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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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录-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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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做出各种亲切动人、和蔼可亲的笑容,唯恐在笑了九十九下到第一百下时坚持不住肌肉的抽动,稍一停顿让人误会为我的不耐烦、傲气,在这犹如开一场群众大会的情景中我每顿饭都毫无食欲。 

在这样的日子里演出到了最后一天。这以前,全体演员一致要求去看看自贡的灯会。而当地负责同志及灯会管理人员坚决要我一起去参观。在我表示为难的情况下,他们为我的安全问题作了许多安排:在演出之后灯会专门为我们延长开放时间,而他们会在平时法定关园时间内尽量快速清场。 

被家乡人的热忱感动,我这只关在笼中多日的“猴子”终于跃跃欲试了。一方面想看看阔别多年的灯会,再者哪怕是去呼吸点新鲜空气也至少对我的健康有益,我同意了。

演出结束了,我们都换上了便服。我乔装打扮了一番,然后在我浓妆艳抹的舞台妆上随便地抹了几把,把我的脸变成一个五彩球,像一个“钟馗”。在确定没有人认得出我之后,我们下了汽车,逆着滚滚出国的人流,进了灯会的花园。

我高兴起来。抬起头放眼测览四周:走了几分钟也没有人认出我。我开始挺直腰板。好久都没有这样放松过了,我感觉到空气的清新。我意识到这对我是多么难得的时刻,我绝不能辜负这美好的瞬间。

灯会里气象万千,各种彩灯精美绝伦、琳琅满目。作为久未返乡的四川人,看到这些灯,闻到泥土的芳香,听到熟悉的乡音,实在感到无比亲切。遥远的童年回忆——浮现在眼前,深切的恋乡情怀充满了我的心头。 

正在冥想中,感到有镁光灯在频频闪动。怎么会有镁光灯在闪动?我立刻回到了现实。四处一望,有一位女人被一个男士陪着,在我回头的当口又眼疾手快地抢拍了好几张照片。我现在这副尊容怎么可以拍照?我马上开始心烦意乱了。我叫来我们演出团的负责人,请他去给他们说一下,问问看是不是记者。如果是记者,请告诉他们今天暂时不要拍照,如果要拍照访问,可以约定明天一个时间,我打扮得整齐一些让他们拍。并且也可以安排时间访问,务必请他们原谅,因为我今天为了避免观众围观,脸上像打破的化妆盒,太脏太花,太不雅观了。

负责人去了,不一会回来告诉我说,他们确实是记者,已跟他们说过了。我放了心,涌上了一股感激之情。长期以来,生活使我感到有这种体谅实在是太难得了。我重新又带着对家乡的无比热爱以主人翁的姿态向姜文介绍灯会的历史,以及我所一知半解的各种灯的来头、构造,还有同过去灯会的对比。

可是,我们的兴致又再一次被继续闪亮的镁光灯打断。那位女士不停地按动她的快门,在我们的前后左右不停地拍照。 

我压抑住我的不高兴,再次请负责人去对他们说。也许,这位记者想抢到我和姜文的合影。我请负责人再一次告诉他们,如果要拍我同姜文的合影,我答应他们可以明天在饭店好好拍。 

可是负责人回来说,他们说他们是香港记者,没有太多时间。 

此时,我已完全没有了观赏灯会的兴致,走到一个石桌边坐了下来。演出团的同志围了过来,在几天的相处中他们已完全了解了我的苦衷。此刻,他们深深地同情我。可是,镁光灯继续跟踪到石桌边。不仅没有停止,还加快了它的速度,一而再,再而三地闪动着。 
我从来听不得和看不得任何人在我们的土地上耀武扬威,自以为有某种特权。此时,胸中的怒火又开始燃烧。镁光灯每闪动一次,我的愤怒就增长一分,我听到我的心跳在加速,我的血管在膨胀,我的脑袋像是要炸了,我的脸憋得通红,喘不过气来。当那位女士居然走到离我一尺的地方正对着我的脸拍照时,我完全忍不住了。

像一头要吃人之前压抑着咆哮的老虎,我尽量低声地问他们:“请问,你们是哪里的?”那位女士放下照相机,姿态幽雅,口齿清楚,趾高气扬,一字一句地说:“我是香——港——记者。” 

