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隐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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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隐尊- 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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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这样,她一定要出去。

一定!

外面就算是刀山火海,花花也要出去。

打开门锁。

一张脸,探进来。

啊,是他!

皇宫。

势同水火。

皇后病危。

后宫人人自危。

即使皇后只是自然生病,宫内无不恐慌。

太子妃的事情还没有了结,皇后又病重了。

一样的谣言,谁会是下一个,谁会是下一个?

内忧外患。

皇上一夜之间苍老了不少,鬓角的白发,赫然刺痛了凌辛。

作为父皇唯一在身边的儿子,凌辛有些后悔。

争斗多少年,不过是家务事。

现在外来入侵,便显得皇室如此单薄了。

如果,大皇子没有疯。

如果,三皇子没有夭折。

如果,四弟还在国内。

那么,兄弟几个其乐融融,为父皇分担政务,那该多好,多好。

凌辛的心像是被什么掏空了。

是的,除此之外,还有一件莫大的痛苦之事。

那便是花——语——馨。

花语馨是凌辛这辈子最大的软肋。花语馨出走之事,宫内没有几个人晓得。

青扇殿早已空空如也,只有两个丫鬟,消息很好封锁。

太子妃出走,如果消息泄露,百姓自然不会相信,还会笃定,太子妃是被贼人所掳劫。

凌辛不敢大张旗鼓的去寻找她。

她亦藏得很好。

无数个夜晚,凌辛描摹着彼此重见的场景。

她,还好么?

她,不是倾城绝色的女子。

却是才倾天下。

——故人一别三九天,

——冬风瑟瑟袭愁眠。

——孤灯独盏寒窗苦,

——不知相逢又何年?

凌辛孤枕难眠。

他,如此想念她。

他不懂她,为何一次次远离,像是努力想要逃开他的怀抱。

他是第一次为了一个女人,放下所有的骄傲,那么尊重她。

你在哪里啊?

你究竟在哪儿啊?

你这个傻瓜,知不知道,自己身上的毒随时可能爆发,知不知道,你随时可能晕倒在路边。

我想把你留在身边一辈子,可是,为什么你却固执的认为,自己不属于这里。

你的发香,你的眼眸,你的微笑。

是我心里波澜壮阔的河山。

其实,如果你喜欢安宁,我可以放弃天下的。

真的。

你回来,好么?

求你了。

“啊——”

一个声音划破了夜空。

凌辛从床上坐起来:“安全涛,我好像听见女人的惨叫声了。”

“回殿下,好像是从芷兰宫传出来的。”

“哦,是不是兰儿要生了?”

“哦,兰妃娘娘的日子好像就在这几天吧。”安全涛道。

“你去看看吧,看看兰儿有什么需要,帮忙打点着。”

“是,殿下。”

兰儿又要生了,她还撑得住么?

兰儿真是倔强的女人啊。

凌辛想起那张苍白的面孔,就觉得不忍心。

但是,他不想去看她,去看她,就代表在乎,那么,就表示兰儿比花语馨重要。

他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

不知道过了多久,凌辛躺在床上,一直没合眼。

安全涛掌着一柄红蜡走进来,道:“恭喜殿下。”

凌辛问道:“兰儿,生的是女孩儿么?”

“是的,殿下。”

凌辛听到这个消息,如释重负。

他的确不想再多个儿子什么的了。

儿子多了,将来势必会有过多的——他不愿见到的血腥。

“殿下,太医说,兰妃娘娘由于难产,再也不能生孩子了。”

“哦,你退下吧。”

第四十一章  再见公子秦

花语馨打开门,一张脸探进来。

一张脸,探进来。

“公子秦?”

居然是公子秦。

花语馨的视力忽然变得出奇的好,居然肯快就能认出他来。

怎么会这样呢?

势力恢复了么?

公子秦露出很奇怪的笑容:“怎么,太想我,为了找我都逃出宫来了?”

汗——

本以为,虽然天下之大,只有凌辛这一个自以为是的男人。没想到啊没想到,还有个难分胜负的公子秦。

说起来,这位公子秦是个十足的怪胎了!

——你不怕我?他问。

——我不会伤害你的,只是,你先把衣服穿上吧

——你,是裁缝?

——江湖人称公子秦,你也这样叫我吧。

——馨姑娘,你就不问问我来宫中干什么?

