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荒纪年 作者:修七》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蛮荒纪年 作者:修七-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极其珍贵,处处都缺水,在净水设备研制出来之前水系异能者几乎都是留在后勤处做水桶的。周康的水系异能虽然废柴了些,供应三人日用还是够的,说真的他还真没缺过水。
  从狗嘴里救了他一命,背他走路,给他水喝,胡子哥好人!
  堂哥说过,遇到好人,那好人又长得不丑,一定要紧紧抓住不放手,要知道,好人是最好用的!这是真理,周康一直记得牢牢的。堂哥他姘头就是这么被抓住的,末世前忠心耿耿,末世后死心塌地,连他这根小后腿都照顾的妥妥帖帖的,别提多好用了!
  拿着水袋感慨了一会儿,里面的水却是没敢喝,就他那娇弱的肠胃,过期一周的肉罐头堂哥都不敢给他吃,这种不知道干不干净的水他哪敢碰啊,会没命的!
  不知走了多久,被晒的晕晕的,再加上异能透支精神高度紧张,这么一放松,疲惫就来了。周康睡的很熟,一边做梦一边催促:“哥,走快点,要上课了。”
  正急着进教室,一激灵醒过来了。原来是做梦啊,也对,这里可没有学校,也没有每天背他上学放学的堂哥。周康顿时就失落了。再看前面,一座不太高的岩山,还有两个明显经过雕琢的山洞,一个山洞洞口还晒着一张豹皮。
  周康看看晒在那里的豹皮,再看看胡子哥的豹皮裙,明白了,这是到人老窝了。
  看了胡子哥一眼,周康朝山洞走了几步又停下了。胡子哥没反应。周康就直接走进去了。山洞是敞口的,很亮堂,周康一眼就看到一面墙壁上刻满了字,小篆,非常漂亮的小篆。                    
  
    第 3 章

  这么漂亮的小篆可不是寻常人写的出来的,除非那些书法大家,更何况胡子哥是刻在墙上的。周康摸着那些漂亮的字体,呆了呆。
  胡子哥没有进山洞,而是拖起回来路上打到的猎物处理起来。
  周康看了一会儿,走过去动手帮忙。胡子哥处理猎物的手段简单而粗暴。那只既像羊又像鹿的猎物还没有断气。胡子哥在猎物脖子上用剑戳了一个洞就直接凑过去喝起血来,自己喝完了又递过去给周康喝。
  周康脸色有点发白。这两个山洞中的人类文明实在是少之又少,也没有第二个人生活过的痕迹,再加上胡子哥那喝血的熟练动作,这个地方,是远离人类还是根本就没有人类?胡子哥是老乡是肯定的,但是,一个有弓箭有佩剑却茹毛饮血面不改色的老乡,老天,他究竟穿到了什么地方!
  血腥气很难闻。周康往后退了退。胡子哥又把猎物滴着血的脖子往前递了递。周康干脆撇过了头。他的肠胃,是招待不了新鲜血肉这样尊贵的客人的。
  胡子哥不再勉强,直接扒皮烤肉。
  火种是保存好的,可是,肉是扒了皮洗都没洗就直接烤的,而且,根本就没有抹盐!
  难怪胡子哥要直接喝血了,这里或许根本就没有盐吧?周康脸更白了。
  如果没有盐,凭他的身体恐怕没多久就得把小命给交代了。即使他的戒指中有各种作物种子,可那些都代替不了盐。
  周康觉得,他得和胡子哥好好谈一谈。关于这里的生存环境和以后生存需要面对的问题,比如鬣狗群那样的凶猛野兽,比如大自然。
  从戒指中取出一包盐一瓶蜂蜜,周康过去蹲下帮忙烤肉。
  胡子哥只取了一只羊腿和一副羊肝,剩下的远远的扔开了,扔开走远以后天空中盘旋已久迟迟不敢落下的秃鹫才一拥而上。
  胡子哥好样的!
  以前看动物世界,即使是狮群聚餐这些不太漂亮的鸟都是组团围观的,可是在胡子哥这里它们却连落下都不敢!还有那夹着尾巴逃跑的鬣狗群,这说明了什么?胡子哥已经凶名在外了!
  周康迅速得出了一个结论。跟着胡子哥有肉吃!跟着胡子哥不怕被当肉吃!
  咬一口香喷喷的烤羊肝,周康突然觉得好幸福。
  “蒙恪。”
  正吃得香,一个声音响起。周康抬头看过去,正对上胡子哥双眼。
  “蒙恪。”胡子哥又重复了一遍,还在地上用树枝写下了那两个字。
  这次周康听懂了,也看懂了,然后重复了一遍:“蒙恪。”又傻愣愣加了一句:“姓蒙的?蒙恬你认识不?”
