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静静地说,就像是在说:不就是个女人么,甩了一个还有成千上万个。一样的平静。
我也不知道自己原来可以这样的平静。
是人都怕死,若我说我不怕那病会拿了我的命,绝对是骗人的。但现在的我,就是怎么也担心不起自己来。
欧凯文听完我的话显然已经是忍耐到了一个极点,他把手中的记录簿往桌子上一扔,站起身,带着怒火看着躺在床上居然可以一脸事不关己漠然平静模样的我,低吼道:“什么叫60%而已?就凭你现在的工作量你以为距离70%还有多远?如果昨天不是因为我刚好开车经过你家楼下,看见你晕倒在马路边上,你现在都不知道已经被车子轧了多少回了!”
我从来没见过我弟弟这样着急得要跳脚的表情。
心里竟然有种小孩子恶作剧看到大人跳脚时开心万分的情感。真是要多不适时有多不适时。
我努力淡然地笑了笑,“我现在不是好好躺在这么,你说这话算是诅咒我?”话一出口,就连自己也觉得这句话有些问题。
欧凯文张了张口,脸色极为的难看,估计还想说些什么,却又突然停下,松开了紧锁的眉头,眼眸中有难掩的忧愁,他轻声对我说,语气间更像是恳求,“哥,你都十年没回过家了,爸妈说今年你生日想见见你,一家人好好吃顿饭。”
我看着他,视线和思想仿佛能够穿透他的身体,看见自己曾经的家——那个书房书柜里都是满满的有关于医学书的家,那个一开门就会看见圆桌上摆着热气腾腾的饭菜母亲在围裙上擦着手从厨房里笑容温和地走出来的家,那个有着坐在太师椅上和自己一样的高挺的鼻梁上架着老花眼镜一年到头都是一脸严肃但却会因为自己的孩子考取了好成绩而骄傲自豪的父亲的家。
心脏像是被人揉进了一片不成熟的青柠,酸的令人难受。
十年。不知不觉竟已过了十年那么久。但从口中说出来,这两个字,连一秒钟也不用。就好比这十年来日以继夜的繁忙的工作,在车上或者在飞机上醒来的时候,往往不知道窗外边是白天或者黑夜,是国内或者国外。
时间就这样无声地流逝。
生命就这样无痕地倒数计时。
目光落在欧凯文那样真诚的脸上,他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纯洁无垢,这让我突然很想像普通哥哥那样在面对久未见面的弟弟时上前拥抱,然后去菜馆里点几个小菜坐下聊天相聚,尽管只是嘘寒问暖说些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琐事。
可惜我做不到,因为我不是欧凯华,我是黎华。自我十年前大学毕业后离家出走,不管是事业低潮抑或巅峰从此不再踏入家门半步,更不再对身边的好友提起关于自己家人任何的只字片语,兴许只是为了年少一口赌气的话语而显得自己可笑万分,但事实却是摆在眼前,我和欧凯文或者是那住在不与繁闹相争的郊区里的别墅的父母,都没有任何的共同语言。即便是想与他们家常便饭,恐怕也是不可能了。
这么多年,早也已经习惯。以至于,在旁人看来我应该是要觉得寂寞的时候,我也无法理解,寂寞二字,究竟是何意。
但我又该如何启齿,该如何向欧凯文解释,黎华每一年的生日,都是属于大众的,而不是属于自我的,不是属于欧凯华的?
“欧医生——依莉醒了,她的家人要你过去看看。”病房门被敲响,护士站在门外,对欧凯文说。
欧凯文看了看我,留下一声比风要更轻的叹息,起身走了出去。
合上房门。
我依旧枕着自己的小臂,直到一边手被压得麻痹,又换了另外一边,反反复复连自己也数不清换了多少回。眼睛只是直直地盯着天花板,脑里混乱成一片,又是空空白白的一片。
记忆里过往和现在的画面交叠在一起,像是真空里的微粒碰撞,上演着壮观的宇宙大爆炸。
……
究竟有什么能够为生命批上注解?
究竟我还剩下多少的时间?
