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一曲浮世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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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曲浮世的尘埃-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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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黑发的样子看起来很成熟,不像是演艺圈里那些衣着奢华的艺人,反而像一个事业有成的青年男子。
我正在思考他换假发究竟和别把他当黎华有什么关系,他便下了车,走到柜台小姐的面前——这间PUB因为有很多明星出入,为了怕造成混乱,所以出入都要登记,弄得像个高级会所——
“你好,我是欧凯文。”黎华特别淡定自若地说出这句话。
我的大脑在飞速运转着欧凯文究竟是怎么回事,然后突然想起黎华原名叫欧凯华,而他有个弟弟,估计就是这个欧凯文——但是他干嘛要用别人的名字。
黎华见我呆呆地站在一旁,凑到我耳边说:“别用你的真名,小心被娱记盯上。”
我马上恍然大悟,心领神会地把自己的头发编成一个麻花辫,发挥出了我读了四年的表演系的知识,模仿着黎华特别淡定自若的神情,对柜台小姐说:“你好,我是莫筱筠。”
于是黎华一副“孺子可教也”的表情朝我赞赏地点了点头。
于是我趁他走进酒吧的时候在他身后用力地翻了个白眼。

******
还是老样子,PUB里面的摇滚乐开得震耳欲聋,人群跟蚂蚁一样堆在一起,舞池那边是不停变换的旋转灯,五颜六色的光闪得人眼睛发花——不过有一点不同,PUB似乎加了一些新的表演,比如说台上那些在钢管旁边伴随音乐热辣起舞的钢管女郎们。真是看得男同志一个个血脉喷张,女同志一个个心血短缺。
越往里面走,人群越多,这里就是一个颠倒了日夜的存在,像是越到深夜,来这里的人越是精神。
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一颗糜烂的心。

黎华张口好像在对我说话,但是由于太吵,我根本什么也听不见,于是扯着嗓子对他喊:“你说什么啊?”
黎华看了看四周越来越拥挤的人群,还有几个女的一进来就对他虎视眈眈——他这种级别的妖孽,估计没一会就在女人堆里没了顶了。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很自然而然地拉起我的手,把我带去吧台那边。
他拉住我的手的力道很轻,像是街边扯着氢气球小孩子的手,只要稍微一用力就可以抽离。但我却没有,就是任由他带着,感觉四周围好像一下子安静了很多。
他的手就像丝绸一样滑腻,手指十分细长,握上去就觉得这样的手一定是适合弹钢琴的。以前听媒体说过黎华的钢琴好像弹得很不错,高中时代得过很多的大奖,只不过他进演艺圈后从来不公开演出,就连生日会上有歌迷希望他弹奏一段,他也委婉拒绝。一向对歌迷有求必应的黎天王,媒体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后来有很多人在猜测,其实黎华根本不会弹钢琴,只是炒作。还有些矫情点的,说他有个神秘女友,他的钢琴专门为女友服务。
总之是越猜越离谱。
不过今天触碰到他的手指,基本上可以否定他不会弹钢琴的说法。

黎华带着我在吧台处找了位置坐下,调酒师递过来一份酒水单子,我没有去接,因为从来没有这样的习惯。我来PUB的次数也不少,但却没有在这里喝过一滴酒。
调酒师也是一个化着浓妆的女人,半个胸部都露在外面,像是扭一扭就会整个甩出来变成小木瓜甜品似的。她睁着经过眼妆修饰过后电力十足的眼睛看着我——只可惜我是个女的,她就算电力再足我也只会认为她放的是高压电,一击即毙的那种——很明显的,她正在疑惑为什么会有人穿着牛仔裤和T…Shirt出现在这种地方。
其实我以前也是这么穿着来的。
以至于来一次童靖阳就怨念一次——至于怨念的内容,不言而喻了。

黎华把酒水单子放在吧台上,点了一杯叫什么“销魂蚀骨”的,不知道是饮料还是酒,反正就觉得这个名字感觉古怪到极点。
我快速地在那酒水单子上面扫了一眼,居然还有个酒名叫“欲仙欲死”。
这酒名取得还真是性饥渴,怪不得在这里搞一夜情的人那么多。

“小妹妹,你喝什么?”调酒师笑着问我,大概是觉得我真的太过特别了。
我迟疑了一下,正准备说话的时候,黎华却开口了——
“给她一杯牛奶吧。”
我脊背一僵,愣愣地看向黎华。
我想知道为什么,为什么他会知道……

