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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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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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难得,我以为他要开口叫我妈。

“之俊,陶陶跟你说过?”

“说了。”

“WELL?”他很盼望地整个人往我倾来。

“你就是为了玩,玩玩玩玩玩,这个城市每件玩意被你玩到残,又到别的地方去玩更新鲜的。”

“之俊,我这个人一直给你这种印象,也是我的错,我不怪你。”他仍然笑嘻嘻。

“陶陶只有十八岁,摧残儿童。”

“她是一个很成熟的女孩子。”

“也还是只有十八岁。”

“感情也分年龄界限?之俊,你冬烘、头巾气、猥琐、狷介、固执、永远住在牛角尖里。”

他瞪着我,我瞪着他。

“说完了?”我问他。

他叹口气,“我与陶陶都不想你不高兴。”

“你不觉得滑稽?追一个女人追到一半忽然跑去追她的女儿?”

他不敢搭嘴。

“你会娶陶陶吗?”

他转过头去。

“还不是玩!”

“将来也许会。”

“也许会。”我学着他的口气,“也许不会,世事还有第三个可能?陶陶咎由自取,不过叶世球,你良心可要放当中。”

他晃着头笑:“之俊,你口气似足八十岁老娘。”

“你几时再上去?”

“下星期。陶陶有没有把我的计划告诉你?”

“我知道,”我刺他,“你想拿诺贝尔建筑奖。”

“那设计妙不妙?”他兴奋地问。

我不予置评。

“之俊,我们在西湖租了一间房子,设备非常齐全。之俊,秋季,可以泛舟采菱角,你难道不向往?”

我摇摇头,也难怪陶陶与他这么融洽,他们两人的心态一模一样。

我说:“你们去吧,去探讨美丽新世界。”

“谢谢你,之俊。”

世球拉起我的手,亲吻了一下。

他双眼闪烁着喜悦的光芒,在这一刹那,我相信他爱陶陶。

陶陶不比我,她心上没有枷锁,她可不在乎此人是否同她母亲有过不寻常关系。

这一代才是真正自由的新女性。

我吃完剩余那一半的三文治,与助手商讨下一次会议的事项。

内地来了四位见习建筑师,暂驻华之杰,不支薪水,但求吸收。

我们谈论室内装修,他们也来旁听,态度非常谦逊,人非常精灵,客气得不像话,称呼中那个你字是带着心的您:“打扰您了”、“叫您抽空”、“请问您”等等,令我这个落伍的人听着很舒服。

会议完毕已经华灯初上。

这个时候,中年女人的面色最难看,累了一天,粉都补不上去,等到回家,洗把脸,冲个浴,血液流通,又还好些。

我背着手袋,在走廊等电梯,靠在冰房的瓷砖墙上,瞌着眼。

“之俊。”

是英念智,他找上来了。

因为结已解开,我就没那么讨厌他。

他今日看上去也比往日略为讨好,挂着微笑,他到底也是个有学问的人,懂得进退。

“上哪里去?”他问。

“去探望家父。”

“有时间喝杯咖啡?”

我点点头。

他很觉安慰。

进了电梯,他说:“陶陶同你小时候qi书+奇书…齐书一个样子。”

我苍凉地笑了。说真的也是,都被比大我们许多的男人所吸引。

“真没想到她那么好看,”他侧头想一想,很向往,“整个人像一颗发光的宝石。”

我说:“那日她浓妆,平时也不过是个小女孩。”

“之俊,多谢你为我养育这么可爱的女儿。”

我立刻说:“这个女儿,不是为你养育的。”

他沉默一会儿,“之俊,我又说错话,对不起。”

我与他步出电梯。

他叹口气,“要你原谅我,也毕竟难一点。”

“不,我从未责怪过你,又何须原谅你?”说我古老,他比我更纠缠不清。

他也发觉这一点,尴尬地把手插入口袋中,“我笨,之俊,你别见怪。”他很怕得罪我。

我们找间好的咖啡厅坐下来。

隔壁台子坐着个女青年,牛仔裤大球衣,一只布袋挂在椅背上,相貌很平凡,声音很洪亮,正在教育她对面的小男生,那男的大约刚送完文件下班,一杯咖啡已喝干,很疲倦地看着女友,听她训导。

她正在说:“到了那边……”

