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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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起-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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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他点的烟一根的价足够买到锺苟手里的那种烟的一百根。
  他缓缓地点,缓缓地吸,显得有格调极了。
  然後他又缓缓地开了口,缓慢里带著漫不经意:“如果想要他早点出来,就让我出点力吧。”
  他说完,锺苟就笑了,笑容显得讽刺至极:“您也不想想,他会接受不?”
  “是啊,他不会,”宁铭也不生气,只是淡淡地笑,“所以这不找你来了,去劝劝他,他从小就金贵来著,没必要在那里受那麽多苦。”
  荒唐得要死──把张欢华弄进去的人在这里跟他说他家张欢华没必要在里面受那麽多苦。
  锺苟眼睛发涩,他眨眨眼,把涩意眨掉,笑,“我劝?您也太看得起我了……”
  “你不想见他吗?”宁铭也不著急,只是看著清晨平静的河面平静地道。
  他这麽多年,耐性都是相当的好,以为跟张欢华磨著磨著,张欢华到了一定年纪,玩透了,他就可以去到他身边陪著他了。
  只是後来冒出个锺苟,宁铭觉得自己耐性就没他自己以为的好了。
  他爱张欢华多年,爱到甚至连年老的年月都已想好要怎麽度过,哪想凭白无故的,中途杀出了个意料之外的人。
  更让他觉得无法忍受的是,张欢华还真打算当真了──他在锺苟面前表现的体贴让宁铭觉得就算自己修为再好,也因其有些按捺不住了。
  所以他在中途推了一把──把张欢华推进里面真的有困难,他用了大把的钞票大把的女人才控制了那麽几个对张欢华能起作用的官员。
  他甘心被一些人利用,为的不过是宰断他跟某人的某些联系。
  就算张欢华出来後不接受他,那也无妨,他跟著再跟他磨时间就好。
  时间让他跟他磨成了好友,他不信,再磨个几十年,他们成不了老来伴。
  有什麽恨意跟厌恶是时间抹不平的?再说了,他又不差,顶多对他的心思因太重所以太狠,用力过猛。
  可这有什麽好计较的,等他能陪他走到最後,张欢华就会知道,他到底是有多爱他了。
  
  想到这些,宁铭模糊地笑了笑,也不去看旁边的人。
  听到能见到人,锺苟蹲下了身,高大的青年蜷蹲在破旧的码檐上,贪婪地抽著手中的那根劣质烟。
  烟抽完了,他重新站了起来,露著白牙对宁铭笑著说:“我想见他,但可能如不了你的意,我不会劝他,我不敢劝他,我要是敢,他会打死我的。”
  宁铭这时回过头看向了锺苟,锺苟笑著补充说:“我现在还不想死,真的,宁先生,我不想死,我想好了,他现在出不来,我等他出来,他过十年出不来,我等他十年,我就不信我等不到他,我比他年轻,就算他一直出不来死在了里面,我也会等到他的尸体……”
  宁铭如同雕塑一样完美又冰冷的脸孔在河岸轻晨的风里吹,他冷冷地看著锺苟,锺苟还在笑著跟他说:“我也不知道你到底是不是爱他,像我爱他,就恨不得他每天舒舒服服地过好日子,让他去受苦这种事我是万万不敢想的,你知道他金贵,还让他去受苦,我是真不知道你是怎麽想的,我真弄不清你这种人,怎麽他那麽好,还能对他那麽坏呢?”
  他说完,见宁铭没搭理他,他也不介意,低头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又抬眼瞄著宁铭露齿一笑,笑容里有些不好意思,也有些请求,“宁先生,你能让我去看他一眼吗?”
  他跟宁铭说完那些话,现在,却又跟宁铭求起了情来……
  不可思议的转折,但锺苟做起来却自自然然,像是为了去见人一眼,他干什麽都挺愿意的,求人什麽的他也无所谓。
  他本来就是个只要饿不死就能凑合著活一天过一天的人,没什麽无谓的多余的自尊,只要能去见人一面,他挺愿意跟这个害张欢华的人适当地低一下头。
  当然,不能说张欢华不愿意听的话,免得他在里面还要为他生气。
  宁铭一直冷冷地看著他说,这时听完,踩熄了刚扔到地上的烟头,又问了一次:“你是不愿意劝劝他了?”
  锺苟摇头。
  宁铭笑了笑,也不再说话,转身就走了。
  背後,锺苟在後面喊:“你能让我去看他一眼吗?”
