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情万种(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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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情万种(高干)-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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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艳绝伦的场景如梦似幻的在沈博雅的脑里浮现,但是偏偏现在心里止不住的妒忌。他想着她的唇落在另一个男人的嘴边,她的手环在另一个男人的腰上,她的胸/乳被另一个男人所抚摸,她的声音为另一个男人所吟哦。
  
  得不到的才想要,挂住的人儿才是最美的。
  
  只是喧嚣也掩盖不掉沈博雅心里的悸动,他一杯酒又一杯酒的落肚,只想忘,只想忘。                    
作者有话要说:菇凉好,作者是不是卖个萌就可以召唤到读者大大的留言呢?【TTATT




☆、雪中景色

  一个人的一生有多长,其中吃饭睡觉忙着工作又占据里多少时间?赶车堵车购物上健身房和泡吧又耽误了多少时间?看书学习发呆又要利用多少时间?那么爱呢?那种由视线引发的罪孽,再由MHC这种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让人选择一个和自己相差值最大的人喜欢上。这种由视觉触觉嗅觉和知觉引发的惊涛骇浪,能保持多久呢?
  
  连潮汐都只能轮回一个阴晴圆缺,谁还能指望爱意能够永世保存?
  
  钻石的恒久简直就是在鉴证恋人的寒盟背誓,所以爱,有时候并不奢望能有个最终结果。
  
  就像食物都有保鲜期,其实每个人都深谙其中的道理。过了保鲜期的东西会变质,会腐烂。爱也是一样的。变得更好,分不开,便是结婚;变得厌倦,烦躁,就是离开的时候到了。
  
  人总是会自欺欺人的骗自己说,爱情升华了是亲情。想方设法的保存这个弃之可惜的鸡肋。然后设下结婚的名头,让别人不可以触摸自己的私有物。完全是贪婪心作祟。
  
  到底怎么才可以爱一生,只听说过遗憾出诗意,抱憾过一生。
  
  人喜欢的都是转瞬即逝的美丽。比如说花、流星、烟火,还有爱情。 
  
  祁北斗找孔雀的时候,孔雀正在忙着她认为有意义的事情。首先用雪茄剪剪好一个相当于雪茄杆直径四分之三大小的圆孔,再the cigar match进行预热,接着慢慢的转动,最后点燃雪茄。她拿起来,轻轻的反吹两口,除去点烟时候的杂气。再吸入第一口,慢慢吐出。接着把雪茄放在烟灰缸上。
  
  Casa Magna Oscuro是CA新出的产品,茄衣极深,卷功细密紧实,比同6寸产品的分量要足。她随便抽了一只点燃,干什么?熏衣服!
  
  白色的衬衫挂在上面,青蓝色的烟雾慢慢飘起。她离得很远,凑近了怕把衣料熏黄。好的雪茄不会自己熄灭,所以她盘腿坐在地上。偶尔拿起来抽一口,接着主要的还是放松心情,把准备穿的这件衣服上染出淡淡的烟草气息。
  
  她喜欢着白色的衬衣,衣帽间里有单独一个衣柜全部都是白衬衣。各种面料各种样式。有缎面的、棉面的、亚麻质地,抑或者其他。有些衣服上带暗纹,有些则是静面。扣子也是各异。有贝壳的有珍珠的,还有纯金纯银打造的。
  
  虽然总有人说华而不实,耗费钱财。但是她就是不惜重金愿意收集所有她喜欢的白衬衫,几近成癖。不管是男士的还是女士的,只要有她的码子,一定要收藏起来。穿不穿再说,但是不拿在手里她就是不安心。因为有个人也喜欢穿白衬衫,只要是他喜欢的东西,孔雀都喜欢。如果说这是一种爱屋及乌的话,那还不如说这完全就是一种迷信。
  
  祁北斗推开房门的时候正好看到孔雀半趴在地毯上,舒展着长腿支起上半身,头发散乱的搭在肩上或是落在白色的长绒地毯上,一只手夹着雪茄,慢慢的吸入,表情充满了诱惑。
  
  长腿,纤腰和窄背,还有那若有若无的漂亮侧脸。进入室内的光线撩得半明半暗不甚清晰。却,就是勾人。
  
  等她被祁北斗抱住的时候还懒得睁开眼睛,像只任性的猫蜷在北斗的怀里,伸手勾着他的脖子求吻。
  
  姿势妖娆得谁也无法拒绝啊,这似魔似妖的人儿挺起的胸线是在撩人犯罪,这红艳艳的唇儿是在勾人心魂啊。哪里不招人爱哦。
  
  充满着烟草香气的吻持续了很久了。孔雀哧哧的笑开了,还不重不轻的用洁白的贝齿轻轻的撕咬着北斗的嘴唇,动物一般纯粹的诱惑。那双漂亮的眼睛里荡着波光,就这么盯着他看。手还勾着北斗的脖子,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的拿指头扫过。
  