我吓一跳,连忙向英某投过去一眼角色,表示要换位子。

他这次倒很机灵,跟我到另一角落去。

这次比较好,邻座是一个金发洋人与一混血女郎,那女孩美得像朵玫瑰花,两人情意绵绵的在喝白酒,看着很舒服。

女青年的声音仍传过来,不过低许多。我与英氏还不知如何开口,她已说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但她不肯定烈士为何牺牲,问那后生,“是打日本人?是不是?是不是?”那男孩被她震呆,不知如何回答。

我想叫过去,是打慈禧,小姐。

原以为这种夸张的文艺愤怒青年已经过时消失,谁知还有孤本。

“……会不会好一点?”英念智不知说了什么。”

“嗯?”我看着他。

“把过去的不快说出来,会不会好过一点?”

“什么不快?”我反问。

“我都不知你怎么千辛万苦才把陶陶带大。”

我微笑,“看过苦情戏没有?卖肉养孤儿,陶陶就是那样大的。”

他很吃惊,“之俊,你怎么可以拿自身来开这种玩笑?”

我耸耸肩。

“我落伍了,之俊。”他不安地说。

英念智不安地说:“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新潮作风。”

“我算新?陶陶认为我古老石山。”

“陶陶的确站在时代的尖端。”他亦承认,“我都没见过似她那样的女孩,只有在时装书里看过那种打扮。”

我们这一代女人所向往的,在她那一代,终于都得到了。

“那位叶世球,是她的男朋友?”

“是。”

“听说是著名的花花公子?”

“是。”

“你不担心?”

“不。”我说,“年轻女孩子,喜欢挑战,她们最怕生活沉闷。”

“看得出你们感情很好。”

“我们相爱至深。”

“之俊,我的妻子……”他似有点歉意。

“她不错,”我说,“她以你为重,她崇拜你,这是很难得的。”

他沉默,惯性地旋转茶杯。

“之俊,我欠你那么多……”

“得了得了,事过境迁,提来作甚?”

他再三地说:“说出来会好一点。”

“不,说出来并不会好一点。”

怎么搞的,这老土一定要与我上演半生缘。

“我不相信你都忘了。”

“你想知道什么?”我真佩服自己的耐性。

他又说不上来,只得长长叹一口气,从他的表情我可以看得出,他终于明白过来,许多金光灿烂的记忆,都禁不起岁月的考验,褪至灰白。

他同时也知道,我并不恨他,我们之间,已成陌路,无话可说。

愤怒女青年还在发表伟论:“我希望可以月入万五元,这样子开销才不成问题……”

全间咖啡厅都听到她的宏愿。

我说:“走吧。”

他付了账。

握过手道再见,他还想说文艺腔,我连忙拍他的肩膀,叫他休息。

我把车开到父亲那里去。

他精神不错,与儿子下棋,每子必悔,赢了骂,输了也骂,难得的是,父子同样投入,两个弟弟红着脖子同他吵,见到我,强我做公正人。

他忘记了我对于棋艺一窍不通。

我在那里喝了碗莲藕章鱼汤,觉得很甘香。这样的汤,打死母亲她也不会喝。

你不能说我们不坚毅,在疾病死亡阴影的笼罩下,仍然苦中作乐。

那边父亲一叠声叫我过去。

继母向两个儿子使个眼色,他们乖觉地躲开。

我蹲在父亲的身边,听他吩咐。

他问我:“陶陶怎么许久不来?”

“她那么疯,哪有停下来的一刻。”

“之俊,我是不行的了。”语调异常平静。

我喉头干涸。

“棺材本我倒还有,不必担心。”

我借故问:“吃了药没有?”

“还有些东西留给你。”

我立刻说:“我不要。”

“你到底是杨家的女儿,怎么不要?”

“给弟弟。”

他不响。

“爸,如果你真为我好,就把东西留给弟弟。”

“你不要?你已经足够,不需要我?”