——馨姑娘真是快人快语,也罢,对姑娘来说,的确不重要。

——姑娘可有主意?

——姑娘都没主意,叫我如何出宫呢?

——冒昧了,在下给您道歉。

——馨姑娘,不如,跟我一起走吧。宫里的生活,过一辈子很苦的。

——姑娘,后会有期。这是传家之宝,望姑娘随身携带。

注意四个字,“传家之宝”。

公子秦的确是个超级大怪胎!

第一次看到花语馨,刚开始说话还听有文人气质的,结果后来,居然说,馨姑娘,不如,跟我一起走吧。宫里的生活,过一辈子很苦的。

这句话的歧义真是大大的有啊。

还传家之宝!

不过,他的传家之宝倒是个真的古董宝贝。

就是那块翠绿欲滴,浑然天成,鬼斧神工,令人咋舌的宝玉。

最高级的是玉佩的顶端穿着一根金丝线,拉一拉,很有弹性!

害得花花看着看着,眼珠子都快被勾出来了。

花花曾抱着玉佩屁颠屁颠找了很有权威的古董收藏家鉴赏过,他当时吓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后来才缓过神来说,果真是它!公子,这是宝贝啊!

就凭这句话,那个搞鉴赏的老头子缠着我要买下它我死活不肯。

最后,他摇摇头,叹息:是啊,这种无价之宝,怎能用金钱来衡量?

花花当时傻愣在原地,下巴都快掉在地上。

对于这种宝贝,花花说什么都不放心丢进首饰盒装着。

连皇后赐给花花的那个玉镯子,号称先帝赐给当今皇后的玉镯子,表彰她这个做媳妇的贤良淑德的玉镯子,花花都没放在眼里。丢进首饰盒,谁爱偷就谁偷了罢,花花有这个宝贝玉佩就够了。

花花还特地把玉佩挂在脖子上,心满意足地笑了。

花花连忙打开门,准备让他进来坐坐。

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刺激了花花的鼻膜。

他,是他受伤了么?

武功高强的公子秦,也会受伤啊。

公子秦成功的倒下了,但是,倒在了花花身上。额,真重啊。

花花费力的推开他,再把他拖进房间。

额,这家伙可真不是一般的重。

也难怪,一米八多的男人没有这么重就是电线杆了。花花把公子秦拖上床,想着怎么给他止血。

花花心想,总不能把我的衣服撕破给他止血吧。

那么,公子秦,请原谅我撕破你的衣服。

也许,你醒来之后,会发现自己衣冠不整,会以为我非礼你。

好吧,就当我非礼你好了。

能够非礼一个像你这样的大帅哥,真是我的荣幸啊!

如果你要以身相许,恕我很难从命。

虽然,古代没有什么婚姻法重婚罪,但是身为太子妃的花花要想左拥右抱,好像有点难度。除非像武则天一样当上千古女皇,不然,咱俩没戏。

再说啦,你还是来迟一步,我已经,喜欢上一个人了。就算我再花痴,只一颗心,是不能分给两个人的。

嘿嘿。

花花心想。

花花把公子秦的衣服撕破之后,发现他身上的伤口实在太多了,不用药先处理一下,会感染的。

那么。还是找鬼婆借点药吧。

可是,鬼婆现在应该休息了吧。

人家是个老人家,还是不打扰的好。

听说老人家睡觉如果醒了,就很难入睡了。

这样对身体不太好。

那该怎么办呢?

额,真是麻烦啊。

花花想了想,好吧,去客栈的厨房看看,应该有盐吧。用来冲洗伤口也好。

花花打开门,摸着黑,下楼。

其实,花花是很怕黑的一个人啊。

可是,心里默念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阿弥陀佛。

(某索说,你不是说,自己是女侠是么,怕黑的的女侠不是好女侠!)

花花沿着楼梯走下去。

很顺利的找到了厨房。

并且找到了盐。

轻车熟路,花花自己都不敢相信。

然后,找到了水缸。

找到了桶子。

还找到了一卷纱布。

不会吧,早知道会找到这玩意儿,就不用把公子秦的衣服撕破了啦。

花花提水上楼——

清洗伤口——

包扎伤口——

然后,守在床边睡觉。

而此时,花花闻到他身上,有一股奇特的味道。

怎么形容这种味道呢?不刺鼻,但是很清新。不浓烈,但是芬芳。不是花香,不是果香,不是香料的气味。从来没有闻到过的,一种气味,很奇特,使人印象很深刻。

真是怪胎公子秦啊。

不知道为什么受伤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他身上的这种奇香是什么。

还是说,是因为他身上的这种气象,让花花的眼睛复明了么?