我再问她:“我对你说过多次,可以抽时间请你为我拍照,为什么不能够商量?”那位女士说:“我是香港记者,我没有太多时间为你拍照。”我勃然大怒。我站起来,也一字一句地对她说:如果你真的是从香港来的,那么我要告诉你,今天,我不允许香港记者为我拍照。” 

她一点也不生气,怡然自得地说:“请问国家有这个规定吗?”我盯着她那张完全不能让人记住的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脸说:“我刘晓庆有这个规定。”她笑起来,带着满脸的嘲讽:“你知道吗?我们香港的明星是不敢对我这样的。”

我用手指着她的鼻子尖,说:“对不起,我不是香港明星,这里也不是香港,这里是中国大陆。如果你再无理纠缠,我要请你滚出去!”大概是那位香港女士觉得我生气的样子很有新闻价值,她退后一步,又开始拍照。演出团的同志们一拥而上,抢下了她的照相机,那位女士终于失去了风度,大声尖叫起来。 

在整个过程当中,那位陪同香港记者的男士一直拿着录音机,带着幸灾乐祸的笑容,在录我们的吵架。此时,他一边录音一边以骑士风度保护那位香港女士,并且不停谄媚地对她说:“不要生气,不要同他们一般见识。”我问他:“你是香港什么报社的?!”那位男士掏出名片,我一眼看出原来他是当地的一位记者。他说:“我是自贡电台的记者,我是负责接待她的。” 

我问他:“你既然是自贡的记者,那你录音干什么?”他说:“这是一篇很好的稿件,你们吵得很精彩,是那位小姐让我录的。” 

这时我感到我的灵魂已经出窍,我看见那灵魂扑上去双手狠狠地拧了那位男记者的脸,他的脸立即开了花,鲜血像打破了颜料瓶一样向四处溅落。 

可是我的内体没有与我的灵魂同步。愣了几秒钟之后我做了这一生当中从未干过的行为:我冲过去抢下他的录音机,拿出录音带,把录音机扔给他,扭头跑出园去。

我到现在眼前还浮动着那位自贡记者一边对香港记者献媚一边用录音机录下我们愤怒的语言时那副幸灾乐祸的嘴脸…… 

虽然我有官司在身,虽然我是即将在押的“偷税犯”,但我是中国人。我们国家不能没有尊严。我不能没有人的尊严。 

国家是我妈。她打我可以,你打她就不行。她打我打得再狠,我最多发几句牢骚或是东躲西藏,你要打她我就会跳起来打你,打你个狗血喷头,体无完肤。

可是我的拳拳赤子之心没有得到谅解。“打观众”事件和“与记者吵架”事件成了当年最轰动的恶性事件。“打观众”激起了民众的公愤,“与记者吵架”使几乎所有记者与我为敌。 

那位自贡男记者写了很多稿件给一些报社、杂志社发表,挣了不少稿费,也出了名,闹了个名利双收。而我呢,由于全国一些大报小报不明真相一齐转载这位记者的文章,再加上我又是全国的大“偷税犯”,又是正在离婚的“生活道德败坏者”,我成了反面教材。

我不想说话,我只是又像上次“打观众”以后为自己没有整痛他让他记住而懊悔不已,我总是对不起那参天大浪的舆论,行为与它不配套。我做事总是不到家,跟不上社会反响的步伐。我们的香港导演李翰祥劝我说:”你不要和记者对着干。这样对你没有好处。”我说:“那不是大陆记者,是你们香港记者。”李翰祥说:“她不是香港记者,我没有听说过她。香港就没有发消息嘛。”

果然,香港没有任何消息,直到现在我也没有打听到那位女士是谁。 

我陷入了四面楚歌的境地。 

在青岛,我的偷税抗税案已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的理由退回税务局,税务局一直没有声音。蒋律师多次与他们联系,答复是要我再去青岛税务局当面申报;

在四川,我告记者侵犯名誉权一案已拉开序幕,法院已正式开庭审理; 

北京,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离婚案经过持久战拉锯战,终于判决我与陈国军离婚,可是由于财产分配陈国军提出异议,又重新立案二审开始…… 

看不到希望,看不到前景,看不到柳暗花明的可能。层峦叠嶂的黑雾弥漫在我的周围。 

我的出国手续已经加紧进行。由于我有那么多的官司又被卡在上级主管部门那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官司未了的中国人不允许离开中国。不允许也就不允许,反正我还没有下决心。我仍然在等待、在期望,我在等待在期望那也许永不会有的清清白白的未来。 