“不是,只是他们比我更需要。答应我。”

他默默想很久,终于点头。

我嘘出一口气,心中放下大块石头。

这间住宅能有多大,不管他们回避在什么地方,我相信每句话都会传入他们的耳朵。

我有点支持不住,与活着的人谈他死后遗产分配问题,实在太过分,何况这人是我的父亲。

“我累了。”他说。

我告辞。

弟弟们一直送我到楼下,虽然不说什么,也看得出心中是很感激的。

夜凉如水,我拉拉衣襟。每年等我想起要置秋装的时候,铺子都大减价了。

陶陶跟世球北上,我装作看不见。

报上新闻登得很大,图文并茂,是陶陶穿着牛仔裤球鞋步出罗伦斯时摄得的,图片说明绘形绘声,陶陶在数个月间变成都市传奇女性。

英教授不知有没有后悔认回这个女儿,他满以为陶陶是个等他救济的小可怜吧,三餐不继,住在本市著名的木屋区中,生病要住公立医院排队,含着眼泪渴望父爱……

放下报纸我笑出声来。

我已把绘图室看作第二个家。什么事都在这里做,当下折好报纸,便喝手中之红茶。

自内地来见习的小钱进来问我借工具,顺便闲聊几句。

他感觉到工作的压力惊人,要学的实在太多,最难受的是寂寞。他结婚才一年,孩子出生没多久就被派下来,颇受了点相思之苦。

他形容得很好:“晚上回去,整个人像是空的,很想家人。”

孩子是女儿,因为只能生一个,颇为遗憾。

我不以为然地说:“此刻男孩与女孩还有什么分别?不比从前,怕女儿自小嫁到外姓人家去,轻易不得见面,被人虐死也不知道。现在女孩子也什么都做,又记得家里,我本人喜欢女儿。”

他冲口而出:“但儿子总是姓钱,女儿嫁出去,就不一样。”

我瞪着他:“你的姓氏那么要紧吗?”

他有点不好意思。

“你看我们这里,当权的都是女人。”

“是,真的,”小钱说,“这里女性地位真的高。”

我教育他:“越是文明的社会,女人地位越高,你要好好地疼爱女儿。”

“是是。”他唯唯诺诺。

我笑出来。

小钱借了软件讪讪地走了。

电话铃响,我接过:“杨之俊。”

“杨小姐,我代表钟斯黄乌顿公司。”对方说。

我一呆,这间公司是著名的猎头手,专替大机构拉角,挖掘行政专门人材。

“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问。

那边的声音极富魅力,“小姓高,希望杨小姐拨冗与我们谈谈公事。”

“公事?”

“是,我们受客人委托,指明要杨小姐帮忙。”

“可否先透露一二?”

“可以,我们了解你此刻为华之杰进行一项工程,约莫明年年中才可完工,但刚巧与我委托人的时间配合,所以要预早谈合同。”

我的心狂跃。

来了,这一刻终于来临,苦干多年,终于获得赏识,我不知如何回答,万分感慨,鼻子竟发酸。

高先生急急地说:“杨小姐下星期一有没有空?”

“有。”

“上午十时或下午三时,随杨小姐选。”

“上午我来贵公司面谈。”

“到时见。”高先生爽快地挂了电话。

我轻轻放下话筒,欢呼一声,忽然间热泪夺眶而出,心中充满说不出的快意:成功了成功了。

对我这种小人物来说,这便是山之峰,天之尖。

我伏在绘图桌上,我找到了,我终于找到了自己。这是我事业的第一步,我终于获得开步走的资格,道路无论有多少荆棘,终会走得通。

我一边开心一边饮泣,一边觉得自己傻气。

“之俊。”

我连忙擦干眼泪,转过身子。

叶成秋站在门外,脸色微愠。我站起来,“什么事,叶伯伯,工作上有问题?”

他坐下来,看着我。

我还未见过他动气,非常不安。

他问:“新发基来挖你角?”

“谁?”我瞠目。

“之俊,对我你可以坦白。”

“是新发基?我不知道,我刚收的电话,他们叫我星期一去谈话。”

“你去不去?”

“去呀!”

“之俊,你要工程,我这里有的是,你何必起二心?”他恼我。

“咦,我只是一枚微不足道的小钉子。”

“我用的人,全部都是英才。”

“每个人都知道我是黄马褂。”

“瞎说,只有你才这么想。”

“那么多设计人才都有大学文凭,你一登报真可以随便挑。”

“你是走定了?”

我不明他为何无端发作,“人家还没决定要请我呢。”

“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

“有没有我有什么不同?”

“当新发基一切条件与华之杰相同,而他们多了一个你的时候,有没有你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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