  “再磨,魂都要被你磨掉了。起来,换衣服去,不是说想逛园子吗,我下午还有事儿,早上特地跟你把时间空出来的。”
  
  说是这样说,但祁北斗哪里舍得松手。怀里的人笑得正艳。他突然赌气一样的伸手遮住孔雀的鼻子嘴巴,“再笑,不许笑,笑得丑死。”
  
  “好好好,不笑不笑。我换衣服的,你出去。”她扒下了祁北斗的手,伸手按在地面上要起身。却发现身边的人是一点动静都没有的。她笑,站起来之后拉开了侧身的拉练,也不慌着把睡裙脱掉,就这样走过去拿过白衬衫嗅了嗅。淡淡的烟草气息已经是染上了。她这才从衣架上取下衣服,披在身上,背对着北斗,用手拨落两个肩带,任睡衣自身上滑下,再扣好衬衫,接着去找长裤。
  
  就是寻常的穿衣脱衣,愣是被她演绎上电影里上映的诱、惑情节,媚态横生。祁北斗饶有兴致的看,看得他的心都是痒痒的。就像有只羽毛在骚动着心尖儿上最软的那块肉,撩得人欲望大起又不知从何下手。
  
  换好了衣服的孔雀就过来拉祁北斗的手,“走咧走咧,让您家久等了撒。”
  
  这就是为什么他对孔雀撒不开手的原因。她总是在祁北斗的心尖儿上撩拨,一颦一笑,都是他想把握的情绪,但他也偏偏就是捉不住。那种由心生出的没把握的错觉,导致祁北斗现在都放不下她。生怕是眼睛盯歪了,她就跑了。那种无法掌握的感觉,他也是第一次感受。但是人就是喜欢尝试自己没尝试的玩意儿,所以,他这一时半会儿的,还是挺享受的。
  
  这几天都有雪,今天也不例外。只是飘得细碎,不影响出行。好在时间尚早,不足以堵车。路上挺顺的。
  
  下了车之后祁北斗就开始笑孔雀,裹着个被子到处蹦跶也不怕摔着。她的确是裹了个被子样的羽绒服,谁叫她天生怕冷还喜欢到处溜达。待北斗锁了车之后她立马就黏了上来牢牢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怕冷又不戴手套,你看你这怎么办。”说是这样说,还不是小心的把她的手放在自己的大衣口袋里。他蛮受用,是挺喜欢别人依恋他的感觉。
  
  但是陆姗姗也依恋他,怎么就得不到他的心咧?这中间肯定还是要些巧板眼的。陆姗姗自小跟祁北斗玩在一块,喜欢他蛮正常。都是这样说,到手的东西没见几个人珍惜的。而这个不知打哪儿来的孔雀,却在一开始对他爱理不理的。这样的人的恋慕,在他的心里,这还是有点分量的。而且,孔雀对他的感情是他自己一步一步挣来的,这能不珍惜吗?
  
  孔雀的确是麻烦。别个要是冷,肯定会全副武装的戴好手套帽子围巾。她怕冷,里面就穿着一件白衬衣,外面套个烟灰色的开衫,一条黑色带铆钉打底裤,再是一双高跟短靴。顶多外面披个像被子似地羽绒服。没错,就是那个Maison Martin Margiela for HM的羽绒服。多的,她不穿了。
  
  美丽和温暖不可兼得,她就是对自己狠得下心,她要漂亮。漂亮是武器,人生就是战场。亲手缴械,她还做不到。但是那个被子还是很温暖的,又打眼又温暖。她要武器,也怕冷,有折中的方法,为什么不选?
  
  这显得她在人群里格外的显眼。这么标致个大美人,披个被子样的衣服都能穿出范儿来。一头长发高高束起扎成马尾,很精神的模样。不过她还娇气得要死,生怕自己的眼睛被雪灼伤,还戴个墨镜装模作样的,这又让人看不清她的面容。人嘛,不都喜欢一探究竟,那肯定是走过去了,还要回头再瞄孔雀几眼的。而且她大雪天的还穿个高跟鞋,不怕摔着?
  
  对于很多人的注目礼,祁北斗比她受用。男人喜欢身边的女人受到瞩目,因为这样更加衬托了自己的成功。
  
  祁北斗调侃她,“你这是出来玩的?”
  