  宁铭懒得回头,沿原路走回去了。
  後面,锺苟看著他的背影没再说话,只是等人走远了,他才蹲下身来掏出烟来抽。
  他刚从宁铭短短的几句话语里听出来了,张欢华在里面受著苦呢。
  锺苟的背佝偻地弓起,感到前所未有的骇怕跟恐惧缠绕著他,以前就算好几天没找著一口吃的他也没这麽无助过,现在,他就被这种可怕的情绪包围著。
  包围得他毁天灭地的心都有了。
  
  
  跟锺苟见过面,宁铭第一次去看张欢华。
  看到张欢华时,他仔细打量著眼前的人──是瘦了不少,脸颊没肉,深凹了进去,脸色苍白,有种病态至极的英俊。
  头发很久没打理,显得长,更让他显得颓废。
  但人是颓废的,但神态自若,见到他,还微微地笑了一下。
  宁铭也回了个微笑,两人见面坐下,谁也没有先开口说话,但气氛自然,谁也没觉得有什麽尴尬与难堪。
  他们都是对待这种情境的高手,就算各自背著斗得你死我活,但见面了,让场面融洽得如沐春风也是他们的拿手本事。
  宁铭是其中高手,而张欢华更如是。
  他嘴毒,爱讽刺,但到了正经场面上,谁也看不透他。
  宁铭有时也看不透,只好让自己像他一样。
  两人沈默了许久,过了一会,宁铭递了根烟过去。
  张欢华摇头拒绝,先开了口,淡笑著说:“这几天噪子不行,不抽了。”
  “嗯……”宁铭用鼻子浅应了一下,过了一会,又抽了一口烟,才张嘴问:“感冒还没好?”
  “怕是。”张欢华笑著点了点头,揉了揉鼻子,把喉咙里的咳嗽忍了下去。
  这种软禁真要命,不给吃饱,不给睡好,被子也不给床厚点的盖,让他大病小病地病著,确实挺折磨人的。
  “要不,早点出去?”宁铭沈默了许久,终於开了口。
  他这个口本来不想开,因为根本无一丝把握,但看著张欢华这样子还是开了口,他对张欢华的爱或许不纯粹,但心意却没因此要少一分。
  “早点?”张欢华淡淡看了宁铭一眼,敛了下眉想了一下说:“然後呢?”
  “出去了跟我住一块呗……”宁铭说到这笑了,为自己为这事的百般折腾笑了,事到如今,他把他的最终目的说了出来,却还是一点把握也没有。
  以前说,张欢华肯定是会给拒绝答案的。
  现在说,他其实也没一点把握。
  只是事到临头了,也只能说了。
  宁铭也不後悔。
  只是看著说完看著张欢华,等答案。
  张欢华看著宁铭仅是短短地淡笑了一下,之後挪了个姿势,让自己靠著背椅更舒服了一点,才漫不经心地开口说:“还是算了。”
  他淡淡地拒绝著,这几天他因为病著精神也不太好,眼睛要眯不眯地眯了一下,觉得稍舒服了一点,又把眼睛抬起,看向宁铭。
  意料之中的拒绝答案,宁铭握著烟的指尖抖了一下,过了好一会,他叹了口气,说:“我怕你捱不住,没等你想到办法出去,就死在了里面。”
  这倒确实是,张欢华觉得自己的身体从来没有这麽衰弱过,但也没办法,他这头,不想低的时候,死一百次他都低不下。
  这种事,都是个人决定的事,也只好承担後果,所以也只好略带遗憾地跟宁铭说:“也只能如此了。”
  他说著,也觉得自己这点执拗有些可笑,平时明明姿态该低时他也低得下,但换到这事上,就不行了。
  不过,也确实是这些人做得太过份了。
  收了他的半壁江山,如果要出去,肯定还要收他剩下的小壁江山才甘心的吧?卖了老头们费尽心机给他的零零碎碎,还要把身给卖了──这麽让自己烦恼的事还是不去做了。
  要是真没等到出去的那天就死了,张欢华也无所谓了。
  反正,他外头留著几个人,到时候他们把他拖下水的人全部拖下来陪葬就是。
  他做事低调,并不代表为人干净──他做得出来的事多著呢。
  老头们之所以偏爱他,可不仅仅是因为老混蛋们终於有了个乖孙。
  
  
  一年後,张欢华的会计收集到了足够多的信息,捅了个马蜂窝,直接造成某市的市长章斯鹏畏罪潜逃出境。
  出境之後几天,又被国际刑警发现死在国外的海滩上,身上被砍了十几刀,手脚被割掉,放在一边。
