的时候,那么认真,所罚的誓言,又那么真实。

他怕,因为他知道,神明必然听到了他的誓言。

当他把匕首送进他结义兄弟的胸膛之时,他可以肯定,绝没有任何人看到,整件事,做得秘密之极,除了他自己之外,不会有别人知道。

可是他还是怕,他不怕有人知道,就算真有人知道,他也可以应付,他怕的是,天知地知,神知鬼知,他如何能够应付天地鬼神呢?

在他做了那件事之后的第二天,他把一个娇柔无比的少女,带到了尸体之前,那时,少女的大眼睛中,珠泪滚滚而下,倚在他的胸前,泪水把他的胸膛,润湿了一大片,他轻搂著那少女的细腰,款款地安慰著:“人死不能复生,我会替他报仇,你别太难过了,我会尽我一切力量照顾你,爱……护你。”

少女的软馥馥的身躯,由于哭泣而抽搐,像一头受了惊的小鹿。娇躯的这种动作,使得这个大豪雄壮的身体,变得更强健。

他曾轻轻掠起少女的发脚,看著少女水嫩水嫩的脖子,用力吞咽著口水  后来,他曾不止一次,在那雪白粉嫩的颈上,留下了他的噬痕。

那一年,少女才十四岁。一年之后,少女成了他的妻子,少女的名字是柔娘。

裴思庆许久没有再西行,因为西行会经过沙漠,而他又曾罚过这样的毒誓。

他努力使自己忘记这件事  或许这是他最大的错误,他不应该忘记这件事,应该时时刻刻记著,那么,他就不敢再跨进沙漠半步。

可是他却十分成功地,真正地忘记了这件事,每当柔娘偎依著他,他感到无比满足的时候,他感到柔娘自出生以来就是怕的,若不是有了他,根本不必有柔娘这样的女子在世上。

一切都那么心安理得,于是他再度西行。

裴思庆再明白也没有:他完了,当年他罚了毒誓,现在毒誓应验了。

令他不明白的是,一百多人,他们是不是当年也曾罚过这样的誓言呢?若不,为甚么那么多人,都一起死在沙漠之中了呢?

他一直在想这个问题,耳际轰雷一般响起的,是“你不怕应誓吗”这一句询问。

他感到天旋地转,这时,又有一点奇异的、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飘入他的耳中,可是他已经没有能力去判断那是甚么声音了。

第六部:一个神秘的拍卖会

温宝裕摇摇摆摆走进来  他发育良好,身体健康,个子相当高,所以他故意夸张他走路的姿势时,看起来自有他的潇洒味道,我曾经对他这种行动,表示过一些异议,温宝裕睁大眼睛望著我:“现在的青年人,都是这样的啊。”

我无法表示意见了,因为我不再是青年人了。

我曾观察过,胡说对他的这种怪模怪样,一点也不觉得碍眼,虽然他自己的行动很合乎传统的庄重的原则。

而良辰、美景对温宝裕的仪态,简直欣赏,有一次,两个小丫头侧著头看了他好久,由衷地道:“小宝,你可以算是美男子,只可惜,太无懈可击,反为不美了。”

温宝裕一翻眼:“我应该怎么样?把自己的鼻子劓了才够标准。”

小宝在这里,不说“把鼻子割了”,而用了一个“劓”字,多半预算良辰、美景会听不懂,可是良辰、美景闷哼一声:“不必,叫苗女在你脸上黥上一条甚么毒虫,也就差不多了。”

一个说“劓”,一个还以“黥”,温宝裕一人难敌两口,只好偃旗息鼓,不再唇枪舌剑。

由此可知,良辰、美景也并不讨厌温宝裕的行动,所以,我看到温宝裕有点不顺眼的行动时。也就忍住了不出声,久而久之,倒也习惯了。

温宝裕走进来的时候,我正准备出去。他简直可算是我屋子中的一员了,所以我只是向他一挥手,示意他自便,并没有打算为了他的出现而多逗留一会。

温宝裕一看这种情形,打横一跳,拦住了我的去路,扬著手中一只黑色的信封:“我收到了一封十分古怪的邀请函,想听听你的意见。”

温宝裕这小子,自从他也有了好几宗古怪的经历之后,十分之自以为了不起,不论遇上甚么事,各种各样的意见之多,无以复加,这次居然会来不耻下问,来听我的意见,那是十分难得的事了。

我停了步:“请你去参加甚么?”

温宝裕拍打著信封:“一个拍卖会。”

我立时自鼻孔中发出了“哼”地一声响。这个动作,叫作“嗤之以鼻”,温宝裕自然是明白的。

他立时不以为然:“亚洲之鹰罗开,认识了他毕生唯一所爱的异性,也是在一个拍卖会中开始的。”

我侧著头打量他,当然是意存不屑,有“你怎么能和亚洲之鹰相比”之意。

可是在看了他一会之后,我倒也没有甚么可说的,因为温宝裕有一个长处,他全身上下,自然也包括神情,都自然而然,绝不做作地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任何人,如果有这种出乎自然的自信,就一定会给他人好感  要注意的是,自信的神态必须出乎自然,而不是做作,不然就会令人反感。

温宝裕的这种自信,和他成长的环境,当然有一定的关系,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能还来自我和白素对他的影响,但是当然,更主要的,还是他天生的性格。

这时,他看到我并没有再说甚么,就知道他自己已通过了“考验”,所以,又把那信封向我扬了一扬:“这个拍卖会,规定所有参加者,都不得暴露自己的身分。”

我扬了扬眉:“哼,除了化装舞会之外,又有了化装拍卖会?”