  “恩,不行啊?”她答得还是理直气壮地。
  
  两人进了故宫,这不是休息日人也不少。虽然没到平时那乌泱泱一码儿黑的地步,但比孔雀预计的,还是多了许多。不过就着这零星飘落的小雪,再加上朱墙黄瓦的气派,就一眼之间,恍然是回到了那个肃穆庄严里面坐着皇帝的京城。白雪皑皑覆盖了脚下磨得有些沧桑的路面,天空显示出朦胧的灰色。
  
  她拿下了罩在自己的脸上的墨镜,对眼前的美景有些肃然起敬。这时也觉得那些游人有点儿亦真亦幻,天地间就他们俩的错觉了。
  
  辽阔,更是致远。这雪有神奇的魄力,能把时空无缝链合在一起。
  
  “凭云升降,从风飘零。值物赋象,任地班形。素因遇立,污随染成。纵心皓然,何虑何营? ”孔雀缓缓念出,眼睛却一眨不眨,脚步轻轻落下。鞋跟和石头路面隔着一层雪,声音不觉减免很多。
  
  若是古代官员上朝时分踏着寒风冷雪跪倒在这浩瀚美景里,放眼望去的顶戴花翎,身着朝服。满嘴里都是江山社稷的话,请求着不早朝的君王幡然醒悟。而皇帝呢,与美人并肩站在回廊下观望满城雪景,相视而笑莫逆于心。孔雀想得发笑,昏庸与否,全在责任在哪。她没古人的包袱和情操,她自觉天生是个小人,只懂吃喝玩乐,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嘤嘤嘤我的坚持不懈终于换来了读者大大的留言!【抹一把辛酸泪。请各位表抛弃我嘤嘤嘤!




☆、我遇上你(一)

  此情此景,孔雀就背着手站在这朱墙下方,站姿不算娟秀,带着几分豪放。爷们儿似地,负手远眺。若是换个人,做这个动作只怕是显得莽,但是搁在孔雀身上,倒是显出了几分雅致。贵公子的范儿,突然落到个女人头上,别扭归别扭,但也挺有趣儿的。
  
  “谢惠连的雪赋?”祁北斗失笑,她不是个海归?记得一两句唐诗宋词撑死了也算是不错,这么刁钻的六朝小赋,她居然连这都通晓?他还是有点惊讶的。
  
  她就是这种人,时不时露一点惊喜出来。真是让人猜不透。
  
  “是啊。谢惠连诗句里句句都藏着清丽二字,虽然不及谢灵运的文赋流传广,但也不算差。读得也是蛮漂亮的。”她伸手在汉白玉栏杆积雪上画出一道道的湿痕。粗略看过去,看不出个道道,再仔细看,状似藤蔓,纤长妖娆。
  
  这不是?祁北斗伸手搂过孔雀,把脑袋压在她的脖颈处轻轻叹息,“你是个妖精吧?”他伸手往她的大衣里面钻,掀开了她的衬衣贴着她腹部的肌肤,接着往下游走。直到摸到她那明显的髋骨才住了手。她在右边髋骨处,文了这样的交叉状,缠绕丛生的藤蔓。虽然不知道那样的图案到底有什么意义,但是确实是妖娆得好看。衬得她白皙的肤色越发是漂亮。
  
  不过这么私密的位置,有几个晓得?只有是跟她上过床的人才知道!
  
  他的手掌有些湿热,贴着不放。她就这样堂而皇之的画出来,几个意思?
  
  孔雀用划过冰雪的手点了点祁北斗的脸,冷得他一颤,旖旎的心思都收了起来。他狠狠的咬了下孔雀□在外的颈项,“如果不是天气太冷,老子现在就想干你。”
  
  他就是狂。全身上下都是一股子匪气,穿军装都掩不住的匪气。强盗本质,爷们儿就是天下第一。别人豁着哄着,他个霸王就是不当回事。说白了,他不稀罕。凭什么张启明李澥王渐染跟众星捧月的把他拱得高高的?因为他值得。
  
  凭什么,就凭他的匪和他的狂!
  
  “你想干的话。那最好找个暖阁烘热,点个香炭。暖香一催懒,二生淫。这里冻得人思维都有了警觉,早就没了情致。”
  
  精致的人讲着下流的话,这才是最勾人的。像白色这么脆弱的颜色,最是让人起污染欲望的存在。
  
  他把手抽了出来,拦腰抱着孔雀,“老子算是栽在你手上了。”
  
  要让祁北斗亲自认栽,真是不容易。孔雀勾起嘴角,无声的笑。
  
  孔雀第一次遇到祁北斗,准确的说,她根本不知道祁北斗是谁。那时候她刚来B市。如果用单身一人这个词来形容,大概就是又绮丽又孤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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