也许寥寥无几短如冬日的白昼。
也许比山峦间的溪流还要绵长。
第119章 第一百一十九章
跳入悬崖,是为了要学会飞翔。——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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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式加盟YOGO的那天,身为经纪人的林立翔并没有陪同我一起过去,陪我来到YOGO唱片大门前,看着那经过年月冲刷边边角角已经开始有些掉色的四个大写字母,看着前台尖酸刻薄的嘴脸的咨客小姐,看着前台旁边通向录音室幽长而狭窄的楼梯的人,是金皓熏。这个对我来说比林立翔还更为不熟悉的男人。我和他一路上甚至没有说过半句话,只是他在心事重重地开着车,我歪着头靠在椅背上,看着窗外的风景。
景物成排成排地从车窗外飞过。
心情就像第一天准备蹲监狱的犯人一样难受。
YOGO唱片的制作人是钱永富,他和自己想象中的样子不大一样,兴许是在报纸杂志上比较少见的关系,国内三大唱片公司——EAMI的周映彤留着一头飘逸的长发,清冷的面孔,一袭淡粉色长裙,完完全全的高雅女强人的姿态。而SUN的季青平,那是典型的老板模样,臃肿的身躯,庸俗的衣着品味,吸烟,抖腿,让人很难不印象深刻。而今天初见钱永富,他并不像季青平那样有着市侩的嘴脸和肥胖的身躯,他留着一头长发,带着斯文的无框眼镜,标准的国字脸,一副放任随性的艺术家的样子。
钱永富看见了我,笑得很假很灿烂,是用皮肉堆积起来的笑容。他激动地上前握住我的手,仿佛给选美小姐颁奖的特别嘉宾,就差没从身后变出个花圈套我脖子上,“早就听闻方美人貌美如花犹若天仙,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貌惊艳了半个演艺圈的男人,今日一见,果真不是浪得虚名。”
我有点想吐,应付着笑了两下,把手抽了出来。
半个演艺圈?
那剩下半个呢,全都被吓死了吗?
金皓熏在身旁咳嗽了两声,对钱永富说:“若绮今天第一天来公司,这里的环境对她来说有些陌生,麻烦钱先生带她四处走走了。”
“好说好说。”
钱永富带着我去了YOGO内部的录音室,东转西转,除了时不时回头对我笑笑恶心我一下,以及不断地自吹自擂自己的公司有多么完善多么好之外,也找不到什么别的可干的了。
说实在的,YOGO很小,一路观望过去这里的墙壁上挂着旗下艺人的海报几乎都是现下演艺圈里半红不黑要死不断气的歌手,一个个穿得花枝招展,装扮妖艳,标准的偶像派。
无论是对比起SUN还是EAMI,YOGO就像块豆腐砖一样,让你感觉到的全都是虚浮的外表和一碰即碎的内在。不过当然,我也没资格去嘲讽或踢碎钱永富的夸大其词,因为当我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以3万块的签约金卖给YOGO的时候,我就已经是这里的一员了。说得难听点的,就是荣辱与共,唇亡齿寒,自己喝粥吃饭与这里的发展绝对脱不了干系。说自己家的公司多么糟糕多么烂,也就是等同于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们经过一个又一个的录音室,里面站着各型各色的艺人,有的是我见过的,有些是我没见过的,许是和自己一样,被新签下来准备发展或者永远尘封的艺人。
经过一个专用录音室的门口前,我停下了脚步,玻璃窗里面有一个穿着暗紫色印花裙子,头顶上顶着一个俗得可以的蝴蝶结的女人。她戴着耳机,全神贯注地录着歌,眉心微锁,情深款款。
钱永富推开录音室的门,叫那个女人出来,“心宁,她是你的小师妹,叫方若绮。以后还得你多多提携她。”
我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她是YOGO的台柱,估计是YOGO里面唯一相貌实力兼备的女星,也是在演艺圈里与席若云并称两大美女的人。她本人与电视上见到的感觉相差很大,倒不是指她的样貌,而是态度,此时她一脸不耐烦地对着我,眼睛里明明白白地写着“生人勿近”。不过,即便她的态度很糟糕,但她那气质还是不能逆转她是美人的事实,硬是把一套这么俗的装扮穿出了特色。
果真是被大众媒体公认的美女,否则在花瓶众多的演艺圈里,更多的女艺人,其实不是在穿衣服,而是在被衣服穿。
“你好。”我对徐心宁说。
徐心宁并没有看我,只是板着一张苦瓜脸看向钱永富,“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进去了,今天进度不理想,恐怕要延时。”
钱永富还是谄媚地笑,“嗯,别太辛苦。”
我站在一旁,看着徐心宁转身走进录音室的背影,不禁感叹,这些有名气的大牌,台前全都是一个模样,没想到连台后,也都是一个模样。
再往里面走,我看见了温宁珊。
她丰盈的嘴唇上涂着艳红的唇彩,脸上化着精致的烟熏妆,如果不是她在见到我时因为惊讶而喊出的一声“若绮”,我都差点没认出来这是温宁珊。
温宁珊走到钱永富的面前,恭恭敬敬地喊:“老板。”
钱永富满意地点点头。
“若绮,你怎么会在这里?”