  蒙恪神色莫名地点点头:“家父。”
  周康顿时就噎住了,好不容易咽下去嘴上就没把门的了:“蒙恪?蒙恬的儿子?蒙毅的侄子?蒙武的孙子?蒙骜的曾孙?”
  蒙恪脸色更怪了,点头:“正是。”
  周康抽抽嘴角,哑了。
  蒙恪动容,猛地抓住周康的手说了一大堆。
  可惜除了少数几个词以外周康都没听懂,但是还是抓住了蒙家大秦始皇几个词,然后嘴角抽的更狠了。
  伸手拍拍蒙恪的肩,周康不介意安慰下这个比自己更惨更悲剧的老乡:“大秦已经灭亡两千多年了,秦始皇死后胡亥瞒了死讯,矫诏杀了扶苏,又先后杀了蒙毅和蒙恬,然后做了几年皇帝,秦朝二世而亡。”
  蒙恪呆了。
  周康后悔了。蒙恪也许是刺激受大了,肉也不吃了,跑到山洞里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再出来身上就多了一件非常不合身的铠甲。
  铠甲!果真是蒙家子弟么!
  山洞外,蒙恪穿着一身紧绷绷的铠甲朝着北方跪着,头低低的,眼泪一滴滴落在地上。
  周康觉得有点心酸,想起戒指里藏着大嫂的一瓶五粮液,就取出来打开盖子送了过去。又在人身前撮了三个土堆点了三根香。一边点香一边小小惭愧了下,这是他用来助眠的安息香,凑合着用一用也可以吧?秦朝的祭祀礼仪他根本就不懂,就算懂也什么都没有,总算聊胜于无吧!
  蒙恪接了酒洒在地上,哽咽了两声。
  周康没敢围观,默默缩回了山洞。
  天渐渐暗了下来。
  周康舒舒服服睡了一觉。
  蒙恪跪了整整一夜。
  清晨醒来,周康扭了扭腰,发现先前透支的异能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了,心下大定。治愈能力果真好,恢复起来超快,难怪老有人想拿他去做小白鼠了。再看看手上的空间戒指,周康有几分厌恶。这样小小一枚戒指也不知道研究所是拿了多少空间异能者切片才做出来的呢!即使这样猜测,戒指他也是舍不得丢掉的,眼不见为净罢了。真正高尚的人末世也多得是,只是都活不长而已。
  蒙恪已经换回了豹皮装,正盘腿坐在洞口发呆,一夜下来,脸上的胡子更乱更没形象了。
  “大秦,蒙家,把你知道的告诉我。”蒙恪说。
  周康洗漱过,这才过去在人对面坐下,然后把他知道的一些秦朝历史说了一遍,包括指鹿为马,包括楚汉之争,包括之后的朝代更替,直到末世来临。
  蒙恪一声不吭,只是静静听着,昨天从树上揪他下来的那股精气神都不见了。
  说得口干,周康取出一瓶矿泉水喝了两口,剩下的递给了蒙恪。
  蒙恪接过去喝了两口,笨拙地拧紧盖子,很珍惜的放了起来。
  周康叹口气,在掌心中凝出一颗水球拉过蒙恪的手放了上去。
  蒙恪脸色变了变,眼睛也明显亮了亮,就着水球洗了手,说:“这就是异能?很好。”又指了指远处,说:“这里,七个月干热,五个月降雨,没有冬天。”
  周康顿了顿。没有冬天,干季和雨季,就连气候也像非洲草原么?非洲草原,那可是完全不具备人类定居条件的地方啊!
  可是,摸清一个地方的气候,震慑食物链顶端的野兽,恐怕也要很久很久吧?这个人,又在这里呆了多久了?
  “你怎么来的?来多久了?”周康问。
  “追杀一个匈奴王子,六年。”蒙恪说。
  六年,一个人。周康呆了。                    
  
    第 4 章

  周康沉默了一会儿,开始打理早餐。昨晚吃了烤羊肝和很大一块肉,肚子已经在抗议了,今早他是不敢再吃肉了,果真他做不了蒙小将军那样的肉食动物。昨晚的羊肉没吃完,剩下的拿盐腌了起来。早上做一个土豆炖肉还不错,他吃土豆,小将军吃肉。
  于是,蒙小将军继水球之后又见识到了土豆生崽崽的壮观场面。
  吃着土豆炖肉,蒙恪多看了周康几眼,然后在山洞不远处撒了一泡尿就背着弓箭离开了。
  周康顿时就凌乱了。原来蒙小将军都是用这种方式划地盘的么?和原住民不要太像啊!