……
“我也要喝!”
“喝你个头!死女人酒量那么差还敢在PUB喝酒,小心一醒来连衣服都没有!”
“嘿嘿嘿没有衣服也是你扒的……你这个影视大色狼。”
“你再说一次?!”
“没有没有,影视一匹狼。”
“那谁,给她来一杯旺仔牛奶。”
……
自从那次以后,我每次来PUB,都是喝旺仔牛奶。边喝边被人当怪物看——尽管我一点也不在意。

只是……
为什么黎华会知道我想点的是牛奶?第一他不知道我和童靖阳的关系,第二我也没告诉他我有喜欢在酒吧喝牛奶的癖好。

我接过调酒师递来的牛奶,我没去看她的表情,因为不用想也知道她肯定在笑。像我这种来酒吧喝牛奶的奇葩估计一年她也撞不到几个。
我一边喝牛奶,一边看着黎华。如果身边有一个放大镜,我一定会拿出来对着他的神情仔细观察。
他的手指在吧台上漫不经心地敲着,舞台上旋转的灯光不时扫过他的脸,忽明忽暗,他的脸是没有死角的美,他半眯着眼睛,像是注意到了我的目光,转过脸和我对视着,虽然换了黑色的假发,但他眼睛里仍是原本那种奇特的琥珀色。
无论在哪一时刻,他永远是拥有着这样动魄惊心的美感。

舞池里那些男男女女尽情地扭动着身姿。
钢管旁的女郎热辣的劈腿翻转。
音箱的音量开得震天动地,仿佛脚下的地也有着细微的震动。
就连心跳也被带得有韵律地跳动。

这样一个喧闹吵杂的环境,黎华的目光里却仍只是安静流转的波光,他的眼底像是一个沉默的异空间,可以吞噬一切的光和声音。
你看着他的眼睛,就觉得自己并不是坐在PUB里,而是去到了一个由他创造的世界,你的思想你的呼吸你的心跳,都由他掌控。
……
“上次在瑞恩的生日派对看你喝了一杯香槟,脸很红,应该是不能喝酒的人。”
黎华看着我,静静地说。

听完,心里有些吃惊。我低下头,原本面对黎华会下意识支起的紧张,此刻却变成了放松的喜悦。
从心底荡漾到唇边的笑意。我把头埋得很低,怕被黎华看见我的笑容。
原来,自己在某一些时刻里,也是被人注意着的呢。

我很快便把一杯牛奶喝得见了底,黎华喝着他手里的那杯“销魂蚀骨”,听这名字好像大有来头,实际上也就是一杯苹果汁。我因为黎华主动帮我点了牛奶的事而对他产生了几分好感,觉得他也不像之前那样是个不可理喻的人,看了看四周,主动问他:“你怎么不去跳舞?”
“我在等马智文。”
黎华话音刚落,他背后就串出一个人来。马智文臭着一张脸对黎华打了打招呼,然后对调酒师说:“来杯Spirytus。”
黎华看了眼马智文,像是发现了什么新奇事,调侃道:“喝这么烈的酒,想自杀啊?”
马智文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像泄了气的皮球似的,抱怨道:“气死我了,你不是发了条短信给我么,结果刚好给妮雯看到了,然后说我什么风流啊花心啊种种骂了一遍……我干什么了我,我就是叫你来看钢管舞而已啊,又没说我要看!”
黎华捂着胸口,特别内疚地说:“是我害了你啊,兄弟!”他看着调酒师把马智文点的那杯Spirytus推到马智文面前,马智文准备抬手一饮而尽。黎华伸手制止,“我怕你喝完这杯回去就不是被骂这么简单了,到时候你们分手别怪我没阻止你。”
我的好奇心被黎华这番话撩起来了,目光一直盯着马智文手里的那杯白花花像水一样的酒打转。
马智文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酒杯放下,继而听到不远处传来一声妩媚销魂的呼唤声:“智文~~~”叫得人骨头都酥了。
我和黎华和马智文同时转头。
马智文(抹泪狂奔):“老婆~~~~~”
我、黎华:“……”

虽然我和马智文和林妮雯不熟,但是把林妮雯和舞台上那些跳钢管舞的女人们一对比,是个男人也不会选择看那些女人的。
怎么说呢,林妮雯的美艳就连对女人的杀伤力也很大。
黎华看着那边正在进行着情侣的打情骂俏拥吻推倒(……)步骤的马智文和林妮雯,无奈地笑了笑,他对我说:“我跳舞去了,你就坐这吧,渴了继续喝奶。”
“……”他的语气就像在跟小孩子说话似的——类似于“妈妈上班去了啊,你饿了就自己冲奶粉喝喔。”
我冲黎华摆了摆手,赶紧送他上路。然后问服务员要了杯水。

