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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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青梅-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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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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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的经历——书展首卖

有过几次和凌某人“缠斗”的经验之後,出版社永远甜美可爱的小郑郑终於学会了一件事——杀鸡要趁早。

所以,大概在去年六、七月左右,凌某人某日午后就接到这样的一通电话。

“喂?请问凌淑芬在吗?我这里是禾马文化。”这是她的标准开场白。

那个时候,我的“胎记”一书已在後制过程,都还未出书呢!我心中一凛,想:完了,她不会如此心狠手辣,竟然连新书还没出来就开始催下一本吧?

小郑郑非常明白我沉默的这几分钟在想什么,她火速接上一句,“放心,我不是来催稿的。”

啊!我心怀大畅,安心地接腔,“那,没错,我就是凌淑芬。”

我知道她心里在想:这并非你说你不是凌淑芬就可以赖得掉的,OK?

“我们公司要参加下一次的书展了,这是我们公司第一次参展哦!”小郑很愉快而甜美地说。

“喔……恭喜恭喜,我一定去捧场。”

“很好,谢谢,那你什么时候要交稿子?”她问。

我心中再度一凛。“不是说好了今天不催稿吗?”

“因为我们书展想要推首卖啊!所以想问一下你下一本稿什么时候会写好,这样我们也才好事前策划一些首卖的事宜。”

“首卖,我的书吗?”

不然是卖你的人回去给读者当台佣吗?我猜小郑可能心里如此冷哼。

“对。所以我们想要知道一下你下一本书的交稿时间,还有你打算要写什么。”

“请问书展是在什么时候?”我心头悬著。

“明年二月。”

我一听?心头大安,那还早得很嘛!

“没问题!”我满口答应。

“真的没问题?”

“没问题。”我拍胸脯保证。

“好。”小郑笑咪咪的。“那就麻烦你了,我时间近了会再提醒你一次。”

问题可大了!

没想到年底时,凌某人家中正好有些杂务,於是截稿日期一拖再拖。

本来预计除了主文之外,要写一篇以中东系列角色为主的番外篇,也因为时间上来不及,不得不作罢,改换另一个较为轻快有趣的NG番。

所幸,作品仍然顺利完成,真正松了一大口气。

动笔写刀青梅的故事之前,凌某人思考了很久。

关於咱们布雷德(Blade),情况是这样的——她是一只变色龙。

所谓变色龙,就是指她的身分千变万化,她可以让自己看起来像每个人,也可以任何人都不像。

对於这样变色龙的角色,我不能把她写“定”了,把她写得太定之後,就失去了她变色龙的特色。

可是……哇咧!是怎样啊?读友大人您们想想,有哪本书哪个主角哪家作者写人物还不能写得太鲜明不然就算失败?

最後,我努力在展现刀青梅本我个性与变色龙天赋之间抓一个平衡点,终於完全了这本《沙漠青梅》!

在凌某人的作品中,中东系列完全属於一个以娱乐性为主的系列,而不若《别爱那么多》系列有特定主题想表达。如果以电影来比喻,那么中东系列就如同娱乐商业片,而别爱系列比较像独立制作的剧情片。

也因为中东系列较走娱乐风格,创作它对我来说是很有趣的事,可以大大的发挥幻想力,天马行空,在那莽莽黄沙里一笔一笔快意恩仇。

本书的男女主角,青梅和里那,他们的生活环境和寻常人大不相同,也因此恋爱观、价值观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大抵上都不是你我寻常人可以理解的。

如果背景换到古代,他们就是典型的江湖中人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要他们抱在一起深情款款地互诉:“啊,我爱你。”、“嗯,我也爱你。”、“让我们手牵手心连心一起奔向美丽的夕阳吧!”大抵上是极之不可能的事。

主角有主角的个性,有他们坚持的原则,这点连作者都无法左右。

所以青梅和里那,大概永远都会用一种很不像恋爱的方式去爱对方吧!(我相信,任何人敢在他们面前提到“爱”这种肉麻的字眼,包准被射得满身飞刀之後丢到沙漠里喂流沙。)

不过,也因为这一对不像恋人的恋人其实满妙的,凌某人并不排除以後再把他们两个人抓出来继续写。我从来没有拿同一对男女主角写第二本过,或许可以从他们两人身上开始破例。

《沙漠青梅》是他们两人开始恋爱(?)的故事,哪天,或许就来写一本这两个人“恋爱之後”的过程呢!我相信,那绝对又会是让平常人想抓狂大叫:“什么?你们两个这叫恋爱吗?啊?啊?你们就不能像普通人那样相约去看电影吃馆子吗?踩在敌人的尸体上会比较浪漫吗?”