花花并没有放在心上,哎,有些男的特别神奇,天生就有体香的。

哎哎,公子秦,你究竟是何方神圣。

好像有一双无形的手,将花花和公子秦联系在一起。

无论相隔多远,在地平线上画一个圈,就会走着走着遇见彼此。

花花握着公子秦的手,沉沉的睡去。

第二天早上。

花花揉揉眼睛,想看公子秦好点没。心想,如果伤势过重,我还得背他去看大夫。真是麻烦啊!就因为一面之缘,我得付出多少悉心照料以及口袋里的银子。

啊——

人呢,人呢?

公子秦?你这男人到哪儿去了?

你走了么?真是的,你的伤那么重——

连同血迹连同有关他的一切,都消失了。

什么都,没了。

不,不是只有公子秦没了,不是只有有关于他的一切没了,而是,整家客栈没了,鬼婆的客栈没了。

昨天晚上,花花待了一晚上的一整家客栈没了。

就这样子,凭空消失了。还是说,从来没有存在过。

花花现在坐在一家还没有开门的当铺门口。

那我昨天晚上?昨天晚上看见的鬼婆?

昨天晚上看见的公子秦?

昨天晚上找到的东西?

天,不寒而栗。

可是,视力好像恢复了。

张张嘴,说话也很流利。

哈,是恢复了么?

原来那个女人说的话不假。

——好,我愿意用我的声音和光明来交换。

——娘娘,即使九百年,你还是一样的脾气。好,但是奴婢也不忍心让你永远的失去声音和光明,过一阵子,就会恢复的。

第四十二章  回宫吧

接下来的日子,怎么办呢?摸摸口袋,里面的钱不多了。

花花并不愿意回皇宫。

于是,决定去找工作养活自己。

谁知道,自己原来是百无一用的米虫的一条。

做当铺的伙计吧,没有专业技能。

当茶楼跑堂的吧,你是女的别人恕不聘用。

找了很多家店,都灰头土脸的出来了。

这年头,混口饭吃,我容易呢我?

后来,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花花进了一家叫做知春堂的药房,当起了小学徒。

掌柜的是个女的,人很好,医术也不错。

看花花孤苦无依,就收留她了。

给点工钱忒不错,够吃够穿,还能学些医术。

花花原本就看过些医术,所以,学起医术来,特别的快,渐渐的,到知春堂来的小病小患,花花能够对付了。掌柜的很满意,心想倒是请来了一个好帮手。

在知春堂的日子里,花花过得很惬意。

但是,人就是很奇怪的动物啊。

偶尔,也会怀念,会突然想到,还是当太子妃好啊。

当太子妃,要啥有啥,吃穿不愁。要怪,就怪我命不好,中了一身乱七八糟的毒。要怪,就怪自己脾气太拧,要当什么惩恶扬善的侠女,结果,兜里的钱没剩多少,还死要面子不肯回宫混吃混喝。

这些日子,花花不仅学医术,还练字。

话说刚来蔓萝国的时候,凌辛很嫌弃花语馨写的一手狗爬的字,还丢给过花语馨一本自创的字帖。

花花练过一段时间,便把毛笔一丢,哼,心想,自己可是现代人,写什么毛笔字嘛。

但是出来以后花花才发现,想要做一名好大夫,写药方,字太可怕了显得自己掉价。

于是,花花按着自己的记忆,模仿起凌辛的字来,后来,倒也写得七八分像了。

而此时的皇宫,有一个很重要的人,不辞而别。

那就是凌辛。

凌辛眼看着端午节的一天天逼近,想着那个治病的老妇人的话,决定,亲自去寻找药引。

他知道,花语馨这个所谓的侠女,一定会在端午节之前回来。

一定会,他很笃定!

于是,凌辛修书一封,连夜策马扬鞭,出了京城。

只要找到其中毒药,花语馨就能活下去。

一天,花语馨站在门口筛药。

两个老婆婆从花花身边走过。

其中一个人说:“听说,失踪的那件事情解决了哦,这下可好了。”

另一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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