我看着黎华在舞池里扭动着身体,他的舞姿跟他本人一样,很妖孽,很勾魂——怪不得每年他开演唱会总要晕倒那么几十个粉丝,今日亲眼一见,果然非同凡响。
绚烂的灯光在舞池里飞转,形形色色的男女在里面忘情地舞动。那里面有一些是我认得出样貌的明星,一些是普通的上班族。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个地方。因为太过糜烂,欲望的味道太过沉重。
来这里的人,是为了获得解压,为了得到释放。说是复杂的夜生活也好,说是现代都市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好,反正我来了那么多次,任旧不能融入习惯这样的生活。
或者这也是为什么我总觉得我和黎华他们那些演艺圈中的人有着距离的感觉吧。

我看着在舞池里忘情舞动的黎华出神。见他偶尔轻挑薄唇,偶尔眯眼回眸,偶尔乖张撩人地自我抚摸,姿态真是极尽妖娆,看得那些在跳舞的女人们都一愣一愣的。他的自信让他全身上下充斥了绝对的魅惑力,我相信,只要他开口,舞池里绝对不会有拒绝他的女人。不过以他这样妖孽的姿色,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女人上前去搭讪,兴许是觉得和他距离实在太过巨大。
在他面前,你会觉得自己,不配与他共舞,于是只选择了遥遥地观望。
他像是一只虚幻缥缈华丽光耀的蝶,踏着看似凌乱却有序的舞步会在每一个人面前滑过,轻灵的姿态留下一道道飘逸出尘的影,但他却永远不做停留,没有固定的舞伴,也没有固定的动作——只是看他那般的绝世的舞姿,却反而让全场所有的女人都成了他的舞伴。
真是可怕的魅力。
为什么,世界会诞生出这样的人?过于的完美,过于的虚幻,像是这一刻他还在你面前,下一刻他便会消失不见。
你总觉得他不该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

我想,如果黎华生在古代,并且还那么不幸是个女人的话,其祸国程度一定不亚于妲己。他们俩之间的区别也就是一个在古代,一个在现代,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妖姬,一个是妖孽。
从根本来说,那些什么祸国红颜的,全都是长得一脸妖孽相。
所以说,黎华这样的容貌注定是来颠覆演艺圈的,所有人在他面前,都只是卑微的尘,太过渺小。
就算上一届的艺能大典童靖阳没有因为出国深造而退出了选举,也不知道究竟能有多少把握可以打败黎华。
想起自己狂妄地立下要成为艺能天王的誓言,如今看来,竟显得有些可笑和无力。
又有多少人,能够站在黎华的面前,绝对自信地宣言说能打败他?
对黎华的挑衅,在任何人的眼里,似乎都会成为了一种虚妄的想象,一种荒诞的言语。

我有些泄气,于是拿过吧台上的水喝了一口——但是刚把那一口水咽下去之后,我的嘴巴很明显地感觉到发麻,液体从喉咙一直滑到胃里,燃起一片火辣辣的烫,肚子像挨了一拳似地疼痛起来。我把杯子举到面前,看了看,好像又确实是水,于是又尝了一口——

“方若绮,你怎么喝酒。”
黎华离开舞池来到我面前,我眨了眨眼睛,却发现看不清东西。我朦胧的视线中看到他皱着眉,脸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像是有几个影子,我认真地眯起眼睛,站起来,穿着平底鞋的脚却不由自主地晃了两晃,黎华扶住我的手臂。我感觉到我的脸上是滚烫的一片,我把杯子摆到黎华的面前,眼前一阵眼花缭乱,感觉天旋地转的,口齿不清地说着:“什……什么啊,明明是水……”
黎华笑了,像是看见了猴子在耍宝。他拿下我手里的杯子,凑近我的脸,问我:“你知道Spirytus的酒精浓度是多少么?”
“Spirytus?”我疑惑地问,想咽一口唾沫,但嘴巴却干得可怕,仿佛脱了水。
“它是世界上最烈的酒,酒精浓度高达96%,比工业酒精的浓度还高——而且它的口感极度接近水。”黎华拽着我的手臂,不让我一头栽到地上。我迷迷糊糊地听着他解释完,大概是指我喝错了东西,我大脑里一片混乱,什么也没法思考,一下子竟然用力甩开了黎华的手,特别豪放地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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