我终于又属于了自己,但我没有钱
这一年,我和姜文又一起上了一部影片《大太监李莲英》。“息影声明”的纸温未凉,我的新片就开拍了。 

我自己给了自己一个响亮的耳光。 

记得几年前曾问过在海外事业辉煌硕果累累的商界朋友,什么是他成功的秘诀?他想了一会儿回答我说:“生命第一,信誉第二。”我觉得这句话是金玉良言。

假如说我这一生有过那么为数少而又小的一两回失信,那么这次重返影坛应该是最严重的一次。 

为什么失信?为钱。又是为钱。真讨厌。自“打观众”“与记者吵架”以后,各方面的呼声越来越走向反面,处在历年来的最低点。从此我再也没有走过穴。我也再不能走穴了。我一边打人一边吵架一边吃苦受累挣来的血汗钱在上税之后全数寄给了父母,寄款单上不敢写我的名字,免得又惹人调查。这以后我又囊中羞涩了。青岛、四川、北京的官司还在打,各项开销仍然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地如秋水流去,陈国军已完全进入了财产诉讼的角色,他认定我有六百万元美金的财产,发誓要分得至少一半三百万美金包括蛇口的半幢房屋。

他曾经有一次抢我到他住的地方要我答应好给他多少钱才放我离开。我说我没有钱,真的没有钱,实在要钱只有给你一张欠条,离婚后我终生辛勤劳作来还你的钱。

他四处托人要我给他打电话,我打电话了,他开着录音机问我财产的事,套出我的答复,录下我的对话,交到法院,磁带有整整五盒。 

他收集所有杂志上我的封面和插页的照片,提供给法院,请承办人注意我身上和手上那些他不知道是假的以为是真的贵重首饰。 

他要求法院去调查蛇口我那幢历尽千辛万苦,至今还欠债累累并且是用别人的名字购买还没有转给我的房产。 

他还…… 

他还…… 

罗曼蒂克、欲仙欲死的爱情业已逝去。精打细算、斤斤计较的实际阶段已经到来。 

我终于卸下心灵上沉重的十字架。除了听说陈国军的父亲在他母亲死后第二年又去世,对老人的缅怀当中多多少少有些微的歉疚以外,我和陈国军之间的一切全都平衡了。虽然仍然在官司当中,尽管婚姻还是存续,可是我的心不再痛了。我的情感不再参与这场纷争,我的躯壳本来就没有知觉。

在我们离婚案的审理当中,当事人双方参与出了一次法庭。为了避免我们再不可开交,法庭规定开庭时陈国军先到,我后到,审理结束后我先走陈国军后走。

像在电影里看到的法庭差不多,审判长坐在当中,我和我的律师还有陈国军和他的律师分别坐在两边。准确地说,那一天才是我和陈国军第一次双方情愿、平和地见面。我们交战的双方遥遥相对,形成一种奇特的场面。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敌对阵营,此情此景在审判长和陪审员的眼睛里也许是见惯不惊,在我的心中却是犹如打翻了五味瓶。

审判长讲完开场白,双方律师代表我们发言。我和陈国军袖手旁观。我不会忘怀的是当他的律师说我这不好那不好不堪为人妻时,陈国军站起来大声说:“你们错了,刘晓庆是天底下最好的媳妇。”而当我的律师指责陈国军对我行为暴烈构成精神虐待不能作丈夫后,法官问我的意见时,我小声辩解:“你们不知道,陈国军其实是最体贴人、最无微不至的模范丈夫。” 

可是我们还是要离婚。生活,真是一团麻呵。许多事情决不可能像剪子剪乱麻一样一刀两断,从此再无瓜葛,离婚使我仿佛是死了一次。 

这年春节,妹妹晓红从法国回来探亲,先到北京见我,然后我们一同去深圳蛇口。想到一家人久别终于重逢,心里说不出的欣慰。 

我们不停地窃窃私语,晓红告诉我她在法国的经历,我给她讲述她走后发生的一切,包括细细地讲了陈国军。我们从住处讲到机场,从机场讲到了飞机上。在飞机上晓红终于憋不住去了一趟厕所,在回座位的过道上突然伸出一只手拿着一盒糖果,一个声音在说:“把这个带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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