“来YOGO陪你,不好吗?”
“不是不好……只是……”
“只是什么?”
“没什么,我还要去练歌,先不聊了。”
“嗯好。”
然后我看见温宁珊走进了转角一间僻静的录音室里,古芊菁从里面走出来。她手上的水晶指甲依旧闪闪发亮,刺眼夺目,她一眼就捕捉到了我的位置,笑得嘲讽轻蔑,摇曳着她那纤细动人的身姿,来到我面前,脸上的表情风云瞬变,竟一下子换成了吃惊的神色, “咦,方若绮?你不是应该在SUN吗?”
如此明知故问的嘲讽。
古芊菁,童靖阳阻止我进SUN,恐怕也是多得你在背后推波助澜吧。
我看着她,捏紧了拳头。继而感觉到金皓熏的手落在我的肩膀上,在我说话之前,他抢先一步,来到我的面前,微笑对古芊菁说:“好久不见了。”
这两人居然是旧相识。
古芊菁把视线从我脸上移开,得不到我的回应,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她轻描淡写地瞥了金皓熏一眼,目光倏然变得悠远起来,用着极小的声音说:“是啊,真的很久不见了。”
跟着古芊菁竟然没有再多说什么,就这样离开了我的眼前。
我望向金皓熏,他的目光也和古芊菁的一样,都像被风吹上高空拉出了一长条绳线的风筝,悠远而飘渺。
******
回到林立翔的家里,金皓熏直接上了楼,好像是要打一通颇重要的电话。
我脱了鞋,往客厅里面走,看见林立翔侧身靠在阳台的前的落地窗边上,阳光洒落在他的身上,仍旧是修长的身材和苍白无血的肤色,漆黑的眼睛,漆黑的眉毛,漆黑的头发,锥子般尖利的下颚,这样有着黑白强烈对比,有着哥特式诡异独特的面容,让他看起来像是个以黑暗裹身的死神。年轻,俊美,孤傲,诡秘。
“回来了?”他听到身后的动静,微微转头,看见了我。
“嗯。”我淡淡地回应他,也不知道该多说些什么。我和他认识连一个礼拜也没有,但现在却住在同一屋檐下,每天朝夕相对,听着他详细地给自己解说着一项接一项令自己头脑发胀但对他而言就像幼儿园数学题一加一等于二一样简单的计划。
这个男人就像一潭沼泽,深不见底。
“你和温宁珊很熟吗?”林立翔突然开口问。
我点点头,“嗯,我和她是好朋友。”
“好朋友?我想你以后还是不要和她走那么近比较好。”
“为什么?”
“直觉。”
我失笑,更多的是生气。我讨厌别人这样说我的朋友,“你不觉得很好笑吗,女人才谈直觉,你居然以一句直觉就要我疏远我的朋友?”
“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你可以为了事业放弃王瑞恩,你的朋友也同样可以为了别的东西而放弃你们之间的友情。”
我被林立翔噎得回不了口。喉咙卡着甚至连半个音节也发不出来。
他用来论证的这个例子,真的是空前绝后仅此一家,也就是对我方若绮,才会杀伤力大得让我连瞪他的力气都没有。
但我还是无法接受以一句不痛不痒荒谬到家的“直觉”,就否定我和温宁珊那么多年的感情。
她好歹也是陪我度过了大学里最难过的时光里的人。
“立翔,你下一句该不会就是‘请你相信我’吧?”我半开玩笑地说。想起这句矫情恶俗又经典的话语,想起一个又一个对我说过这句话的人虔诚的脸,真的是,按照原本的逻辑思路不禁问出口。
请你相信我。这本该是以最诚恳的心说出口的话。
但现在的我,绝不会再相信这样虚伪的话语。
只不过,原本以为林立翔和其他男人一样,为了让对方相信自己说的话,于是就会补上那样一句——请你相信我。然而,他却没有。他只是平静地说:“不,我们之间不需要信任。你只用知道,你是我旗下的艺人,而我身为你的经纪人,一定会为你谋得最佳的利益,为你策划最好的未来,替你扫去所有阻碍你前行的障碍,就够了。”
我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