啊!

不多说了,我们来看故事,请翻开书页吧!

凌某人的email:Shufenlin@mail2000。。tw写信给凌某人:台湾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234号11楼之3

楔子

黑。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空气是停滞的,一种纵欲狂欢之後的混浊气息。

酒从人体内发酵出来的味道。烤羊肉的味道。性欲的味道。体液的味道。

杂乱的气息让这片纯黑透露出许多异色联想。

房内悄然无声。

窸窣一声,某个人在床褥间翻了个身。

“嗯,好吃……”几句梦语之後又是一片寂静。

男人之所以敢如此安心的熟睡,是因为整栋宅邸天罗地网般的安全措施。全世界知道他有这处藏身窟的人不出七个,前五个都死了,第六个是他自己,至於第七个,明天早晨起床之後,他会顺手抽出枕头下的枪解决掉。

只要有第三者的地方就不安全,他拥有最高科技的保全网保护便足够了。

於是,密室里,除了床上交缠的男女,再无其他人。

再无其他人……?

一只戴著手套的掌封住他的唇。

“唔!”

奇塔,中东地区最恶名昭彰的恐怖行动掮客陡然惊醒。

他不知道那只手的主人是谁!

他不知道那个人躲在哪里!

一屋子的黑让他什么都看不见。

最重要的,不可能,有人在靠他如此之近後,还不被他发现!

大颗大颗的冷汗从他背心和额角窜出来。

就是今晚了!他心头突然浮起这句话!

昨天以十二种酷刑痛加折磨过他的合夥人,最後一枪打出对方的脑汁,当时那人看著他的恐惧眼神,他突然深刻地体会到了。

他相信自己现在应该有著相同的表情。

“唔……唔……”

只要让他说话!他有钱!他有军火!他有毒品!所有值钱的东西他都有!只要让他开口,凭他的不烂之舌,连阿拉都会放弃取走他性命的念头。

只要让他说话……

嘴上的压制竟然真的松了。

豆大的汗珠布满了他的额头,奇塔知道自己只有一次机会。

“你是谁?”

黑暗中,一串变造过的声音,如鬼魅般扬起一阵怪笑。

“土耳其边界的那桩爆炸案……”夜之鬼在他耳畔吐著不似人类的低凉气息。“韩先生很不高兴。”

银光一闪,“唔”的一句轻哼之後,某种浓稠的喷溅向四面八方。

这是奇塔发出来的最後一点声音。

第一章

“用拇指把刀子扣在其他四指的指腹上,扔出去的时候手臂一定要平直,准度和力道才够,来!你试试看。”

“嘿!”三尺小人儿快乐地把小刀丢出去。

“嗯,不错不错,有进步了……这次起码是往前面飞。”

一只雀鸟被树下的人类惊动,拍拍翅膀飞开。

这样的树林,在沙漠里应该蔚为奇迹了。

是的,这是一座沙漠。白日气温高达摄氏五十度,夜里骤降到二十度的沙漠。沙尘暴、流沙、毒蝎子、游牧民族与亡命之徒组合起来的沙漠。

但,这也是一座雨林,各色花卉与树木尽管面绩不大,却明明白白将“森林”的感觉塑造出来,好闻的泥土芳香更绝对不会让人错认。

仰头上望,你会看到一个奇妙的玻璃罩覆盖在整片绿洲之上,将充满生命力的雨林与外头贫瘠的黄沙划分开。

为了这个生态保护罩,中东地区让人闻风丧胆的地下霸主韩伟格,足足耗费了一亿两千万美金,世界上保证只此一家,绝无分号。

保护罩笼住广达三公顷的绿洲,外表上看起来如同一颗透明的半球体。让它如此昂贵的原因,可能是它本身具有反射所有卫星和雷达探测波的自体隐形装置,也可能是它具有二十四小时恒温控制的高科技协调作用,至於防弹防火防沙暴的那些基本配备,就不必多说了。