  蒙小将军出门打猎,周康溜溜达达继续视察两人的私有财产。在看到那两个陶瓮的时候狠狠龇了龇牙。真不愧是蒙家子弟,连挖坑烧陶都会,这让来自未来的周某人情何以堪啊!两个装水的陶瓮,一个刚刚炖肉用的陶盆,一个吃饭用的大陶琬,不得不说,蒙小将军让人很佩服。
  两个山洞坐北面南,都在比较陡峭的半山腰处,就地势来说,尚算安全。但这种安全也是相对的。对蒙小将军来说自然没什么危险,若是换成他就不一定了。以他这样的渣体质,别说大猫,哪怕只是爬上来一只野狗都能要了他的命。所以他周某人就注定是拖后腿的么?以前拖堂哥和他姘头,险些把人拖死。以后,唉,以后也不知道小将军愿不愿意拖他试试……
  好忧伤……
  明明人家懂六门外语很有前途的……
  唉……
  不过,六年啊,一个人,在这样的环境中熬了六年,那得多么坚定的心智啊!周康又佩服了起来。如果换成他,整整六年只有一个人,就算不会发疯恐怕也差不多了。一个人,可以六年不说话么?又不是哑巴,又没有网络。
  蒙恪,蒙恬的儿子。蒙恬可是他最喜欢的秦汉大将。却匈奴七百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即使是后世的卫青霍去病,也是远远比不上的。胡子哥居然是偶像的儿子!麻蛋,要不是胡亥把蒙家人都杀光了,恐怕大秦也不至于灭的那么快了。
  不过,偶像的儿子怎么了,还不是得跟他一起窝在这里?啊,不对,不能这样想,太不厚道了,以后吃肉还得指着胡子哥呢。
  一阵尿急。周康看了看早上胡子哥划地盘的地方,默默地走过去照猫画虎也来了一泡。
  放完水,开始归置地盘,等蒙恪回来的时候周康已经在附近种了一圈铁线藤,还夹杂着几棵变异刺玫。只是种了这些东西,异能就已经用的差不多了。也难怪研究所想把他切片,他体质太差了,水木双异能各种挫,治愈能力也因为身体硬件不配合各种受限。上面当然是要利益最大化的,可偏偏他又不是个为大义舍身成仁的,堂哥和他姘头又是无原则护短的,结果两败俱伤鸡飞蛋打。
  蒙恪看了看周围的变化,什么都没说,把手中的一串兔子丢在一边开始扒皮,又冲着周康示意了下腰间的兽皮袋子。
  周康过去解下袋子,从里面掏出一个空矿泉水瓶子,又摸出了四个蛋,鹅蛋大小,青色蛋皮上还带着花纹。
  蛋!虽说不知是什么蛋,周康还是很高兴。末世动物变异很多,蛋类绝对是奢侈品,比变异兽的肉还难得到,他已经很久没吃过蛋了。四个蛋,两个煮了吃,两个蒸蛋羹,很快,周康就安排好了菜单,也动起了手。
  然后,一不小心吃光了。
  当发现身前多了一个挡光的黑影时,周康手中只剩了一小块蛋清。呀,吃独食了!还是别人带来的独食!笨蛋,你面前的是蒙家小将军,不是你那个看你少吃一口饭都要难受好久担心你养不大夭折的堂哥!
  知错就改好孩子,周某人赶紧举起手中最后一块蛋清,诚恳状:“胡子哥,要吃么?”
  蒙恪沉默了一下,默默转身接着去对付那几只死兔子。
  哦,那就是不吃了!周康心满意足地把最后一块蛋清塞进嘴里,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
  蒙恪把兔子切成块放进陶盆看看周康,又从山洞里捡了几个早上没吃完的土豆削了皮,然后坐在一边等人开饭。
  周康顿时就产生了一种将军主外他主内的蛋疼感脚。麻蛋,以前家里掌勺的都是大嫂,大嫂做饭可好吃了!堂哥说过,就冲大嫂的好手艺,一辈子都不跟他离婚!
  “土豆炖牛肉才好吃呢!”周康一边接手了午餐一边说道。
  蒙恪擦剑的动作顿了顿:“下次去打野牛,南边狮群的领地里见过。”
  周康顿时就馁了。听听,人家想吃兔子吃兔子,想吃野牛吃野牛,多大款呀!还有,一头野牛上千斤,就他们两人一天最多吃上三五斤,现在天气又放不住,浪费是可耻的!
  炖完了兔子,周康还有些愤愤的,就多吃了两块土豆,再加上先前吃的四个蛋,就有些撑得慌。唉,要是堂哥在,现在肯定在给他揉肚子了,而且堂哥把他的饭量盯的紧紧的,到了八分饱再好吃再难得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