温宝裕皱著眉:“有些拍卖会,不公布拍买者的姓名,倒是惯例。例如上一次世界上最珍贵的邮票‘圭亚那红一分’,就不知是谁买了去。还有,那颗著名的天然粉蓝色钻石‘海洋之魂’也不知  ”

看来他在收到了那个请柬,做了不少的资料查阅功夫,他记性好,要是由得他滔滔不绝说下去,不知道可以说多久,所以我一挥手。打断了他的话头:“够了,可有说明为甚么所有的人都不准暴露身分?”

温宝裕吸了一口气:“有,说得很坦白,说是拍卖的珍品,大多数,甚至全部,来历都不是很光采,不可深究。可是又绝不是贼赃。其中,绝大部分,和多年之前,一个著名的中亚考察团有关  ”

我本来已听得没有甚么兴趣,准备走出门去了,可是一听到最后那句话,我陡然一扬手,问:“斯文哈定考察团?”

温宝裕耸了耸肩:“没有明说,不过据我的推测,正是斯文哈定考察团。”

我抿著嘴,来回踱著步。

斯文哈定是著名的瑞典学者,世称最伟大的探测家,毕生致力于中亚细亚的探险,足迹遍及中亚各地,对中国的西北地区,更曾进行过长时期的探索,对新疆、西藏、蒙古地区,比任何人都熟悉。

我早就对斯文哈定的探险行为,十分有兴趣,一来由于我生性也喜欢探险,二来,是由于斯文哈定曾几次来回戈壁沙漠,他的著作之一就是“戈壁沙漠横渡记”,在沙漠中有了不少发现。

围绕著他的探险活动,还有许多传说,都十分之引人入胜。传说中有一个,说他曾在戈壁沙漠之中,发现了一个被淹没了许久的古城,那个古城之中,有著许多奇珍异宝,都落入了他的手中,而且,他并没有公布这件事  如果公布了,当地政府会没收这些宝物。

如果传说属实,那么斯文哈定保有这些宝物,自然不能算是很光采的了。

一座被风沙淹没已久的古城,这自然十分引人入胜,所以我伸手,便把温宝裕手中的信封,接了过来,抽出了请柬。

请柬也是黑色的,印著银白色的字,首先是一段邀请文:素仰阁下对珍贵物件,极有兴趣,所以邀请阁下参加这次神秘拍卖会,主持者保证阁下绝不会失望云云。

在我看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温宝裕在一旁,解释他何以会接到这份请柬的原因  我正想问他。

原来当温宝裕才主理陈长青的那幢大屋子之后,需要现钱来怍管理改建之用,经过我的同意,变卖了一些屋中的古董,也曾把几件珍贵的东西,交给国际性的拍卖会拍卖。所以,温宝裕的名字,就被列为“国际收藏家”之列,所以,就收到了请柬。

在邀请文之后,是另一段文字:“鉴于本次拍卖的珍贵宝物之中,部分或大部分的来历,并不光采  但保证绝非贼赃,绝没有任何法律纠纷。”

那段文字又道:“所以整个拍卖会现场的参加者,均不能暴露身分面目,包括拍卖会主持人在内,均请戴面具或化装,务求掩遮本来面目。若阁下自问能遵守此项规定,请电本会,当即寄上精美的拍卖物品目录  绝大部分,都是中亚细亚的艺术精品和宝物,和一个著名的探险队有关,有许多简直是传说之中才出现的珍品。”

温宝裕看到我抬起了头,就道:“看,毫无疑问,这个探险队,一定是斯文哈定领导的探险队。”

我问:“你打电话去了没有?”

温宝裕道:“当然打了,明后天就会收到目录,倒要看看有甚么奇珍异宝。”

我笑:“你那大屋子中的奇珍异宝也够了,还想去买别的?”

温宝裕摇头:“不是想去买,是想去看看那个见不得人的拍卖,究竟如何进行。”

他把这个拍卖会形容为“见不得人”,倒也十分贴切,自然,也大有可能,这根本是拍卖会主持人的噱头,藉此吸引人参加  如果不是由于这一点,小宝不会有兴趣,也根本不会来和我商量了。

一想到这一点,我又有点扫兴:“你想去参加?奇怪,你注意到了极不合理的一点没有?”

温宝裕纵笑了起来:“当然注意到了,它没有拍卖的时间地点。”

我瞪著眼:“这不是混账吗?”

温宝裕道:“我想一定是在目录上  可能不想太多没有诚意的人参加,所以才这样做的。”

我笑了起来:“你是甚么时候开始争取到行动自由的?如果拍卖会在外地进行,就算令堂肯让你去,难道你就不顾学校的课程?”

温宝裕苦笑:“希望拍卖会在本地举行。”

我看了看信封,信是从巴黎寄出的,我代替他发出了一下长叹声:“机会是三百分之一。”

温宝裕望定了我,我看出了他的心意,连忙摇头:“不,我不会去参加,别说我没有好奇心了,这一切,可能都只是拍卖商设计的吸引顾客的噱头。”

温宝裕不置可否,只是道:“有可能,等看了目录再说,或许没有甚么特别。”

我点著头,向他挥了挥手,走了出去  我那次去办的事,和这个故事无关,所以不提了。我是一个典型的“无事忙”,可是也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事,就是在一开始看来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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