当然,更可能只是韩伟格喜欢“一亿两千万”这个数字的感觉而已。

韩大头目做事常常是没有任何道理可循的,布雷德很久以前就明白这一点。

毕竟当你有很多很多的钱,很强大很强大的火力,而且也不介意使用它时,你可以做许多自己喜欢做的事,大抵上很少有人会来惹你。

不过这种说法也并非必然,总会有些国家特别反骨,认为世界上只能有他们一个老大而已。

这个时候世界各国领袖就会“很技巧性地”接到一个暗示:韩伟格除了有成吨的金钱与坚强的火力,他还有广博的人脉。

记得有一次,某国亲爱的总统大人准备起床办公,他揭开早餐盖,发现荷包蛋中心雕上一个韩氏专属的图腾,盘子中间还四平八稳地摆了一颗不明药丸向他“致意”时,各国的情报人员还算适任,一天之内便传遍了各国领导者耳中。

那一阵子大家除了比较安分之外,还维持了好一段时间的早餐节食。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沙漠人的基本哲学。这一点,韩氏阵营一直确实地遵守著。所以虽然近几年来飞弹在韩伟格头上射来射去,只要不掉到他的地盘上来,他大抵上没什么意见。

而她,小小“布雷德”(Blade),本相刀青梅,韩伟格的贴身护卫兼头号暗杀高手,天性喜欢狐假虎威,为虎作伥外加偶尔虎头蛇尾一下,只要主子不说话,她就跟著天下为公世界大同。

她这个人可是很佞臣的。

“姨,你看!”她的小主子克儿蹦蹦跳跳地指著前方的标靶。

“不错,这次总算碰到靶子了。”她拍拍小鬼头的脑袋。主公的长子一直是她致力於带坏的目标。“来,姨现在教你怎么把树上的麻雀射下来……”

“射什么?”母亲大人现身了。

刀青梅脑袋缩了一缩,一大一小像被掐到脖子的火鸡一样。

韩氏的当家主母欧阳宁馨,两手抱在胸前,脚底板开始打拍子。

“那个,小克说他……”

“是梅姨说……”

两个人忙不迭推卸责任。

“喂,是我先开始的吗?”刀青梅立刻对四岁小娃儿翻脸。

“人家只是散步……”克儿扭著手中的儿童用小飞刀。

刀子没收!

“青梅,我不是跟你说孩子还小,别教他们这些刀光剑影的东西吗?”欧阳宁馨的丹凤眼狠狠瞪了她一下。

“那个……咳,小姐,你找我有什么事?”赶快讨好,呵呵呵。

欧阳宁馨先敲了她脑袋一下,再亲密地拨开她的刘海。

这世界上,除了自己,大概很少人敢这样拨“布雷德”发丝了吧?

也不会有太多人知道,韩伟格身边那如风如雾、让人防不胜防的恐怖暗杀高手,竟然有著一头可爱飞扬的短发,俏皮的鼻尖,红润的娇唇,如邻家女孩般清秀讨喜的相貌,以及娇小纤瘦的外形。

这几年来,青梅的外形一点儿都没改变,仍然是她们初识时二十二岁的俏模样。虽然欧阳宁馨知道,她的一生鲜少有清纯娇俏的时刻。

好快,六年过去了。

她就像一只变色龙,不仅外形随著各种任务的易容而改变,心性上也从来让人捉摸不定。

这样百转千折的一个人,却有著古老的忠诚感——对韩伟格。

以前欧阳宁馨曾磨著老公说说他手下大将的来历。

刀青梅是韩伟格从人口贩子手中带回来的小女孩,当时她才八、九岁而已,他只觉得养个小女娃儿在身边也挺有趣,跟养只猫养只狗一样,倒没想到日後多了一名忠心耿耿的手下。

也就因为丈夫的一个动念,青梅的眼中再无第二个主子。

但在她心里,韩伟格是个亦师亦主、亦父亦兄的混和体,是让她付出生命都在所不惜的存在。

欧阳宁馨常想,若不是因为韩伟格爱上自己,青梅大概也不会轻易接受她吧?

这对主仆有著一样的气息——亲情、常理这些世俗价值在他们眼中恍若无物,要得到他们接纳,必须有特殊的原因才行。而,一旦被接受了,就是生生世世的事。

所以韩伟格爱她,才连带爱她生的三个孩子,而刀青梅因为主公爱她,才连带衷心接受她成为另一个誓死效忠的对象。

然後六年过去了……

虽然所有人都不曾想过未来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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