  这事一出来,尸体照片发往了无数知情人的家里。
  而在牢里的张欢华那里消停了不少,有顿饱饭吃了,水也给得干净了,偶尔还给他发几片止咳药。
  
  
  事发之後仅仅不到两年,浦志成本来还挺黑的头发全灰白了一片,还好他为人豁达,跟人勾心斗角之余也还有力气跟家人共享天伦,什麽也没落下,头发白就白了,但精神还不错,看他那劲头,活个百把岁都不成问题。
  这天他约了锺苟,那个高大的青年穿著件十元一件的T恤蹲在椅子上兴致勃勃地跟他讨论他跟张欢华的新家,说到兴起,眼睛还冒光。
  浦志成现在是真喜欢这个孩子,沈得住气,还对张欢华死心塌地,人聪明不算,还挺有本事,逼急了也相当会咬人。
  上次有人找碴,工商的人去封他的货,也硬是让这小子逼得那些人打了他一顿,然後把“执法人员”打人的视频一传到网上,在舆论的谴责下,他人给放回来了,货也给要回来了。
  他吃得亏,忍得住气,有时老成得连浦志成都觉得自己几十年的修为都未必比得上他──上次锺苟被打得相当惨,头都打破了,头上还缝了好几针。
  看著现在光著头,头上还缝著针的青年口沫横飞地跟他说著花园要种丝瓜,以後也就不必买了,能省不少钱时,浦志成忍不住笑了,“这个,花园种丝瓜?欢华怕是不会喜欢吧?”
  锺苟一听,扁了扁嘴,骂:“德性,丝瓜也能开丝瓜花啊,我就不明白你们这种人了,同样是花,还能结出吃的来,你们怎麽就爱那种只开花不结果的玩艺?真是臭德性……”
  说完他挺不屑地哼了一声,顿了一下,征徇性地说:“要不种点喇叭花?”
  浦志成笑。
  “唉……”锺苟却叹气,“他喜欢的那些东西是真不实用,以前家里他种的那些乱七八糟的花,就摆著看,还要花钱请园丁,忒浪费了,後来我帮著伺候著也觉得不服气得很,养那些破花的费用比养我还贵,现在我也忙得很,哪有时间帮著伺候那些玩艺,还是等他回来了之後再说,大不了请个园丁……”
  说完,挺不甘心地妥协了,把那片地划了出来,喃喃著说:“我还是先种点丝瓜南瓜什麽的吧,等他回来了再弄他喜欢的。”
  浦志成看他挺丧气的,尽管对他把一幢好房子弄成一个农家乐院子风格的品味有些不敢苟同,但还是安慰了几句:“你先种著,可能他觉得新鲜,会喜欢呢……”
  “哦……”锺苟不太相信地敷衍应了句,对张欢华会喜欢他的菜地的事一点把握也没有。
  张欢华可是那种看著冰箱里那些他买来的菜,一边捧著电脑认真搜索图片,一边对应那些菜的样子才能说得出其名字的人。
  要他去喜欢那些他绞尽脑汁才认得出的东西,怕是相当的困难。
  看锺苟那脸我完全不这样想的表情,浦志成笑出了声,拍了拍他的肩,说:“吃蛋糕吧,你浦婶一大清早给你做的。”
  因为锺苟这段时间常来,跟浦志成的家人也见过了不少次,浦志成的妻子挺喜欢这个来了还帮著她整整厨房跟院子的万能小夥子,现在每次他去浦家都能受到她的热情欢迎,偶尔浦志成来找他,她还会让浦志成带点吃的给他。
  “帮我谢谢浦婶。”锺苟把4寸的蛋糕拿到手里,也没客气,几口全吃完了。
  “平时该吃的就吃,别太省了……”见他那样,浦志成忍不住劝,上次他去锺苟的地方找了次人,发现锺苟蹲在地上吃馒头时鼻子都有发酸。
  “没省,每顿得吃得够饱。”锺苟不以为然地道,其实他也没省自己的吃的,顿顿都吃得足够饱,要不然,他能长得这麽高这麽壮实麽?
  “吃好点。”浦志成这一年多把锺苟的为人看在眼里,越发地觉得喜欢这小夥子,张欢华是真养了个不错的人,进退适当,不丢人不丢份,实在难得得很。
  就算是抠门,抠的也是自己的门,用这小夥子的话来说,省的钱都是以後用来给张欢华败家的。
  这话说著可笑,但听在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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